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司法演变内在逻辑贯通论:新历史法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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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为“生活”层面的“制度”的沿革

上一小节已经论述了作为“规范”层面的“制度”一词的发展及演变,本小节则将讨论该词在另一层面上的含义。

一 “规模”、“样式”——宏阔意义上的“制度”

“制度”一词在汉代便已具备了等级规定的含义,它被用来约束诸侯臣民的行为并确保帝王在宫室、陵寝、衣冠等方面的尊贵和优越性地位,而宫室、陵寝的尊贵主要体现在建造物的规模和样式方面。故,“制度”一词被赋予了“规模”、“样式”等内涵,被用来形容宫殿、明堂、皇都等建筑物或城市的规模和样式。如《史记》载:

 

初,天子封泰山,泰山东北址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图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祠上帝焉。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汉)司马迁《史记》卷12孝武本纪,中华书局,1959,第2册,第480页。

 

明堂是古代天子举行朝会、祭祀、庆赏等活动的场所。汉武帝欲修建明堂,但现存遗址已经残破,且“处险不敞”,另外,汉武帝本人及群臣对于明堂的具体样式、规格也并不清楚,“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在这里,“未晓其制度”,是指由于年代久远,明堂的建造样式已经不可考。此处的“制度”是“规模”、“样式”的意思。又《汉书·王莽传》中亦有类似的记载。“是岁,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汉)班固撰《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中华书局,1962,第12册,第4069页。“制度甚盛”指的是建筑物规模雄伟。《汉书·楚元王传》载:“久之,营起昌陵,数年不成,复还归延陵,制度泰奢。”(汉)班固撰《汉书》卷36《楚元王传》,中华书局,1962,第7册,第1950页。此处的“制度泰奢”,指的是汉成帝所修建的陵寝过于奢侈。

由此可见,“制度”一词在这一时期主要是用来指宫殿、陵寝、明堂等具体建筑物的样式,而到了三国时期,该词还进一步用来描绘规模宏大的城市布局和样式。

如《三国志·韩暨传》中就有关于洛阳城的建造:

 

时新都洛阳,制度未备,而宗庙主祏皆在邺都。暨奏请迎邺四庙神主,建立洛阳庙,四时蒸尝,亲奉粢盛。崇明正礼,废去淫祀,多所匡正。(晋)陈寿撰《三国志》卷24魏书,中华书局,1959,第3册,第678页。

 

中国古代的城市建造(特别是都城),除了宫殿、府衙、市坊、街道等政治、经济活动的设施外,往往还建有庙坛等祭祀场所。在这里“制度未备”,指的是新都洛阳城内建造或规格还不完备。因为当时“宗庙主祏皆在邺都”。这里的“制度”用来指城市的建造和样式。

制度的这层含义,在汉及三国之后仍然被使用,一直延续到宋元时期。《类说》载:“乐工李龟年于东都通远里建居第中堂,制度精绝,今裴晋公定鼎门南别墅堂是也。”(宋)曾慥编《类说》卷16明皇杂录·李龟年建第,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73册,子部·杂家类,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278页。“制度精绝”是指宅邸建造精致。又元人骆天骧所撰《类编长安志》中“城制度”条有更为明确的记载:

 

(隋城制度精密)隋氏设都,虽不能尽循先王之法,然畦分棋布,闾巷皆中绳墨,坊有墉,墉有门,逋亡奸伪,无所容足,而朝廷官寺,民居市区,不复相参,亦一代之精制也。唐人蒙之以为治,更数百年间,有能增大别宫观游之美者矣,至其规模之正,则不能有改,其功亦岂小哉!(元)骆天骧撰,黄永年点校《类编长安志》卷2京城,中华书局,1990,第40页。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制度”一词主要是用来描绘规模宏大的皇家宫殿、明堂或者整个都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生活的活跃,使得“制度”一词的使用开始下移。

二 “制作”与“制作方法”——更为具体化的“制度”

自宋代以来,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器物、货币等日常物资的需求日益增加,这就使得器物的生产及钱币的铸造呈现出空前的规模。“制度”一词开始呈现日常化倾向,该词由专指贵族宫殿、府邸及都城的样式、建造进而直接指器物、钱币、药材等居民日常生活所用之物的制作及制作方法。如《长春真人西游记》载:“车舟农器制度颇异中原。国人皆以鍮石铜为器皿,间以磁,有若中原定磁者。酒器则纯用琉璃,兵器则以镔。市用金钱,无轮孔,两面凿回纥字。”(元)李志常撰《长春真人西游记》,收入陈建华、曹淳亮主编《广州大典》第66册,第5辑《守约篇丛书》(李光廷辑,清同治光绪间广州刻本)第2册,广州出版社,2008,第281页。“车舟农器制度颇异中原”指的是该国的车舟农器的制作方法与中原不一样。“制度”是“制作”、“制作方法”的意思。又《王祯农书》:“夫蚕之用桑,必有钩筐等器,以供其事。然远近之间,习俗不通,故其制度巧拙绝异。彼有并力而不及,此或一工而兼倍。今特采辑,去短从长,使知所择。夫桑具,蚕之用也,故次于蚕事之后。”(元)王祯撰,王毓瑚校《王祯农书》之农器图谱集17“蚕桑门”,农业出版社,1981,第395页。“制度巧拙绝异”是指农用桑蚕之器在制作工艺上参差不齐。

宋人洪遵在《泉志》中记载了南唐以来钱币的沿革,然后以“余按”的方式,对唐国通宝、小唐国铁等五种货币的制作特点进行评述,“余按此五钱制度大小各殊,有径九分重三铢者;有径七分重二铢二参者,字文并类。大唐钱有径寸二分重八铢,与径九分重三铢者形制相肖,文皆篆字”。(宋)洪遵撰《泉志》卷5,收入《丛书集成初编》第767册,中华书局,1985,第27页。“五钱制度大小各殊”是指这些钱币不仅大小不一,而且在轻重、字文的分布上也存在差别。又《文献通考》载:

 

王莽欲复古制,分三等币,后不复行。至东汉以后,黄金最少,又缘佛、老之教盛行,费为土木之饰,故金银不复为币,反皆以为器用服玩之具。玉自此亦益少,服饰却用金银,故币始专用钱,所以后世钱多。此数者,皆钱之所由多。用钱既多,制度不一,轻重、大小、厚薄皆随时变易,至唐以“开元钱”为准,始得轻重之中。(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9钱币,万有文库本《十通》第1册,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0,第102页。

 

作者认为东汉以后,金银被用来作“土木之饰”、“器用服玩之具”,使得钱币被大量制作和使用,进而导致了钱币制作上的混乱,“轻重、大小、厚薄皆随时变易”。

宋元时期,商品经济繁荣,同时民族矛盾尖锐、战乱频发。宋王朝面临着西夏、辽、金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军事冲突不断;蒙元的四处征伐和腐朽统治,使其陷入农民起义的泥淖中。军事上的需要,使得行伍人数急增,而这势必造成物资供应的匮乏。兵器的短缺及制作质量的低劣也就不可避免。“制度”一词与“兵器”、“名件”连用,用来指兵械制作,如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河北路转运副使贾青有关兵械的进言指出:

 

福建路山川险阻,人材短小,自来民间所用兵械,与官兵名件制度轻重大小不同。欲乞依本路民间所用兵械制造,以备捕贼。至于新招土兵所用枪刀、排笠坐作进退法式,亦乞依民间精巧之法,于钤辖司指使或有名枪杖手选差教阅。臣今制造到枪刀、排笠六物,乞宣取进呈。(宋)李焘撰,上海师大古籍所、华东师大古籍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2,神宗元丰四年,中华书局,2004,第7572页。

 

在这里,“自来民间所用兵械,与官兵名件制度轻重大小不同”,是指民间的兵器与官兵相比,在制作、轻重、大小上存在差异。“制度”是制作的含义。

宋元之后,“制度”一词的此层含义被继续使用,并一直延续到明清。如明人张萱《西园闻见录》记载:“近年总兵官王效曾用拽柴空车遏兴武营套虏之入,固历有成效之可考矣,然非臣造为也。查得各边亦有国初以来历年所造战火兵车,其制度之多寡不一。甘肃见存一千一百五十九辆,宁夏见存千辆,固原亦有一百二十八辆,其余边堡亦多收有兵车。”(明)张萱撰《西园闻见录》卷69兵部·车战,民国二十九年哈佛燕京学社印本,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1169册,子部·杂家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562页。“制度之多寡不一”是指历年所造兵车数量不一。小说《西游记》载:

 

行者往殿上请师父同至馆中制药。那长老正自起身,忽见内宫传旨,教阁下留住法师,同宿文华殿,待明朝服药之后,病痊酬谢,倒换关文送行。三藏大惊道:“徒弟啊,此意是留我做当头哩。若医得好,欢喜起送;若医不好,我命休矣!你须仔细上心,精虔制度也!”行者笑道:“师父放心在此受用,老孙自有医国之手。”(明)吴承恩撰,劼父标点《西游记》第69回《心主夜间修药物,君王筵上论妖邪》,岳麓书社,2001,第473页。

 

小说中,唐玄奘为了倒换关文,顺利通过关卡,要求徒弟悟空在制药时,“仔细上心,精虔制度也”。这里,“制度”亦是制作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