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防治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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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血压治疗

(一)治疗目标

(1)高血压患者的主要治疗目标是最大程度地降低心血管并发症发生与死亡的总体危险。需要治疗所有可逆性心血管危险因素、亚临床靶器官损害以及各种并存的临床疾病。

(2)降压目标。一般高血压患者,应将血压(收缩压/舒张压)降至140/90mmHg以下;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收缩压应控制在150mmHg以下,如能耐受还可进一步降低;伴有肾脏疾病、糖尿病,或病情稳定的冠心病或脑血管病的高血压患者治疗更宜个体化,一般可以将血压降至130/80mmHg以下。伴有严重肾脏疾病、糖尿病或处于急性期的冠心病或脑血管病高血压患者,应按照相关指南进行血压管理。

(3)舒张压低于60mmHg的冠心病患者,应在密切监测血压的情况下逐渐实现降压达标。

(二)高血压治疗的基本原则

(1)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常伴有其他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患,需要进行综合干预。

(2)抗高血压治疗包括非药物和药物两种方法,大多数患者需长期甚至终身坚持治疗。

(3)定期测量血压;规范治疗,改善治疗依从性,尽可能实现降压达标;坚持长期平稳有效地控制血压。

(三)治疗策略

按低危、中危、高危及很高危分层,全面评估患者的总体危险,并在危险分层的基础上作出治疗决策。

(1)很高危病人。立即开始对高血压及并存的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进行综合治疗。

(2)高危病人。立即开始对高血压及并存的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进行药物治疗。

(3)中危病人。先对患者的血压及其他危险因素进行为期数周的观察,评估靶器官损害情况,然后,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开始药物治疗。

(4)低危病人。对患者进行较长时间的观察,反复测量血压,尽可能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评估靶器官损害情况,然后,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开始药物治疗(图2-1)。

图2-1 初诊高血压患者的评估及监测程序

注:动态血压的诊断标准为24小时平均值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或家庭自测血压平均值收缩压>135mmHg或舒张压>85mmHg。

(四)非药物治疗(生活方式干预)

非药物治疗主要指生活方式干预,即去除不利于身体和心理健康的行为和习惯。它不仅可以预防或延迟高血压的发生,还可以降低血压,提高降压药物的疗效,从而降低心血管风险。对于高血压患者及易患人群,不论是否已接受药物治疗,均需进行非药物治疗并持之以恒。包括:减少钠盐摄入、控制体重、不吸烟、限制饮酒、体育运动、减轻精神压力、保持心理平衡。防治高血压非药物措施归纳于表2-4。

表2-4 高血压非药物治疗措施及效果

(五)高血压的药物治疗

1.降压的目的和平稳达标

(1)降压治疗的目的。通过降低血压,有效预防或延迟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等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有效控制高血压的疾病进程,预防高血压急症、亚急症等重症高血压发生。

(2)应及时将血压降低到目标血压水平(140/90mmHg以下;高风险患者130/80mmHg;老年人收缩压150mmHg),但并非越快越好。大多数高血压患者应根据病情在数周至数月内将血压逐渐降至目标水平。年轻、病程较短的高血压患者,降压速度可快一点;但老年人、病程较长或已有靶器官损害或并发症的患者,降压速度则应慢一点。

(3)降压药物治疗的时机。高危、很高危或3级高血压患者,应立即开始降压药物治疗,确诊的2级高血压患者,应考虑开始药物治疗;1级高血压患者,可在生活方式干预数周后,血压仍≥140/90mmHg时,再开始降压药物治疗。

2.降压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降压治疗药物应用应遵循以下4项原则,即小剂量开始,优先选择长效制剂,联合应用及个体化。

(1)小剂量。初始治疗时通常应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剂量。降压药物需要长期或终身应用,药物的安全性和患者的耐受性,重要性不亚于或甚至更胜过药物的疗效。

(2)尽量应用长效制剂。尽可能使用1天1次给药而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以有效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更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如使用中、短效制剂,则需每天2~3次用药,以达到平稳控制血压。

(3)联合用药。以增加降压效果又不增加不良反应,在低剂量单药治疗疗效不满意时,可以采用两种或多种降压药物联合治疗。事实上,2级以上高血压为达到目标血压常需联合治疗。对血压≥160/100mmHg或中危及以上患者,起始即可采用小剂量两种药联合治疗,或用小剂量固定复方制剂。

(4)个体化。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耐受性及个人意愿或长期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的降压药物。

3.常用降压药物的种类和作用特点

常用降压药物(表2-5)包括钙通道阻滞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ARB)、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五类,以及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表2-6)。此外,α受体阻滞剂或其他种类降压药有时亦可应用于某些高血压人群。

表2-5 常用的各种降压药

表2-6 常用固定配比复方制剂

注:降压药使用方法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有关药物的说明书。

五大类降压药物均可作为初始和维持用药,应根据患者的危险因素、亚临床靶器官损害以及合并临床疾病情况,合理使用药物,优先选择某类降压药物,有时又可将这些临床情况称为适应证,见表2-7,钙通道阻滞剂、ACEI、ARB、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及其低剂量固定复方制剂,均可作为降压治疗的初始用药或长期维持用药,单药或联合治疗(图2-2)。

图2-2 选择单药或联合降压治疗流程图

表2-7 常用降压药种类的临床选择

(1)钙通道阻滞剂(CCB)。主要通过阻断血管平滑肌细胞上的钙离子通道发挥扩张血管降低血压的作用。包括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和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前者如硝苯地平、氨氯地平等。此类药物可与其他4类药联合应用,尤其适用于老年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伴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或颈动脉粥样硬化及周围血管病患者。常见副作用包括反射性交感神经激活导致心跳加快、面部潮红、脚踝部水肿、牙龈增生等。二氢吡啶类CCB没有绝对禁忌证,但心动过速与心力衰竭患者应慎用。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一般不推荐使用短效硝苯地平。

临床上常用的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主要包括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两种药物,也可用于降压治疗,常见副作用包括抑制心脏收缩功能和传导功能,有时也会出现牙龈增生。2~3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患者,禁止使用。因此,在使用非二氢吡啶类CCB前应详细询问病史,应进行心电图检查,并在用药2~6周内复查。

(2)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作用机理是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发挥降压作用。常用药包括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等,大量证据显示此类药物对于高血压患者具有良好的靶器官保护和心血管终点事件预防作用。ACEI单用降压作用明确,对糖脂代谢无不良影响。限盐或加用利尿剂可增加ACEI的降压效应。尤其适用于伴慢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伴心功能不全、糖尿病肾病、非糖尿病肾病、代谢综合征、蛋白尿或微量白蛋白尿患者。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持续性干咳,多见于用药初期,症状较轻者可坚持服药,不能耐受者可改用ARB。其他不良反应有低血压、皮疹,偶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及味觉障碍。长期应用有可能导致血钾升高,应定期监测血钾和血肌酐水平。禁忌证为双侧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及妊娠妇女。

(3)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作用机理是阻断血管紧张素Ⅰ型受体发挥降压作用。常用药包括氯沙坦、缬沙坦等,大量证据显示,ARB可降低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事件危险,降低糖尿病或肾病患者的蛋白尿及微量白蛋白尿。尤其适用于伴左室肥厚、心力衰竭、心房颤动预防、糖尿病肾病、代谢综合征、微量白蛋白尿或蛋白尿患者,以及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不良反应少见,偶有腹泻,长期应用可升高血钾,应注意监测血钾及肌酐水平变化。双侧肾动脉狭窄、妊娠妇女、高钾血症者禁用。

(4)利尿剂(D)。通过利钠排水、降低高血容量负荷发挥降压作用。主要包括噻嗪类利尿剂、袢利尿剂、保钾利尿剂与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等几类。用于控制血压的利尿剂主要是噻嗪类利尿剂。在我国,常用的噻嗪类利尿剂主要是氢氯噻嗪和吲达帕胺。研究证实吲达帕胺治疗可明显减少脑卒中再发危险。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6.25~25mg)对代谢影响很小,与其他降压药(尤其ACEI或ARB)合用可显著增加后者的降压作用。此类药物尤其适用于老年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或伴心力衰竭患者,也是难治性高血压患者的基础药物之一。其不良反应与剂量密切相关,故通常应采用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可引起低血钾,长期应用者应定期监测血钾,并适量补钾。痛风者禁用;对高尿酸血症,以及明显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后者如需使用利尿剂,应使用袢利尿剂,如呋噻米等。

保钾利尿剂如阿米洛利、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等有时也可用于控制血压。在利钠排水的同时不增加钾的排出,在与其他具有保钾作用的降压药如ACEI或ARB合用时需注意发生高钾血症的危险。螺内酯长期应用有可能导致男性乳房发育等不良反应。

注:A: ACEI或ARB; B: β受体阻滞剂;C: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D:噻嗪类利尿剂;α: α受体阻滞剂。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F:低剂量固定复方制剂。第一步均为小剂量开始,药物治疗后血压未达标者,可在原药基础上加量或另加一种降压药,如血压达标,则维持用药;第二步也是如此。

(5)β受体阻滞剂。主要通过抑制过度激活的交感神经活性、抑制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发挥降压作用。常用药物包括比索洛尔、普萘洛尔等。β受体阻滞剂尤其适用于伴快速性心律失常、冠心病心绞痛、慢性心力衰竭、交感神经活性增高以及高动力状态的高血压患者。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疲乏、肢体冷感、激动不安、胃肠不适等,还可能影响糖、脂代谢。高度心脏传导阻滞、哮喘患者为其禁忌证。慢性阻塞性肺病、运动员、周围血管病或糖耐量异常者慎用;糖脂代谢异常时一般不首选β受体阻滞剂,必要时也可慎重选用高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长期应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反跳现象,即原有的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表现,较常见有血压反跳性升高,伴头痛、焦虑等,称之为撤药综合征。

(6)α受体阻滞剂。不作为一般高血压治疗的首选药,适用高血压伴前列腺增生患者,也用于难治性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开始用药应在入睡前,以防体位性低血压发生,使用中注意测量坐立位血压,最好使用控释制剂。体位性低血压者禁用,心力衰竭者慎用。

(7)肾素抑制剂。为一类新型降压药,其代表药为阿利吉伦,可显著降低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水平,但对心脑血管事件的影响尚待大规模临床试验评估。

4.降压药的联合应用

(1)联合用药的意义。联合应用降压药物已成为降压治疗的基本方法。许多高血压患者,为了达到目标血压水平需要应用≥2种降压药物。

(2)联合用药的适应证。2级高血压和(或)伴有多种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患的人群,往往初始治疗即需要应用两种小剂量降压药物,如仍不能达到目标水平,可在原药基础上加量或可能需要3种,甚至4种以上降压药物。

(3)联合用药的方法。二药联合时,降压作用机制应具有互补性,因此,具有相加的降压作用,并可互相抵消或减轻不良反应。例如,在应用ACEI或ARB基础上加用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降压效果可以达到甚至超过将原有的ACEI或ARB剂量翻倍的降压幅度。同样的,加用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也有相似效果。

联合用药方案(表2-8): ①ACEI或ARB加噻嗪类利尿剂。利尿剂的不良反应是激活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AS),可造成一些不利于降低血压的负面作用。而与ACEI或ARB合用则抵消此不利因素。此外,ACEI和ARB由于可使血钾水平略有上升,从而能防止噻嗪类利尿剂长期应用所致的低血钾等不良反应。ARB或ACEI加噻嗪类利尿剂联合治疗有协同作用,有利于改善降压效果。②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加ACEI或ARB。前者具有直接扩张动脉的作用,后者通过阻断RAAS,既扩张动脉,又扩张静脉,故两药有协同降压作用。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常见产生的踝部水肿,可被ACEI或ARB消除。研究表明,小剂量长效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加ARB初始联合治疗高血压患者,可明显提高血压控制率。此外,ACEI或ARB也可部分阻断钙通道阻滞剂所致反射性交感神经张力增加和心率加快的不良反应。③钙通道阻滞剂加噻嗪类利尿剂。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加噻嗪类利尿剂治疗,可降低高血压患者脑卒中发生的风险。④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D-CCB)加β受体阻滞剂。前者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的作用,正好抵消β受体阻滞剂的缩血管及减慢心率的作用。两药联合可使不良反应减轻。

表2-8 联合治疗方案推荐参考

图2-3 联合用药方案示意图

注:推荐使用,必要时慎用。

我国临床主要推荐应用的优化联合治疗方案是:D-CCB加ARB;D-CCB加ACEI; ARB加噻嗪类利尿剂;ACEI加噻嗪类利尿剂;D-CCB噻嗪类利尿剂;D-CCB加β受体阻滞剂。

次要推荐使用的可接受联合治疗方案是:利尿剂加β受体阻滞剂;α受体阻滞剂加β受体阻滞剂;D-CCB加保钾利尿剂;噻嗪类利尿剂加保钾利尿剂。

不常规推荐的但必要时可慎用的联合治疗方案是;ACEI加β受体阻滞剂;ARB加β受体阻滞剂;ACEI加ARB;中枢作用药加β受体阻滞剂。

多种药物的合用:①三药联合的方案。在上述各种两药联合方式中加上另一种降压药物便构成三药联合方案,其中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ACEI(或ARB)+噻嗪类利尿剂组成的联合方案最为常用。②四药联合的方案。主要适用于难治性高血压患者,可以在上述三药联合基础上加用第四种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螺内酯、可乐定或α受体阻滞剂等。

注:D-CCB: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

(4)固定配比复方制剂。是常用的一组高血压联合治疗药物。通常由不同作用机制的两种小剂量降压药组成,也称为单片固定复方制剂。与分别处方的降压联合治疗相比,其优点是使用方便,可改善治疗的依从性,是联合治疗的新趋势。对2级或3级高血压或某些高危患者可作为初始治疗的药物选择之一。应用时注意其相应组成成分的禁忌证或可能的副作用。①我国传统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包括复方利血平(复方降压片)、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降压0号)、珍菊降压片等,以当时常用的利血平、氢氯噻嗪、盐酸双屈嗪或可乐定为主要成分。此类复方制剂组成成分的合理性虽有争议,但仍在基层广泛使用。②新型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一般由不同作用机制的两种药物组成,多数每天口服1次,每次1片,使用方便,改善依从性。目前我国上市的新型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主要包括:ACEI+噻嗪类利尿剂;ARB+噻嗪类利尿剂;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ARB;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噻嗪类利尿剂+保钾利尿剂等。③降压药与其他心血管治疗药物组成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有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他汀、ACEI+叶酸。此类复方制剂使用应基于患者伴发的危险因素或临床疾患,需掌握降压药和相应非降压药治疗的适应证及禁忌证。

常用降压药的适应证见表2-9。

表2-9 常用降压药的适应证

注:CCB: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D:噻嗪类利尿剂;β-BK: β受体阻滞剂;+:适用;—:证据不足或不适用;±:可能适用;*:袢利尿剂;**:螺内酯;#:对伴心肌梗死病史者可用长效CCB控制高血压。

(六)相关危险因素的处理

1.调脂治疗

血脂异常是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高血压伴有血脂异常显著增加心血管病危险,高血压对我国人群的致病作用明显强于其他心血管病危险因素。

他汀类药物调脂治疗对高血压或非高血压者预防心血管事件的效果相似,均能有效降低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小剂量他汀用于高血压合并血脂异常患者的一级预防安全有效。作为一级预防,并非所有的高血压患者都需他汀类药物治疗。他汀类药物降脂治疗,对心血管疾病危险分层为中、高危者可带来显著临床获益,但低危人群未见获益。

对高血压合并血脂异常的患者,应同时采取积极的降压治疗以及适度的降脂治疗。调脂治疗参考建议如下:首先应强调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当严格实施治疗性生活方式3~4个月后,血脂水平不能达到目标值,则考虑药物治疗,首选他汀类药物(表2-10)。他汀类药物应用过程中应注意肝功能异常和肌肉疼痛等不良反应,需定期检测血常规、转氨酶(ALT和AST)和肌酸磷酸激酶(CK)。

表2-10 高血压合并血脂异常患者开始调脂治疗的TC和LDL-C值及其目标值

2.抗血小板治疗

阿司匹林在心脑血管疾病二级预防中的作用有大量临床研究证据支持。

(1)高血压合并稳定型冠心病、心肌梗死、缺血性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史以及合并周围动脉粥样硬化疾病患者,需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100mg/d)进行二级预防。

(2)合并血栓症急性发作如急性冠脉综合征、缺血性脑卒中或TIA、闭塞性周围动脉粥样硬化症时,应按相关指南的推荐使用阿司匹林,通常在急性期可给予负荷剂量(300mg/d),后期应用小剂量(100mg/d)作为二级预防。

(3)高血压合并房颤的高危患者宜用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中、低危患者或不能应用口服抗凝剂者,可给予阿司匹林,方法遵照相关指南。

(4)高血压伴糖尿病、心血管高风险者可用小剂量阿司匹林(75~100mg/d)进行一级预防。

(5)阿司匹林不能耐受者可用氯吡格雷(75mg/d)代替。高血压患者长期应用阿司匹林应注意出血等不良反应。

3.血糖控制

高血压伴糖尿病患者心血管病发生危险更高。高于正常的空腹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与心血管危险增高具有相关性。治疗糖尿病的理想目标是空腹血糖≤6.1mmol/L或HbA1c≤6.5%。对于老年人,尤其是独立生活的、病程长、并发症多、自我管理能力较差的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宜过于严格,空腹血糖≤7.0mmol/L或HbA1c≤7.0%,餐后血糖≤10.0mmol/L即可。对于中青年糖尿病患者,血糖应控制在正常水平,即空腹≤6.1mmol/L,餐后2小时≤7.8mmol/L, HbA1c≤6.5%。

4.综合干预多种危险因素

高血压患者往往同时存在多个心血管病危险组分,包括危险因素,并存靶器官损害,伴发临床疾患。除了针对某一项危险组分进行干预外,更应强调综合干预多种危险组分。综合干预有利于全面控制心血管危险因素,有利于及早预防心血管病。高血压患者综合干预的措施是多方面的,常用的有降压、调脂、抗栓治疗。有资料提示高同型半胱氨酸与脑卒中发生危险有关,而添加叶酸可降低脑卒中发生危险,因此,对叶酸缺乏人群,补充叶酸也是综合干预的措施之一。通过控制多种危险因素、保护靶器官、治疗已确诊的糖尿病等疾患,来达到预防心脑血管病发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