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拍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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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凌濛初所撰《二刻拍案惊奇》,是继《拍案惊奇》之后的又一部拟话本短篇小说集。这两部书的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均相同,故人们习惯上常合称之为“二拍”。“二拍”与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齐名,但二者也有所不同。“三言”基本上是宋、元、明已有话本的总集,文字上虽也经过润饰加工,而着力在编。“二拍”则是拟话本的专集,着力在撰,正如孙楷第《三言二拍源流考》所云:“凌氏的拟话本小说,得力处在于选择话题,借一事而构设意象。往往本事在原书中不过数十字,记叙旧闻,了无意趣。在小说则清谈娓娓,文逾数千。抒情写景,如在耳目。化神奇于臭腐,易阴惨为阳舒,其功力亦实等于创作。”

“三言”与“二拍”的先后出现,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文学现象和社会现象。明代中叶以后,我国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开始萌芽,农业生产有了商品化的趋向,而冶炼、铸造、船舶、纺织、印染、刺绣、陶瓷、造纸、印刷等等诸行业的手工业作坊大量涌现,导致城镇人口的急剧增加,市民阶层空前壮大。“三言”“二拍”的出现,正是适应了市民阶层的文化需求而产生的,并且带有明显的商品性质。凌濛初在《拍案惊奇序》中说:“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睹、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又于《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说:“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意不能恝,聊复缀为四十则。”可见在“二拍”的撰写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了书贾的怂恿、鼓励和支持,书贾与作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密切而稳定的合作关系。书贾自然要讲究盈利,他们发现,除了应试时文以瞄准士子群外,还有一个广大的市民阶层,也需要精神的食粮。市民中不乏识字的人,文化程度不高,诗词文赋看不懂,却又不满足于只是听书看戏,倒是这种通俗而又富有故事情节的话本、拟话本小说很适合他们的口味。于是书贾们积极寻觅编撰者以合作,“三言”“二拍”相继推出,“行世颇捷”,“一试之而效”,可谓炮炮打响,走俏市场。这似乎也可以称作是一种资本主义萌芽的表现。如何将文学作品推向市场,“三言”“二拍”的有意识编撰,作了可贵的尝试,直接影响了明末清初此类小说的大量流通。仅此一点,不就很有意义么!

为适应市民阶层的文化需求,《二刻拍案惊奇》的内容也有所侧重。

首先是对人欲的充分肯定。我们知道,城市的基本运作模式,是以交换为原则的商品经济。在当时,经商已成为热门,如卷三十七所云:“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囤积居奇,待价而售以牟取暴利,被认为是正当的资本积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欲望越来越多,越来越强。这种欲望,有世俗的一面,例如卷十五云:“元来徽州人有个僻性,是乌纱帽、红绣鞋,一生只这两件不争银子,其馀诸事悭吝了。”与官府勾结,过宿娼的糜烂生活,追求这种人欲显然不足取。但“二刻”中表现最多的是维护自身价值、争取个性独立的一面。卷二写村童周国能精通棋道后,就对父母说:“儿既有此绝艺,便当挟此出游江湖间,料不须带着盘费走。”于是走南闯北,赢得了声誉。卷十七少女蜚娥“一向妆做男子”,为洗刷父亲的冤屈,京师也敢闯,“虽是路途遥远,孩儿弓矢可以防身。倘有甚么人盘问,凭着胸中见识,也支持得他过”。她对自己充满信心,以我为主,去应付各种复杂的情况。卷三十九中的神偷懒龙,“虽是个贼,煞是有义气”,戏弄官府,劫富济贫,总是独来独往,具有极大的自由性。在妇女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卷十一作者评论男女关系时有一段话:“天下事有好些不平的所在。假如男人死了,女人再嫁,便道是失了节,玷了名,污了身子,是个行不得的事,万口訾议。及至男人家丧了妻子,却又凭他续弦再娶,置妾买婢,做出若干的勾当,把死的丢在脑后,不提起了,并没人道他薄幸负心,做一场说话。就是生前房室之中,女人少有外情,便是老大的丑事,人世羞言。及至男人家撇了妻子,贪淫好色,宿娼养妓,无所不为,总有议论不是的,不为十分大害。所以女子愈加可怜,男人愈加放肆。这些也是伏不得女娘们心里的所在。”这种对封建礼教的大胆批判,主张男女平等,表现人欲的思想,无疑具有民主性、进步性。

另外,市民阶层大多为农村中分离出来的手工业者,与农民有着亲近的血缘关系,社会地位大抵相同,深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奴役和压迫。揭露官府的黑暗,抨击贪官污吏的罪行,是“二刻”的又一大主题,约占三分之一的篇目。卷十有一句话:“衙门中没有一个肯不要赚钱的。”贪赃枉法成了封建社会官场的通例。卷一的常州柳太守,就是个“极贪的性子”,为把洞庭山某寺所藏的白居易手抄《金刚经》弄到手,不惜唆使盗贼栽赃诬陷。卷四中的杨佥宪受了张廪生的贿赂,为绝后患,竟将张廪生及其四个仆人统统杀死。卷十二更对大儒朱熹的假公济私行为作了严厉批判,“为着成心上边,硬断一事,屈了一个下贱妇人”。在官与民的对立中,作者是站在人民大众的一边。“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对不法官吏予以警告,对被压迫者寄予同情,这在本书中表现得尤为鲜明。

今日所见《二刻拍案惊奇》最早的刊行本,为崇祯五年(1632)尚友堂刻本。此刻本国内仅存残卷,所幸日本内阁文库尚藏有一部完本,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此予以影印,我们此次整理,即以这个影印本作为底本。但这个本子是否就是原刻本,还有疑问。因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说“聊复缀为四十则”,当为四十卷,均新编拟话本小说。而此本卷二十三《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与《拍案惊奇》重出,卷四十《宋公明闹元宵杂剧》又非小说,实仅存小说三十八卷,与作者之说不符。在没有新的发现之前,这个本子尚属最完整的本子。

这次整理本书的原则,一如我们校注的《拍案惊奇》,尽量保持原刻的面貌,除明显的错夺予以订正外,一些虽有不畅却勉强可通的地方,一律不作改动。文中露骨的个别淫秽文字,则酌予删节。繁体字、异体字均改排为相应的简化字和通行字,而对一些明人小说中的习惯用字则不加改动。如“那”,有时通“哪”,有时通“挪”;“总然”即今之“纵然”;“持疑”即今之“迟疑”。必要时在注解中加以说明。

本书校释,初由岳翁陈迩冬先生担任,殊料不久便一病不起,校释工作只好由我来接替。翁在病中一直关注着本书的整理工作,但最终也未能看到出版,谨以此书作为对他的纪念。

在《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校注过程中,吸收了王古鲁先生和章培恒先生不少研究成果,在此说明并致谢。另外也得到了顾学颉先生和王利器先生的指教,人民文学出版社戴鸿森、陈新、弥松颐诸先生均提出许多宝贵意见,特别是责任编辑陈建根先生逐字逐句地正错夺,修订错误,查寻资料,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在此一并致谢。

郭 隽 杰

1993年11月于北京西坝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