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曾在阿卡狄亚生活 [1]
初遇塞巴斯蒂安·弗莱特——以及安东尼·布兰奇——初访布赖兹赫德庄园
“我以前来过这里。”我说。我以前来过这里。二十多年前,六月里一个晴朗无云的日子,塞巴斯蒂安第一次带我来。当时,沟渠旁还簇拥着淡黄的绒线菊,空气中充满夏天的丰盛气息。我一直记得,那一天特别晴朗,尽管我后来造访得愈加频繁,每次心情也不尽相同,但最后一次故地重游的时候,我忆起的还是初次来这儿的情景。
那一天,我同样对自己即将抵达的目的地一无所知。当时是八人划船周(注:八人划船周(Eights Week),牛津大学每年夏季举行的一项传统划船比赛,每条船由八人操控,故称“八人划船周”。),在牛津——这个像昔日的雷昂尼斯(注:雷昂尼斯(Lyonnesse),凯尔特神话中沉入海中的数个神奇国度之一,也是圆桌骑士特里斯坦(Tristan)的故乡。)一样、眨眼间被滔天洪水淹没的地方。不过那时,它还是一座精雕细琢的小城。在她宽敞又安静的街道上,人们行走议论,宛如身处纽曼(注:纽曼,此处应指英国教育家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1801-1890),他毕业于牛津大学三一学院,后成为牛津大学教授、神学家和圣公会牧师。)的年代。她秋日的雾霭、灰白的春光,以及呈现在夏日的稀有光彩——就像那一天,栗树的花正在盛放,清晰的钟声在辽阔的天空飘荡,轻而易举就翻越山墙与圆屋顶,散发出几个世纪以来的青春气息。正是这种幽深的寂静,让我们的欢笑回响,静谧而欢愉,穿行于喧闹之中。每逢八人划船周,总会有一群闹哄哄的女人来到这里,竟有好几百人之多。她们嘁嘁喳喳、摇摇晃晃地走在鹅卵石小路和石阶上,参观、玩乐、喝冰镇红酒、吃黄瓜三明治。她们还会撑船,让她们的方头平底船聚拢在大学生们的驳船周围。她们在《伊希斯》(注:《伊希斯》(Isis),牛津大学学生杂志,创办于1892年。)杂志社和辩论社彼此问候,不时来上一段古怪、轻浮、令人无比困扰的“吉尔伯特与沙利文”(注:吉尔伯特与沙利文(Gilbert-and-Sullivan),指维多利亚时代幽默剧作家威廉·S.吉尔伯特(William S.Gilbert)与英国作曲家阿瑟·萨利文(Arthur Sullivan)的合作。两人在1871年到1896年25年间共同创作了14部喜剧。)式玩笑,还以她们独特的大合唱在学院的礼拜堂里引人侧目。回音与不速之客充斥着每一个角落,而我们的学院却没有回响,因为这里正是所有吵闹的源头。我们当时正在举行舞会。我住在前院,窗前的空地上此时已经铺好了地板,搭上了帐篷,棕榈叶和杜鹃花包围着门房。最糟糕的是,我楼上住的那个胆小如鼠的自然科学学院学监,竟在这段时间把他的房间租给女士们做衣帽间——关于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的告示,此时正挂在距离我的橡树大门正上方不到六英尺的地方。
所有人里,对此反应最强烈的就是我的校工。
“没有女伴的绅士们,在接下来这几天里被要求尽可能外出用餐。”他沮丧地宣布,“您在学校里用餐吗?”
“不,伦特。”
“他们说,这是给仆人们的机会。得了吧!我还得去给女士衣帽间准备一个针插垫。她们为什么要跳舞?我看不出什么名堂。以前划船周的时候从没有什么舞会,纪念舞会另当别论,可它是在假期里,也不会和划船周一起进行。这些人就像是茶喝不够、船划不够似的。要是你问起我,先生,我觉得这都赖那场战争。要是没有战争,这一切都不会发生。”那时是1923年,对伦特和其他成千上万的人来说,他们没法再像1914年时那样过日子了。“现在晚上喝酒,”他继续说,同时像他平时习惯的那样,人在门口,身子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约上一两个绅士一起共进午餐,这是应该的。但根本不该有什么舞会。这都是那些从战场上回来的家伙带回来的东西,那些人又老又无知,还不愿意学习。真是这样。还有些人甚至跑到城里的共济会去跳舞,不过学监会抓到他们的,你看着吧……啊,塞巴斯蒂安少爷来了,我不该站在这儿说话,还有针插垫等着我去准备呢。”
塞巴斯蒂安走了进来。他穿着纯灰色法兰绒上衣,白色双绉裤子,打着一条夏尔凡(注:夏尔凡(Charvet),1838年创立于巴黎的高级服装定制品牌。)领带,上面是邮票图案,刚好和我的那条很像。“查尔斯,你们学院到底怎么了?有马戏团来表演了?就差没看到大象了。我得说,整个牛津突然变得好古怪。昨天晚上,这里居然挤满了女人。你得马上走,这地方太危险。我刚好有台车、一篮草莓和一瓶佩拉庄园葡萄酒——别装了,这酒你肯定没尝过。它和草莓相配极了。”
“我们要去哪儿?”
“去见个朋友。”
“谁啊?”
“一个姓霍金斯的。带上点零钱,以备我们一会儿遇上想买的东西。这台摩托车是一个叫哈德卡斯尔的人的,待会儿我要是摔死了,记得把这玩意儿还给他——我不大会开摩托。”
穿过大门,在曾是传达室的冬季花园外,正停着一辆莫里斯-考利双座汽车。塞巴斯蒂安的泰迪熊正端坐在方向盘上。我们把他放在我俩中间,“照看好,别让他着凉了”,然后出发。圣玛丽教堂钟敲九下,我们差点撞上一个牧师,他戴着一顶黑草帽,留着白胡须,正不紧不慢地在高街(注:高街(High street),牛津的一条街道,东西走向,西到卡尔法克斯(市中心),东到莫德林桥。)上逆行。莫里斯-考利穿过卡尔法克斯,途经车站,很快来到博特利路,身旁就是开阔的田野。那时候,人们总是毫不费力就可以抵达乡下。
“天还早呢,对吧?”塞巴斯蒂安说,“女士们还在做那些女人们下楼前要做的事呢。懒惰真是毁了她们。我们逃出来了,愿上帝保佑哈德卡斯尔。”
“那个哈德卡斯尔到底是谁?”
“他本打算和我们一起来,不过懒惰毁了他。瞧吧,我跟他说好约在十点见的。他在我们学院念书,是一个阴郁的人。可他应该过着双重生活,至少我这么觉得。毕竟他也不能成天扮哈德卡斯尔,白天也这样,黑夜也这样,总是一张脸,对吧?不然他早就死于无趣了。他还说他认识我父亲,但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
“没人认识我老爸,社交圈里人人都想避开他。你没听说过吗?”
“真可惜,我们俩都不会唱歌。(注:此处指塞巴斯蒂安的前一句“没人认识我老爸,因为人人都怕他。”(“No one knows papa.He's a social leper.”)押韵,可做歌词。)”我说。
到斯温登,莫里斯-考利身下便不再是平整的马路了。等到太阳终于爬上山顶,我们来到一片干燥的石墙与长条石屋中间。这会儿已经将近十一点,塞巴斯蒂安突然把车开进了一条小路,然后停了下来。天气很热,我们不得不去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在一个覆盖着被羊群啃食过小草的山丘上,我们找到了一片榆树林。在树下,我们吃草莓,喝葡萄酒——正如塞巴斯蒂安所许诺的,这两样东西的确很般配。酒足饭饱,我们点上土耳其粗雪茄,仰面躺在草地上。塞巴斯蒂安注视着头上的树叶,我则望着他的侧影。四下无风,蓝灰色的烟雾升起,一直飘进蓝绿色的树荫之中。雪茄的香气,混合了夏日的芬芳,再加上那上等佳酿的绵长余韵,让我们仿佛离开地面,悬浮在这草地一指之上。
“这地方真适合埋金子,”塞巴斯蒂安说,“我要在每一个让我觉得快乐的地方,都埋上一件宝贝。这样等到我又老又丑、满心绝望时,就可以回来,挖出宝贝,想起那些好时光。”
这是我大学入学的第三个学期,但我的牛津生活,其实直到第一次遇见塞巴斯蒂安,才算真正开始。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当时学期已经过半。我们来自不同的中学,在牛津又分属不同学院。所以要不是某天晚上他在我们学院喝得烂醉,而我又刚好住在前院一楼的房间,恐怕上完这三四年大学,我都不会遇见他。
我的堂兄贾斯珀曾警告过我住这类房子的种种危险。当时,我初来乍到,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我会是个能够听从悉心指导的对象。我的父亲就从没给过我任何建议。他一如往常,在跟我相处时小心翼翼地避开所有严肃的话题,直到我出发的前夜,父亲才提到大学这个话题。他十分谨慎又含糊地对我说:“我一直在谈你的事呢。我在雅典娜俱乐部那边遇见了你未来的院长,我想谈谈伊特剌斯坎人(注:伊特剌斯坎人(Etruscan),是古代意大利西北部伊特鲁里亚地区古老的民族。)对不朽的看法,他倒想说说在工人阶层推广学术讲座的事情,所以我们折了个中,谈了谈你的事情。我问他该怎样安排你的生活费,他说“一年三百镑,别给再多了,大多数人拿的都是这个数”。我觉得这个答案不怎么好,我上学的时候,生活费就比其他人要多那么一点,而在我的经验里,无论何时何地,一个人手里多几百镑的现钱,总会让他在众人面前显得更体面,也更受欢迎。想到这个,我打算一年给你六百。”他说着,不时还在觉得自己很风趣的时候抽抽鼻子,“不过我又想,一旦你们院长听说了这件事,他恐怕会觉得我是有意冒犯他。所以我决定,给你五百五十镑。”
我谢过他。
“嗯,这确实是一种娇惯。不过,你知道,这些都来自家里的存款。我想,现在是该给你些建议的时候了,不过我自己就从没收到过任何建议,除了你的远房亲戚阿尔弗雷德。你知道吗,那个夏天,我出门闯荡之前,他骑着马专程赶到鲍顿来,只为了给我一点建议。你知道他的建议是什么吗?“内德,”他说,“有件事我求你一定要照办,就是上学的时候,每到周日都要戴礼帽。这比什么都重要,看你体不体面——人家不看别的,就看这个。”而且你知道吗,”我父亲继续说,同时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我总是戴着我的礼帽。其他人有的会戴,有的压根儿不会,我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不同,也没听过有人议论,但我总戴着礼帽。这只表明了在恰当的时机,一个谨慎的建议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希望我也可以告诫你点什么,但很可惜,我没什么建议给你。”
我的堂兄贾斯珀弥补了这一缺憾。他是我父亲一个哥哥的儿子,我父亲曾不止一次半开玩笑地称他是“家族之首领”。他今年上四年级,预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穿上牛津划船队的蓝色队服。他是坎宁俱乐部的秘书,同时还是学生活动室的总管,在学院中颇有声望。在我来学校的第一周,他便前来正式拜访,还留下来喝下午茶。他吃了很多东西:蜂蜜面包、鳀鱼吐司、富勒牌核桃仁蛋糕,然后点上烟斗,瘫坐在我的柳条椅里,给我拟订行为准则。他的建议覆盖了方方面面,甚至直到今天我还记得他说的大部分话,那些翻来覆去的言语:“……你在读历史?那真是门令人尊敬的学问。这个学校里最糟糕的科目要数“英国文学”,“现代经典”次之。学习的时候,你要么拿“优”,要么就混个及格,任何中间等级的成绩都是没有意义的。费了功夫,成绩却只是“中等偏上”,那时间可就算是白白丢掉了。你应该去听最好的讲座,比如阿克赖特讲德摩斯梯尼。不要去管那些讲座是不是你们学院的。关于衣着,要穿得像你在乡下的时候那样好。永远不要穿粗花呢的外套和法兰绒的裤子——永远都要穿成套的衣服。去伦敦找一个裁缝,那里的裁缝手艺好,而且赊账期也长。至于俱乐部,现在就要加入卡尔顿,等二年级一开始就去“烤架”。如果你想加入辩论社——那也不是什么坏事,不过你得先在外面有点名声,比如先去坎宁或者查塔姆活动活动,最好再在报纸上写点文章……远离野猪山……”此时晚霞映在对面的墙上,再过一会儿天就完全黑了。我往壁炉里添了煤,然后打开灯,贾斯珀在伦敦定做的宽大运动裤和利安德领带(注:利安德领带(Leander tie),利安德系英国赛艇俱乐部的名字,成立于1818年,是世界最早的赛艇俱乐部之一,1858年开始从牛津和剑桥大学招募成员,粉色领带是其标志。)显得愈加气派。“别把导师当成你以前学校的校长,应该把他们当成你在家时的教区牧师……明年你就会发现,你要用上半年时间,才能甩掉那些第一年结交的不合适的朋友……提防那些天主教徒,他们都是些口音难听的鸡奸佬。
事实上,你应该跟所有宗教组织撇清关系,它们什么用处都没有,只会招来祸害……”
最后,在临走前,他说:“最后一件事,记得换个房间。”我的房间很宽敞,有深深的凹窗和来自18世纪的镶板画。作为一个新生,我很庆幸自己能拥有这样的房间。“我看到有太多人,都毁在这前院一楼的房间里了,”我堂兄语气凝重地说,“人们不断造访,他们会把自己的长袍留在这里,然后等要去饭堂前再来这里换上。出于礼节,你得给他们递上一杯雪利酒。转眼间,你这里就会变成一间酒吧——而且还是免费的。所有学院里的不良分子,都会在这里蹭吃蹭喝。”
我不知道我是否有意无意地听从了他的哪条建议。不过,我是肯定不会换房间的。我的房间窗户下面还有一片紫罗兰,每到夏天,窗前都花香四溢。
人回忆过去时,很容易给青年时代的自己贴上或过分成熟或过分天真的虚假标签,篡改自己的成长历程。我应该想一下——而我也确实想过——用莫里斯(注: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英国设计师、作家、画家、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作品或阿伦德尔的画作装点自己的房间,书架全放上17世纪的对开本大书,以及有着俄罗斯皮革及波纹丝绸装帧的第二帝国时期的法国小说。但这都不是真的。在第一个下午,我得意扬扬地在壁炉上挂了一幅凡·高《向日葵》的复制品,还找来一扇屏风,上面是罗杰·弗赖(注:罗杰·弗赖(Roger Fry,1866-1934),英国画家和艺术评论家,受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影响很深。)的普罗旺斯风光——它是我在欧米茄工坊清仓处理时便宜买来的。我还在墙上贴了麦克奈特·考弗的海报和一张来自诗歌书店的韵律示意表。最不堪回首的,是我在壁炉架上的两根黑色蜡烛之间,摆放了一个波莉·皮切(注:波莉·皮切(Polly Peachum),英国18世纪歌剧《乞丐歌剧》中的角色。)的瓷质人偶。我的藏书贫乏而单调:罗杰·弗赖的《视觉与设计》,美第奇出版社出版的《什罗普郡少年》《维多利亚名人传》《乔治王朝诗选》《罪恶之街》,以及《南风》。我在大学里最早交到的几个朋友,大致也是这种风格:来自公立学校的柯林斯,他天生就是要当老师的,拥有丰富的阅读量和孩童般的幽默感;还有一个由本学院知识分子组成的小圈子,他们处在过分华丽的“唯美主义者”和住在大学路、惠灵顿广场公寓里致力于“实事求是”的无产阶级学者之间,极力保持着“文化中立”。只有在这样的圈子里,第一学期的我才有了被接纳的感觉。他们可以提供我在中学时所享受的那种陪伴,而中学时代又刚好使我形成了接纳他们的性格。不过即便在牛津最初的日子——牛津的大学生活本身,以及拥有自己的房间和支票簿——令我愉悦,但我心里仍觉得,牛津可以给我的,不止这些。
随着塞巴斯蒂安的到来,这些灰色人物就纷纷淹没于背景之中,消失不见了,就像是薄雾中的高地绵羊。柯林斯曾向我揭露现代美学的谬误之处:“……所有关于“有意味的形式”的论证成立与否,全要看体积。如果你想让塞尚在他的二维画布上表现三维空间,你就得同时允许兰希尔(注:兰希尔(Landseer,1802-1873),英国画家与雕塑家,以善画动物著称。)笔下的忠诚之光,闪现在西班牙猎犬的眼睛里……”不过直到塞巴斯蒂安慵懒地翻阅着克莱夫·贝尔(注: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1881-1964),英国艺术批评家,形式主义美学代表人物。上文提到的“有意味的形式”即他提出的美学理论。)的《艺术》,念叨并议论说““会有人对一只蝴蝶、一朵花,怀有和对一座大教堂、一幅画同样的情感吗?”是的,我会”的时候,我才豁然开朗。
其实在认识他之前,我就已经见过他了。那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因为从开学第一周起,他那迷人的外貌和仿佛从未听闻过任何世俗规范一般的怪异举止,就已经令他成为这一年最引人瞩目的新生。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杰默理发店里,当时最令我惊讶的倒不是他的样貌,而是他带着一只巨大的泰迪熊。
“那位,”刚一坐下,理发师便对我说,“就是塞巴斯蒂安·弗莱特少爷。他真是个有趣的年轻绅士。”
“显然如此。”我附和道。
“他是马奇梅因勋爵的二少爷,他的哥哥是布赖兹赫德伯爵,上学期刚离校。那位可不太一样,是位安静的绅士,安静得像个老人。可你猜猜刚才这位塞巴斯蒂安少爷想要什么?他想给他的泰迪熊要一把毛刷,毛刷的毛得很硬的才好。而且这位少爷还说,这刷子并不是用来刷毛,而是用来在他生气时,打屁股、吓唬那只熊的。他买走了一把上好的、象牙镶背的毛刷,还在上面刻了“阿洛伊修斯”——那只熊的名字。”一个男人,到他这个年纪,本该早已对学生们的种种空想感到厌倦,可他却对此如此着迷。不过此时,我仍对塞巴斯蒂安心存厌恶。等到后来见他乘双轮小马车,以及带着假胡子在乔治餐厅用餐的情形,都没能改变我对他的印象,尽管柯林斯此时在读弗洛伊德,并且可以用其理论对他的怪异之处进行合理解释。
直到我们真正见面,那仍然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场景。三月初的一个晚上,将近午夜,我正用热红酒招待学院的知识分子们。火在壁炉里熊熊燃烧,整个屋子弥漫着浓重的烟气和香料味,而我也听腻了无休止的形而上学。我打开窗子,此时前院外面传来了不寻常的响声:是醉汉们的痴笑,掺杂着跌跌撞撞的脚步声。一个声音说“停下”;另一个则说“来吧”;又一个说“反正时间足够……回学院……等“汤姆”不响了再说”;还有一个比它们都清楚的声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我得离开你们一分钟”,然后就跑到了我的窗前。我认出那正是塞巴斯蒂安,可眼前这张脸,和我之前见过的生气勃勃、充满欢乐的面孔截然不同。他无神的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身子前倾,把头探进我的房间。他吐了。
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一场宴会是很寻常的事情。这里有一份公认的价目表,方便我们邀请校工来处理这种情况。至于喝酒,我们也都一路试错,不断学习。而塞巴斯蒂安,在那样窘迫的状况下,他选择了一扇打开的窗户,多少也体现了他的疯狂与可爱。可这毕竟是一次不吉利的会面。
他的朋友把他送到了门口。几分钟后,宴会主人、一个与我同年级、和蔼可亲的伊顿毕业生,回来向我道歉。他同样醉醺醺的,解释起来颠三倒四,最后还眼泪汪汪。“他喝了太多种酒了,”他说,“这并不是酒的数量或者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他是混着喝的。你得知道这个,知道这个才算是理解了问题的关键。你得知道,人若理解一切,就能宽恕一切。”
“是的。”我说。可等到第二天伦特数落我的时候,我又变得牢骚满腹了。
“五个人,喝了两大壶热红酒,”伦特说,“这里没法不变成这样,甚至都来不及去窗子外面解决,是吧?人哪,要是做不来什么事情,就不要勉强。”
“这并不是我们聚会时弄的,是别的学院的人。”
“好吧,不管是谁弄的,把这摊东西弄干净都是件恶心的差事。”
“餐柜上有五先令。”
“我看到了,谢谢你,但任何一个早上我都宁愿不要这钱,也不想看到这烂摊子。”
我拿上长袍出门,留下伦特继续完成他的工作。那些日子我还常常去上课,直到十一点后才回房间。一回房间,我就看到房间里摆满了鲜花,事实上,那场景就像是整个花卉市场一整天的存货全被塞进了我房里每一个可以当容器的东西里。伦特正在把剩下的花用牛皮纸包起来,准备一会儿带回家。
“伦特,这是怎么回事?”
“昨晚的那位绅士送来的,先生。他还留了张字条给你。”
字条上的字是用孔泰粉蜡笔(注:孔泰粉蜡笔(Contécrayons),法国著名粉蜡笔品牌,多为专业绘图人士使用。)写的,占满了我一整张上好的沃特曼绘图纸:我非常懊悔。阿洛伊修斯拒绝和我说话,除非亲眼看见我得到原谅,所以请来参加今天的午宴。塞巴斯蒂安·弗莱特。我后来回想,这的确是他的风格——毫无来由就假定我知道他的住处。不过那时,我也确实知道。
“真是位有趣的绅士,我确信为他打扫是一种荣幸。我看你要在外面吃午饭了,先生。我已经告诉柯林斯先生和帕特里奇先生了。他们本打算和你一起去食堂用餐。”
“是的,伦特。我出去吃。”
那个午宴——事实证明,它就是聚会——成了我人生新的开始。
我内心犹豫不决,因为那个地方很陌生,同时我耳畔似乎还传来了微弱、自负的警告,像是柯林斯的语调,劝我不去为好。可这些日子里,我一直都在寻找一种情感上的慰藉,又对那里满怀好奇,同时怀着淡淡的、莫名的恐惧,可也总觉得自己能在墙上找到一扇矮门,虽然我知道其他人会比我先到。那扇门后,就是一座封闭而令人迷醉的花园。它位于这灰色城市的中心,从整座城市哪一个窗口,都无从窥见它的样貌。
塞巴斯蒂安住在基督教会学院主楼的高处。我到的时候还只有他一个人,正在剥鸟蛋。桌子正中央有一个铺满苔藓的鸟窝,鸟蛋正是那里取出的。
“我刚刚数过了,”他说,“每人五颗,还剩两颗,所以这两颗归我。不知怎么的,我今天饿极了。昨晚后来我一直待在“多比尔和古多尔”药店,因为实在是醉得不行。我现在还觉得那时发生的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请不要叫醒我。”
他如此迷人,散发着不属于任何性别的柔美。这种美属于极致的青春,令其可以肆意歌唱爱情,可一旦寒风来临,便会很快香消玉殒。
他的房间里有各种各样奇怪的摆设:一台哥特式的小风琴、一个做成象脚样子的废纸篓、一堆蜡质水果、两只过于巨大的塞夫勒(注:塞夫勒(Sèvres),法国著名的瓷器品牌。)细瓷花瓶,还有几张镶了框的杜米埃(注:杜米埃(HonoréDaumier,1808—1879),法国讽刺漫画家、油画家和雕塑家。)作品,再加上房间里原有的朴素家具却配着一张大型午餐桌,令这一切显得更加不协调。他的壁炉架上还摆满了伦敦的小姐夫人们送来的请柬。
“那个野蛮人霍布森,把阿洛伊修斯带到隔壁去了,”他说,“这样或许也好,因为这里的鸟蛋也没他的份。你知道吗,霍布森讨厌阿洛伊修斯。我希望也能有一个像你住处那儿那样的校工。今天早上他待我很和善,这种事要是换了其他人,说不定就是另一副脸色了。”
客人到齐了。其中有三位来自伊顿的新生,温和、优雅、落落寡合。他们前一晚刚在伦敦参加了一场舞会,但谈论起这件事,却像是在说一场互不相熟的亲戚的葬礼。每个人一进来都直奔鸟蛋而去,随后才注意到塞巴斯蒂安,再看看我这边,礼貌但漠然地打招呼:“我做梦也不敢如此冒昧地提醒您,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今年头一次吃鸟蛋。”他们说,“你从哪里弄到的?”
“妈妈从布赖兹赫德寄过来的。那里的鸟儿总是早早就为她下蛋。”
等到我们把鸟蛋都吃光,开始享用奶油龙虾块的时候,最后一位客人才姗姗来迟。
“哦,我亲爱的,”他说,“我先前脱不开身。我刚刚在和我那荒……荒……荒唐可笑的导师共进午餐。我要走的时候他还很意外呢,我告诉他我要回去换衣服,踢……踢……踢足球。”
这个人很高,很瘦,皮肤有一点黑,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我们其余人都穿着粗花呢衣服和皮鞋,他则穿了一套光滑的巧克力棕色西装,上面的白色条纹很是扎眼。脚上是一双绒面鞋子,还戴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领结。一进屋,他就脱下了他的黄色耐洗革手套。他有点像法国人,又有点像美国佬,也许还有那么点犹太味,总之浑身上下充满了异国情调。
这位不必说,正是安东尼·布兰奇,“唯美主义者”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在所有查韦尔艾奇和萨默维尔(注:查韦尔艾奇(Cherwell Edge),牛津供天主教女学生住宿的宿舍;萨默维尔(Somerville),牛津大学学院名,是牛津大学最早的女子学院。)的女学生中间,他都是罪恶的代名词。走在街上时,人们常常把他指出来给我看,而他总是一副神气十足、趾高气扬的样子。在乔治教堂,我还曾听过他对陈规旧习提出的质疑。而现在,在塞巴斯蒂安的魅力之下,亲眼得见,我发觉自己正贪婪地欣赏着他。
午宴用罢,他站起身,来到阳台上,手里拿着一个在塞巴斯蒂安房间一堆古董中意外出现的扩音喇叭,向下面低着头、穿着运动衫往河边走的人们深情款款地朗诵《荒原》:
“我,提瑞西阿斯,早已受尽了苦难。”他啜泣着从威尼斯式的拱门向下面的人群喊道。
“就在这张沙……沙发或床上扮演过。
“我,曾在底比斯的墙下坐过。
“又曾在最卑……卑贱的死人群中走过……”
然后,他轻快地走进房间。“看我让他们多惊讶!所有划……划船的小伙子都是我的格蕾丝·达林(注:格蕾丝·达林(Grace Darling,1815-1842),维多利亚时代的女英雄,曾拯救过许多遭遇海难者的生命。)。”
我们坐在一起,小口啜着君度酒。最温柔也最漠然的那个伊顿学生伴着自己的手风琴,唱起了“她的武士被人抬进了屋”。
直到下午四点,人们才陆续离开。
安东尼·布兰奇第一个离开。他轮流向我们每个人致以正式又恭维的告别。对塞巴斯蒂安,他说:“我要在你身上射满带倒刺的箭,让你变成一个小针……针插垫。”然后对我说:“塞巴斯蒂安发现了你,真是太完美了。你原本藏在哪里呢?我要钻进你的地洞里,把你像一只老白……白鼬一样赶……赶出来。”
不久之后其他人也都离开了。我起身想和他们一起走,却被塞巴斯蒂安的话拦住:“再喝点君度酒吧。”于是我留下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得去一趟植物园。”
“去做什么?”
“去看看常春藤。”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理由,所以我和他一起去了。当我们走到默顿学院墙下时,他挽起了我的胳膊。
“我之前从未去过植物园。”我说。
“哦,查尔斯,看看你还有多少东西要学!那儿有一个美丽的拱门,还有各种各样的常春藤,比我知道的还多。要是没有这植物园,我简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最后,我回到了我的房间,发现它还是我早上离开时的样子。我忽然发觉自己被前所未有的空虚包围,这熟悉的氛围从未如此令我恼怒。出了什么问题?除了金色的水仙花,似乎没有什么是真实的。是屏风的缘故吗?我把它掉转方向,看不到上面的图画,多少让我好过了一点。
这是那扇屏风的末日。伦特一直都不喜欢它,所以没过几天就把它搬走,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楼梯下面,那里面堆满了水桶和拖把。
那天也是我与塞巴斯蒂安友谊正式开始的日子。所以也就有了后来,六月的那个上午。在榆树荫下,我躺在他身边,看着他唇间吐出的烟雾袅袅升起,飘进枝叶的缝隙。
我们继续上路,一个小时后就饿了。我们在一家小旅馆前停了下来,它的另半边是个农场。我们吃了鸡蛋和培根,还吃了腌核桃和奶酪,喝的是啤酒。整间餐厅没有阳光,旧挂钟在暗处嘀嗒作响,一只猫趴在空荡荡的门口,睡得正香。
我们再一次出发,在下午早些时候到达了目的地。熟铁大门对开着,乡间草坪上坐落着两座传统风格的林间小屋,另有一条林荫路连接着更多大门和开阔的公园。行过一处拐角之后,一片全新的、私密的景观突然呈现在眼前。我们身处山谷之上,脚下大约半英里的地方,灰色与金色相间的灌木丛宛如屏风,映衬着一栋老宅的圆顶和石柱。
“怎么样?”塞巴斯蒂安一边说,一边把车停下来。距圆屋顶稍远的地方,有一条河向远处延伸,直至消失在视野中。周围还有几个低矮的小山丘,安然静候着,如护卫一般。
“怎么样啊?”
“住在这儿一定很棒!”我说。
“你一定要去看看前面的花园和喷泉,”塞巴斯蒂安俯身向前,把摩托车发动起来,“这是我家人住的地方。”尽管当时我忙于欣赏美景,可从他的话里,我仍隐约感受到一种不祥的寒意——他说的不是“我家”,而是“我家人住的地方”。
“不过别担心,”他接着说,“他们都走了,你不必去见他们。”
“可我很乐意见见他们。”
“好吧,不过你见不到。他们都在伦敦呢。”
我们驶过房前,来到一侧的庭院。“所有地方都上了锁,我们最好走这条路。”开过仆人居住区的过道,那里像座堡垒,石头铺地,石头做顶,“我要带你去见霍金斯婆婆,她曾是我们家的奶妈。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见见她。”他带我爬了一段没铺地毯却也一尘不染的榆木楼梯,楼梯之上是一条宽木板打底、中央铺着细长的厚地毯的通道,接下来则是铺着油布的过道,然后是许多小楼梯,还有几排深红色和金黄色的救火水桶,指明了楼梯井口的位置。我们走上最后一段楼梯,来到一扇门前面。那圆顶是假的,为的是模仿香波堡(注:香波堡(Chambord),法国著名古堡,文艺复兴时期建筑,融合了法国中古时代和古典意大利风格。)的穹顶。里面只是多一层楼,被隔成了许多小房间。这里是育婴室。
霍金斯婆婆坐在敞开的窗子旁,喷泉就在她眼前,远处还有湖泊和神殿。在目力所及的最后一个小山尖上,有一座闪闪发光的方尖石碑。她双手摊开,放在膝上,两手间搭着一条念珠。她睡得很熟,经过了努力工作的青年时期、经历丰富的中年时期,此刻她所拥有的安宁与无忧无虑,都写在那布满皱纹的慈祥的脸上。
“哎哟,”她醒了,说道,“真让人没想到。”
塞巴斯蒂安亲了亲她。
“那是谁呀?”她看见了我,问道,“我觉得我没见过他。”
于是塞巴斯蒂安给我们互相介绍了一下。
“你回来得正是时候,茱莉娅要在这儿待一天。他们都过得很开心,这里没有他们可没意思得很。只有钱德勒夫人和她的两个小女孩,还有老伯特陪着我。过些日子他们也要放假走了,八月份的时候就连烧锅炉的都得离开,你也要去意大利看望老爷,还有其他朋友那边要去做客,直到十月份我们才能在家里安定下来。不过我还是觉得,茱莉娅一定要像其他年轻女孩一样,到外面玩。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他们要丢弃这里的花园风景最好的季节,一起去伦敦。周四的时候,菲普斯神父来过这里,我也和他说了完全相同的话。”她如此补充道,好像这样就能为自己的观点增添一些权威性。
“你说茱莉娅在这里?”
“是啊,亲爱的,你们一定是刚好错过她了。她去保守党妇女组织那边了。本该是夫人亲自去的,不过她身体不太好。茱莉娅不会待很久的,一讲完话她就会回来,估计茶都不会喝。”
“我恐怕我们还会错过她。”
“别担心,亲爱的,见到你们她会很惊喜的,虽然她理应等到她们给她上茶。我告诉过她,那个保守党妇女组织就是为此成立的。说说你吧,和我讲讲,有什么新鲜事吗?你认真读书了吗?”
“我恐怕并没有,婆婆。”
“啊,我猜你是成天打板球去了,和你哥哥一个样。不过他能找到时间学习。从圣诞节开始他就没回来,不过我想他会回来看农业展览会的。你看到报纸上那篇关于茱莉娅的报道了吗?她还把报纸带回来给我看了。虽然不算特别好,不过报上说的倒也算不错。“可爱的马奇梅因小姐在这个社交季闪亮登场……她很机智,打扮也很入时……是最受欢迎的新面孔。”看吧,这说得并不过分,虽然她真不该剪头发。她本来的头发多好看啊,就像夫人的一样。我曾跟菲普斯神父说,这不够自然,可他告诉我,修女们也这样做。然后我说:“好吧,确实,可是神父大人,你不是也想让茱莉娅做修女吧?真会出主意!””
塞巴斯蒂安和老太太相谈甚欢。这房间很可爱,因为圆屋顶的缘故,整个房间奇形怪状。墙壁上装饰着一系列丝带图案和玫瑰花。角落里有一匹木马,壁炉上挂着一幅圣心的石印油画。空空的壁炉,被蒲苇束和芦苇遮住;衣柜顶部打扫得很干净,上面摆放着许多小物件,都是她的孩子们在不同时期从世界各地为她带回来的礼物,有贝壳和火山岩的小雕刻、印花皮革、木质漆器、瓷器、沼泽橡木、带有镶嵌花纹的银器、萤石、蜡石、珊瑚,还有各种节日的纪念品。
不久之后,婆婆说:“摇摇铃吧,亲爱的,我们叫点茶喝。我以前都是下楼去钱德勒太太那边喝,不过今天我们就待在上面吧。平常照顾我的那个女孩今天也和其他人一起去了伦敦。新来的这个又是刚从乡下来,什么也不知道。不过她学得很快。摇铃吧。”
但塞巴斯蒂安说我们要走了。
“也不见见茱莉娅?她要是听说了会很难过的。她见到你会很开心的。”
“可怜的婆婆,”离开了育婴室,塞巴斯蒂安说,“她的生活太无趣了。我本来好心想让她来牛津和我一起住,可又怕她会一直劝我去教堂做礼拜。我们得赶紧走了,我妹妹马上就回来了。”
“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是我,还是你妹妹?”
“是我自己,”塞巴斯蒂安突然很严肃,“我不想让你和我的家人走到一起。他们有着致命的魅力。从小到大,我生活里的所有东西都被他们一件件夺走了。要是他们把你迷住,你就会成为他们的朋友,而不再是我的朋友了。我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好吧,”我说,“我很满意这样的解释。可是我能不能再看看这栋宅子的其他房间?”
“所有地方都锁上了,我们是来见婆婆的。等到亚历山德拉王后日,任何人只要花上一先令就可以来参观。要是你想看,就那时候来吧……”
他带着我穿过一扇羊毛毡门,走进一条漆黑的走廊。我隐约可以看到头上有一个镀金的檐口,还有一片拱形的灰泥。然后,他打开一扇沉重但开合自如的红木门,带我走进一个昏暗的大厅。光线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射进来。塞巴斯蒂安拔掉窗闩,打开窗扇,顷刻间,午后的阳光洒了进来,大厅中的一切一览无余:光秃秃的地板、一对巨大的大理石壁炉、装饰以古典神祇与英雄壁画的穹顶、镀了金边的镜子和仿云石的壁柱,以及群岛一般被罩起来的几件家具。这一切不过是匆匆一瞥得到的印象,好像是从正在行驶的公交车顶层,望见路旁灯火通明的舞厅。很快塞巴斯蒂安就把窗子放下了。“你看,”他说,“这里的房间都差不多。”
从我们在榆树荫下喝过酒,在路上转过那个弯,然后他问我“怎么样”之后,他的心情就跟之前不一样了。
“这里没什么好看的。有些东西我确实想带你瞧瞧,等下次吧——现在不是时候。不过那边有一个小教堂,你一定要看看,它可是新艺术主义的典型代表。”
最后一位在布赖兹赫德工作过的建筑师,为整栋宅子增加了一个石柱廊,还在侧翼加了几处建筑,其中之一就是小教堂。我们从公共门廊走进去(另一扇门通往主屋),塞巴斯蒂安把手指浸在圣水钵中,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然后屈膝跪拜。我也照样做了起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有点生气地问。
“出于礼貌罢了。”
“你不必这样,你只是来参观的。这里怎么样?”
小教堂里面一度破败不堪,不过通过精心修整,现在呈现出了19世纪最后十年的艺术工艺风格(注:艺术工艺风格(arts-and-crafts style),强调精细手工及实用主义,反对盲目复古及机械美学。)。穿着印花罩衫的天使、攀缘蔷薇、野花烂漫的草地、活泼的羔羊、凯尔特字体写就的文本、身负甲胄的圣人,这些复杂的图案以清晰、明亮的色彩呈现在墙壁上。有一组三联的浅色橡木木雕,形状有些奇怪,像是通过黏土模子制作出来的。圣灯和所有金属器物都是由青铜制成的,它们布满斑点的表面经由手工打磨,泛着一层绿色的光泽。圣坛的台阶上铺着草绿色的地毯,上面落满白色和金色的雏菊花瓣。
“天哪。”我说。
“这是爸爸送给妈妈的结婚礼物。要是你看够了,咱们现在就走吧。”
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一辆劳斯莱斯,车窗紧闭。开车的是雇来的司机,后排人影模糊,不过应该是一位少女,正透过窗子看着我们。
“是茱莉娅,”塞巴斯蒂安说,“我们刚好躲过了她。”
我们还停下来和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说了一会儿话。“那就是老伯特。”塞巴斯蒂安说。然后我们一路驶出大铁门,路过小屋,踏上了回牛津的马路。
“我很抱歉,”过了一会儿,塞巴斯蒂安说,“恐怕这个下午我表现得不够友好。布赖兹赫德总让我不开心,但我一定得带你见见婆婆。”
为什么呢?我很想知道,却没问出口。塞巴斯蒂安的生活几乎是通过这种“必须要做”的事情进行下去的:“我必须得有一件邮筒红的睡衣”“我得躺在床上,直到太阳围着窗子转上一圈”“我今晚必须得喝一杯,必须得喝香槟”——除了事后这句,“香槟让我感觉很糟”。
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塞巴斯蒂安面有愠色地说:“我又没有喋喋不休地打听你的家人。”
“我也没有。”
“可你看起来很想刨根问底。”
“好吧,那是因为你把他们搞得太神秘了。”
“我希望我的“所有事情”都保持神秘。”
“也许我是很想了解别人家里的事——因为我对这种事情并不了解。我们家里就只有我和我父亲。曾有个姑妈照顾过我一段时间,可后来我父亲把她送出国了。我妈妈在战争中死去了。”
“啊……真难以置信。”
“她那时随红十字会去了塞尔维亚。从那时起,我父亲的脑子就有点不灵光。他独自住在伦敦,不和朋友来往,只顾着自己收集一些东西。”
塞巴斯蒂安倒是有点羡慕。“你不知道这省了多少事。我们家倒是人丁兴旺,你可以去《德布雷特贵族年鉴》上查查看。”
塞巴斯蒂安的心情好了不少。我们离布赖兹赫德越远,他看起来就越发远离自己的不安——似乎有一种隐秘的忐忑和焦躁一度侵入了他的心灵。一路上,太阳就在我们的身后,所以看上去,我们就像在追逐自己的影子。
“五点半了,我们还来得及去哥德斯托(注:哥德斯托(Godstow),英国小镇,位于牛津西北约2.5英里处。)吃晚饭,然后去鲑鱼酒馆喝酒,顺便把哈德卡斯尔的车留下来还掉,然后在河边散步回去。这安排是不是很棒?”
这就是我第一次简短拜访布赖兹赫德的全部情形。那时的我怎会预料,未来某一天,一个中年步兵上尉还会回想起这段经历,并因它而眼含热泪呢?
注释:
[1]“我也曾在阿卡狄亚生活”(Et in Arcadia ego),原文为拉丁文,法国古典主义画家尼古拉斯·普森的画作题目。阿卡狄亚,古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中部地区,在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时期等的文学作品中被誉为世外桃源。也有引申含义,即“田园牧歌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