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辑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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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回顾

目前笔者尚未见到国外学界关于清代律学的研究成果,哈佛大学陈张富美博士于1979年完成的博士论文Private Code Commentar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g Law是目前笔者唯一知道的有关清代律学的外文论著。但遗憾的是,笔者在proquest数据库里并未找到该论文。笔者曾试图与陈博士联系,但是未能如愿。此外,笔者还曾委托英国阿伯丁大学的麦克科马克教授帮助查找该论文,遗憾的是至今依然未能找到。而国内学界有关我国传统律学的论著则为数颇多,其中有关清代律学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各项:

1.1989年何敏的《清律私家释本的形式与种类研究》、1992年何敏的《清代私家释律及其方法》、1994年何敏的《清代注释律学的特点》以及1997年何敏的《从清代私家注律看传统注释律学的实用价值》等四篇论文以及1994年何敏的博士学位论文《清代注释律学研究》。由于上述前四篇论文与何敏博士的博士学位论文《清代注释律学研究》一文中的相应部分基本一致,故笔者在此仅就《清代注释律学研究》一文进行简要评介。该论文第一部分对我国传统注释律学的发展脉络进行了叙述,第二部分对清代注释律学兴起的时代背景、流派及其代表人物、私家注律活动的特点进行了叙述,第三部分阐述了清代注释律学的方法,即文理解释、系统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互校解释、成案解释六种,第四部分对清代律学各学派即大清律辑注派、考证派、司法应用派、比较注释派的注释风格进行了研究,第五部分对清代注释律学的特点进行归纳,第六部分对清代注释律学对本朝法制建设包括立法和司法的影响进行了探讨,第七部分对我国传统注释律学与西方注释法学进行了比较。根据笔者目前所掌握的文献,该博士论文是国内近几十年以来以清代律学为研究对象的最早的博士论文。在该论文中,作者对清代律学进行了颇具开创性的总体研究。

2.1990年吴建璠教授的《清代律学及其终结》一文。与何敏博士等不同,吴建璠教授认为,在清代,统治者对法律极为重视而非贬低,清代律学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而非衰微。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作者将清代的律学著作分为律例注释类、律例图表类、律例歌诀类、案例和案例资料类、律例考证类、律例比较研究类和古律的辑佚和考证类。这一分类方式与前述何敏博士以及后文提及的张晋藩先生的分类不尽相同。

3.1992年张晋藩先生《清律研究》一书中的《清代私家注律的解析》一节。该文对清代私家注释文本的分类以及各类文本注释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中该文提出的清代私家注释文本的分类与前述何敏博士论文大致相同。

4.1995年张晋藩先生的《清代律学及其转型》一文。该文依次对传统律学的特点、清代律学的兴起、清代考据学对私家注律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进行了比较。该文中最值得关注之处,当属作者对清代考据学对清代私家注律影响的阐述。关于这一问题,其他学者比如吴建璠教授也曾提及,不过张晋藩先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

5.2000年何勤华教授的《〈读律佩觽〉评析》一文。该文从五个方面,即《读律佩觽》的版本、作者王明德的生平及学术思想、《读律佩觽》的体系、内容和特点以及《读律佩觽》在我国古代学术史上的地位进行了评述。总之,何勤华教授认为《读律佩觽》是一部很有创新、影响巨大、流传很广的律学著作。

6.王志林2009年的博士论文《〈大清律例〉解释学考论——以典型律学文本为视角》。该文正文由五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对中国传统法解释学进行追述,并对作为中国传统法解释学成熟形态的清代注释律学的成熟表现及其学术支撑进行论述。在第二部分中,作者将清代解释学体式分为以下四类,即随文注释、专题考证、律例考证、裁判解释等四种体式,并依次对其典型文本进行介绍与分析。第三部分对各解释文本的解释技术及技术背后的精神意蕴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对《大清律例》解释学的技术智慧与精神意蕴予以探讨。第五部分以沈家本为典型,对传统律学向法学转型进行了论述。同为研究清代律学的力作,与《清代注释律学研究》一文相比,《〈大清律例〉解释学考论——以典型律学文本为视角》一文的内容、视角等几乎是全新的。首先,王文对清代律学文本的分类方法提出了与何文以及与其他有关论文不同的观点。其次,王文对清代典型律学文本内容的研究更为细致和深入,而王文对各典型文本所体现的解释技术及其背后的精神意蕴的着力阐述和剖析更是该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最后,王文提出的关于沈家本以传统律学为基础的对待西方法文化、法理论的态度颇可资今天借鉴的观点也颇具新意。

此外,到目前为止,笔者看到的以《大清律辑注》为专门研究对象的论著主要有以下几项:

1.1980年Fu-mei Chang Chen博士的The Influence of Shen Chih-ch'i's Chi-Chu Commentary upon Ch'ing Judicial Decisions一文。该论文是陈博士的博士论文Private Code Commentar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g Law的一部分。这是笔者目前所能见到的对《大清律辑注》进行专门研究的最早的论文。在该文中,作者对援引《大清律辑注》的若干案例等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并指出当时官员援引《大清律辑注》的原因、刑部对地方官员援引《大清律辑注》的态度。该文的结论部分还就清代律学与中世纪意大利的注释法学进行了比较。

2.1999年何勤华教授的《清代律学的权威之作——沈之奇撰〈大清律辑注〉评析》一文。该文对《大清律辑注》的结构、注释的形式与内容、特点等进行了论述。由于该文并不长,故其中对《大清律辑注》的研究并不很深入,而主要是综述和介绍性的。

3.2008年王志林的《〈大清律辑注〉按语的类型化解析》一文。该文是该作者博士论文《〈大清律例〉解释学考论——以典型律学文本为视角》的一部分。《〈大清律辑注〉按语的类型化解析》一文以《大清律辑注》中的按语为研究对象,对该书中沈之奇所做按语数量及其分布进行了统计,然后将全部按语分为三类,即概念解释类、律例阐释类、观点评述类,并有相关例证予以说明。

总之,可见,目前国内外学界关于清代律学的论著数量并不很多,而有关《大清律辑注》的论著则更少,并且有关《大清律辑注》一书的论著或者仅对该书进行了综述性或介绍性的探讨、或者就有关《大清律辑注》的个别或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而目前并未看到有针对《大清律辑注》一书而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研究的作品。这正是笔者选择以《大清律辑注》一书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即希望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该书进行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