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政府
东营市地处山东省北部,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大江大河入海口三角洲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摇篮,是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2009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2011年1月,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东营成为唯一纳入黄蓝两大国家规划的城市。我们牢牢抓住实施国家战略的有利机遇,确定了“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工作总要求和“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增实力、上水平”的目标任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创新政府治理,深化行政改革,既是实施黄蓝两个《规划》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东营新一轮发展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创新政府治理的重要突破口,不断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2013年,东营市实现生产总值32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8万亿元,增长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3.8亿元,增长15.8%。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各项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增幅居山东省前列。实践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全面实现公开透明
行政审批作为政府最重要的行政手段之一,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是政府工作的“窗口”,也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此,我们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首先,全面精简下放审批事项。自2000年以来,在市级先后进行了九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共取消和调整827项,占原有总数的80%;在县区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796项,占原有总数的60%。按照“能放必放、该放都放”的原则,近六年来共下放21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并确保审批权下放到位。其次,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依托以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骨干、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支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将所有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目前,市服务中心全面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22项、便民服务事项280项,均可实现集中式办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二、促进行政权力公开,打造阳光政务环境
政务公开是创新政府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利于群众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了解,促进政务服务建设。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掌握着大量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这些信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推动政务公开,能够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做出正确判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们从决策制定、权力运行入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细致地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营造持续健康的政务环境。一是行政决策公开化。把行政决策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龙头”,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强化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建立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2013年以来,共开展民意调查和意见征集活动23次,有效提高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权力运行透明化。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为抓手,突出财权、物权、事权等重要环节,推动公开透明运行,并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按照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外网反馈的模式,2013年完成审批事项2.2万余件,东营市网上审批服务被评为全国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精品栏目。建成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八大类项目全部纳入市级平台公开交易,2013年完成交易额64亿元,节约资金约4.2亿元。三是政务公开规范化。以开展全国县权公开试点工作为抓手,以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公开决策、全面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价、有效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初步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统一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三、强化便民利企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政府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民服务。创新政府治理,深化政务公开,就是既要让群众知道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也要让政府能够及时回应群众需求。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以便民利企为目标,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和途径,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便民服务事项公开。针对便民服务事项面广量大、办理地点分散等问题,2013年梳理编制了全省首个《市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注重服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站,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将进一步梳理有关政策,编制集疑难解答、办事指导、民生服务于一体的《民生大词典》,适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涉企收费项目公开。按照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在抓好行政审批等涉企服务的基础上,集中精力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全力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2014年1月份,市政府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界清单》,将涉企收费部门、收费事项、收费标准等内容逐一理清,科学设置。凡是清单未公布的一律不得收费,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打造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三是群众关注问题公开。围绕解决“群众想公开的内容没有公开”“公开的内容群众不感兴趣”的问题,整合政府部门热线资源,建立了统一的“阳光东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并实行了政务公开点题制度,在重点部门和服务窗口设立点题公开示范点,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惠农政策、安全环保等热点问题公之于众,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针对社会关注的机动车挂牌问题,交警部门在全省率先实行车牌号码全部在互联网公开,市民可以随时随地自由选号,社会反响非常好。
四、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成效
政务公开是一个互动过程,必须以有效的监督作保证。我们一方面推动政府行政过程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公开接受群众反馈信息,确保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多方面、全方位的互为约束。一是以服务承诺促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机关效能问题,2013年组织了36个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做出公开承诺,并对重点承诺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促进各级各部门把及时、主动、动态公开作为常态工作,提高了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以动态评价促公开。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动态监督的作用,结合开展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部门服务在线测评、中层科室效能评议等活动,运用网上评议、在线监测、公众测评等多种方式,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每月形成监测评估报告,及时纠正问题。比如,针对群众关注的大气环境质量问题,2013年环保部门建立了周通报制度,通过报纸、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三是以检查问责促公开。把政务公开列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增加考核刚性。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严格责任追究。
(申长友:山东省东营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