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伦敦之富足,令人难以置信。费利克斯见识过俄国的穷奢极欲,也目睹过欧洲的繁荣景象,可两者都无法与伦敦相比较。在这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人也见不到。事实上,尽管气候温暖,每个人仍然穿着一层又一层的厚重衣物。费利克斯看见运货的车夫、街头小贩、清洁工、力工和送货郎,每个人都穿着工厂生产的大衣,质地精良,衣服上既没有破洞也没有补丁。儿童个个脚上穿着靴子。每个妇人头上都戴着帽子,精美的帽子!大多数的女帽都非常大,足有轻便马车的车轮大小,帽子上装饰着丝带、羽毛、鲜花和水果。街道上车水马龙,他刚刚到达伦敦五分钟,看到的汽车已经比他此前一辈子见过的汽车还要多。街道上的汽车数量与马车数量不相上下。无论乘车还是步行,每个人都急匆匆的。
在皮卡迪利广场,所有的车辆都停滞不前,事情的起因在任何城市都为人熟知:一匹马摔倒了,马车也随之掀翻在地。一群男人使出浑身解数,想把牲畜拉起来,并把马车扶正;妆容完备的卖花姑娘和妇人在近旁的人行道上叫嚷着为众人加油,时而开些玩笑。
他继续向东走,随着他走得远了,他对这座城市富丽堂皇的最初印象逐渐产生了改变。他走过一座带有拱顶的大教堂,从他在维多利亚车站购买的地图来看,这座教堂名叫圣保罗大教堂。此后他便来到了贫民区,宏伟壮观的银行和办公大楼门面突然消失得一干二净,代之而起的是低矮的联排房屋,破败程度参差不齐。这一带汽车少,马车多,马匹也多显瘦削。大多数商店只是街头摊位,送货郎也难觅踪影。他看到许多光脚的儿童——在他看来,光着脚也无伤大雅,气候如此温暖,小孩本就没有必要穿靴子。
随着他渐渐深入伦敦东区,境况变得愈发不堪。这里的房屋东歪西倒,庭院脏乱不堪,巷子里臭气熏天,萎靡颓丧的人们衣衫褴褛,在垃圾堆里翻捡着寻找食物。接着,费利克斯走上白教堂高街,看见了形形色色的东正教犹太人,身上是自己熟悉的大胡子、长发和传统长袍。小店里卖的是熏鱼和犹太教的洁食肉类——他仿佛来到了俄国的犹太人聚居区,只是这里的犹太人神情并不惶恐。
他按照乌尔里希给的地址向裘比利街165号走去。那是一幢二层楼房,模样像是新教路德宗的教堂。门外贴着一张告示,说工人之友俱乐部及其场地向所有工人开放,无论其政治信仰如何;然而另一张告示却暴露了这一场所的真实性质,上面说,这个俱乐部由彼得·克鲁泡特金于1906年创办。费利克斯不禁思忖,自己能否在伦敦与这个颇具传奇色彩的克鲁泡特金见上一面。
他走进了房子。他在门厅看见了一堆报纸,报名也叫《工人之友》,不过报名是用意第绪语写的Der Arbeiter Fraint。墙上贴着各种广告,有英语课,有主日学校,有去往艾坪森林的短途旅行,还有讲授《哈姆雷特》的课程。费利克斯走进大厅,房子的建筑特点印证了他先前的直觉:这里过去一定是座新教教堂的正厅。不过房子已经改建过,一头搭建了一座舞台,另一头则加建了一个吧台。舞台上有一群男女,像是在排练戏剧。也许英国的无政府主义者搞的正是这种活动,费利克斯想,这便可以解释他们为什么可以开办俱乐部。他来到吧台前。在这里酒精饮料无迹可寻,不过他看见柜台上有鱼饼冻、腌鲱鱼还有——好极了——一只俄式茶炊[19]!
柜台后的姑娘看了他一眼,说:“要点儿什么?[20]”
费利克斯微微一笑。
一个星期之后,在奥尔洛夫亲王预定抵达伦敦的日子,费利克斯在苏活区的一家法国餐馆吃了午饭。他来得很早,选了一张靠门的桌子,点了洋葱汤、煎牛排和羊奶酪,还喝了半瓶红葡萄酒。他点菜用的是法语,服务生对他毕恭毕敬。用餐完毕时正值午餐高峰时段,他趁服务生有三个在厨房里、另外两个正好背对着他时,淡定地站起身,走到门口拿起大衣和帽子,没有付钱便离开了。
他沿街漫步,不禁微笑起来,对这种偷窃行为感到十分得意。
他很快便学会了如何在几乎不花钱的情况下在这个城市里生存:他每天花两便士从街边的小摊购买一杯甜茶和一块面包作为早餐,这是他每天用于吃饭的全部开销;到了午餐时间,他便从小摊上偷些水果或蔬菜;晚上他会到一处慈善救济所去领一碗汤,那里的面包供应不限量,作为回报,他必须聆听一场不知所云的布道,再跟着唱一首圣歌。他身上有五英镑现金,但那是为紧急情况而准备的。
他住在斯特普尼绿地区的邓斯坦公寓,那是一幢五层的出租公寓楼,全伦敦的无政府主义领头人有一半都住在这里。他在鲁多夫·洛克尔[21]的公寓里铺了张床垫作为睡觉的地方,这个德国人长了一头金发,极富个人魅力,是《工人之友》的主编。然而洛克尔的魅力对费利克斯不起作用——他对个人魅力向来不为所动,不过费利克斯对他的奉献精神深怀敬意。洛克尔和他的妻子米莉对无政府主义者来者不拒,每个白天——还有半数的夜晚,他们的公寓里总有络绎不绝的访客和信使,辩论会和委员会会议接连不断,茶水和香烟更是从未断绝。费利克斯并不付房租,但他每天都会带回一些东西——一磅香肠、一包茶叶、一口袋橘子,放在公用的食品储藏柜里。大家都以为这些食品是他出钱买的,但实际上当然是他偷的。
他对其他无政府主义者的说辞是,自己到这里来是为了在大英博物馆做研究,以便完成正在撰写的书稿,书的主题是原始社会中的自然无政府主义。他们对此深信不疑。这些人友好、专注而且心地纯良,他们真心相信通过教育、建立工会、分发宣传册、举办讲座和到艾坪森林郊游之类的手段就能引发革命。费利克斯很清楚,俄国以外的无政府主义者大都如此。他并不恨他们,但暗地里却十分鄙视这些人,因为归根结底,他们就是胆子小。
尽管如此,在这群人中总会有几个崇尚暴力的人。若有必要,他会把他们找出来的。
眼下他担心的是奥尔洛夫究竟是否会来英国,以及自己该如何杀死他。这份忧心毫无实际用途,于是他试图通过学习英语来转移思绪。他在瑞士那座国际化的大都会已经学过一点英语;在前往欧洲的漫长的火车旅途中,他曾研读过一本俄国儿童使用的英语教科书,并阅读了他最喜欢的小说的英文译本——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这本书的俄语版他几乎倒背如流。如今,他每天早上都会在裘比利街俱乐部的阅览室里阅读《泰晤士报》,下午则在街头闲逛,同酒鬼、流浪汉和妓女攀谈——他最喜欢这类人,因为他们不受社会中条条框框的束缚。很快地,印在书本上的文字便与他周围的人声融为一体,他要说的任何内容都已经可以用英语表达。用不了多久,他便可以用英语谈论政治了。
离开餐馆后他往北走,穿过牛津街,进入了图腾汉厅路以西的德国人聚居区。这些德国人中不乏革命者,不过他们当中更多的是共产主义者,而非无政府主义者。费利克斯对共产主义者的纪律性赞许有加,但对他们的做派仍抱有疑虑,除此以外,他的性格也不适合做党派工作。
他一路穿过摄政公园,进入了位于公园北面的中产阶级聚居的市郊。他在林荫道上徘徊,朝整洁的砖砌别墅门前的小花园里张望,想偷一辆自行车。他在瑞士时学会了骑自行车,他还发现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用来盯梢可谓完美,因为这样既行动自如,又不引人注意,而且在交通繁忙的城区里,自行车的速度足以跟上汽车或者马车。遗憾的是,住在伦敦这个城区的中产阶级市民似乎都把自行车锁到了外人看不见的地方。他曾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沿街前行,便想把骑车的人从车上击倒在地,可是此时路上有三名行人,还有一辆面包房的车子,费利克斯不想把事情闹大,以免引人注意。不久他又看见一个递送果蔬杂货的男孩,可那男孩的自行车太显眼,车头处装有一个大车篮,车身横梁上挂着一块金属牌,上面写着杂货店的店名。费利克斯刚开始漫不经心地考虑,还有哪些其他策略可供采用,就忽然看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
一名三十岁上下的男子推着一辆自行车从花园里走出来。那人头戴一顶硬草帽,身穿一件条纹轻便夹克衫,肚子那儿鼓鼓的。那人把自行车斜靠在花园的墙上,正弯下腰用夹子夹住裤脚。
费利克斯快步走向他。
那人瞥见了他的影子,抬头望了一眼,咕哝了一声“下午好!”。
费利克斯将他打倒在地。
那人就地一滚,仰面躺在地上望着费利克斯,蠢笨的脸上带着吃惊的神色。
费利克斯扑到他身上,用一只膝盖顶住他那夹克衫正中间的那颗纽扣。那人“噗”的一声把气息尽数吐出,被压得喘不上气来,束手无策地大口吸气。
费利克斯站起身,朝房子瞄了一眼。一名站在窗前的年轻女子目睹了这一切,她用一只手捂住张大的嘴巴,眼睛瞪得老大,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他又朝地上的男人看了一眼:看样子,没有几分钟的休息时间,他别想从地上爬起来。
费利克斯跨上自行车,飞快地骑走了。
一个人若是毫无恐惧感,便可以为所欲为,费利克斯心想。他学到这一课是在十一年前,鄂木斯克附近的一条铁路支线上。当时正下着雪……
天上正下着雪。费利克斯坐在一节敞篷货运火车皮里的煤堆上,濒临冻死。
自从他挣脱了将他与其他苦力铐在一起的镣铐,从金矿里逃出来之后,一年来他一直在寒冷中度过。一年当中他穿过了西伯利亚,从冰封严寒的北方长途跋涉,几乎来到了乌拉尔山脉。眼下他距离文明世界和温暖的气候只有区区一千英里之遥。这段路途中的绝大部分是他靠双腿走过的,有时也会搭乘火车或者堆满毛皮料的货车。他更喜欢搭载牲畜的货车,因为它们既能让他保持温暖,又能与他分享饲料。在他模糊的意识中,自己比牲口强不了多少。他从不洗漱,他的外套是从一匹马那里偷来的一张毯子,破烂衣衫里爬满了虱子,头发里长着跳蚤。他最喜欢的食物是生鸟蛋。有一次,他偷了一匹矮种马,骑着它狂奔,直到马被累死,然后他把那匹马的肝脏吃了。他对时间已经没有任何概念,从天气判断,他知道当时正值秋季,但他不知道当时是几月份。他时常发现,自己连前一天做了什么事都想不起来。神志较为清醒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已是半个疯子。他从不与人说话;遇到小镇或村庄时他总是绕着走,只有在垃圾堆里抢食物时才略作停留。他只记得自己必须一路向西走,因为那里的气候更加温暖。
可是他搭乘的运煤火车驶上了一条铁路支线,费利克斯觉得自己可能会就此送命。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察穿着毛皮大衣守在岔道旁,防止农民偷煤回去生火……就在那个瞬间,费利克斯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意识到自己此刻十分清醒,而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后一个清醒的时刻。他正在纳闷是什么东西引发了这个念头,忽然嗅到了警察的晚餐。可那名警察是个大块头,身强体壮,还佩着一把枪。
我豁出去了,费利克斯心想,横竖都是一死。
于是他站起身,搬起一块自己能够搬动的最大的煤,踉踉跄跄地朝警察的小屋走去,进了屋,把煤块砸在那目瞪口呆的警察头上。
火上架着一口锅,里面烧着一锅炖菜,炖菜尚且太烫,没法入口。费利克斯把锅端到屋外,把锅里的菜一股脑倒在雪地上;接着他跪在地上,就着冰凉的冰雪吃起了炖菜。菜里有大块的土豆和白萝卜,厚实的胡萝卜,还有不少肉块。他连嚼也不嚼就把它们吞下去。警察从小屋里走出来用警棍猛抽费利克斯,一记闷棍抽在他后背上。费利克斯愤怒得发了狂——那人竟敢阻挠他吃东西。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向那人猛扑过去,连踢带挠。警察用警棍还击,可费利克斯感觉不到警棍的抽打。他用手指卡住那人的喉咙,越捏越紧,不肯放手。过了一阵那人便闭上了双眼;接着他脸色泛青;后来连舌头也吐了出来;再后来费利克斯便把炖菜全吃光了。
他把小屋里所有食物吃了个精光,又在炉火旁暖了暖身子,然后在警察的床上睡了一觉。醒来时他已恢复了理智。他从尸体上脱下靴子和大衣,步行前往鄂木斯克。在途中,他对自己产生了一种了不起的认识:他已经丧失了感受到恐惧的能力。他的头脑经历了某种变化,仿佛一只开关被闭合了似的。他想不出任何能让自己心怀恐惧的事:肚子饿了,他便去偷;有人追他,他就躲起来;遇到威胁,他便杀人。他无欲无求,任何事情也伤害不了他。爱情、自尊、欲望和同情,种种情感都已被他遗忘。
这些情感最终都重新回到了他心中,只有恐惧感是个例外。
抵达鄂木斯克之后,他把警察的毛皮大衣卖了,买了裤子、衬衫、马甲和轻便的大衣。他烧掉了破衣烂衫,花一个卢布在一家廉价旅社洗了个热水澡,并刮了脸。他在一家餐馆吃饭,用的是餐刀而不是手指。他看见一份报纸的头版,这才记起如何识字。他这才发觉,自己已经从坟墓里回到了人世。
他坐在利物浦街车站的长椅上,自行车斜靠在他身边的墙上。他暗自想象奥尔洛夫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除了他的头衔和使命之外,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这位亲王或许愚钝而呆板,是沙皇的忠诚奴仆;或许他是个喜好施虐的色鬼;或许他是个和善的白发老人,除了把孙儿们抱在膝头掂着逗趣之外别无爱好。这些都无关紧要,无论他是个怎样的人,费利克斯都要把他杀掉。
他坚信自己一定能够认出奥尔洛夫,因为像他那样的俄国人无论是否有秘密使命在身,都毫无低调出行的观念。
奥尔洛夫会来吗?倘若他真的乘坐约瑟夫所说的那次列车到达,又如约瑟夫所说的那样,随后便与沃尔登伯爵见面的话,那么约瑟夫所提供情报的准确性几乎毋庸置疑。
在火车到达前几分钟,四匹高头大马拉着一辆封闭式马车叮叮当当地驶过,径直驶上了站台。车前有一名车夫,车后站着一名身着制服的男仆。一名铁路职员迈着大步跟在车后,身上穿的军式制服纽扣闪闪发亮。那名铁路职员对车夫说了句什么,便引领他驶向站台的尽头。接着身穿礼服、头戴礼帽的车站站长也到了,他一副位高权重的神态,看看自己的手表,又谨慎地与车站的钟表对照了一下。他打开马车的车门,让乘车人走下车来。
那位铁路职员从费利克斯坐的长椅旁走过时,费利克斯抓住了他的衣袖,“请问,先生,”他眼睛瞪得老大,摆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外国游客的表情,说道,“那位是英国国王吗?”
铁路职工笑了:“不是,伙计,只是沃尔登伯爵而已。”说完便走开了。
看来约瑟夫说得对。
费利克斯以刺客的眼光仔细审视沃尔登。他个子很高,与费利克斯不相上下,身形壮实——比身材瘦弱的人更容易开枪击中。他五十岁上下,除了略微有些跛脚以外,行动还算敏捷;他跑得动,但不会跑得很快;他身上的浅灰色晨礼服和同样颜色的礼帽极为显眼,礼帽下露出的头发又短又直,络腮胡仿照已故国王爱德华七世的胡须样式修剪成扑克牌中黑桃花色的形状。他站在站台上,拄着手杖——一件潜在的武器——以缓解左腿的负担。车夫、男仆和车站站长围着他忙个不停,如同蜜蜂围绕蜂后打转。他姿态悠闲,并没有看手表。他并未留意自己身边奔波忙碌的下人们。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待遇,费利克斯心想,他生来就是人群里的显要人物。
火车出现了,引擎室的烟囱里喷出股股浓烟。我此时此刻就可以杀死奥尔洛夫,费利克斯心想,一想到自己即将与猎物交手,他心中顿时涌起一阵猎人的狂喜。不过,他此前已经做了决定,今天不动手。他到这里来是为了观察,而不是为了行动。在他看来,绝大多数无政府主义者的暗杀行动之所以会失败,正是因为行动仓促或盲目行动。他坚信应该有计划、有组织地行动,而这正是许多无政府主义者嗤之以鼻的观念。可是他们没有认识到的一点是,人可以对自己的行动做出安排——只有当一个人开始安排他人的生活时,他才成了一位暴君。
火车长叹一声,喷出一大团蒸气,停住了。费利克斯站起身,朝站台凑近了一些。火车的另一段似乎是节私人车厢,新刷的油漆格外亮眼,与其他车厢的颜色截然不同。这节车厢不偏不倚正停在沃尔登的马车前。站长热切地上前打开了车门。
费利克斯绷紧了神经,眼睛瞟着站台,注视着被阴影笼罩的那片区域,他的猎物即将在那里出现。
众人等了一阵,接着奥尔洛夫便现身了。他在车门处停留了片刻,费利克斯借此时机用双眼为他拍下了肖像。他身材瘦小,身穿一件价格不菲的俄式毛领厚外套,头戴一顶黑色礼帽。他面色红润,年轻的神态几乎稚气未脱,两撇八字胡不算浓密,面颊上没有蓄须。他略带迟疑地微笑了一下。他看起来很脆弱,费利克斯心想,世上许多作恶多端的人都长着一张天真纯良的面孔。
奥尔洛夫走下火车;他和沃尔登拥抱了一下,动作是俄国式的,但十分简短;接着二人便上了马车。
这次会面还挺匆忙的,费利克斯想。
男仆和两个搬运工开始往马车上装行李。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马车装不下这么多行李,费利克斯想起自己那只半空的纸板糊成的手提箱,不禁微微一笑。
马车掉了个头。看样子那名男仆要留下照看剩余的行李。两名搬运工走到马车窗边,一只覆着灰色衣袖的手臂从车窗伸出来,把几枚硬币放在他们手里。马儿拉着车离开了,费利克斯跨上自行车跟在后面。
伦敦市内车水马龙,要跟上马车并不困难。他尾随马车穿过城市,沿着河岸街行驶,穿过圣詹姆斯公园。走到公园另一头,马车沿着分界道又走了几码,接着忽然拐进了一座被围墙环绕的院落。
费利克斯跳下自行车,推着车走过公园尽头的草坪,直走到那扇大门的马路对面才站住脚。马车驶向一幢大宅子那雄伟的入口,他看见马车车顶上露出一黑一灰两顶礼帽,很快便消失在宅子里。接着大门关闭,他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莉迪娅审慎地观察着女儿。夏洛特正站在一面巨大的穿衣镜前,试穿年轻女子初次参加社交季的礼服,她将穿着这件礼服入宫觐见,被介绍给社交界的名流。身材瘦削、举止文雅的裁缝博尔顿夫人拿着别针,在她身旁不停地忙碌,不时在这里加上一处花边,又在那里缝个褶裥。
夏洛特看上去既美丽又纯真——这正是初次参加社交季的年轻女子的理想气质。白色的薄纱连衣裙上绣满了水晶饰品,裙角几乎垂到地面,一双小巧的尖头鞋在裙裾下若隐若现。裙子的领口深抵腰际,裸露之处被一件缀满水晶的束身衣填满。银线织成的裙裾足有四码[22]长,用淡粉色的雪纺绸做衬里,拖尾末端饰有一只巨大的银白相间的蝴蝶结。夏洛特的黑发高高地盘在头顶,用一只王冠头饰固定住。那只头饰曾经属于上一位沃尔登伯爵夫人,也就是斯蒂芬的母亲。发髻上按照惯例插着两根白色羽饰。
我的宝贝女儿几乎已经长大成人了,莉迪娅不禁想。
她说:“非常漂亮,博尔顿夫人。”
“多谢夸奖,太太。”
夏洛特说:“穿着这些太难受了。”
莉迪娅叹了口气,夏洛特总会说这样的话。莉迪娅说:“不要这样不稳重。”
夏洛特跪下身去提裙裾,莉迪娅拦住她。“你不必跪下去。瞧,我给你做个示范,你就按我说的做。向左转,”夏洛特照做了,裙裾随之落在她身体左侧,“用左侧手臂把裙裾收起来,再向左转九十度。”此时,裙裾在夏洛特面前的地上铺展开,“向前走,一边走,一边用右手把裙裾挽到你的左臂上。”
“真管用。”夏洛特笑了。她微笑时,旁人都会受到感染。她过去一向如此,莉迪娅心想,她年幼时,我总能看透她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成长的过程便是学会如何蒙蔽别人。
夏洛特说:“这些事情又是谁教给你的呢,妈妈?”
“你乔治叔叔的第一任妻子,贝琳达的生母,是她在我初次参加社交季之前教我的。”她很想说:这种事教起来容易,真正艰涩的东西你只能自己去学。
夏洛特的家庭教师玛丽亚走进了房间。这个身穿铁灰色连衣裙的女人讲求工作效率,从不多愁善感,她也是莉迪娅从圣彼得堡带来的唯一一位佣人。十九年过去了,她的容貌却从未有过改变。莉迪娅全然不知她究竟有多大年纪:五十岁?六十岁?
玛丽亚说:“奥尔洛夫亲王到了,太太。哇,夏洛特,你穿这一身非常华丽!”
如今也该到了让玛丽亚称呼她“夏洛特小姐”的时候,莉迪娅心想。她说:“你换好衣服就下楼,夏洛特。”夏洛特立刻开始拆解用来固定裙子拖尾的肩带。莉迪娅走出了房间。
她看见斯蒂芬正在会客厅里闲饮着雪利酒。他伸手轻触她裸露的手臂,说:“我真喜欢看到你穿夏装的样子。”
她微微一笑:“谢谢。”他一身灰色大衣,颈间系着银色的领带,看上去也十分潇洒,她心想。他的胡子中夹杂着越来越多的丝丝银灰。我们本来该多么美满啊,你和我……她不禁想要亲吻他的面颊。她环顾了一下房间,一名男仆正在餐具柜旁倒雪利酒,她不得不克制住自己的冲动。她坐下来,接过男仆递过来的杯子:“亚历克斯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斯蒂芬答道,“你马上就能见到他——他过一会儿就会下来。夏洛特的礼服如何?”
“礼服很漂亮。真正让我忧心的是她的态度,她近来对任何事物都不愿轻信。我真不愿看见她变成一个玩世不恭的人。”
斯蒂芬并不为此而担忧:“你等着瞧吧,等到某位英俊的卫队长开始关注她,她很快就会改变想法的。”
这种论调让莉迪娅十分恼火,因为这话背后的含义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被自己向往浪漫的天性所奴役。但凡斯蒂芬不想为某个问题浪费脑筋时,他往往会说这样的话。这种话让他活像个开朗热忱、头脑简单的乡绅,可他并不是这种人。然而他却相信夏洛特与其他任何一位十八岁的姑娘都别无二致,并对不同意见置若罔闻。莉迪娅深知夏洛特的天性中暗藏着一抹与英式气质迥然不同的野性,这一抹野性必须受到遏制才是。
由于夏洛特的缘故,莉迪娅突然毫无缘由地对亚历克斯产生了一种抵触情绪,这自然不合情理。这并不是他的错,但他代表着圣彼得堡,代表着昔日暗藏的危险。她不安地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忽然发觉斯蒂芬正用敏锐的眼光打量着自己。他说:“你该不会是为了与小亚历克斯见面而感到紧张吧。”
她耸耸肩膀:“俄国人一向让人捉摸不透。”
“他并不是典型的俄国人。”
她对丈夫微微一笑,但先前的一瞬柔情已经消逝了,眼下她心中只剩下中规中矩的夫妻情谊。
房门打开了。稳住,莉迪娅暗中告诫自己。
亚历克斯走进房间。“莉迪娅阿姨!”他说着向她的手俯下身去。
“你好,阿列克谢·安德烈耶维奇,”她郑重地说道,接着又改换成柔和的语气补上一句,“哇,你还是十八岁时的样子。”
“我倒希望如此呢。”他双眼闪亮,说道。
她问起他的旅途。他作答时,她发觉自己正暗自纳闷他为什么仍未婚配。仅凭他显赫的爵位便足以让许多姑娘为之倾倒——她们的母亲自是更不必说。除了爵位以外,他相貌出众,而且家财万贯。我敢肯定,他早已让一众女子为之心碎,她心想。
“您的哥哥和姐姐请我转致问候,”亚历克斯说道,“也希望您能为他们祈福,”他略一皱眉,“眼下圣彼得堡的形势很不安定——如今它早已不是您所熟悉的那座城市了。”
斯蒂芬说:“我们对那位僧人也有所耳闻。”
“拉斯普京。沙皇皇后相信上帝通过他向世人传达旨意,而皇后的意见对沙皇的影响极大。但拉斯普京不过是一种表象,罢工接连不断,骚乱时有爆发,人民已经不再把沙皇奉若神明了。”
“那该怎么办呢?”斯蒂芬问。
亚历克斯叹了口气,说:“要做的事太多了。我们需要更高产的农场、更多的工厂、英国那种完备的议会、土地改革、工会、言论自由……”
“换作是我,就不会急于建立工会。”斯蒂芬说。
“也许吧。即便如此,俄国必须积极参与二十世纪的世界局势。这件事若不是由我们贵族来做,人民必将把我们推翻,然后自己动手。”
莉迪娅心想,他这番话比激进派还要激进。不知家乡发生了怎样的巨变,竟会让一位亲王说出这样的话来!她的姐姐塔提亚娜,也就是亚历克斯的母亲,曾在信中提及“种种烦扰”,却从未透露过贵族阶层已确实陷入险境。不过亚历克斯更像他的父亲老奥尔洛夫亲王——他们都是政治动物。倘若他尚且健在,必定也会说出这样的话。
斯蒂芬说:“还有第三种可能,你知道的,就是想办法让贵族与平民联合起来。”
亚历克斯微微一笑,似乎早已料到他接下来的话了:“是什么?”
“一场战争。”
亚历克斯严肃地点点头。他们的思维十分相像,莉迪娅暗自反思:亚历克斯一向敬重斯蒂芬,在老亲王过世以后,斯蒂芬便成了这男孩身边最接近父亲的角色。
夏洛特走进屋来,莉迪娅惊诧地盯着她。她穿着一件莉迪娅从未见过的连衣裙,奶油色的蕾丝布料上镶着巧克力色的绸边。莉迪娅本人绝不会选择这样的裙子——这身衣服过于高调,但谁也无法否认夏洛特看上去十分迷人。她在哪里买了这条裙子?莉迪娅纳闷。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叫我陪同,独自去选购衣物的呢?是谁告诉她,这几种颜色能将她的黑发和棕眸衬托得格外灵动呢?她是否已经化了妆?她又为什么没有穿束身衣呢?
斯蒂芬也注视着她。莉迪娅发觉丈夫竟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她差点笑出了声。以这样的方式来表示对女儿成年的认同,实在颇具戏剧性,更为有趣的是,他这种反应显然是下意识的。用不了多久他便会意识到自己真是糊涂,每当女儿走进房间,自己便起身致意,这种礼节在自己家中并不适用。
亚历克斯的反应则更为强烈。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碰洒了雪利酒,脸也涨得通红。莉迪娅心想:呦,他竟然这样害羞!他把酒水淋漓的杯子从右手换到左手,于是两只手都无法腾出来握手,他站在原地,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这一刻着实尴尬,他得先定一定神,才能与夏洛特打招呼,可他显然在心神未宁的时候便已经想要与她打招呼。莉迪娅正要说几句闲话来打破沉寂,夏洛特忽然代替她接管了局面。
她从亚历克斯胸前的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帮他把右手擦干,并用俄语说:“你好,阿列克谢·安德烈耶维奇。”她握了握他那只已经擦干的右手,又从他左手中接过酒杯,擦干了杯子,又擦了擦他的左手,然后将杯子递还给他,把手帕塞回他的口袋,请他坐下。自己也在他身旁坐下,说:“既然你已经把雪利酒泼光,不如给我讲讲达基列夫[23]吧。听说他这人十分古怪。你与他见过面吗?”
亚历克斯笑了:“是的,我见过他。”
亚历克斯讲话时,莉迪娅仍在暗自惊奇。夏洛特并未流露出半分踌躇,就化解了这样的窘境,继而提了一个问题——想来是她事先准备好的问题——转移了奥尔洛夫的注意力,使他平静下来。而她对这件事的处理之娴熟,仿佛她已为此练习了二十年。她这种从容的仪态是从哪里学来的?
莉迪娅与丈夫目光相接。他也注意到了夏洛特优雅的气度,正乐得合不拢嘴,身为人父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费利克斯在圣詹姆斯公园里来回踱步,思考自己先前所见。他不时向马路对面张望,沃尔登宅邸的白色外墙优雅大方,比前院的围墙高出许多,像是从浆洗过的衣领中探出一位贵族的脑袋。他心想:他们以为躲在宅院里便可安然无恙?
他在一条长椅上坐下,那幢房子依然在他的视线之内。身旁熙熙攘攘的尽是伦敦的中产阶级市民,有戴着夸张头饰的姑娘,也有身着深色西装、头戴圆顶礼帽走在回家路上的职员和店主。公园里有许多保姆,或用婴儿车推着婴儿,或带着衣着臃肿的学步幼童正在闲谈;有头顶礼帽的富绅,或走在去往圣詹姆斯区的众多绅士会馆的路上,或是刚从那里出来;有身着制服的佣人,正牵着模样丑陋的小型犬散步。一位提着大购物袋的肥胖妇人在他身边的长椅上一屁股坐下来,说:“你热不热?”他不知该如何作答才算得体,只好微微一笑,转过脸去。
看来奥尔洛夫已经预料到自己在英国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他在火车站的那次露面仅有几秒钟,在宅邸则完全没有露面。费利克斯猜测,是他事先要求由封闭式的马车前去接站,因为那天天气晴朗,大多数人坐的都是敞篷马车。
直到今天之前,这次暗杀的相关计划都还是纸上谈兵,费利克斯反思道。这件事关系到国际政治、外交论争、同盟及友好关系、军事可能性、遥相呼应的皇帝与沙皇假想中的反应。此刻,这件事突然变得有血有肉:它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其高矮胖瘦尽在眼前;它变成了一张蓄着八字胡的年轻面孔,必须用子弹打得稀烂;它变成了一具披着厚重大衣的矮小躯体,必须用炸弹炸得血肉模糊、衣衫破碎;它变成了斑点领带上方那刮得干干净净的喉咙,必须用刀锋划过,血流如注。
费利克斯觉得这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不仅如此,他对此还十分急切。目前尚存疑问,他将找到答案;眼下尚存难题,他将设法解决;下手需要勇气,这东西他有的是。
他脑海中想象着奥尔洛夫和沃尔登住在豪宅里,衣料精致而柔软,沉默的佣人侍奉左右。过不了多久他们便会共进晚餐,长长的餐桌抛了光,镜子似的桌面上反射出挺括的餐巾和纯银餐具的倒影。他们吃饭时,双手必定一尘不染,连指甲缝里都白白净净,女人则戴着手套。端上桌的食品他们往往只吃掉十分之一,把剩下的送回厨房。他们也许会谈起赛马、新式女士时装或者某一位他们都认识的国王。与此同时,那些将要走上战场的人们却躲在陋居里,在俄国严寒的气候中瑟瑟发抖。尽管如此,他们依然能为一名漂泊无依的无政府主义者腾出一碗土豆汤来。
杀死奥尔洛夫该是何等乐事,他心想,复仇的滋味多么甜蜜。等我做完这件事,便可以死而无憾了。
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你感冒了。”那肥胖的妇人说。
费利克斯耸了耸肩膀。
“晚饭我给他准备了一块上好的羊排骨,还做了一只苹果派。”她说。
“啊。”费利克斯应和道。她到底在说什么呢?他从长椅上起身,穿过草地,向那座宅院走去。他席地而坐,背靠着一棵树。他必须先将这座宅院观察上一两天,以便摸清奥尔洛夫在伦敦的生活规律:他何时外出?到哪里去?如何出行——乘坐封闭式马车、敞篷马车、汽车还是出租车?他要与沃尔登共度多长时间?最理想的情况是他能预见奥尔洛夫的行踪,以便设下埋伏守株待兔。只要他了解奥尔洛夫的生活习惯,便能轻易地做到这一点。若非如此,他就得设法事先探听这位亲王的日程安排——也许可以通过贿赂宅院中的佣人做到这一点。
接下来的问题是使用何种武器,以及如何把武器搞到手。选择何种武器,取决于行刺时的具体情况,获取武器则有赖于裘比利街的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对这种事情而言,那个业余戏剧小组自是不必考虑了,邓斯坦公寓里的那些知识分子也一样,实际上,所有具有稳定收入的人都不行。不过,他们当中有四五个满腔愤郁、时常买醉的年轻人,这些人偶尔论及政治,便会说出“只有将剥削者的财产剥削一空才是无政府主义”这样的话来,这其实是行话,实际含义是通过盗窃为革命提供资金。这种人要么手里有武器,要么知道在哪里能够搞到武器。
两个售货员装扮的年轻姑娘从他坐着的那棵树边信步走过,他听见其中一个说:“……告诉他,别以为只要带着女生去看场电影,再给她买杯黑啤酒,就可以……”话音未落,她们已经走远了。
费利克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他纳闷是否是由两位姑娘所致——不会的,她们与他毫不相干。他暗自琢磨:我这是在担心吗?不是;是满足感吗?也不是,让他满足的事情还在后面;是兴奋吗?算不上是。
他终于想明白了,这是幸福感。
还真是奇怪啊。
这天夜里沃尔登去了莉迪娅的卧房。他们同房以后,她枕着他的肩膀睡着了,他躺在黑暗之中,思绪回到了1895年的圣彼得堡。
那段时间他总是在四处游历——美洲、非洲、阿拉伯地区,主要的原因是英国那一隅之地,容不下他和父亲两个人。他发觉圣彼得堡的上流社会既纵情享乐又恪守陈规。俄国的自然风光和伏特加都令他倾心。他学习外语一向不费力,尽管俄语是他所学过的语言中比较困难的一种,但是面对挑战他却乐在其中。
身为伯爵爵位的继承人,斯蒂芬有义务对英国大使做礼节性的拜访,作为回礼,大使则应该邀请斯蒂芬参加宴会,并把他介绍给当地的上流社会。斯蒂芬欣然赴宴,因为除了喜欢与军官赌博、同女演员喝酒之外,他也喜欢跟外交官谈论政治。他与莉迪娅初次相遇便是在英国使馆的一次招待会上。
他此前对她已有耳闻。众人口中的她可谓德行之楷模、美人之典范。她确实很美,皮肤白皙、发色浅金,着一袭白裙,美得脆弱而淡然。她为人谦逊,正派可敬,礼数周到得可谓严谨,却似乎少了点令人心动的气质。斯蒂芬很快便从她身边脱身了。
然而落座后斯蒂芬却发觉自己与她相邻而坐,便不得不与她交谈。俄国人都学法语,若要再学第三种语言,则必定是德语,因此莉迪娅几乎不会说英语。还好斯蒂芬的法语不错。真正的麻烦在于寻找话题,他说了些与俄国政府有关的事,她的答话思维陈旧,尽是些当时随处可见的陈词滥调。他又谈起自己的兴趣所在,即在非洲狩猎巨兽的经历,她起初听得颇有兴趣,直到他说到赤身裸体的黑皮肤俾格米人[24],她羞红了脸,转过头去跟坐在她另一侧的先生交谈起来。斯蒂芬告诉自己,他对她并无什么兴趣,因为她这种姑娘适合做个贤妻良母,而他并没有成家的意愿。尽管如此,她却在他心中埋下了隐隐的好奇——这个人似乎不像外表所见那样简单。
十九年过去了,沃尔登与她同床共枕时仍在思虑:时至今日她仍然让我感到隐隐的好奇。他在黑暗中无奈地笑了。
圣彼得堡的那个晚上,他曾再次见过她的身影。晚宴过后,他在迷宫似的使馆大楼里迷了路,不知怎么来到了音乐室。她孑然一身坐在钢琴前,狂野而激情的乐曲声响彻琴房。那曲调他并不熟悉,乐声也不甚和谐,但是令斯蒂芬心醉神迷的是莉迪娅。此时,她那难以触及的苍白美感消失一空:她目光灼灼,伴着音乐摆头,身体因澎湃的感情而颤抖,她仿佛变成了另一个女人。
那乐声让他毕生难忘。后来他得知,那支曲子是柴可夫斯基的《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自那以后,只要有机会听人演奏这支曲子,他必会到场,只是他从未将其中的缘由告诉过莉迪娅。
离开大使馆后他回到宾馆换装,因为他已经与人约好午夜时打牌。他热衷于赌博,但算不上是那种自毁前程的赌徒:他知道自己输得起多少钱,一旦把这个数目输光他便会收手;倘若他欠下巨额赌债,就不得不请求父亲为他还债,他可没脸面做这样的事。有时他会赢来大笔的钱,然而对他来说那并不是赌博的吸引力所在,他喜欢的是与豪爽男儿为伍、是深夜饮酒。
那天午夜他没有赴约。贴身男仆普理查德正在给他打领带,英国大使突然敲响了宾馆套间的房门。看大使阁下的装扮,似乎是刚从床上爬起来的,衣服也穿得十分匆忙。斯蒂芬的第一反应是爆发了什么革命,所有英国人都要到大使馆避难。
“恐怕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您,”大使说,“您最好先坐下。国内发来了电报,是您父亲的事。”
这位专横的老人于六十五岁时死于突发心脏病。
“唉,我真倒霉,”斯蒂芬说,“事情发生得这么快。”
“请接受我最深切的慰问。”大使说。
“您亲自赶来报信,真是太感谢了。”
“不必客气。只要是我能帮得上忙的事,我都愿意做。”
“多谢您的好意。”
大使与他握了手便离开了。
斯蒂芬目光呆滞地出神,头脑中想着老人:他个子极高,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和刻薄的性格;他挖苦起人来,能尖酸得让人掉眼泪。若要对付他只有三种办法:要么变成和他一样的人,要么对他俯首帖耳,要么躲得远远的。斯蒂芬的母亲——一位善良而懦弱的典型维多利亚时期女性——对他父亲俯首帖耳,结果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斯蒂芬则选择躲得远远的。
他想象着父亲躺在棺木中的情景,心想:终于轮到你无能为力了。如今你再也没法吓得女佣哭哭啼啼,男仆瑟瑟发抖,孩子们四散逃窜、东躲西藏;你没有权力再包办婚姻,或是驱逐佃户以抵抗议会的提案;你无法再判窃贼入狱,将煽动分子流放澳大利亚。尘归尘,土归土。
多年以后,他对父亲的看法有了改变。如今,1914年,年届五十的沃尔登承认,他某种程度上继承了父亲的某些观念,比如热爱知识、崇尚理性、坚信生而为人便理应勤恳劳作。然而1895年时,他与父亲之间有的只是愤怨。
普理查德用托盘端来一瓶威士忌,说:“今天是个悲哀的日子,老爷。”
那句“老爷”让斯蒂芬心中一惊。他和弟弟各有自己的尊称与头衔——斯蒂芬的尊称是海可姆大人,但佣人们总是称他们为“先生”;“老爷”这一称呼为他们的父亲专用。眼下斯蒂芬自然成了沃尔登伯爵。除了头衔以外,英格兰南部的几千英亩土地、苏格兰的一大片地皮、六匹赛马、沃尔登庄园、一幢位于蒙特卡洛[25]的别墅,苏格兰的一间狩猎小屋以及上议院的一个议席如今都归他所有。
他将要在沃尔登庄园居住。那是他们家族的祖宅,世代伯爵都在那里居住。他决定给老宅安装电灯。他将卖掉一部分农场,用来投资伦敦房产和北美铁路。他将作为新议员在上议院做初次演说,他该说些什么呢?也许是外交政策吧。他要照管佃户,还要掌管多处宅邸;他得在社交季到王宫出席活动,并举办狩猎会和猎狐结束后的舞会。
他需要一位妻子。
一位单身汉是无法胜任沃尔登伯爵这一角色的。这些宴会上必须有一位女主人,必须有人答复各种邀请、与厨师探讨菜单、为客人分配卧房,并且占据沃尔登庄园餐厅长桌另一头的位置。沃尔登庄园必须有一位伯爵夫人。
还得有人继承爵位。
“我需要一个妻子,普理查德。”
“是啊,老爷。我们单身的日子算是到头了。”
第二天,沃尔登前去拜见莉迪娅的父亲,并正式请求他准许自己拜访她。
将近二十年之后的今天,沃尔登感到难以想象,当时的自己行事竟然那般草率——即便那时他尚且年轻。他从未问过自己,她究竟适不适合做自己的妻子,他的考量只有她是不是做伯爵夫人的那块料;他从未考虑过自己能否让她幸福,他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她那深藏不露的激情定会为他迸发,就像她奏响钢琴曲时那样。然而,他错了。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他每天都去登门拜访她——要及时赶回家中参加父亲的葬礼已绝无可能——接着他便求婚了,不是向她本人,而是向她的父亲。她父亲对这桩婚事的考量与沃尔登同样务实。沃尔登解释说,尽管自己还在为父服丧,但他仍希望能立即结婚,因为他必须赶回家中经营地产。莉迪娅的父亲完全理解他的想法。六个星期之后两人便举行了婚礼。
我年轻时真是个傲慢的傻瓜,他想,我以为英国将永远主宰世界,而我也将永远主宰自己的心。
月亮从云彩后面钻出来,月光照亮了卧室。他低头凝视莉迪娅沉睡的脸庞。如今的情景我没能料到,他想,我没想到自己会难以自持、无可救药地爱上你。我只求彼此互有好感,结果你已安于这样的现状,我却渴求更进一步。我从未想到自己会急于看到你的微笑,渴求你的亲吻,盼望你能在入夜后到我的房间来;我也从未想到自己会如此担惊受怕,生怕失去你。
她在睡梦中呢喃着翻了个身。他把手臂从她颈下抽出来,起身坐在床边。若他再多停留一阵,定会开始打盹。若是莉迪娅的侍女早上来送茶时撞见他们二人睡在一起,那可不行。于是,他穿上睡衣和拖鞋,悄然走出房间,穿过两间相邻的更衣室,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我真是个幸运的男人,躺下睡觉时他想道。
沃尔登扫了一眼早饭的餐桌:几只壶里装着咖啡、中国茶和印度茶;几只罐子里装着奶油、牛奶和果汁;一只大碗里盛着热粥;几个托盘上摆着烤饼和吐司面包;还有几只小罐子,里面装着橘子酱、蜂蜜和果酱。几只银制餐盘在餐具柜上一字排开,每个盘子下面都有一盏酒精灯用来保温,盘子里盛着炒蛋、香肠、培根、腰花和鳕鱼。冷餐有压制牛肉、火腿和牛舌。果盆单独摆在另一张桌子上,里面堆满了油桃、橙子、甜瓜和草莓。
有这样的早饭,亚历克斯应该会心情不错,他心想。
他给自己盛了些炒蛋和腰花,在桌边坐下。俄国人一定会提出条件的,他暗想,他们若许诺提供军事援助,必然也会索取回报。他不禁隐隐担忧,不知他们会开出什么样的价码。假若他们索要的东西是英国不可能给予的,这整场交易便会立刻泡汤,然后……
他的任务便是保证这场交易不会泡汤。
他必须对亚历克斯使攻心计,这念头不禁使他感到很不自在。他与那孩子相识已久,本该有助于谈判,可实际上,以强硬的态度跟一个自己毫不相识的对手进行谈判也许反而更容易。
我必须抛开个人感情,他心想,我们一定要把俄国争取到手。
他倒了杯咖啡,又拿了些烤饼和蜂蜜。片刻之后亚历克斯走进了房间,看上去双目有神、精神焕发。“睡得好吗?”沃尔登问他。
“好极了。”亚历克斯取了一只油桃,用刀叉吃了起来。
“你只吃这些?”沃尔登说,“你过去最爱吃的就是英式早餐,我记得你总是吃粥、奶油、鸡蛋、牛肉和草莓,吃完还要朝厨师要吐司。”
“我已经不是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了,斯蒂芬姨父。”
我也该记住这一点,沃尔登心想。
吃完早饭,他们走进了晨用起居室。“我们即将公布陆军和海军的最新五年计划。”亚历克斯说。
他行事向来如此,沃尔登心想,他总是先告诉你一些信息,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他记起亚历克斯有一次说:“我打算今年夏天阅读克劳塞维茨[26]的著作,姨父。顺便问一句,我可以带一位客人同去苏格兰打猎吗?”
“接下来五年的预算是七十五亿卢布。”亚历克斯继续说道。
十卢布等于一英镑,沃尔登算道,也就是七亿五千万英镑。“这可是个耗资巨大的计划,”他说,“不过我倒希望你们五年以前就开始实施这个计划了。”
“我也是。”亚历克斯说。
“有可能计划刚开始实施,我们就已经陷入了战争。”
亚历克斯耸了耸肩。
沃尔登心想:他不愿亲自预判俄国打算何时参战,这是自然。“你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扩大你们无畏舰上的大炮口径。”
亚历克斯摇摇头:“我们的第三艘无畏舰即将下水,第四艘也在建造当中。这两艘舰上都配有十二英寸口径的大炮。”
“这还不够,亚历克斯。丘吉尔已经为我们的无畏舰配备了十五英寸口径的大炮。”
“他做得对。我们的海军指挥官也清楚这一点,但我们的政客想不通。你是了解俄国的,姨父,人们对于新观点往往极不信任,推行革新的过程无比漫长。”
我们都在兜圈子,沃尔登想。他接着问道:“你们的首要项目是什么呢?”
“我们将马上向黑海舰队投入一亿卢布。”
“我倒认为北海更为重要。”至少对英国来说是这样。
“与你们相比,我们更多地着眼于亚洲——我们横行霸道的邻国是奥斯曼帝国,而不是德国。”
“这两国也许是盟国。”
“确实有这种可能,”亚历克斯犹豫了一下,“俄国海军的最大弱点,”他继续说道,“在于我们没有不冻港。”
这话听起来像是一篇事先准备好的演说稿。重点来了,沃尔登心想,我们正逐渐接近谈判的核心问题。然而他又继续兜起了圈子:“那敖德萨[27]呢?”
“敖德萨位于黑海海岸线上,而君士坦丁堡和加利波利半岛都在奥斯曼帝国人掌控之中,他们把守着由黑海进入地中海的要道。因此就战略用途来说,黑海与内陆湖泊无异。”
“也正因如此,俄罗斯帝国几百年来一直试图向南推进。”
“有何不妥?我们是斯拉夫人,巴尔干地区有许多人都是斯拉夫人。若他们要求民族独立,我们当然会支持的。”
“确实如此。更不必说,若他们得偿所愿,他们也许会让你们的海军自由出入地中海。”
“斯拉夫人控制巴尔干半岛对我们有利,若是俄国人控制,则益处更大。”
“对此我毫不怀疑。只是在我看来,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您愿意考虑一下这种形势吗?”
沃尔登刚刚张开嘴,又突然闭上了。原来如此,他心想,这就是他们想得到的东西,这就是他们开出的价码。看在上帝分上,我们不可能把巴尔干交给俄国人!倘若这场交易取决于此,那便没有交易可谈了……
亚历克斯说:“要让我们与你们并肩作战,我们必须增强实力。眼下我们谈论的地区正是我们需要加强实力的地区,因此我们自然希望在这一方面获得你们的帮助。”
这几乎已经把话挑明了:把巴尔干地区给我们,我们就跟着你们干。
沃尔登整理了一下思绪,皱起眉头装糊涂,说道:“假如巴尔干地区由英国掌控的话,我们可以——至少从理论上来说——把这个地区让给你们。但我们无法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因此,我不太清楚我们如何才能在这一地区——就像你说的那样——增强你们的实力。”
亚历克斯立刻给出了答案,一定是预先演练好的:“不过你们可以承认巴尔干半岛为俄国的势力范围。”
啊,那还不算太坏,沃尔登心想,这一点我们也许可以做到。
他大大地松了口气,决定先探一探亚历克斯的决心,再结束这番商谈。于是他说:“我们当然可以答应在那一地区支持你们,而不是奥地利或奥斯曼帝国。”
亚历克斯摇摇头,坚定地说:“我们要的不只是这些。”
做此尝试也算值得。亚历克斯年轻而腼腆,但他断然不肯任人摆布。真不走运。
眼下沃尔登需要些时间好好想一想:若英国按照俄国的意愿行事,国际结盟形势将会产生重大的变动,而这种变动就像地壳运动一样,将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引发地震。
“或许在我们进行进一步商谈之前,您应该跟丘吉尔谈一谈。”亚历克斯微微一笑,说道。
你心里一清二楚我会这样做,沃尔登心想。他突然意识到亚历克斯处理这番谈话的手段十分老练:他首先提出一个纯属狮子大开口的要求,让沃尔登乱了阵脚;接下来,等他提出自己真正的要求时,如释重负的沃尔登自然乐于接受。
我原以为自己能占亚历克斯的上风呢,但一番商谈过后,却被他占了上风。
沃尔登笑了,他说:“我为你感到自豪,我的孩子。”
那天早上,费利克斯想清楚了自己该在何时何地、如何动手杀死奥尔洛夫亲王。
这一计划在他头脑中逐渐成形,是他在裘比利街俱乐部图书室读《泰晤士报》的时候。他之所以产生这个想法,是受到了“宫廷公报”专栏刊登的一段文字的启发:
阿列克谢·安德烈耶维奇·奥尔洛夫亲王昨日由圣彼得堡抵英,他将作为沃尔登伯爵及其夫人的贵宾参加伦敦的社交季。奥尔洛夫亲王将于六月四日星期四入宫觐见国王与王后陛下。
这样一来费利克斯便知道,奥尔洛夫将在某天的某个时刻出现在某地。这样的消息对于一场精心策划的暗杀来说至关重要。费利克斯先前以为,若要获得这样的信息,自己必须与沃尔登府的佣人攀谈,或通过盯奥尔洛夫的梢来判断他经常出没的场所。这样一来他便不必冒险接近佣人或者跟踪他了。他不禁暗想奥尔洛夫究竟知不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见报,这样简直是故意在给行刺者提供方便。真是典型的英国做法,他想。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接近奥尔洛夫,以便将他杀死。即便是费利克斯,混进皇家宫廷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然而《泰晤士报》也已经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就在“宫廷公报”专栏所在的页面,有段文字被巴利夫人举办的舞会与最近公布的遗嘱详细内容夹在当中:
王宫
车辆安排
为方便进入白金汉宫觐见国王和王后陛下的来宾传唤其马车,经要求,本报特作如下说明:凡是拥有通过皮姆利柯入口“自由入宫”特权的来宾,其车夫前来迎接主人时,均应在大门左侧的警卫处留下卡片,并清晰地写明车辆所属的夫人或先生的名字;其他来宾的车辆在主要入口迎接主人时,也应将类似的卡片交给警卫。警卫的岗哨位于四方形宫殿围院入口处拱门的左侧。
为使来宾得以享受此项安排带来的便利,每辆马车均应配有一名男仆,在门口处等候,将主人姓名通告男仆后,由其负责传唤车辆前来接回主人。宫廷各门将于8:30开放接待来宾。
费利克斯将通告反复读了几遍:不知为什么,《泰晤士报》的行文风格总是令人极难读懂。但他至少看懂了客人离开王宫时会派男仆跑去传唤马车,在此之前马车将停在别处。
他心想,我一定能想出办法在沃尔登府的马车回到王宫接人之前钻进车厢,或者爬到车上。
但他仍有一大难题亟待解决——他没有枪。
他在日内瓦毫不费力就能搞到一把枪,可是带枪跨越国境的风险太大了——如果有人检查他的行李,他很可能会被英国拒绝入境。
想来要在伦敦搞一把枪也难不到哪里去,只是他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又极不愿公然打听这种事情。他已暗中观察过伦敦西区的枪支商店,发现其中出入的顾客无一不是上层社会的打扮,即便费利克斯有足够的钱去买那里出售的外观精美、做工精密的枪支,他们也不会接待他的。他也曾去过底层人士才去的酒吧,他原以为这种酒吧里一定有犯罪分子搞武器交易,可他至今还没看见过这种事,这倒也不足为奇。他唯一的希望便落在了无政府主义者身上。他曾与那些人之中他认为很“严肃”的人搭过话,可是他们从不谈及武器,这无疑是因为有费利克斯在场。麻烦之处就在于他初来乍到,这些人对他尚不信任。无政府主义者小组中常有警方的眼线,尽管这并没有打消无政府主义者接纳新人的热情,但是会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
眼下已经没有时间暗中进行调查了,他不得不直截了当地向人打听如何才能搞到枪支。处理这种事要慎之又慎,问完之后,他必须立即与裘比利街断绝一切联系,搬到伦敦的其他地区居住,以免有人追查到自己的踪迹。
他想到了裘比利街上的那些年轻的犹太小混混,那些小伙子个个满腔怒火、争强斗狠。他们与父母那一辈人不同,他们拒绝在伦敦东区的血汗工厂里做奴隶似的工作,为贵族老爷缝制在萨维尔街[28]裁缝店里订购的西装。他们与父母那一辈人不同,拉比[29]那一套保守的说教他们全然置之不理。然而他们还没有拿定主意: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究竟应该靠政治变革还是靠暴力犯罪。
费利克斯打定了主意,他的最佳人选是内森·萨别林斯基。他二十来岁,相貌英俊,眉眼间带些斯拉夫人的特征,衬衣上总戴着又高又硬的衬领,身穿一件黄色马甲。费利克斯曾见过他在商业路[30]附近与赌徒为伍:看来他既拿得出钱买衣服,又拿得出钱去赌博。
费利克斯环视图书室,其他读者包括一位正在打瞌睡的老人、一个边读德语版的《资本论》边做笔记的衣着厚重的女人、一个举着放大镜凑近查看俄语报纸的立陶宛犹太人。费利克斯走出房间下了楼,他既没看见内森也没看见他的朋友。对他来说时辰尚早,费利克斯心想,若他有工作的话,一定是上夜班的。
费利克斯回到了邓斯坦公寓。他把剃刀、干净的内衣和换洗衬衫装进纸板糊的手提箱里,对鲁道夫·洛克尔的妻子米莉说:“我已经找到房子了。我今晚会回来向鲁道夫当面道谢。”他把手提箱绑在自行车后座上,骑车向西往伦敦市中心去,然后向北拐,朝卡姆登区骑去。他在那里找到了一条两侧尽是高庭阔院的街道,那些房子是为自命不凡的中产阶级家庭建造的,曾经富丽堂皇。新的铁路路线修建之后,那些家庭便搬到了终点站附近的市郊。在其中一幢房子里,费利克斯从一个名叫布丽吉特的爱尔兰女人那里租了一个幽暗破旧的房间。他向她预付了两个星期的租金,共十先令。
中午时分,他回到了斯特普尼,站在位于悉尼街的内森家门外。这房子是一排联排房屋中的一座,楼上楼下各有两个房间。前门大敞着,费利克斯走了进去。
迎面而来的喧哗声和气味仿佛给了他当头一棒。十二英尺见方的房间里有十五到二十个人,都在忙着缝制衣服:男人在用缝纫机,女人靠手工缝制,小孩则在熨烫做好的衣服。熨衣板上腾起的水汽与人的汗臭混合在一起。缝纫机嗒嗒作响,熨斗发出嘶嘶的声响,缝纫工人们则叽里咕噜地说着意第绪语。裁剪完毕的布料、等候缝制的布料堆满了每一寸地面。没有人抬头看一眼费利克斯,他们都在拼了命抓紧干活。
他问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一位年轻的姑娘,胸前的婴儿正在吃奶,她正在往一件夹克衫的袖口上钉纽扣。“内森在这里吗?”他说。
“楼上。”她手里的活一刻不停,说道。
费利克斯走出房间,爬上狭窄的楼梯。两个小卧室里各摆着四张床。大部分的床上都有人,大约是上夜班的人。他在后面一间卧室里找到了内森,他正坐在床沿上系衬衫的扣子。
内森看见了他,说:“费利克斯,你好[31]。”
“我想和你谈一谈。”费利克斯用意第绪语说。
“那就谈吧。”
“你出来。”
内森穿上外套,两人走出房门,来到悉尼街上。他们站在阳光下,紧挨着血汗工厂敞开的窗子,屋里的喧嚣掩盖了他们的谈话声。
“我父亲就是做这行的,”内森说,“一个女孩用缝纫机缝制一条裤子,他便付给她五便士——她要为此忙碌一小时。他再付三便士给负责裁剪、熨烫和缝扣子的女孩。然后他把裤子送到西区的裁缝店里,卖九便士。其中的利润——一便士——可以买一片面包。若他胆敢向西区的裁缝要十便士,他准会被人从店里赶出去,夹着缝纫机在街上揽活的犹太裁缝足有几十个,这份工作马上会交给另一个犹太裁缝去做。我可不愿过这样的生活。”
“就由于这个原因,你才成了无政府主义者吗?”
“这些人缝制的服装是全世界最精美的,可你看没看见,他们身上穿的又是什么?”
“怎样改变这种状况呢,靠暴力吗?”
“我认为是这样。”
“我就知道你是这样想的。内森,我需要一把枪。”
内森紧张地笑了起来:“干什么用?”
“通常情况下,无政府主义者为什么要枪呢?”
“你说说看,费利克斯。”
“为了从窃贼那里偷东西,为了压制暴君,为了杀死杀人凶手。”
“你要做的又是哪一件呢?”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我会告诉你的……”
内森考虑了一阵,然后说:“到布里克巷和施劳尔街路口的那家煎锅酒吧去,找矮子加菲尔德。”
“谢谢!”费利克斯难以抑制语气中的欣喜,“我要付多少钱呢?”
“一把针发式手枪要五先令。”
“我想要更精准的枪。”
“好枪都很贵。”
“看来我只好跟他讲价了,”费利克斯与内森握了握手,“谢谢你。”
内森看着他跨上自行车:“也许事成之后你可以告诉我,究竟是什么事。”
费利克斯微微一笑:“到时你会在报上读到的。”他挥挥手,骑车离开了。
他骑过白教堂路和白教堂高街,然后右拐骑上奥斯伯恩大街,街上的景象瞬间发生了转变——在他见过的伦敦市区当中,这里是最破败不堪的地区。狭窄的街道极为肮脏,空中烟雾弥漫,散发着恶臭,街上的人大都一副穷困潦倒的样子,排水沟里堵满了秽物。尽管环境如此不堪,这地方的人却像马蜂窝里的马蜂一样忙乱:男人推着手推车跑来跑去,街头摊位四周挤满了人,每个街角都有拉活的妓女,木匠作坊和鞋匠铺的店面一直摆到人行道上。
费利克斯把自行车放在煎锅酒吧门口:若是车子被盗,他只须再偷一辆就行。他从一团死猫一样的东西上方跨过,走进了酒吧。里面只有一个房间,举架低矮,设施简陋,房间的尽头有一个吧台。上了年纪的男女坐在靠墙的长椅上,年轻人则站在房间中央。费利克斯来到吧台,点了一杯艾尔啤酒和一份冷香肠。
他环顾四周,看见了矮子加菲尔德。他之所以先前没看见他,是因为那人站在一张椅子上。他约有四英尺高,脑袋很大,看面相已是中年。一条硕大的黑狗紧靠他的椅子,坐在旁边的地上。他正与两个身穿皮马甲和无领衬衫的人说话,那两个人五大三粗、满脸凶相,也许是他的保镖。费利克斯打量着两人大腹便便的样子,不禁暗笑,心想:我可以把他们俩生吞活剥了。那两个人手里是一夸脱[32]的啤酒杯,而矮子喝的则像是杜松子酒。酒保把酒水和香肠递给费利克斯。“还要一杯最好的杜松子酒。”费利克斯说。
吧台边的一个年轻女子打量着他,说:“是给我买的吗?”她搔首弄姿地朝他笑笑,露出了满口烂牙。费利克斯移开了目光。
杜松子酒送来后,他付了钱,朝小窗前站着的那伙人走去,从那里可以望见外面的街道。费利克斯在他们几个人和门口之间站定,对那矮子说:“加菲尔德先生?”
“你是谁?”加菲尔德的声音十分尖厉,说道。
费利克斯递上那杯杜松子酒:“我能跟你谈点生意吗?”
加菲尔德拿过杯子一饮而尽,说:“不行。”
费利克斯小口喝着啤酒。这酒比瑞士的啤酒更甜,气也更少。他说:“我想买一支枪。”
“我不知道你到这儿来想干什么。”
“我在裘比利街俱乐部听人说起过你。”
“你是无政府主义者,是不是?”
费利克斯没答话。
加菲尔德上下打量了他一阵,问道:“假如我有的话,你想要什么枪?”
“一支左轮手枪。要好的。”
“像勃朗宁七响手枪那样的?”
“那可太完美了。”
“我没有,即使有我也不卖;倘若要卖,我会要价五英镑。”
“别人对我说最多一英镑。”
“别人对你说错了。”
费利克斯考虑了一阵。那矮子觉得费利克斯既是个外国人,又是无政府主义者,自己可以趁机敲他的竹杠。好吧,费利克斯心想,那按照你的办法来吧。“超过两英镑我实在承受不起。”
“我至少要四英镑。”
“这个价格能加一盒子弹吗?”
“好吧,四英镑,再给你一盒子弹。”
“一言为定。”费利克斯说。他察觉到其中一个保镖正强忍着笑。付了酒钱和香肠钱之后,费利克斯身上只剩下三英镑十五先令和一便士[33]。
加菲尔德向一个同伙点点头。那人走到吧台后面,从后门走了出去。费利克斯开始吃香肠。过了几分钟,那人拿着一包破布似的东西回来了。他向加菲尔德瞥了一眼,加菲尔德点了点头。那人便把破布包递给了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拆开破布,看到一支左轮手枪和一个小盒子。他把枪从破布里拿出来仔细端详。
加菲尔德说:“放低一点,该死,全世界都看见了。”
枪很干净,还上了油,装置也很灵活。费利克斯说:“要是不仔细检查,我怎么知道这枪好不好使呢?”
“你以为这里是哈洛德百货吗?”
费利克斯打开子弹盒,迅速而熟练地将子弹装进了枪膛。
“把那个鬼东西收起来,”矮子压低声音说道,“快把钱给我,赶紧滚。你他妈的简直疯了。”
费利克斯的喉咙一阵发紧,他干咽了一口唾沫。他后退一步,举起枪瞄准了矮子。
加菲尔德说:“我的老天啊。”
“要我试试枪吗?”费利克斯说。
两个保镖侧着身子向相反的方向退去,费利克斯只有一把枪,这样他便无法同时撂倒两个人。费利克斯心里一沉:他没想到,这两个人竟然这么机灵。他们接下来肯定会猛地扑向他。酒吧突然鸦雀无声。费利克斯知道,没等自己跑到门口,便会被保镖追上。那条大狗觉察到了紧张的气氛,也低吼起来。
费利克斯微微一笑,打中了那条狗。
狭小的房间里枪声轰响,震耳欲聋。谁也没动弹。那条狗流着血,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矮子的保镖也愣在了原地。
费利克斯又后退一步,伸手在背后摸索,摸到了门。他打开房门,手里的枪仍然指着加菲尔德,然后跨出了房门。
他猛地关上门,把枪塞进大衣的口袋,跳上了自行车。
他听见酒吧的门打开了。他猛地一蹬,开始骑车。有人抓住了他的大衣袖管,他愈发使劲地向前骑,挣脱了那只手。他听见一声枪响,条件反射地低头躲避。不知什么人在尖叫。他绕过一个卖冰激凌的小贩,转过了街角。他听见远处响起了警察的哨声,他回头张望,并没有人追他。
半分钟后,费利克斯已在白教堂区错综复杂的街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心想:还剩下六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