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研究背景
1.1 研究任务
创业投资的产生源于传统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对小企业融资的“理性歧视”。在传统信贷和证券市场对解决小企业资本缺口问题存在“理性歧视”的情况下,创业投资作为一种可行的替代机制应运而生。它不需要抵押(或担保),也不需要“成功历史”,而是依赖其“合理预期的高收益机制”来弥补其高风险。依据创业投资“合理预期的高收益机制”,创业投资也并不是对所有存在“资本缺口”的小企业进行投资,而仅仅投资于其中的一小部分,即对那些处于“成长期”、显示出“独特性”且管理素质相对较高的小企业进行投资。这就是说,在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即使产生了创业投资这一创新机制,对早期企业投资的“市场失灵”也仍然存在。尽管还有天使投资为早期企业提供资本支持,但天使投资受制于天使投资人的供给。在这种情况下,为应对“市场失灵”,政府在解决早期企业融资问题上需要有所作为。但政府有所作为的前提是政府自身“不失灵”。在政府既要有所作为,又不能出现“政府失灵”的情况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便成为政府出手解决早期企业融资问题的最有效工具。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的核心精神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即以政府的少量出资来引导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按市场机制投向早期企业,而非政府取代市场、直接向早期企业注入其发展所需的全部资金。因此,“如何引导”社会资本便成为这一模式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如何引导”这一问题上,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是最典型的引导方式之一,而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参股投资决策是否正确,参股投资后子基金的运营是否与引导基金自身的政策目标保持一致,从而使得“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宗旨得到有效贯彻,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尽职调查和风险防控是关键。
本书即围绕这一任务而展开,研究目标是设计一个能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使用的、针对子基金的尽职调查规程和风险防控体系。鉴于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母基金(Fund of Funds)性质,本书充分借鉴国内外商业性创业投资母基金(VC FOFs)尽职调查和风险防控的做法与经验,同时结合国内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在前期尽职调查和风险防控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充分考虑引导基金在目标设定、政策性资金使用与监管以及我国创业投资市场发育的阶段性特点等方面的特殊诉求,以实现理论合理性与现实可操作性的统一。具体来说,本书内容包括“国内外FOFs尽职调查与风险防控的经验借鉴”“国内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前期尽职调查与风险防控的经验总结”“引导基金对参股子基金尽职调查与风险防控的特殊要求”“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尽职调查规程与风险防控体系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