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护理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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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工作制度

1.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室所备衣、裤、口罩、帽、鞋,用后放在指定位置。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和鞋。

2.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禁止吸烟和高声谈笑。门要轻开轻关,手术进行中,勿走正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

3.严格执行无菌管理,除参加手术及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准入内。凡违反无菌管理之处,一经指出,须立即纠正。施行感染手术的医务人员,术毕不得到其他手术间参观走动。

4.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手术室内各种物品的固定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用后放回原处。有关急救药品、器材,必须随时备用,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及维修。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外借。

5.手术完毕,对用过的器械、物品及时清洁或消毒处理,整理备用。严重感染或特殊感染手术用过的器械、物品,均须作特殊处理,手术间亦应按要求消毒处理。

6.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接受急诊手术,不得擅离岗位。

7.凡需施行手术,应由各科主管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择期手术应在前一天按规定时间送手术室,急症手术或紧急手术可先行电话通知手术室,并尽快补送手术通知单。需特殊器械或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因故暂停或更改手术,应预先通知联系。

8.无菌手术间与有菌手术间应相对固定。无条件固定者,应先施行无菌手术,后施行污染和感染手术。优先安排急症手术。严禁在一个手术间内同时施行无菌及污染手术。

9.重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有关手术人员应参加术前讨论,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手术者可至手术室检查准备的器械和物品。

10.按时接手术病人进入手术间。危重、急症的病人应由经管医师陪送,协助手术室人员处理。参加手术人员应按时洗手,准时手术。

二、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对麻醉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3.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4.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分才能离开麻醉恢复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三、手术室质量管理追溯制度

1.手术室护理质量标准。

1)管理工作。

(1)手术室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静,洁净手术室分为洁净区、清洁区、污染区,有病人通道、工作人员通道,无菌物品通道和污染物品通道。

(2)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3)器械室、敷料室、药品室的物品放置整齐,有专人管理。

(4)各种制度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洁净手术室管理制度、查对制度、差错登记制度、参观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标本管理制度、访视制度等。

(5)设备仪器保持良好状态,有专人管理,有使用及保养记录。

(6)各种物资定期检查及领取,以保证手术使用。

(7)设征求意见本,每月征求手术科室医生的意见,对所提意见有解决措施。

2)工作质量。

(1)做到术前、术后访视,有记录。

(2)接送病人及病人在手术室要注意遮挡病人,保护病人隐私并注意保暖。

(3)洗手护士台上配合熟练,台面保持整洁,器械、敷料有序放置。

(4)巡回护士术前根据手术要求,协助手术医生摆放体位,术中与台上人员及麻醉师配合默契,台上所需物品供应及时,做好病情观察及手术记录单的书写记录。

(5)严格要求各项查对制度,标本及时固定并送检,有交接记录。

(6)手术进行中工作人员态度要认真,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不高声讲话,保持安静严肃的手术环境。

3)护理文件书写。

(1)手术护理记录单用蓝黑或者碳素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漏项。

(2)手术前后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须清点、核对物品后逐项准确填写。

2.护理部每月进行1次护理质量检查,科室每周进行1次护理质量检查。

3.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科室予以公示一周,并与星级考核挂钩,进行原因查找,提出整理措施,并于下周予以效果验证。

四、手术室参观制度

1.凡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或外来参观者,必须凭手术参观牌或医务科的介绍信,方可进手术室参观。科主任及手术指导医师除外。

2.参观者需遵守手术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观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口罩、帽子及鞋方可进入,外出时更换外出鞋,穿外出衣。

4.参观者只得参观指定的手术,不得任意出入其他手术间。

5.参观时应遵守无菌原则,距离手术无菌区域30cm以上。

6.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准吸烟。

7.参观后离开手术间前应将参观用物放在指定位置。

8.凡系直系亲属手术,一律不准参观。

9.晚、夜班谢绝参观。参观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每台进修生2人,实习生1人,手术室护士长、巡回护士有权管理。

10.除本院手术医护人员及进修人员能上台手术外,其余(包括国内专家)人员一律需要医务科批文,方可进入手术室。

五、手术室更鞋更衣制度

1.保持更鞋、更衣间干净整洁。

2.手术人员进入手术室前,办理好登记,先换拖鞋,然后领取衣裤、口罩、帽子到更衣室内更换整齐。

3.手术口罩、帽子、拖鞋放入指定的桶和筐内,衣柜钥匙交还手术室专管员。

4.手术后脱下的手术衣裤立即放入污衣袋内。

5.浴室应清洁整齐,以供手术人员使用。

6.重要物品及文件,请勿携入更衣室。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分为四级。

(1)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2)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3)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手术。

(4)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手术医师分级。

(1)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指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住院医师指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主治医师:主治医师指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主治医师指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指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指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指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资深主任医师指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

(5)根据三级医院负责制规定,上级医师有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的责任和义务。

3.医师手术权限。各级医师确定主持某级手术前,要在上级医师指导(本院或外院进修)下至少主持完成10例以上的病例并经考核合格(各专科的具体完成数由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手术复杂、难易程度调整并报医务处批准)。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支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一级手术。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经上级医师批准,可主持三级手术。

(5)副主任医师:可支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8)资深主任医师:主持四级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一般科研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9)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资深主任医师可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或请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

(10)进修医师根据进修管理规定,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上报医务处批准执行。

(11)外请专家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

4.资格准入手术权限:各级医师手术权限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同时必须符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技术准入资格。

5.手术审批权限。

(1)常规手术:四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三级手术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审批;二级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一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

(2)资格准入手术: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实施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或术中发现手术权限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时,应按规定报告上级医师处理。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应及时先予以处置并同时报告上级医师。

(4)新技术:根据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执行。

(5)对重大手术、超范围手术需经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七、手术室安全制度

1.定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爱护消防设施,不准移动或搬动做他用,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定期检查。

2.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关闭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剧毒药品应有专柜贮藏,上锁,并派专人保管,使用进行登记。易燃物品,应安置在通风阴暗处,要求远离火源,专人管理。

4.值班人员应巡视手术室每个房间,负责氧气、吸引器。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及大门的安全,坚守工作岗位。

5.非值班人员勿任意进入手术室。

6.手术室内严禁吸烟。

7.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8.如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汇报有关部门。

八、洁净手术室管理制度

1.洁净手术室分为洁净区、准洁净区、非洁净区,有病人通道、工作人员通道、物品通道分为无菌物品和污染物品通道。

2.进入洁净手术室必须按规定的净化程序和路线进行,不得私自改变。

3.无菌操作应在气流的上风侧进行,不干净的、污染的事物尽量在回风口附近进行。

4.未按规定处理的物品不得带入洁净手术室。

5.净化手术室空气微生物监测,每月按国家规定进行。

6.空气净化系统由中心机房专职人员监测并维护。

九、手术室查对制度

1.患者查对确认制度与流程。

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

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

接入手术室后:夜班护士查对。

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与夜班护士共同查对。

进入手术间之后:麻醉医生查对。

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师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

昏迷及神志不清病人: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

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2.手术物品查对(清点)制度与流程。

(1)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

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2)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洗手护士共同查对所用无菌物品指示胶带是否合格,并由洗手护士粘贴与登记本上并签全名。

(3)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4)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5)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6)向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洗手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

(7)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拿离、拿入手术间。

(8)进入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9)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失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

(10)有显影标记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十、手术器械交接班制度

1.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接器械护士与洗手护士交器械时,严格清点器械数目并检查其完整性,需准确无误(器械数目不相符者不予接班,摆放杂乱无章者不予接班),交接完毕做好登记并签全名。

3.器械班人员交接时,先接器械间、器械柜的卫生,再接物品(如器械上油情况、手术专科器械数量、各种缝针缝线及引流管的准备等),交接完毕做好登记并签全名。

4.对新增器械及更换下来的旧器械也应严格做好交接班。

十一、手术室防范手术患者压疮管理制度

1.对手术病人应进行皮肤的评估,凡手术科室带入压疮应及时与所在科室护士长沟通,并上报手术室护士长。

2.手术室护士长应及时到手术间查看,指导护士采取措施,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注明。

3.特殊体位病人,护士必须对其采取预防措施,合理使用防压用具,预防压疮的发生。

4.手术完毕再次检查全身皮肤情况,据实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并与病房护士详细交接。

5.对于术中发生皮肤压红者于术后三天内回访,并记录在送病人登记本上。

6.每月进行防范讨论。

十二、手术室护理差错管理制度

1.科内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当事人均详细登记。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护理缺点、差错纠正措施处理报告,上报护理部。

2.凡发生大差错、事故的当事人应立即如实写出书面检查,待后处理。

3.一般差错每月底由护士长将护理缺点、差错纠正措施处理报告上报护理部,重大差错事故及时(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4.发生差错、事故后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组织抢救,以减轻或消除由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应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严禁隐匿事实、涂改病历和销毁证据。

5.对发生的护理差错由首先由科内差错评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后科内公布。

6.同类差错在同一个月同一人出现2次的,罚款加倍。

十三、手术室无菌原则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除参加手术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入内。

2.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可大声说话,禁止携带私人通讯工具入内。除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传私人电话。

3.为预防交叉感染,在连续施行手术时,应按一类手术(无菌手术)——二类手术(轻度感染手术、重度感染手术)的顺序进行;三类手术(感染手术)及特殊感染手术应在感染手术间进行。

(1)一类手术:经过消毒处理,手术部位达到无菌或接近无菌。如:甲状腺、疝气、人工关节置换、脊柱等手术。

(2)二类手术:经过消毒处理,手术部位仍有细菌,但尚未发展成感染,如:消化道系统、子宫阴道、开放性创伤等手术。根据细菌数量的多少,又分为轻度感染和重度感染两类。

(3)三类手术:手术部位已经发生感染。

(4)HbsAg阳性及血源性传染手术应放在当天手术最后一台。如遇特殊情况,后者为无菌手术而上一台为感染手术时,手术间应消毒l小时后方可使用。

(5)手术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及防止交叉感染。

(6)严重或特殊感染手术确定手术之后,立即和手术室联系,以便及时安排在感染手术间内施行。参加此类手术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安全。

(7)预定参观手术人员名单,需要手术前1天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8)严格控制参观人数,主管医生和巡回护士有责任管理。

(9)参观人员不可任意进入其他手术间和无菌储物间。

十四、送手术通知单制度

手术通知单是为了告知麻醉医师和手术室做好接诊准备,确保手术病人安全顺利的完成手术,为此规范手术通知单的递送及书写,要求如下。

1.平诊手术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11点前送到手术室通知单投递箱内,以便手术室器械班人员准备手术器械,切忌将手术通知单抛于其他桌面,因而延误手术,由手术科室自行负责。周六下午及周日不接收平诊手术通知单,只接待急诊手术,特殊情况和手术室护士长联系,同意后方可在休息日加做平诊手术。

2.手术通知单应按规定仔细完整填写,字迹清楚,特别是写清楚参加手术人员的名单,备注栏内写清楚所需特殊器械、体位及参加手术人员的名单,通知单上无您的姓名者不得入手术室。大手术参观者限3人,中手术限2人,小手术限1人(含本院医生)。

3.急诊手术通知单应在通知单上注明“急”,备注栏内必须由科主任或主治医生签名方可生效。

4.手术者必须由本院医生担任,进修实习医生禁止单独执行手术。

5.手术室有权根据手术量调整手术时间,并通知外科医生和麻醉医师。

十五、手术室访视制度

1.接手术通知单。

2.按照手术安排表到临床科室查阅病历。

3.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体重、宗教信仰等。

4.临床资料:疾病、手术名称、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型、过敏史及既往史。

5.与医生沟能。

6.了解手术方式。

7.需用的特殊器械、用物。

8.手术体位摆放方式。

9.到病房看望手术患者。

10.向患者做自我介绍。

11.观察病人。了解患者身体状况(肢体运动及血管情况)、家庭状况、费用来源及心理状况,做好心理护理。

12.交待术前勿化妆、取掉饰物、义齿等金属或贵重物品。

13.介绍手术、麻醉体位的配合方法及重要性。

14.介绍手术环境、条件。

十六、手术室接送病人制度

1.接病人一律用平车。保证平车清洁、完好,注意安全,防止坠床,急、危重症病人由病房医师陪同护送入手术室。

2.接病人时严格五查对即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同时检查病人的皮肤准备情况及术前医嘱执行情况,衣裤清洁,嘱病人排便后,携带病人病历和所需复物品等,随车推入手术室,病人的贵物品,如首饰、现金、手表、义齿等不得带入手术室内。

3.接病人入手术室后,在换车间换车、戴好帽子,与巡回护士按五查对交接病人、病历、随带物品,病人卧于手术床上,防止坠床,约束固定病人。

4.婴幼儿由亲属陪同,基础麻醉后再接入手术间。

5.术后病人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护理员共同护送至换车间,换车送至病房。

6.护送途中,注意输液通畅,到病房后详细与护士做好交接班,交清病历、输液情况、输血情况、皮肤、护理记录单及病人物品,填好接送病人交接本,并签名。

十七、手术室标本管理制度

1.洗手护士负责保存手术标本,用记号笔在标本袋上标明病区、床号、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标本名称,并放入10%甲醛溶液浸泡固定。

2.洗手护士督促医生填写病检申请单,病检申请单填写不全、污染、医师未签名者,应通知医师更正补充。

3.洗手护士将固定好的标本和申请单交与手术室护理员做好交接,并双方签名。

4.标本在每天下午上班后查对完毕送病理检验科,查对验收后双方签名。

十八、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2.手术室应严格划分洁净区、准洁净区和非洁净区。

3.进入手术室必须更换拖鞋、衣、裤、帽。贴身内衣不可外露。外出必须更换外出衣和鞋,手术拖鞋与私人鞋、外出鞋应分别存放。

4.手术室工作人员患上呼吸道感染者,面部、颈部、手部有感染者及患皮肤病者一律不准进入手术间。

5.感染手术应在感染手术间内进行,术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遇有特殊菌种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感染手术时,应尽量缩小污染范围,并挂隔离标志,术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6.严格控制参观人数,参观人员不可任意进入其他手术间和无菌储物间。进手术室见习、参观,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

7.为防止交叉感染,不同洁净级别的手术室应有各自专用的清洁用品并有标识,用后洗净消毒晾干,垃圾装入防尘袋中拿出。

8.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各手术间物体表面及地面每天晨用消毒液擦拭。每周手术间彻底清扫消毒1次,每月做细菌培养1次(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灭菌后的物品)。

9.高压灭菌器每月做1次细菌培养,每天第一锅做B-D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全天消毒工作;快速灭菌器每月做1次细菌培养,并做记录。

10.所有高压灭菌物品均用3M指示胶带固定封口,灭菌后指示条变为黑色,表示该物品已经灭菌。每个包内应放132指示卡,该卡经灭菌后均变为黑色,证明该包已经灭菌,方可使用。

11.手术室所有灭菌物品必须每天检查1次,按日期先后排序依次使用。

12.灭菌敷料包有效期受包装材料、封口的严密性、灭菌条件、储存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①棉布包装材料和开启式容器:温度25℃以下、相对湿度为40%~60%时,有效期为14天。②其他材料,如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纸塑包装材料:证实该包装材料能阻挡微生物渗入,有效期可相应延长,至少为半年以上。

13.接送病人手术平车应用交换车,并保持清洁,平车上铺盖一人一换。

十九、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及特殊感染手术后终末处理原则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及特殊感染手术均用一次性敷料,用后装入医用垃圾袋中焚烧处理。

2.器械及物品:用1000mg/L的84消毒液浸泡所有污染的器械及物品30分钟后,再清洗消毒处理。

3.被服类:将所有污染被服放入固定的有标记之污衣袋中,包括接送病人平车上的敷料,将污衣袋封口,送洗衣房处理。

4.拖把:设置专用拖把,与普通拖把分别放置。

5.手术间地面:用专用拖把以250mg/L的84消毒液擦拭手术间地面。

6.手术间物品:被血或分泌物污染处用250mg/L的84消毒液擦拭,再用清水擦拭。其余手术床、灯、车、墙面、地面、各类家具及仪器表面均用250mg/L的84消毒液擦拭。

7.吸引器吸引管一人一用一更换,吸引器袋用后集中焚烧处理。

二十、器械清洗管理制度

1.所有接触患者的器械,必须清洗。清洗工作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洗手护士与清洗人员严格交班,防止器械丢失。

2.清洗人员须按手术器械清洗流程进行处理。

3.清洗完毕器械要清洁无污、无锈,刀、剪、钳等清洁光亮、无血迹,关节灵活。

4.清洗人员坚守岗位,按院感要求穿戴防护用具,以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十一、手术室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1.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麻醉、手术操作、器械清洗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还应当穿戴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禁止参加手术。

(4)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部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上报医院感染控制处、医务处或护理部,体检保健中心进一步做相应处理。

二十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按要求分别放入不同的盛装容器内。

2.医疗废物盛装不能超过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转运前须进行有效封口(垃圾袋结扎,容器加盖,利器盒闭合),检查容器是否破损,以防转运途中遗漏。

3.工作人员在接触或分类处理医疗废物时,应戴乳胶或橡胶手套,处理完毕立即用流动水洗手,必要时消毒双手。

4.专人负责医疗废弃物的交接,并做好登记和签名。

5.禁止医疗废物在非储存地倾倒、堆放,任何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严惩。

二十三、手术室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需要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事件。

(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严重工伤、重大交通、大批中毒等所致死亡或同时伤亡3人及以上的抢救。

(2)知名人士、境外人士的抢救。

(3)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的医疗及抢救。

(4)涉及刑事案件的自杀和他杀手术。

(5)突发甲类及乙类传染病手术患者。

(6)手术工作人员受到职业暴露伤害等。

2.报告程序。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立即口头或电话向科室领导及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应向院总值班报告,并做好记录,积极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