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改革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年会获奖论文集(2015·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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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与致辞

在中国社会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李培林

尊敬的湖南省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湖南自古就有“惟楚有材,于斯为盛”之誉,近代以来湖南更是风云际会、人杰地灵之地。今天,我们会聚在这里,参加中国社会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我谨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这次盛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关心和支持这次会议的湖南省委、省政府和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承办这次会议并做了大量辛苦而细致工作的中南大学表示衷心感谢!

2015年非同寻常,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还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作为一种学界回应,本次学术年会以“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改革与社会治理”为主题,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经济新常态的核心要义就是经济增长变速、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不能简单地把经济新常态理解为增长速度的变缓,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着诸多新挑战,但也同样孕育着一些必须把握的新机遇。

经济新常态还有着深刻的社会意涵,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会转型和社会进步的巨轮仍在破浪前行。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也迫切地需要强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我国经过37年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在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容易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也集中显现,如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发展差距较大,利益格局调整中的矛盾较多,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体制还不完善,不符合社会进步、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应当高度重视的是,这些矛盾和问题,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容易暂时被吸纳和遮蔽,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动力转化和财政压力增大的新形势下更容易凸显。

我们必须要通过深化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现代化转型进程,激发社会活力,处理好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议题,不仅涉及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还涉及要处理好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处理好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关系。必须全面地系统地弄清楚,哪些社会事务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承担,哪些可以或者需由它们各自分担,从而建立起高效、快捷、低成本的经济社会运行体制机制。

在全面深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转型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态势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这些新态势包括城镇化发展的新态势、就业和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新态势、收入分配变化的新态势、职业结构变动的新态势、居民生活消费的新态势、老龄化的新态势,等等。在这些方面,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情况,与改革开放第一个30年时期的情况相比,已经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有些变化是带有转折性的变化。我们社会学工作者有责任弄清楚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在第二个30年中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各位同仁,经济新常态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新机遇、新动力、新变化,经济新常态也伴随着新矛盾、新问题、新风险。社会改革与社会治理不仅关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挑战,也关乎未来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经济新常态阶段的到来,对中国社会学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空间。如果说过去30年是中国社会学发展的“黄金30年”,经济新常态下社会各界对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空前重视及中国社会学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将开启中国社会学发展的新的更高水平的“黄金时代”!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