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讨论的主题是崛起国家的国际合法性与合法化战略。全书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国际合法性理论(第一~第二章)、崛起大国合法化战略(第三~第五章)和中国崛起的合法化战略(第六~第十章)。
国际合法性理论部分主要探讨了国际合法性的含义及国际规范变迁的机制原理。合法性涉及社会权力关系的根本问题,即对统治权的认可。第一章对国际合法性和合法化的含义进行了梳理。研究发现,由于国际体系不存在类似于国内政府一样的中央权威,因此对于国际合法性的理解,主要体现为国际规范或支撑国际规范的行为体是否获得国际成员的接受和认同。合法化战略则是指国际行为体利用现行国际规范强化自身战略行为正当性的政策实践,实施得当可以帮助国际行为体规避或延迟所面临的体系压力,塑造良好稳定的国际环境。
借鉴中国先秦“王、霸、强”的概念,第二章探讨了主导国性质与国际规范演化方向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世界主导国的王、霸、强三种性质与道义规范、双重标准规范和实力规范之间形成对应关系。同时,根据弱者效仿强者这一普遍社会规律,我们重点揭示了世界强国自身行为在国际规范演化中的榜样作用。此外,依据世界主导国的性质变化无既定方向的历史现象,我们提出国际规范演化并无既定方向。
在崛起国合法化战略部分,我们结合不同历史时期崛起国的战略实践,分析了不同体系环境下其合法化战略发挥作用的条件和机制,具体考察的案例包括春秋时期诸侯的“尊王攘夷”战略、“二战”时期德国针对英法的合法化实践和“冷战”时期苏联弱化美日同盟的条件和机制。
第三章重点考察了春秋时期诸侯的合法化策略——“尊王攘夷”。研究发现,在松散等级体系下(中心权威具有权威地位但已无实力优势),这一合法化战略可以减小来自体系的阻力,通过“尊王”和“攘夷”,可以一定程度上安抚周王室以及体系内的其他诸侯,并有助于孤立和威慑体系内的其他大国。而争霸诸侯“尊王”的最高点出现在体系由严格等级体系转向松散等级体系的前期阶段,此后则会逐渐下降,直至流于形式。
第四章分析了“二战”前德国的合法化战略实践。研究表明,无政府体系下,崛起国合法化策略有效规避体系制衡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其合法化的行为不能威胁潜在制衡国的核心安全利益;二是潜在制衡国国内观众认可其所依据的国际规范。通过“言辞压迫”模型,我们提出了崛起国合法化战略的作用机制,即崛起国通过恰当选择国际规范,争取潜在制衡国国内关键观众的支持,进而弱化其潜在的制衡措施。
“冷战”时期,美国建立起高度依赖其安全保护的同盟体系并对苏联构成较为明显的安全压力。在第五章中,通过对苏联弱化美日同盟实践的考察,我们发现,对美合作和对日对抗的政策组合最为成功,成果也最为稳定;对美日同时合作的政策组合较为成功,但成果不够稳定;对美对抗和对日合作的政策组合较为失败,而同时与美日对抗的政策组合会遭遇失败。这一理论框架也可解释“冷战”后中国弱化美日同盟的效果差异。
第三部分较为系统地说明了中国崛起进程中提升国际合法性的进展与挑战,从国际话语权、公共外交、周边国家关系、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以及中国企业融入投资地等不同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话语权是国际行为体塑造国际合法性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随着中国实力地位的不断崛起,在国际事务上寻求更大的话语权逐步成为中国外交的重要目标。然而,面对西方世界的主流政治话语,中国寻求国际话语权的努力面临着结构性的劣势和诸多战略误区。第六章的研究表明,话语权的核心是塑造并巩固国际游戏规则的能力,是将话语事实与话语规则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话语实践能力。对中国来说,提升国际话语权的关键在于推进外交转型,将中国的公众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进而提升中国话语权优势。
在中国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提高政府合法性已成为中国持续崛起和化解国际压力的关键。在第七章中,我们提出保持和提升政府合法性应当作为当前中国公共外交的首要目标。案例分析显示,公共外交具有提高对内和对外合法性的功能。不过,如果公共外交做得不够或不作为,那么政府的合法性将有可能被削弱;反之,积极的公共外交活动有助于维护和提升政府的国际国内合法性。
中国崛起获得周边国家的认可是中国塑造国际合法性的基石。第八章考察了1997年以来中国东亚政策的战略效果。研究发现,中国的经济安抚能够有效缓解对华经济利益优先国家的战略压力。不过,对于对华战略利益优先的国家,经济安抚虽能够强化战略安抚的效果,但无法单独发挥作用。战略安抚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但效果往往难以持久并直接导致安抚政策的执行缺乏连续性。中国对战略强制政策的运用非常谨慎。在当前实力水平下,中国的强制政策取得成效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周边国家挑战中国核心利益的行动缺乏国际合法性;二是中国的强制行动能有效控制来自美国的安全压力。
与发展中国家的紧密合作一直是中国提升国际合法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考察中国与77国集团的气候变化合作机制的逐步弱化,我们发现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是否受到根本性质疑是影响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全球合作的核心因素。第九章的研究表明,2008年的金融危机既是中国实力地位的转折点,也成为中国与77国集团合作由紧密走向松散的转折点。
中国企业获得投资目标国认可与提升中国国际合法性有着密切关系。在第十章中,我们以中石油苏丹开发实践为例,分析了中国企业顺利融入投资目标国的条件。研究发现,如中石油的开发引发环境问题,则中石油的开发建设合法性弱,无法获得认可,即使事后采取治理和补救措施也于事无补。如中石油开发未引发环境问题且未卷入苏丹政府与反对派的矛盾,则能够获得认可。
本书的研究工作得到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合法化战略与崛起成败”(项目批准号10YJCGJW011)的慷慨资助,我在此深表感谢!感谢参与研究工作的国内外诸位资深学者和青年才俊,他们的参与不但提升了项目的研究质量,而且让我体会到了令人感动的学术热情,激励我更加坚定地走好未来的学术之路。
书中的部分内容曾以论文形式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具体包括:《国际政治科学》(第一章和第四章刊于2010年第3期,第二章刊于2011年第1期,第七章刊于2013年第2期);《世界经济与政治》(第三章刊于2012年第6期,第十章刊于2013年第3期);《外交评论》(第八章部分内容刊于2011年第6期);《当代亚太》(第八章部分内容刊于2012年第5期);《国际政治研究》(第九章刊于2013年第1期)。在此感谢这些杂志的版权授权。
最后,感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王小云老师为研究项目提供的巨大支持。没有王老师的无私帮助,很难想象研究项目能如此顺利地得以推进。
孙学峰
2013年12月19日于清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