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系统论
2.4.1 系统论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一般系统论是由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1937年提出的。一般系统论将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它包括系统、结构、要素、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系统与环境、要素与系统、要素与要素三方面的关系。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认为系统具有以下特征:①目的性。系统能自我趋向稳定有序的状态,这就是系统的目的性。②整体性。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不是各个部门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表现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有一定的位置,发挥一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③层次性。每个系统都属于一个更大的系统,而每个系统内部又存在着组成这一系统的分系统。④开放性。这种开放性首先表现为系统要不断地收集信息,并运用系统本身的功能,经过加工整理后,再将信息输出;系统的开放性还表现在它与环境的交流,和环境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以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自己。⑤环境适应性。即系统总是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系统只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才能发挥理想的功能。[72]
系统论分为平衡理论(老三论)和非平衡理论(新三论)。平衡理论以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为代表,非平衡理论包括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和超循环论三大流派。
2.4.2 系统论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系统论的出现,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以往在研究问题时,人们常将着眼点放在局部或要素,遵循单项因果决定论,这种方法不能如实地说明事物的整体性,不能反映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它不胜任于对复杂问题的研究。而系统分析方法却能从全局整体观点来分析复杂问题。
系统论对构建政府成本会计理论体系的指导意义表现在:首先,在研究分析政府成本会计理论问题时注意与环境保持适应性。政府成本会计理论是运用于一定的政府环境之中,因此应注意政府成本会计理论与政府环境相结合,对于政府外部环境来说,政府成本会计应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相适应;对于政府内部环境来讲,政府成本会计理论应注意与目前政府内部环境中现有的系统如预算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相协调。其次,以系统分析的方法研究政府成本会计理论问题。政府成本会计理论中各组成部分之间也总是存在一定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有一定的层次性,系统的整体和部分的功能既互不相同,但又要相互协调。因此,在构建政府成本会计理论体系时要注意保证政府成本会计的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最后,注意政府成本会计理论是一个开放系统。政府成本会计理论要不断地借鉴其他学科的成果来发展和完善自己;从这个方面来说,一个真正完善的理论体系应该是没有的,在一定阶段只有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本书研究府成本会计理论问题,正是基于上述理论思想,并结合一定环境来进行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