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护理管理手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七节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护理部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2.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每年安排护理人员院外培训率≥15%,院内培训率达到100%,培训经费凭发票至医院财务处报销。

3.制订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4.组织申报区级、市级及国家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5.对科室的护士教学管理小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6.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7.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8.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条例

为促进医院继续护理学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连贯完整的护理学教育体系,提高护理人员素质,根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湖北省继续护理学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1.目的与对象。

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护理生涯教育,目的是使护理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更新、补充和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创造能力,适应护理学科发展,为护理人员连续注册提供依据。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是广大护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系指凡接受护理学教育毕业后,通过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士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人员。

2.内容和形式。

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内容要适应不同专科护理人员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应以现代护理学科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

继续护理学教育形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例护理讨论会、护理查房、新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进修等。为继续护理学教育提供教学教材、学术报告,发表论文、综述、译文、论著等亦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其形式和方法可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灵活多样。

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如:函授或有计划地自学新技术新知识等。自学者要有明确的目标,须在年初提出自学计划,年终提交读书笔记,由医院负责继续教育的部门考核认可。

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护理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需要首先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

3.总分要求。

省、市(州)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最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25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分,以上学分数为国家省Ⅰ类、市级Ⅰ类、Ⅱ类学分总分,但国家省Ⅰ类与市级Ⅰ类、Ⅱ类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休产假者在休假年内应完成最低学分10分(不区分国家省级Ⅰ类和市级Ⅰ类Ⅱ类学分)

4.具体要求。

(1)三级医院:①护师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8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学分,市级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0学分。②护士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5学分,市级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0学分。

(2)市(州)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护理人员五年内完成省级Ⅰ类学分10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Ⅰ类学分4学分,市级Ⅰ类学分5分,Ⅱ类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0学分。

(3)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护理人员五年内完成省级Ⅰ类学分8学分,市级Ⅰ类学分5分,Ⅱ类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0学分。

注: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取得规定学分是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5.考核与管理。

医院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审批院内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档案,护理人员应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并作为业绩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凡每年未达到规定学分者,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三年中有两年不达标者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新护士岗前培训制度

1.新护士或新学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入院教育。

2.新护士上岗前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时间一般为2周,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

3.岗前培训内容:医院护理发展史及概况、护士素质要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医院感染知识、护理安全教育、急救技术、护理技术操作等。

4.培训结束,对新护士进行三基理论护理技术操作及培训内容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在职护士继续教育计划

医学科技的发展,社会不断的进步,使护理学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对临床护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在巩固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掌握新的理论和技术,才能适应需要,促进护理工作的发展。

(一)继续教育的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专科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4)专业英语及公共外语。

(二)继续教育的途径

(1)病房有计划的组织讲课、查房和考核。

(2)科内组织的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

(三)继续教育的安排

1.试用期护士的继续教育。

1)目标。

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中小组护士的工作。

2)重点。

(1)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2)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3)明确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小组护士工作职责。

(4)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

(5)学习为患者作健康教育并实施整体护理。

3)具体要求。

(1)到医院报到时,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入院教育和护士行为规范训练。

(2)护士长结合每一位护士的情况,制订1年的具体培养计划。

(3)工作以小组护士工作为主,适当安排药疗、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4)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

(5)护士长每季度考核和抽查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考核结果上交护理部。

(6)每季度三基考试水平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基础护理操作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转正考核。

(7)试用期结束时,由个人写好总结,所在科室考核并签署意见,转正考试合格,经护理部批准报人事科备案,方可转正定级,合同护士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护士阶段的继续教育。

护士阶段的继续教育目标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的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1)毕业2~3年的护士。

(1)重点。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②学习专业外语(常用医学术语、日常会话、专科常用药物的英文名称等)。③学习健康教育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2)具体安排。①工作以临床小组为主,适当安排药疗、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②积极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适当参与病房内小讲课和患者教育工作。③护士长定期考核,侧重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考核结果上交护理部。

2)毕业4~6年的护士。

(1)重点。①专科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③学习专业外语。④学习病房临床教学工作和护理科研设计。

(2)具体安排。①以小组护理工作为主,特别是危重患者护理,适当安排治疗和病房主管工作。②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学习专科护理及抢救知识和技能,并参与病房授课和患者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③参与病房护生和低年资护士的带教。以自身良好的专业形象和正确的护理行为影响其他护士,并由病房教学老师对其作出评价。④适当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基础医学和公共英语辅导、考试。⑤参与病房护理科研工作,鼓励撰写论文。⑥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护师阶段的继续教育。

1)目标。

承担专科危重患者的护理,能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积极参与并组织病房内的抢救,成为病房的业务骨干并有意识地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的水平。

2)重点。

(1)危重病人护理中主要问题的研究。

(2)抢救知识和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

(3)教学、管理、科研的综合能力。

3)具体安排。

(1)小组护士工作中以危重患者护理为主,并承担护理小组长的工作。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治疗、主管护士的工作。

(2)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外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教学、管理及科研方面的内容。

(3)参加病房或科内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写作。

(4)参与病房带教,表现突出者可选拔为病房教学老师。

(5)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力。

4.主管护师阶段的继续教育。

1)目标。

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的专项特长,承担病房或学校的教学工作。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主任护师的水平。

2)具体安排。

(1)侧重病房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2)参加病房、科内、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3)承担病房、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并负责病区患者健康宣教工作。

(4)主持病房内的护理科研工作。

(5)掌握国内外护理新动向,每年开展1项护理科研或新业务新技术,积极撰写护理论文,每年至少1篇论文或科研报告发表。

(6)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指导临床护理实践。

五、护理本科生培养计划及使用要求

1.总目标。学生生产学习结束时应达到以下目标。

(1)运用护理程序为内、外、妇、儿科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整体护理,满足患者的需要。

(2)在临床教学老师的指导下为患者进行健康教育,能在病房独立组织,为常见病患者作健康教育。

(3)为护士、大专护生等作相关的护理专题讲座。

(4)协助或参与病房完成一项护理科研工作。

2.具体目标。

1)临床工作能力。

(1)独立完成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所规定的专科护理操作。

(2)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包括能够较熟练地为患者进行身体评估;书写1~2份护理病历(在实习1个月以上的病房);在教学老师的指导下,独立为患者解释并实施护理措施。

2)护理教学与组织管理能力。

(1)在教学老师的指导下,为患者组织1次集体健康教育或组织1次患者座谈会。

(2)为1~2个患者作专科的健康教育。

(3)在内科或外科病房为全体护士作1次专科知识的小讲课。

(4)在教学老师或护士长的指导下,带领大专护生作1~2危重患者交班。

3)护理科研能力。

(1)在学校老师及临床教学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护理科研训练,实习结束时初步完成开题报告。

(2)毕业之前完成1份护理科研课题的研究练习。

六、护理大专生培养计划及使用要求

1.总目标。学生生产实习结束时应达到以下目标。

(1)独立完成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所规定的专科护理操作。

(2)运用沟通交流技巧,为住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3)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满足患者需要。

(4)能够发现病房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并能以科学的方法提出解决的思路。

2.具体目标。

1)临床工作能力。

(1)独立完成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所规定的专科护理操作。

(2)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满足患者需要。具体包括:在教学老师的指导下,为患者进行身体评估;独立收集病史资料;完成1~2份护理病历(在实习期限1个月以上的病房);在教学老师的指导下,按计划实施各项护理措施等。

2)护理教学与组织管理能力。

(1)运用沟通交流技巧,为内、外科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2)在教学老师指导下,为住院患者进行1次集体的健康教育。

(3)在内、外科病房实习期间,为病房护士组织1次护理病历讨论。

3)护理科研能力。

毕业实习结束时,为病房提交一份护理科研开题报告。

七、临床专科护士培养和管理制度

为促进医院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现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与对象。

目的是在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基础上,培养一批专业化的临床护理骨干,以提高护士在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与临床诊疗技术的同步发展。

专科护士培训对象:①具有护士执业证书。②具有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力,护师以上职称。③重症医学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手术室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5年以上手术室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急诊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2年以上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肿瘤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5年以上肿瘤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2.培训目标。

(1)掌握专科护理工作的范围、特点及发展趋势。

(2)掌握专科护士培训的基本内容及各专科的规章制度。

(3)掌握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

(4)掌握常见危重症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治疗及护理。

(5)掌握常见的监护技术和护理操作技术。

(6)掌握常见仪器设备和专科仪器设备的应用及管理。

(7)掌握各专科患者的心理需求和护患沟通技巧。

(8)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9)掌握职业安全与防护措施。

3.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3个月,其中1个月时间进行理论、业务知识集中学习,2个月时间进行临床实践技能学习。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60学时,临床实践学习临床实习2个月。培训合格的专科护士2年内要接受专科护士的再培训。

4.培训内容。

按卫生部《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要求和湖北省重症医学科、手术室、急诊科、肿瘤科四个专业临床专科护士培训方案的内容进行理论授课及临床实践学习。

5.考核与管理。

医院设立以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为组长的专科护理教学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专业科室科护士长、护士长、临床带教老师。各专业组的科护士长或护士长负责制定本学科的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专科护士培训考核档案,专科护士应按照规定进行专业的护理培训。凡考核不达标者,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者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