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 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排序与进展
(一)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排序及变化
1.2013年排序
2013年,北京、上海和浙江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列前3位,后3位依次为云南、甘肃和贵州。东部地区整体排名靠前,前10名中,除辽宁排名第9位外,其余全部为东部地区省份;东北地区排序整体相对靠前,辽宁、黑龙江和吉林分别排名第9位、第12位和第15位;中部地区整体排序相对靠后,排名最前的江西仅排名第17位,安徽、湖北和山西处于后10位;西部地区排序差别较大,11个省份中有7个省份处于后10位,且后4位全部为西部地区省份,但内蒙古、重庆和新疆排名较为靠前,分别列第11位、第13位和第14位(见图2-1)。
图2-1 2013年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排序
2.2012~2013年排序变化
2013年,多数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的排序发生了变化,只有7个省份排序没有发生变化,较2012年减少了5个。
2013年经济发展一体化排序变化的特点表现为:第一,变动幅度较小,排序变动位次多数仅在1~2个位次。排序下降的13个省份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湖南和陕西下降了3个位次;排序上升的10个省份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河南和广西上升了4个位次。第二,2012年排名前5位的省份排序全部发生变化,北京取代上海上升为第1位(见表2-1)。
表2-1 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排序
3.2006~2013年排序变化:基本稳定
2013年与2006年相比,只有6个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排序没有发生变化,分别是北京、辽宁、上海、浙江、海南和青海。14个省份排序上升,10个省份排序下降(见表2-1)。
总体上看,经济发展一体化排序的整体格局基本稳定。
第一,各省份排序变动幅度小。14个排序上升的省份上升幅度最大的只有3个位次,分别是天津、内蒙古、河南和陕西;排序下降的10个省份下降幅度最大的为4个位次,分别是新疆、吉林、湖南和湖北。
第二,北京和上海始终占据着前2位,仅在年际间轮换。
第三,云南、甘肃和贵州始终处于后3位。
第四,从四大区域排序看,东部地区排名靠前,东部地区10个省份中除河北所有年份、山东个别年份在前10名之外,其他均在前10名之内,特别是前7名始终由东部地区省份所占据;东北3省基本位居中上游,特别是辽宁基本在第8位和第9位之间轮换,吉林排位有所下降,但基本保持在第15位;中部地区整体偏下,湖北、安徽和山西基本处于后10位,最高排名也仅达到第16位;西部地区内部差别较大,除个别年份外,排在后5位的一直都是甘肃、贵州和云南或陕西、青海和宁夏,而内蒙古、重庆和新疆排序较为靠前(见表2-1)。
(二)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进展
1.2012~2013年:进展基本持平
2013年,全国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比2012年提高了7.71%,与2012年7.82%的进展基本持平。山西、上海和甘肃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下降,分别下降了7.61%、3.27%和11.29%; 8个省份进展较快,增长超过10%,其中广西、河南、云南和海南分别提高了20.05%、19.36%、17.61% 和16.38%(见表2-3)。
表2-3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进展(环比增长)
2.2006~2013年:均衡较快提升
2006~2013年,全国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提高了70.89%,年均增长7.96%;年均增长速度比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年均增长快0.81个百分点,在四个一体化中,低于生活水平一体化增长2.94个百分点,但远远快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年均增长,分别高出2.66个和3.37个百分点。
同时,与社会发展一体化、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相比,经济发展一体化增长较为稳定,波动较小,除2007年外,其他年份增长相对均衡,基本呈稳定增长趋势(见表2-3)。
分省份看,除山西、浙江、上海、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2009年)和宁夏在个别年份出现负增长外,大多数省份呈稳步提高的态势,所有省份2013年均比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提升幅度最大的是云南,提高了185.83%,年均增长达到16.19%;年均增长超过10%的还有陕西、贵州和安徽,分别为12.20%、10.72%和10.12%。提高幅度最小的是上海,在高起点上也提高了41.39%,年均增长5.07%。有12个省份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幅度,其中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有5个和4个省份(见表2-2、表2-3)。
表2-2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分值
(三)区域差距基本呈缩小趋势
经济发展一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由于各省份、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经济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在四个一体化中是最大的,但是,除有些年份有所波动外,经济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基本呈缩小趋势(见表1-8、表1-9)。
2013年,全国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平均分值为0.5814,北京最高,为1.1258,贵州最低,为0.2332,极差率为4.83。中部、西部地区平均分值分别仅为东部地区的54.76%和50.77%,差距巨大。东北地区平均分值为东部地区的73.28%,差距相对较小;中、西部地区差距较小,中部地区平均分值仅比西部地区高7.85%,主要是西部地区的重庆、内蒙古和新疆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相对较高拉近了与中部地区之间的差距(见表2-4)。
表2-4 各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均值比较
但是,无论是东部地区与其他地区还是东北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都呈缩小趋势(见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