第二节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全国有300多个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涵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许多城市在智慧城市管理模式、运营模式、业务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智慧城市规划和政策制定情况
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八个部委联合印发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科学制定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切实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力度,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着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
在直辖市中,北京、上海、天津都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例如,《智慧北京行动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智能运行、市民数字生活、企业网络运营、政府整合服务等八大行动计划,到2015年建成泛在、融合、智能、可信的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人口精准管理、交通智能监管、资源科学调配、安全切实保障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伴随市民一生的集成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数字生活环境,基本普及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以及信息技术引领企业创新变革的新型企业运营模式,全面构建以市民需求为中心、高效运行的政府整合服务体系。
在副省级城市中,南京、武汉、广州、深圳、宁波等都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其中宁波是最早提出建设智慧城市并付诸实施的副省级城市。2010年9月,宁波出台了《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提出建设物流、制造、贸易、能源、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交通、健康、安居、文化等十大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网络数据基地、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企业总部基地等六大智慧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2012年10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建设智慧广州的实施意见》。提出至2015年,广州信息化应用更加广泛深入,建成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国际枢纽、城市运行感知网络和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突破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一批智慧型产业,构建以智慧新设施为“树根”、智慧新技术为“树干”、智慧新产业为“树枝”、智慧新应用和新生活为“树叶”的智慧城市树形框架,智慧城市运行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信息网络广泛覆盖、智能技术高度集中、智能经济高端发展、智能服务高效便民,成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先行示范市。
在地级市中,合肥、长沙、贵阳、苏州、佛山、东莞、泸州、汕尾、舟山、攀枝花、铜陵、广元等都提出建设智慧城市,其中佛山是最早提出建设智慧城市并付诸实施的地级市。《四化融合 智慧佛山 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提出,通过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的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把佛山打造成为新兴产业发达、社会管理睿智、大众生活智能以及环境优美和谐的智慧城市。
在县级市中,昆山、江阴、余姚、慈溪等都提出建设智慧城市。《“智慧江阴”2009—2020年发展战略》提出,以一种更智慧的方法通过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来改变政府、企业和人们相互交互的方式,以全面提升交互的明确性、效率、灵活性和响应速度,从而使江阴政府治理、城市管理、企业运营和人民群众生活等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
此外,东莞的石龙、顺德的乐从等小城镇也提出建设“智慧城镇”。可见,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经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不同级别的建制市及建制镇展开。
二、智慧城市试点情况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等部门都开展了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如表2-2所示。
表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续表
2013年10月,科技部和国家标准委下发通知,在大连、哈尔滨、大庆、合肥、青岛、济南、武汉、襄阳、深圳、惠州、成都、西安、太原、阳泉、南京、无锡、扬州、延安、杨凌和克拉玛依等20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科技部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与各试点城市进行对接,推动智慧城市发展。
延伸阅读:中欧绿色智慧城市中方试点城市
在2011年12月举行的中国—欧盟信息技术、电信和信息化对话第三次会议上,双方共同提议:中欧应立即着手推进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2012年,《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提出,每年在欧盟和中国轮流举办中欧城镇化合作论坛,将“绿色智慧城市”作为其重要内容。
2013年4月,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了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启动仪式,正式开始推进智慧城市合作。中欧绿色智慧城市中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南通、扬州、淮安、宁波、嘉兴、漳州、烟台、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珠海市横琴新区、成都、库尔勒等15个城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