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西岳华山
隋末唐初洱海地区有六个实力较强的小国,分别被六个国王统领,被称为六诏,分别是蒙巂诏、越析诏、浪穹诏、邆赕诏、施浪诏、蒙舍诏。蒙舍诏在诸诏之南,称为“南诏”。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在唐朝的支持下,蒙舍诏皮逻阁兼并其它五诏,统一了洱海地区,南诏政权从此开始。南诏徙都太和城,唐赐皮逻阁蒙归义,授特进封越国公,又封“云南王”。其它五诏,统一了洱海地区,南诏政权从此开始。南诏徙都太和城,唐赐皮逻阁蒙归义,授特进封越国公,又封“云南王”。天复二年(902年)唐人郑回的后裔郑买嗣灭亡南诏,自立为王,建立“大长和”国。南诏疆域迅速扩大,东接贵州,西抵伊洛瓦底江,南达西双版纳,北接大渡河;东南接越南边境,西南接骠国(缅甸),西北接剑川,东北达宜宾。南诏建立制度,修筑道路,设置城邑,改善交通,加强与周边国家交往,以纺织、金银器加工为代表的手工业也得到发展,南诏纺织的锦缎水平直逼闻名当时的蜀锦。冶金业发展很快,南诏剑闻名于世。建筑风格和砖瓦制作呈现唐代风韵。
《南诏野史》说:“蒙氏平地方,封岳渎,以神明·天子为国步主,封十七贤,五十七山神。”所谓“封岳渎”者,即是封“五岳四渎”,这是南诏按五斗米道的思想所进行的封禅活动。此后纳西族开始建庙祭祀,忽必烈南征大理国路过丽江时,又封玉龙雪山北岳为“大圣北岳定国安邦景帝“,此后祭祀更盛。据考证,南诏所封的“五岳”为:中岳点苍山,西岳高黎贡山,南岳蒙乐山,东岳乌蒙山,北岳玉龙雪山。“四渎”则指怒江、澜沧江、黑惠江和金沙江。
中岳点苍山,西岳高黎贡山,南岳蒙乐山,东岳乌蒙山,北岳玉龙雪山。“四渎”则指怒江、澜沧江、黑惠江和金沙江。南诏五岳后来形成了五个门派,中岳点苍山为点苍派,西岳高黎贡山为贡山派,南岳蒙乐山为无量派,东岳乌蒙山为药山,北岳玉龙雪山为蓝月谷。南诏五岳剑派在武林上一直不出名,真正有名的是中原武林公认的五岳剑派。
对山封“岳”,最早可追溯到5000年前的黄帝时期,至唐虞三代,封有“四岳”。
春秋战国时期,随“五行”之说兴盛,“五岳”也应运而生,故有“唐虞四岳,至周始有五岳”。
汉之前,由于各代疆域限制,五岳之制因势而异,各有不同。
至汉武帝时,五岳制度才正式创立。汉宣帝正式颁发诏书,确定以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即天柱山,今安徽省境内)为南岳,大茂山(今HEB省曲阳县)为北岳,嵩山为中岳。
后隋文帝杨坚,定湖南湘江之滨的衡山为南岳,废霍山为名山。
金、元、明、清诸代,均建都于BJ,曲阳大茂山在京城之南,与北岳名称不符。
明代,称山西浑源恒山为北岳。当今中原武林,东岳泰山泰山派,西岳华山华山派,南岳衡山衡山派,北岳恒山恒山派,中岳为嵩山派。
在华山之巅,一位年轻的剑客正凝视着远方的天际。他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仿佛在寻找着什么。这位剑客名叫林风,他是华山派的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但他总觉得自己的剑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了寻求更高的境界,他决定离开华山,踏上一段漫长的旅程。
林风收拾好行囊,告别了师父和师兄弟们,独自一人踏上了前往武当山的道路。这是一段充满未知和挑战的旅程,但林风毫无畏惧,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武当山找到属于自己的剑道真谛。
沿途,林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他曾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救了一个落难的女子,两人结伴同行了一段日子。女子名叫青儿,她是一个孤儿,从小在江湖上流浪,以偷盗为生。虽然她的生活充满了艰辛,但她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林风被她的坚强和乐观所感动,两人渐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然而,好景不长,青儿因为一次意外被江湖上的恶人所追杀。为了保护青儿,林风不得不放下心中的追求,与恶人展开了激战。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战斗,林风终于将恶人击败,救下了青儿。然而,这场战斗让林风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他知道自己还需要不断地修炼和历练,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剑道高手。
林风经历千难万险终于来到了武当山武当派。
“华山派弟人林风有要事参加武当派掌门宋掌门”林风说道。
随着武当弟子把华山派林风带到了武当山武当派的真武大殿。随后武当派掌门人宋远桥宋掌门来到了大殿之上。
“华山小友所来何事”武当派掌门人宋远桥说道。
随着华山派林风上前递上一封书信:“受家人之命,特邀宋掌门华山一叙。”
宋远桥看过书信表情突然表情颖重起来了。
宋远桥吩咐小徒们,传几位师弟来议事。
随着召集师弟们(二师弟俞莲舟,三师弟俞岱岩,四师弟张松溪,六师弟殷梨亭),而其余二位师弟,五师弟张翠山,张翠山与殷素素结为夫妻并生下儿子张无忌,与谢逊结为金兰之交。追寻十余年伤兄仇人竟是妻子,张翠山不忍杀妻报兄仇,亦愧于兄弟师门,兼之为力保谢逊,最终自刎于武当山。
七师弟莫声谷,莫声谷曾参与六大派围剿光明顶,力战白眉鹰王殷天正,后在教训对峨眉弟子无礼的宋青书时,被陈友谅和宋青书所杀。
宋远桥把华山派的事情跟众师弟说了一下。
武当派掌门人五位师兄带着武当门人与华山派林风一起前往华山派,去参见华山派掌门人,商量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