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法治(20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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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论

在2004年中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之后,2005年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国际人权法的作用更加彰显。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人权法,积极参与联合国新的国际人权文件的起草,非常重视与联合国高级专员办公室等开展的国际合作。

人权学术研究非常活跃,社会性别主流化、非歧视、人权两公约、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等是研究的重点,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和精神支持。人权教育颇受重视,为人权知识和意识的普及和公民及组织的能力建设和提高奠定了基础。

借鉴、吸收和转化国际人权标准,中国立法和司法领域在2005年取得较大成就。中国政府则在保障妇女儿童权利、保障关注弱势群体利益等方面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

国际人权法在促进中国法治建设和中国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见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