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前世今生
第一节 自由贸易园区的界定与概述
一 相关文献综述
1.有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文献综述
在试验区正式挂牌之前,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上海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的可行性研究上。雷仲敏(2010)提议,在上海建立一个国际性的自由贸易港,为将上海打造成“四个中心”服务。丁国杰(2011)认为,未来在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免税购物功能扩张以及离岸业务发展等方面上海可以有所突破。
而在试验区设立之后,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转到对试验区概念和目标的分析上。吕彦儒(2013)指出,试验区相比过去的保税港区对外开放的程度更高,同时作为一个境内关外的特殊区域,也获得了更高的制度创新,促使中国贸易投资更加便捷。李墨丝、彭羽和沈玉良(2013)认为,试验区承担着先试先行的历史使命,在改革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累与TPP对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终实现“中国梦”。裴长洪(2013)认为,我国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主要的重心是在制度的变革上,主要通过扩大服务贸易的开放,改善现有的投资准入制度,最后完成金融领域的开放。徐明棋(2013)认为,试验区对上海乃至整个中国都释放出一种正能量,并通过辐射和示范效应,使得中国能真正与国际规则接轨。
还有部分学者针对试验区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石良平、周阳(2013)认为,试验区的设立不仅仅是在名称上从保税区转变成自贸区,它所带来的深层次意义是一种制度的变革。李墨丝、彭羽和沈玉良(2013)指出,试验区应该在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金融体系以及贸易便利化方面进行突破创新。朱宁(2013)指出,试验区在针对制度和要素进行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要设计好相应的管控措施,控制改革开放风险。
综上所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于自身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率先对园区模式进行转型升级,在为长三角区域经济提供新动力的同时,也承担着为国内其他自由贸易园区乃至全国范围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历史使命。
2.有关TPP的文献综述
随着WTO多哈僵局难以突破、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以及美国高调介入TPP谈判,国内外学术界越来越重视对TPP的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丰富。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加入TPP的战略意图以及中国的应对之道上,但是,针对TPP与中国国内自由贸易园区对接的研究并不多见。
在国内研究方面,盛斌(2010)认为,美国由于受国内经济衰退的冲击,迫切需要找一个外部“助推器”来重振国内经济。刘晨阳(2010)认为,美国之所以如此积极地推进TPP,是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的。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周茂荣教授(2011)认为,美国积极参与TPP谈判,主要目的是要提升在亚太经济格局中的话语权,同时对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地位进行打压。高兰(2011)认为,日本参与TPP可以通过与美国通力合作,共同遏制中国经济的崛起,同时也能分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红利”。薛荣久、杨凤鸣(2013)认为,TPP的主要目标是达成涵盖货物与服务贸易的综合性协定。
全毅(2013)认为,TPP具有全面市场准入、完全区域协议、交叉贸易问题、新贸易挑战和灵活安排的特点。张琳达(2013)从基于区域一体化相关理论预测TPP的成员国数量将会逐渐增加,而谈判进程将受多重阻碍,以至于TPP很可能会降低相关标准以避免谈判陷入僵局。薛荣久、杨凤鸣(2013)则指出,由于面对内部利益存在冲突、缺少中国参与等困境,TPP未来可能会面临降格部分议题规格甚至半途而废的风险。
魏磊、张汉林(2010)认为,虽然目前中国还很难达到TPP谈判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忽视TPP,相反,中国要积极进行制度变革、深化开放,从而积极向TPP的更高标准靠拢。成清涛(2013)认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意义重大,其不仅仅是国内经济转型、深化开放的“试验田”,还可能承担着中国未来参与TPP等多边、双边经贸谈判的窗口作用。陈霜华(2013)则更为激进地指出TPP是美国为中国量身定做的,在此背景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之一是以开放促改革。全毅(2013)认为,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ECP)是中国与美国争夺亚太主导权的有效途径。
国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TPP上,对TPP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接的研究几乎没有。C. Bergsten & Jeffrey Schott(2010)认为,美国之所以积极推动TPP谈判,主要是基于把TPP建设成与APEC国家相联系的合作桥梁的考虑。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中心学者斯科特(2011)认为,中国将难以达到参与TPP谈判的标准。英国《金融时报》认为中国在战略上要保持对TPP的警惕,但重心仍要放在国内,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对外开放。日本学者宫家邦彦(2012)认为,虽然中国短期内仍难以达到TPP谈判的标准,但是从长远考虑而言,中国依然积极努力地促使自己达到相关标准,宫家邦彦本人也非常期待中日在TPP里的深入合作。
综上所述,TPP对亚太经济和中国经贸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现在中国无论是否要加入谈判,都必须重视TPP所提出的新型国际经贸规则的影响,及早做好应对准备。
3.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管理的理论文献综述
作为国际资本流通的基本形式,外国直接投资(FDI)是指通过投资行为来获得国外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跨国公司应运而生,而外商投资迅速成为目前经济关系中的重要因素。伴随着FDI的带动作用,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关注FDI及其作用。
其中,垄断主义论以海默(1976)和金德尔伯格(1969)为代表。他们认为,跨国公司之所以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得益于它们拥有强大的垄断能力。主要理论是垄断的优势论。
根据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外商进行对外的直接投资主要是依靠其强大的比较优势,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获得收益的最大化,其中以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投资理论和维农(1996)的产品周期理论为代表。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范围内的FDI迅速增加,各国学者都对FDI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邓宁(2002)认为,一个国家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一个国家的人均GNP越高,那么这个国家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就越大。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经济学家提出,短期内一个国家的FDI也会存在巨大的波动性,而这个波动性主要来源于汇率的波动。多数经济学者否定了上述的观点,他们认为,短期的波动来源于企业的兼并。随后卢卡斯和罗默在新增长理论中提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是互惠互利的。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FDI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有以下几个观点,一些学者认为,FDI的最主要的益处不是提高了东道国的GDP,而是随着FDI的流入,刺激了东道国的出口,增加了就业,引入了新技术。他们认为,中国经济目前是一种以内需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另外一些学者则持相反的观点,他们大多认为FDI会带来一国GDP的增加。其中,胡鞍钢(2000)根据央行提供的数据,研究认为FDI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约为0.9个百分点,同时伴随着FDI的逐步增加,这一贡献有增加的趋势。
赵晋平(2001)认为,随着外商投资的不断增加,FDI带来了大量资本,弥补了我国国内资本的短缺,整体上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FDI的贡献率在2% ~3%,而后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一国的GDP和FDI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具体的关系如下:LN(GDP)=α × LN(FDI)+β。此式假设FDI对GDP有影响,同时忽略价格较低的人力资源等,最终我们得出系数α为3%,因此,我们得出结论FDI增加1, GDP增加3个百分点。姜崴(2003)根据索洛-斯旺模型具体研究投入要素FDI和经济增长的关系,通过实证得出结论:FDI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在5% 左右。王新(1999)根据哈罗德-多马模型,认为随着外商投资的增加,我国的额外储蓄增加,而后储蓄转化成投资,因而,FDI和我国的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间接联系。通过实证发现,1983年FDI对经济的贡献率为3.78%,而1998年变成15.7%。
过去中国国内资本匮乏,同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我们主要依靠出口和FDI来拉动经济增长。大批的跨国公司进驻中国,在保留自己品牌核心技术的同时,通过FDI把资本引入中国市场,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资源进行生产,最后将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增加了我国的出口。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国际市场的需求大幅降低,我国的出口开始放缓,这就需要我们转变现有的以货物出口为主的模式,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并且借助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变原有的不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制度模式,增加外商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投资,以期借助FDI的拉动效应,带动中国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转型。
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一直未放弃对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探索。对外商投资的管理采取完全放开式的还是处处限制式的,不同的学者发表了不同的看法。罗元铮(1995)认为,对外商投资管理,需要我们积极地引导他们投资,同时我们还可以把外商投资管理与国家的整体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调整挂钩,通过外商投资改革来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郝红梅(2011)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经历过几次重大的改革,从出口加工区到保税港区再到现在的自由贸易区,我国政府始终没有停止过探索的脚步,但是之前始终停留在政府行政职能上,没有从管理体制上改变,此次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因为它真正转变了政府的职能。未来我们需要以负面清单、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的思想来规范外商投资市场”。马宇(2007)认为,“外商投资体制的改革,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今后我们需要进一步提升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使得改革不只是流于形式,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沈贵龙(2013)认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目前国家的一项新兴的战略计划,最终目的是想通过对外开放来倒逼政治的改革,通过制度的创新,突破原有的行政审批制,转变现有的政府职能。
总而言之,中国的学者认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发展,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亦需要不断地完善,从最初的出口加工区,到保税港区,关于外商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我国的外商投资发展,我们需要改变原有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在积极扩大外商投资规模的同时,要注重对外商投资的质量控制,同时,我国政府职能部门需要积极地配合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真正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使其适应经济的发展。
二 自由贸易园区的概念界定
在世界经贸规则中,有两种不同的“自贸区”概念:一种是WTO定义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FTA),另一种是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界定的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 FTZ),两者虽然经常都被称作“自贸区”,但内涵并不一致。随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概念的日渐普及,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两种“自贸区”的概念进行详细阐述,梳理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自由贸易区与自由贸易园区的概念辨析
1.自由贸易区概述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自由贸易区”的函》(商国际函〔2008〕 15号),自由贸易区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国际贸易中所普遍提到的“自贸区”,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自贸区内各成员国(或地区)通过协商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相互取消了大部分货物关税和非关税等贸易壁垒,对大多数服务行业不再进行准入限制,放松投资管制,以实现区内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和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但是,区内各成员国(或地区)对区外的国家(或地区)仍然保留了贸易壁垒,保护政策可能各有不同,具体由各成员国(或地区)自行决定。自由贸易区所涵盖的地域是签署协定的所有成员国(或地区)的全部关税领土,而不像自由贸易园区涵盖的是一部分领土。
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初级表现形式,是国家对外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战略。根据目前学界的普遍理解,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参加的有关国家(或地区)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将部分经济权力(甚至是行政权力)让渡给一体化组织,并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行事。利益原则要求参与者可通过一体化而产生的获益一定要大于不参与时的利益,或者加入后尽管会有一定的损失,但这一损失肯定要比不加入时小,否则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各国(或地区)是不会加入经济一体化组织的。
表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表现形式
广义“自贸区”的主要案例包括1960年成立的欧洲自由贸易区(欧盟的初级形式)、1992年成立的中欧自由贸易区(Central European Free Trade Agreement, CEFTA,包括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匈牙利和保加利亚)、1994年建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NAFTA,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of Americas, FTAA,包括美洲34国)、2002年正式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 AFTA,包括东盟十国)、2010年全面启动的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 CAFTA,包括中国和东盟十国)和2012年11月启动谈判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三国)。
我们分析的TPP谈判若能达成最终一致,也将形成一类广义上的“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区。并且,包括美国、日本和众多东盟成员国在内的TPP的经济总规模将为世界经济总量的近40%。
近期我们所经常提到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并不属于此类广义的“自贸区”,试验区是属于下文所述的狭义“自贸区”的概念。
2.自由贸易园区概述
自由贸易园区不同于广义的“自贸区”,它是传统意义上的狭义“自贸区”概念,即根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在当地境内设立的一个或多个区域性经济特区,在该经济特区内实行优惠政策和特殊监管,以降低贸易和投资成本、提高贸易和投资效率。这种方式是一国(或地区)的境内关外行为,即该国(或地区)在其境内划出一块专门区域对外进行贸易、吸引投资,国家对该区域的经济活动不做过多的干预,税费方面也有较大的优惠。
自由贸易园区的概念和海关合作理事会(世界海关组织前身,WCO)所定义的“自由区”(Free Zone)相类似:“自由区是指成员方境内的部分区域,任何货物进入该区域,通常等同于未入关境,所以也不受通常的海关监管措施所限制。有的国家还使用一些像自由仓、自由港一样的叫法。”我国的一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一定程度上也都含有“自由贸易园区”的因子。
广义“自贸区”与狭义“自贸区”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以降低贸易和投资成本、提高贸易和投资效率、促进贸易和投资发展为目标的。但狭义“自贸区”仅仅是国家开放政策的一部分,从政策角度看是国家促进出口、鼓励投资的一种措施,并不涉及国家主权的让渡,这是与广义“自贸区”最大的区别。为避免混淆,2008年,商务部等部门特别提出将“Free Trade Area”和“Free Trade Zone”分别译为“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园区”,以示区分。
根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截至2013年,全球建立的自由贸易园区已超过1200个,其中发展中国家的占64.6%,发达国家的占35.4%。随着不断地实践探索,自由贸易园区逐渐呈现数量不断增加、管理不断优化和功能趋向综合的发展趋势。具有代表性的狭义“自贸区”案例主要有美国纽约1号对外贸易区、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我们所最为熟知也是最为热门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属于自由贸易园区。
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未来的转型升级方向将是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批之后,2014年,申报“自贸区”的热潮在各地涌现出来,在召开的地方两会中,就有包括沿海、中部、沿边的十多个地方政府把申报“自贸区”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至2014年1月底,已经有12个“自贸区”申请已正式获得国务院的批复。
3.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传统自由贸易园区、国家间自由贸易区的联系与区别
在上文对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园区的概念进行介绍之后,我们对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已经有了大致了解,现在,笔者将在上文的基础上再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两者的关系进行系统性梳理。
自由贸易园区是根据一国(或地区)法律法规在当地建立的经济特区,该种贸易方式是某一国(或地区)在其境内划出一块专门区域对外进行贸易、吸引投资,对该区域的经济活动不做过多的干预,税费方面也有较大的优惠。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是国家开放政策的一部分,它以促进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通为目标,由单方独立制定相关贸易和投资规则,但并不涉及国家主权的让渡。
而以NAFTA为代表的传统的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初级表现形式,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共同制定相关制度规则,以达到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的目标,是国家对外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战略,即参与的有关国家(或地区)通过将部分经济权力让渡给一体化组织以换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所以,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园区本质上最大的区别是:是否会涉及国家主权的让渡。而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旨在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贸易投资发展。
表2-2 FTA与FTZ的区别与联系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为扩大对外开放而设置的兼容离岸自由贸易园区与国家间自由贸易协定的制度创新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第一步,先在离岸自由贸易园区内试行TPP、TTIP和TISA等新一轮以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强调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为主的多边投资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最新规则,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第二步,扩区、扩容。所谓扩区是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从28.78平方公里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现共有保税区、张江、金桥、陆家嘴、世博五个片区,把试验范围扩大到离岸自由贸易园区外的区域,扩大国家自由贸易区区域经济一体化新举措的试验范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可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更好地测试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开放措施的效果,对政府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更充分的试验,发挥上海创新基础好、开放程度高的优势。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的建设需要定位各片区的功能作用,形成制度创新连锁效应和改革开放新合力,实现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发挥其增长极的极化效应和对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所谓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容,是依托现有自贸试验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的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在全国扩大试验区范围,并向全国各地复制推广,以尽可能小的改革成本获取最大的自贸区战略效应。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国家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国内货物、服务和要素的自由流通,但并不涉及国家主权的让渡,在这一点上,有别于自由贸易区的概念。但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充当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窗口角色的同时,也肩负着接轨TPP等新型自由贸易区制度规则的历史使命,为我国以后参与TPP、TTIP等谈判以及为探索我国自由贸易园区模式转型与升级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因此,我们的研究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TPP的谈判对接起来,看似将两种不同含义的“自贸区”混淆了起来,但实质上,两者的对接是蕴含着深刻的理论和实际意义的,具有严谨的内在逻辑性。
研究认为,未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整体战略要求为:一是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战略,以开展管理国际化、制度创新法治化、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为主,以发展离岸业务为辅,更高层次扩大服务业开放,持续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二是促进扩区后的五大功能片区的合理布局,抢占全球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成为我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排头兵;三是探索建立自贸区与上海“四个中心”“科创中心”建设联动机制,促进五大中心建设功能的提升,促进新兴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的产业集聚;四是统筹协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辐射区域发展,发挥其在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带动效应。
(二)国际上主要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各国纷纷建设了自由贸易园区,并且园区逐渐成为这些国家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平台。虽然国际上各类自由贸易园区的目标类似、模式相近,但各类自由贸易园区在政策优惠、监管等方面各具特色,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将有助于探索我国自由贸易园区,包括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的发展和转型路径。
我们将首先介绍国际上主要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分类,以使读者能够进一步了解自由贸易园区;其次,我们再对不同的园区模式进行归纳和总结,梳理其内在的运行机制;最后,我们再具体列举国际上比较著名的三个案例——美国对外贸易区、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和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以此为我们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运行方式研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新的切入点。
1.主要模式
按照《京都公约》的分类,自由贸易园区主要可以分为商业自由贸易园区和工业自由贸易园区两类。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各国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设计出了多种园区发展模式。现在主流的分类方式主要有按产业功能划分、按专注领域划分、按覆盖区域划分和按运营主体划分四种。下文将主要介绍按产业功能进行划分的几类模式。
(1)物流集散模式
自由贸易园区起源于欧洲,当地至今保持着最原始的一种园区模式——物流配送、转口集散模式。欧洲的主要沿海港口城市,充分利用其自身优越的地理和区位条件,从事港口装卸、货物存储、商业性加工和转口集散业务,以贸易枢纽为目标将港区建设成为自由港。欧洲的自由贸易园区利用先进的港区设施建立起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保证货物能在一天之内运送到本国的任何角落,能在两天之内能运送到整个欧盟地区。该种模式以德国汉堡和德国不莱梅为主要代表。
(2)出口加工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参与国际贸易的亚非地区发展中国家开始利用自身劳动力丰富的优势,积极设立和发展本国出口加工区,以作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而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其自由贸易园区模式也慢慢开始转型与升级,其定位逐渐转向了物流仓储和转口贸易,并逐步发展出多个区域物流中心。以亚非等的广大欠发达国家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是从出口加工向物流集散过渡一种模式,即主要以出口加工为主,辅以转口贸易和仓储运输服务。该种模式主要存在于亚非地区一些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等。
(3)保税仓储模式
保税仓储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顾名思义是以保税为主要功能的,为外国商品提供便利手续和长时间的保税服务,因而常常成为大型商户进行全球销售的分销中心。该种模式主要以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为典型代表。
(4)以贸为主、贸工结合模式
以贸为主、贸工结合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是一种商贸结合模式,即以从事对外贸易为主,并辅以部分简易的加工制造业务。但在这种模式下,零售交易是被严行禁止的。该种模式主要以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和阿联酋的迪拜港为典型代表。
(5)商业批发零售模式
顾名思义,商业批发零售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允许在区内专门从事商品展示和零售批发活动,功能与零售购物区类似。在该种模式下,园区允许区外人士(包括国内和国外)购买一定额度的商品而免交相关税费。该种模式主要以智利的伊基克为典型代表,发展至今,该园区已经成为智利甚至南美地区最大的贸易集散地。
(6)综合发展模式
综合发展模式是一种综合性模式,一般兼具上述几种模式的功能。该种模式下的自由贸易园区往往拥有优越的地理和区位条件,而其邻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往往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园区可以充当“中介人”的角色来协助其邻国(或地区)开展对外贸易。
这类自由贸易园区通常会包含多个工业区,同时包含整个港口城市,集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以及金融、商旅等功能于一体。不同于其他模式,这类自由贸易园区甚至允许居民定居生活和休闲娱乐。该种模式主要以新加坡、中国香港为典型代表。
除了可以按产业功能划分为上述几类园区模式外,自由贸易园区还可以根据专注领域范围划分为单个领域专业集散模式和多元化产业领域聚集模式;根据覆盖区域划分为港城融合发展模式、港城分离发展模式和跨境园区发展模式;根据运营主体则可以划分为中央直属管理模式和地方政府独立管理模式,或是本国管理模式和跨国合作管理模式。
2.运行机制
在对国际上主要自由贸易园区模式进行列举之后,我们大致能察觉到不同地区、不同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背后有着以下相似的运行机制。
(1)监管措施便利化
海关监管的核心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对自由贸易园区建立后是否能够成功运行和吸引投资起着决定性作用。针对自由贸易园区,海关监管的核心思想就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流动”。各国自由贸易园区的监管目标基本都可以被概括为: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为进出园区的船舶以及货物提供充分的自主便利,保证管理更加高效便捷。基于这些目标,对园区的监管基本都是随机性的,仅当存在违规嫌疑时才会启动检查;管理货物自装船、运输到卸货的整个流程都十分便利;审批制普遍被备案制所替代;实物的监管普遍被账目的监管所取代;现代化的信息科技逐渐普及于整个监管过程当中;等等。
(2)多样化的管理体制
各国对园区管理的方式大体有两种:第一种从宏观层面对园区进行决策、管理和指导;第二种从微观层面对园区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总体来说,设有多个自由贸易园区的国家往往会单独设立负责园区管理的专业机构,审批、管理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园区;而仅设立单个自由贸易园区的国家经常不在国家层面设立独立管理机构,而是采用授权当地机构的方式进行园区管理。
站在宏观的角度,中央政府通过两种方式来管理自由贸易园区:专管型和代管型。站在微观的角度,按照园区管理机构的组成、背景和控制能力进行划分,或有政府控制型、企业控制型和政企合作型三类。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的出发点都一样,都是希望能促进进出口贸易、带动经济增长、减少失业。我们在此以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巴拿马的科隆自由贸易区、德国的汉堡自由贸易区、香港的自由贸易港及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为例来介绍国际上自由贸易园区的运作情况。
3.典型案例
(1)美国对外贸易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段时间里,美国的贸易顺差继续保持,但自由贸易园区发展并不快。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在世界经贸领域里的影响力呈现逐步减弱的趋势,并在1971年产生对外贸易逆差,而同时,美元开始贬值、国内失业率开始上升。据此,基于促进进出口贸易和降低失业率的目的,各大州均开始兴起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设。截至1994年底,美国已经拥有将近200个对外贸易区。21世纪以后,美国国内对外贸易区不仅数量继续增加,而且功能和模式也逐步发展和升级。
据美国《对外贸易区法》的说法,对外贸易、转口贸易和物流仓储是对外贸易区的主要定位。20世纪50年代以后,伴随经济快速发展而创造的强劲需求,为国外货物输入美国市场提供了便利,而美国也开始在区内进行展销展示和制造加工等活动,在80年代以后又进一步允许用本国国内零部件结合外国原材料共同生产的产品销往国内市场。
每一个美国对外贸易区都根据自身区位条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有本地特色的功能和模式:例如,地处佛罗里达半岛南部的迈阿密对外贸易区,最佳贸易半径内涵盖30多个国家和地区,区内定位于转口贸易及其相关业务;而纽约对外贸易区因其紧挨着该国国内的广阔市场,主要从事进口贸易和进口加工制造。
(2)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
科隆市地处世界主要航线巴拿马运河的要塞位置,紧挨克里斯托帕尔港口。拥有地理与区位优势的科隆自由贸易区不仅东西相连太平洋与大西洋,而且南北贯通拉丁美洲与南美洲,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可以横贯东西、竖通南北的国际货运集散地。科隆自由贸易区为东方产品销往拉丁美洲提供了“快车道”。
承担全球货运枢纽的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每天承担着中转庞大运输流量的重任。因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和高流转效率,众多跨国公司选择科隆自由贸易区作为货物集散中心,货物流转所需的大量资金流也吸引了众多跨国银行在该地设立海外分支行。
科隆自由贸易区的分销厂商主要来自亚洲地区,而采购客户则基本是以拉丁美洲企业为主。科隆自由贸易区为分销厂商和采购客户提供了便利的交易平台,免去双方漂洋过海的烦恼,提高了双方进出口贸易的效率。作为全球最主要的货物集散地之一,该区已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着密切的贸易往来,为亚洲、拉丁美洲和本国的经贸发展添砖加瓦。
(3)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
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作为传统的从事转口贸易的自由贸易园区,近些年来成功向综合性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和发展,区内船舶制造等制造加工业已经粗具规模。汉堡坐拥“两海三河”,同时具备外海、内河的物流运输功能,地理和区位条件非常优越。
汉堡港能够从事货物装卸、仓储、配送乃至船舶制造等多种活动,并享受多项区内优惠政策:第一,从海上驶入或者驶离自由港的船舶只要在船上挂一面“关旗”,就可以免于海关监管而自由出入;第二,货物进出无须逐批登记,在自由港内装卸、仓储、配送不受海关限制,并且在45天之内转口出港的货物不必进行记录;第三,区内货物只有在销往欧盟内部的情况下,才需要走一般海关报关流程,缴纳关税等相关税费。
汉堡港将园区和港口进行连接,促进了园区与城市的发展,并为邻近区域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在管理方面,政府专门授权机构对整个园区的相关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在对进出港口的船舶和货物的海关管理方面,汉堡港的措施非常到位,为港区的流动创造了便利。巨大的贸易流量为汉堡港吸引了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进驻,从而让当地的金融和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汉堡发展成为德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奠定了基础。
虽然国际上各类园区模式各有特色,但背后都有一些相似的特征:区内往往设有一系列政策和税收优惠;多按国际惯例设置隔离设施,存在“一线”和“二线”之间的区别监管对待;都选择建在港口附近或直接选择港口作为园区建设的基地;区内禁止居民定居,区内进口货物禁止用作消费,只能用于生产(新加坡和香港模式例外);园区的建立都是为了扩大进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并通过引进资本和技术,提升园区和全国的创新能力。
(4)香港自由贸易港
香港是迄今最自由、最开放的自由贸易港。首先,香港地理位置优越。香港南邻东南亚,东濒太平洋,西通印度洋,居于亚太地区的要冲,是东西半球及南北的交汇点,处于欧洲、非洲和南亚通往东南亚的航运要道上,同时又是美洲与东南亚之间的重要转口港,也是欧美、日本、东南亚进入中国的重要门户。经过多年的发展,香港已经成为亚太地区交通中心之一。无论航运还是空运,香港都是世界最繁忙的港口之一。香港实行区港一体化,成为功能多、能量大的自由贸易港。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十年的发展、演变,香港自由贸易港已由单一的转口贸易港发展成为经济结构多元化的自由港。香港自由贸易港不仅功能多,而且结构完善,能量大。香港各种国际中心的功能,相互交融为一种合力,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使香港能有效地从世界市场上吸引自己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经济资源,形成一种强大的生产力。
相比其他地区,香港自由贸易港具有先进和完善的法律、政策、财税金融制度等一系列优势,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自由的贸易政策。香港始终坚持自由贸易政策,大力倡导国际贸易自由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一般进口或出口货物均无须缴付任何关税,也不对其设任何增值税或一般服务费。一般货物不受进口配额或其他进口证规定所限。对货物的进出口经营权不设限制,任何香港机构及个人均有办理进口和出口货物的权利,而该权利亦无须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或登记。内地企业在香港开设的公司亦享有上述同等权利。
第二,发达的银行金融。香港实行自由汇兑制度,其货币市场是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在香港,无论本地资金还是外国资金均可自由进出,自由流动,这大大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香港因此被誉为“亚洲的瑞士”。香港是世界上银行机构最密集的城市之一。在全球百强银行当中,有74家在香港设有业务。香港不设外汇管制,又位于有利时区,因此,外汇市场发展成熟,交投活跃。香港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同业市场,货币市场以金融机构的批发活动最为活跃。香港的股票市场交易产品种类繁多,有普通股票以至期权、认股权证、单位信托基金和债券等,一应俱全。香港的企业融资条件十分优越,企业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情况十分普遍。银行为企业提供各类贷款融资,以迎合其不同的业务需要。香港对银行提供信贷融资并没有订立任何准则,业界通常有自己内部的规则。大部分银行都设有企业银行服务中心,为企业申请融资提供协助。
第三,良好的投资环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外来投资,对本地公司及外商一视同仁,实行少干预、无补贴政策,为所有有意在香港营商的公司提供公平的经营环境。香港对内地机构、组织或个人在本地投资并不设任何限制,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没有制定投资产业政策及相关目录,香港也没有规定外商投资专项必须要有本地业者参与。内地企业在香港成立公司后,该香港公司可以根据香港的入境条例聘用内地专才来香港工作。香港并没有特别针对外商的投资审批程式,而且对大部分新投资项目不设任何管制。政府推出的商业牌照资讯服务,提供有关在香港经营各类业务所需牌照的详细资料。这项“一站式”服务有助于投资者节省时间和减低触犯政府规例的风险。
香港税制简单,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须按个别情况在香港纳税,香港税局对在内地生产、在香港进行销售的企业,给予50%免征所得税优惠。香港的税率较低,如企业的利得税率为17.5%。
在香港,除地铁、港口、机场、邮政和工业村公司由相关部门直接经营外,其余都由私人自由经营。无论是本地公司还是外国公司都按公司法注册登记,开业经营,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在香港,所有商品价格的形成,资源的配置都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的,极少通过超经济的手段。
第四,便捷的物流通关措施。在空港物流方面,香港国际机场的货物委托空运站负责处理。在海港物流方面,采取外包方式。在人员通关管理方面,香港入境事务处为配合旅游局吸引国外观光客,促进旅游业发展,对到香港旅游及从事商务活动的访客和香港居民提供方便的出入境措施。香港对国外访客实施非常宽松的签证政策,以方便其前往香港。许多国家的公民都可免签证在香港短期停留。
(5)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东出入口。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对新加坡的海上运输和进出口贸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新加坡有200条航线联系全球大部分国家的近600个港口。1969年新加坡通过了自由贸易园区法案,该法案详细说明了自由贸易园区的位置和政策。同年,新加坡在裕廊工业区内设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目前,新加坡共有7个自由贸易区。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的发展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新加坡自贸区的政府管理机构主要分为政府和主管机构两部分,政府主要负责招商、规划,而具体的开发则由自贸区主管机构负责。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使新加坡自贸区在建立之初就得到快速发展,对新加坡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另外,新加坡通过了专门的《自贸区法案》,对自贸区的定位、功能、管理体制、运作模式、优惠政策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这有助于保障自由贸易园区各项政策的稳定性,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全方位的开放和优惠政策。新加坡对外商投资限制少,完全开放商业、外贸、租赁、直销广告、电信市场。对外投资方面,新加坡政府大力鼓励企业“走出去”,为此实施海外企业奖励计划;此外,还通过企业基金、国际贷款计划等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新加坡政府除了在国内实行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自贸区还针对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给予额外的优惠政策。税收的优惠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并且很好地推动了新加坡国内企业“走出去”。新加坡的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先进。为了保证货物、人流在自贸区内能够通达流转,新加坡自贸区广泛采用信息网络手段,确保了到港船舶的无缝衔接,以及货物和集装箱装卸的调度,这是新加坡自贸区重要的竞争力之一。
第三,离岸金融十分发达。在过去20年中,新加坡离岸贸易的发展速度达到15%。由于新加坡实行高度宽松的外汇政策,其离岸金融十分发达。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在政府的推动下,离岸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同时离岸资金也得到有效监管,并未过度流入房地产市场和非生产性领域,保证了离岸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的相关模式
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之前,我国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为代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国际上主要的自由贸易园区功能和模式都具有类似的特征,都有带动贸易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同时还能提升本国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最新的一类自由贸易园区模式,与此前的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是一脉相承的,都有扩大开放、带动贸易发展的作用,只是试验区在此前基础上对开放程度、功能模式进行了升级和创新,开始把服务贸易作为重点开放和发展领域。因此,在正式介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前,我们有必要选取一些早期的自由贸易园区进行介绍,从而能够更好地认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了解试验区的突破和创新之处。我们就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为例,进行相关概念的解析。
1.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以专门加工装配出口货物为目的、由国家专门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自由贸易园区,通常能享受到地方各种政策和税收优惠。出口加工区一般会设立在国家沿海港口或边境附近,主要是基于这些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人才资源相对丰富的考虑。
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60多个出口加工区陆陆续续出现于一些沿海、沿江和沿边地区,例如,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昆山出口加工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纵观我国的出口加工区,都存在如下的共同点:一是每个出口加工区的规模都不大,一般在3平方公里左右,并且都位于发达的交通枢纽附近;二是每个出口加工区的产业都相对分散,集中度不高;三是出口加工业一般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增值效益不明显。
2.保税区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的自由贸易园区,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对保税区实施的是封闭式管理——他国的货物进入园区,采用的是保税监管措施;其他境内地区的货物销往园区,监管措施和销往国外相同;相比区外,区内的税收、外汇管理政策等较为优惠。1990年6月设立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个保税区。自此以后,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共计14个,还有海南洋浦这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
3.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保税区内部或其相邻的港区内专门以推动现代物流发展为目标的一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03年12月设立的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中国第一个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自此以后,国务院又陆陆续续批准设立了9个保税物流园区,分别位于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深圳、天津、广州和福州。
4.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兼具转口、存储、加工等功能,位于开放口岸和相毗邻的指定范围内。和保税区仅有一字之差,但保税港区兼具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的特点,是一种全新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其作用有保税仓储、航运物流、中转配送、制造维修、研发创新等。
到现在为止,国务院先后设立了14个保税港区,这些保税港区大多分布在沿海、沿江一带,比如,大连、天津、上海、厦门、宁波等,例如,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中国第一个保税港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唯一位于中国内陆地区的保税港区)。
5.综合保税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的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早期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的优势开始慢慢丧失,从而迫切需要对园区模式进行整合和升级。结合国际、国内现状,通过实地调研,我国决定将现有的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进行整合,建立一种全新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充分结合了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优势、物流园区的整体物流整合优势、保税区的贸易业务优势。与此同时,在保税港区的基础上还进一步给予了进出贸易和外商投资更多的优惠措施,同时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也给予了相应配套的政策便利。回顾过去,我们发现,综合保税区就是因为早期的自由贸易园区开始慢慢失去竞争优势,无法适应国际经贸新形势,而在其基础上演化而来的一种新型自由贸易园区模式。
所以说,综合保税区是具有保税港区功能、设立在内陆的一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参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与保税港区执行相似的税收、外汇政策。在试验区设立之前,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便、政策优惠最多的一种自由贸易园区模式,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功能于一体。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33个综合保税区,其中,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北京天竺、重庆西永、郑州新郑、广西凭祥、江苏昆山、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等综合保税区已封关运行。
上述海关自由贸易园区都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通过,属于国家级规划;二是采取封关管理,监管标准相对严格;三是都会根据“一线”和“二线”分类管理;四是都能实施保税政策。
表2-3 我国早期不同的自由贸易园区模式功能对比
各类自由贸易园区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切切实实地对进出口贸易、经济增长和转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自由贸易园区吸引了众多大型跨国企业进驻,特别是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带来了技术、管理经验和资本,为中国解决了部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问题,高效地解决了当地的失业问题,产生上千亿元的税收效应。
第二,当地政府要联合海关、税务等监管机构持续创新管理模式,以更好地满足跨国企业关于通关、贸易流程的新诉求,从而使这些管理机构能够积累国际化的先进经验并向全国范围内复制和推广。
第三,自由贸易园区除了能刺激国内产品的出口,还能积极进口国外产品,平衡出口和进口。外国商品在国内的流动,不仅能通过展销活动产生示范效应,还能为本地居民创造多样的选择机会。
第四,自由贸易园区能够简化在香港等国际港口的转口流程,通过减少流通成本获得价格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