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被通缉之后
李大钊是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人,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先驱、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1916年5月结束留学日本的生活回国,1917年底受聘出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后兼史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教授,讲授唯物史观、史学思想史、现代政治、工人的国际运动、社会主义的将来等课程与讲座。他以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北京大学社会主义研究会等群众社团为基地进行共产主义理论的传播。
1924年6月18日,反对孙中山新三民主义的“西山会议派”的张继、谢持等国民党右派为了破坏国共合作、反对共产党而提出《弹劾共产党原案》,于是大批共产党人遭到逮捕迫害,张国焘被捕后供出了李大钊等共产党人,1924年6月28日《晨报》刊出《内务部通缉李大钊等之咨文》称:“……兹经派员将张国焘提讯明确,据称伊等私组工党为名实行共产主义,陈独秀为南方首领,有谭铭三等扶助进行;北方则李大钊为首领……北方党员甚多,大半皆系教员学生之类……李大钊充北京大学教员……查明转令严速拘拿,务获归案讯办……”
北大教职员阅此后深感意外和气愤,代理校长蒋梦麟召开北京大学评议会讨论对策,决议结果以评议会名义致函教育部请转咨内务部要求取消通缉李大钊令:“……李教授大钊,从事大学颇称稳健,就令平时于言论或者著作上有所主张,然大学为讲学之地,研究各种学说,实为大学教授应尽之责任,不能因此遽令通缉。事关国家学术前途,为此恳请大部咨行内务部,请将通缉李大钊明令迅予取消,以维学术……并请大部提出国务会议嗣后对于大学教授,非依据法律确实证明其为现行犯者,绝对不能任意通缉……”为办妥此事,蒋梦麟代校长亲笔给校文牍科(专管拟发公文等)写一手令,要求“备一公函致教育部,请取消李大钊教授通缉”。
但反动的军阀政府并未取消通缉令。其后,李大钊一直秘密活动与反动派进行斗争。1926年3月,民国临时执政府国务总理贾德耀又签署缉拿李大钊、徐谦等命令,李大钊不得不避入苏联驻华大使馆西院的俄国旧兵营,以此为基地领导北方党的工作。
1927年4月2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在上海召开紧急会议,监察委员吴稚晖又提出《弹劾共产党呈文》,斗争形势更加严峻。京师警察厅总监陈兴亚积极搜捕共产党,指派该厅行政处二科科长吉世安侦察李大钊的行踪。于是吉世安即往苏联大使馆,“以私人的关系与秘书彼得诺见面”。吉世安自称是李大钊的朋友,现在有一封信(实际是一便条,上写“外面对你风声甚急,请多加注意”,并无上下款)要转交给他。彼得诺不知是计,“他当时应允,并即唤其中国佣人,令他转送”。由此吉世安判断李大钊“确在俄国兵营内,后回到警察厅,告知陈兴亚一切。次日由美国兵营备有官兵一百名,东北宪兵三十名,警察厅侦缉队便衣四十名,外有官长四人,并派世安专与美国军官联络”,前往搜捕李大钊,于是李大钊等“二十余名押送往警察厅”(以上见“特务吉世安供词”,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24 ·目录号1·卷号211)。
原来搜捕李大钊同志过程中有美军参与,因当时并未报道,当时外界不知的。成舍我等创办的民营报纸《世界日报》在1927年4月7日的报道中只说这次搜捕行动“完全得到某某等国公使之消极的谅解,认为中国内部之治安问题……应由中国自行处理,使团方面,概不过问云云”。实际上帝国主义驻华使团不仅仅是默许怂恿奉系军阀的罪恶行动,而且也参与了这一罪恶行动。
李大钊等20多名共产党人及革命同志于4月6日被秘密逮捕的消息传出后,社会各界进行营救活动,北京大学代理校长余文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张贻惠等北京国立九校校长举行校务讨论会,经讨论认为:被捕学生应尽速释放;李大钊系属文人,应交法庭依法办理;被捕之李大钊之妻女应即释放;并公推余文灿、张贻惠为代表谒见张学良,提出上述各项意见。余、张二人于10日上午、下午两次往访张学良,均因张学良外出未能见到。而后,李大钊等人被奉系军阀杀害,令北大师生极为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