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以一个乡镇近十年来农民与基层组织的互动作为分析对象,理解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行为逻辑、政治属性,理解基层政治的运作及性质。从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的三层关系中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在此基础上,对国家政权建设这一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笔者在辽宁东部北镇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参与式观察和个案访谈。研究发现,以农业税费改革作为一个大致分界点,农民与基层组织在乡村治理的互动和冲突中,从被动、消极的防御性反抗转变为积极主动的机会主义博弈,农民的机会主义行为泛化。在乡村治理的博弈中,以少数谋利型上访户、“钉子户”为代表的机会主义者巧妙地进行正当性的话语建构,并擅于采用“踩线而不越线”的行动策略。在局外人看来,这些行为可能被视作农民的正当维权和抗争,其表象背后却可能是由于治理不能正常施展而孵化出来的一种个人对社会的逃逸与不合作,或者说是行为者对社会及其公共权力的一种基于个体而非集体理性的“反制”,即行为者以牺牲普遍伦理和社会公益为代价以求自利,抑或只是熟人社会中村庄政治斗争所激发的官民不合作。
农民的博弈行为有着自利性、现实性、个体性、地方性、投机性、权宜性等特征,机会主义博弈正日益主导乡村社会的秩序,导致乡村治理陷入官民难以合作的困境。但是,被治理者的政治是在被治理者与治理者的互动中型塑的。基层组织通过策略性应对农民的机会主义行为来达成“不出事”的目标,放纵了“无公德个人”的行为蔓延,也降低了基层组织的权威,基层治理陷入恶性循环。因此,农民的机会主义和基层组织的策略主义相互型塑,形成基层政治的一体两面。
从后税费时代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的三层关系中,可以窥视当前基层政治的型塑机制。从结构和制度层面来说,自上而下的压力型维稳体制使基层组织产生目标替代并遵循“不出事”的逻辑,也为农民的投机性行为的出现留下制度漏洞。从自下而上看,村庄选举所产生的富人治村模式以及干群关系的重构,导致乡村干部基于自利性的考虑而奉行“不得罪”的行为逻辑,由此也纵容了农民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与扩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结构性关系共同导致基层治理政治性的缺失,乡村治理有“术”无“道”。反观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的逻辑,国家正在有意识地推动乡村治理转型,通过弱化乡村治权,从间接治理向直接治理的转换,以及通过不断改进程序和精细技术来发挥其治理的职能,依靠“行政吸纳政治”的逻辑进行社会建设。然而,治权弱化和技术治理的转向造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出现责任—利益连带机制的断裂和失衡,基层治理能力大大下降,农民与基层组织之间的博弈行为进一步失控。
换言之,国家在表面上推动基层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重在“术”的变革,但其实质结果是基层组织以引进更多的地方社会势力进行更加非正式、非规范的治理,来维持一个脆弱的、病态的秩序平衡。丧失政治性的非正式治理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简约治理在性质上发生根本转变,治道的丧失使得规则之治也离预期更加遥远。与此同时,基层组织与地方的社会势力结盟,导致其性质发生异化甚至蜕变。这在资源下乡和地方资源资本化的背景下又进一步引发了另一个后果:他们与相关利益主体一并蚕食和瓜分流变中的国家资源和地方资源,形成分利秩序。乡村治理出现“内卷化”。
基于对当前基层政治运作的阐释,本书认为,当前国家政权建设应当将乡村治理的“道”这一“软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上日程,从而建立起国家与基层权力运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从更宽泛的意义讲,乡村社会正在普遍遭遇“人心散去”的危机,以“治道”为基础进行政治社会化是人心秩序重建的重要基石。从人心通往政治,重塑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进而达成“道”与“术”,政治秩序与心灵秩序的某种契合,是乡村社会形成有灵魂、有规则的公共秩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