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者
《春秋决狱》的作者是董仲舒,这好像并不存在问题,因为历来都是这么说的。
董仲舒(约公元前179~?),河北广川人。少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武帝后以贤良对策,得重用,任江都相。后因言灾异下狱,不久赦出。后又为胶西王相。一生“以修学著书为事”,著有《春秋繁露》等。“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论衡·程材篇》)历来将《春秋决狱》看成是董仲舒的重要著作之一。
但是,在《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的董仲舒传中并未提到他写作《春秋决狱》的事。本传上只是说:“(董仲舒)以治《春秋》,孝景帝时为博士。”“仲舒所著,皆明经本之意,及上疏条数,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更奇怪的是,班固在《汉书》里也只字不提他写作《春秋决狱》的事,只是说:“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
《史记》、《汉书》本传上都不交代董仲舒写作《春秋决狱》的事,如果说班固沿用旧说,未作交代,也有情可原,但作为董仲舒学生的司马迁竟将先生的重要著作遗漏掉,恐怕就说不过去了;遗漏的可能性很小,只是学生并不知道先生写过这部书或先生压根儿就没有写过这部书。由此看来,把董仲舒看作是《春秋决狱》的作者是存在问题的。
《汉书》上说“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这句话在《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上则改写成了这样几句:“故胶东〔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将“明法”删改成“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一句;看来改写者是这么认为的,既然“明法”,在《汉志》上又有“公羊董仲舒治狱”之名,作《春秋决狱》是在情理之中,这推论多富有想象力啊!不料给后人的却是一个错误的信息。在董仲舒传中有“及上疏条数,凡百二十三篇”一句话,与添加上的“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有易相淆混之处,很可能是后人想当然妄改、妄加所致。
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问些什么,是重大的政事?还是疑狱?上句讲“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下句则讲“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上句重在问政,下句意在决狱,上下不相应。在《春秋繁露·郊事对》上有段文字是记载他们当时的问答的,照录如下:
廷尉臣汤昧死言:“臣汤承制,以郊事问故胶西相仲舒。臣仲舒对曰:‘所闻古者天子之礼,莫重于郊,郊常以正月上辛者,所以先百神而最居前。《礼》,三年丧不祭其先而不敢废郊,郊重于宗庙。天尊于人也。《王制》曰,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此言德滋美而牲滋微也。《春秋》曰,鲁祭周公用白牡,色白,贵纯也。帝牲在涤三月,牲贵肥洁而不贪其大也。凡养牲之道,务在肥洁而已。驹犊未能胜刍秩之食,莫如令食其母便。’
“臣汤谨问仲舒:‘鲁祀周公用白牲,非礼也?’臣仲舒对曰:‘礼也。’
“臣汤问:‘周天子用騂刚,群公不毛。周公,诸公也,何以得用纯牲?’臣仲舒对曰:‘武王崩,成王幼,而在襁褓之中。周公继文武之业,成二圣之功,德渐天地,泽被四海,故成王贤而贵之。《诗》曰无德不报,故成王使祭周公以白牡,上不得与天子同色,下有异于诸侯。仲舒愚以为报德之礼。’
“臣汤问仲舒:‘天子祭天,诸侯祭土,鲁何缘以祭郊?’臣仲舒对曰:‘周公傅成王,成王遂及圣,功莫大于此。周公圣人也,有祭于天,道〔故〕成王令鲁郊也。’
“臣汤问仲舒:‘鲁祀周公用白牲,其郊何用?’臣仲舒对曰:‘鲁郊用纯刚,周色尚赤。鲁以天子命郊,故以騂。’
“臣汤问仲舒:‘祠宗庙,或以鹜当凫;鹜非凫,可用否?’臣仲舒对曰:‘鹜非凫,凫非鹜也。臣闻孔子入太庙每事问,慎之至也。陛下祭,躬亲斋戒沐浴,以承宗庙,甚敬谨,奈何以凫当鹜?鹜当凫,名实不相应,以承太庙,不亦不称乎?臣仲舒愚以为不可。臣犬马齿衰,赐骸骨,伏陋巷,陛下乃幸使九卿问臣以朝廷之事,臣愚陋,曾不足以承明诏奉大对。臣仲舒冒死以闻。'”
这段问答今收在《春秋繁露》卷一五中,是此书中唯一的一则张汤与董仲舒的对话实录,六问六答,有真实性,是“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的真实写照。《史记》、《汉书》中这句话的依据恐怕也就是这则材料。但是,文中称“臣汤昧死言”、“臣汤谨问仲舒”等句,表明这段文字是张汤以廷尉的身份写的奏章。蔡邕《独断》云:“汉承秦法,群臣上书,皆言‘昧死言’。”将张汤的上奏插在《春秋繁露》中有点不伦不类,其表达形式与其他篇什大异其趣。在此书现存的七八十篇文字中张汤是唯一有名有姓的谈话对象,整篇采用一问一答对话形式的这也是唯一的一篇。而且,与董仲舒解经说理的文风不合。从内容看,祀宗庙当用什么祭品,的确在当时是件不容含糊的大事;与董仲舒“灾异谴告”相一致。但是,这与直接问狱无关、与用春秋经义去断狱更不相及。因此,在“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之后加上的“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这句话,我们认为是东汉人妄加所致。
《汉书》上说“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张汤为廷尉当在淮南狱之后,淮南狱又为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所“穷验”,刘安自杀在公元前122年,“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汉书》卷四四《淮南厉王刘长传》)其时董仲舒大吃一惊,对他思想的打击想必不小,何况董氏也是个有前愆的人。董氏曾写过一篇《士不遇赋》,司马光在题注中这样说:“武帝好名亡实,仲舒卒为公孙弘所嫉,摈弃而死,何足深怪!”其时董仲舒又是个年迈之人,对“老病致仕”的董仲舒来说,在此政治环境下和当时的书写条件下要求他独立完成《春秋决狱》232事的写作,恐怕是不切实际的。退一步说,也至多只是口述;在张汤去问疑的时候,同去的“使者”或许就担当了讨论的记录员,如上文所引的那段问答文字那样。假如说记录的都像上面引例“鹜非凫”所作的答问,要说董氏有过《春秋决狱》的著述,显然就不符历史事实了。
在《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中记载有应劭的著述,奇怪的是,在他的著作书目单中还有《春秋断狱》一书。本传中说他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廷尉板令》、《决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照此说,应劭写过《春秋断狱》这样一部书。既然在他之前已经有了董仲舒的《春秋决狱》232事,何以又要去写一本同样的书呢?何况,在董氏的赫赫声名之下,能有多大的作为呢?特别是在公羊的研究方面不可能超越于董氏之上。既然如此,那就只有这样的可能,就是说在应劭的当时董氏的《春秋决狱》(假定写过)已经佚失,应劭重新作了收集和整理,甚或增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这段介绍其著述的文字之前就透露了这方面的消息,说:“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靡有孑遗,开辟以来,莫或兹酷。”据记载,当时董卓作乱,挟献帝西迁长安,载书七十车,遇上大雨,沿途投弃。董卓又烧毁观阁,“经籍尽作灰烬”。正因为典宪的被焚毁,才有应劭《春秋断狱》之作的出现。正如马端临在《文献通考》卷一八二《经籍考》中加按语云:“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于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
有鉴于此,《春秋决狱》早年很可能为董氏后学所作口述的基础上,托名作文16篇,“度亦灾异对之类耳”(《经籍考》),仅16则短篇而已;至汉末,大量典籍被焚毁,后由应劭重新收集整理而成其书,在16篇残简的基础上写作《春秋断狱》一书;也许当时并未加上作者姓名,书中所收残篇一仍其旧,以至《春秋断狱》之书泯灭。沈家本也为之作出应劭《春秋断狱》“似即董氏之书”的推测;何况,应劭是个不敢掠前贤之美的人,他曾这样谦虚地说过:“盖所以代匮也,是用敢露顽才,厕于明哲之末。虽未足纲纪国体,宣洽时雍,庶几观察,增阐圣听。”(《后汉书》本传)结果是应劭之名泯灭,董仲舒煊赫大名绵延两千年。
还可补充一点的是,《汉书》上说“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张汤是以峻酷治狱出了名的,由这样一位酷吏去向耆儒董仲舒问政(是问政,不是决狱),大家想一想,会有什么好结果?既然他们的治狱思想大相径庭,又怎么可能写出合于武帝“多欲而外施仁义”外儒内法口味的、包括有232件事的《春秋决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