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的商业模式
在商业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国内外众多学者分别从运营、价值创造、财务等不同层面给出了商业模式的定义,并基于盈利视角、运营视角、战略视角、协同视角分析了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还有的学者提出了相应的商业模式概念模型,比较有代表性的有Hamel提出的四构面模型、Oster-Walder提出的九要素模型、张敬伟等提出的三维度模型、Amit等提出的交易组合模型。
如下列出的部分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仅供大家参考
Timmers(1998):商业模式是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体系,描述了不同参与者和他们的角色以及这些参与者潜在利益和最后受益的来源。
Pigneur(2000):商业模式是关于公司和它的伙伴网络,给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上的顾客以产生有利可图的、可持续的收益流的体系。
Geoffrey Colvin(2001):商业模式就是赚钱的方式。
Patrovic等(2001):一个商业模式不是对它复杂社会系统以及所有参与者关系和流程的描述,相反,它描述了存在于实际流程后面的一个商业系统创造价值的逻辑。
Rappa(2002):清楚说明一家公司如何通过价值链定位赚钱。
Weil和Vital(2002):在一家公司的消费者、联盟、供应商之间识别产品流、信息流、货币流和参与者主要利益的角色与关系。
Alexander Osterwalder和Yves Pignewr(2002):一家公司提供给一个或几个细分顾客和公司架构体系及合作伙伴网络的价值,公司创造、营销、传递这些价值和关系资本是为了产生盈利性的、可持续的收益流。
Magretta(2002):商业模式描述了企业是如何运作的。
……
从上面众多的商业模式定义中可以看出,即便是从最严谨的学术角度而言,国内外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理解也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的,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迄今仍缺乏统一的、权威的、被广泛认可的定义和解释,这足以让长于实践而短于理论研究的企业家头晕。因此,大家经常谈论的所谓“商业模式”可能只是每个人从自身角度出发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对于究竟什么是商业模式其实都讲不清楚。
正如西班牙IESE商学院的教授克里斯托夫·佐特(Christoph Zott)在与拉菲尔·阿米特(Paphael Amit)合著的《商业模式》(2010)中所言,“商业模式这个词用起来确实很方便,不过当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在经常使用的人中恐怕也有四成左右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它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