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理论与现实背景
一 金融服务:金融研究的新视角
金融(Finance)一词自产生以来,其内涵就在一直不断发展和丰富,与之相关的理论和流派也不断推陈出新。时至今日,给金融提供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已经变得非常困难,众多不同的理论体系也难以融合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去。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认为,这种概念内涵的模糊不清和理论体系的纷繁芜杂还影响了金融学的学科建设。
关于金融的内涵,黄达(2001)在《金融学学科建设设想》的第二部分“什么是金融——‘金融’与‘FINANCE'”中,对中文“金融”这个词所涵盖的范围、金融的口径、国外Finance的用法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和说明,并概括性地提出两点意见:①对金融范畴的内涵和外延见解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客观原因,期望“定于一尊”并不现实;②大多数人不应陷于范畴界说、学科体系设计的议论之中,关键在于金融学科内容的建设。
对于金融研究的理论流派,江其务(2002a)指出目前国际上金融学发展有两大学派,一是传统经济学院的金融学模式,以米什金(Frederic S. Miskin)教授为首的一批知名金融学家为代表,他们从宏观经济学视角来审视和研究货币、银行、金融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传导机制,研究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另一大流派是商学院模式的金融理论,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博迪(Zvi Bodie)和默顿(Robert C. Merton)两位教授,他们以微观金融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研究居民、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从事经济决策,找寻规避风险,实现收益最大的方法和技术,称为金融功能观理论,这种理论更接近于管理学。
从学科构建的角度来看,我们姑且可以把与上述两种流派对应的学科体系分别称为“货币经济学”和“金融经济学”。对于后者,可以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二卷,第345页)对“金融”一词的阐述来作为注释。
金融以其不同的中心点和方法论而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基本的中心点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和定价;其方法论是使用相近的替代物给金融契约和工具定价。金融不是研究实务经济中所发生的问题,因此也不是在静态和确定性世界中所发生的问题……但是,一旦引入时间因素,交易就形成了两个方面。当达成贷款协议时,为了保证偿还,数量和条件都记录在案。在债务首次交易时刻,资本市场和金融学科便产生了。
从马克思的货币是“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和货币“在社会生产力的世纪发展中成为如此强大的工具”的论述到货币增长理论,人们对货币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由此也产生了货币经济学这一学科(王颖捷,2004)。在国外,以“货币经济学”命名的著作多达数十种(陈享光,2000),国内对货币经济学的研究也比较多,这其中第一本以“货币经济学”为名的专著应该是盛松成、施兵超和陈建安(1992)对西方货币经济理论的介绍和研究。关于货币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在由本杰明·M.弗里德曼和弗兰克·H.哈恩(2002)主编的《货币经济学手册》中强调了“货币经济学的许多内容专注于货币本身的功能”,但同时也指出,“近年来的一个重要发展——至今仍在进行当中——就是要将金融经济学与货币经济学之间任何见得到的障碍都拆除”。
上述论述和体系构建无疑有其内在的逻辑和合理性,并且在总体上基本涵盖了金融研究的主要范围。此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把金融作为一种制度和框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正是对这一特征的高度概括。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2003)明确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的“金融”不是指金融中的某一个或某一些构成要素,而是指由所有要素构成的金融体制,正是这种金融体制的有效运行在现代经济中发挥了核心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功能齐全的金融体制主要由相互联系的六大要素组成,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构成了一套完整的金融体制。
在“金融”的后面加上“服务”二字后,如果金融不再作为一种制度而是一类服务,或者说从“金融”发展到“金融服务”,意味着一种认识角度和研究思路的转变,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背景。尽管金融中介机构从事相关金融服务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但在西方的词典上“金融服务”(Financial Services)还是一个新出现的词语,1979年由Harry Freeman在“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上首先创造(约瑟夫·A.迪万纳,2004)。在国内,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金融服务工作会议”,首次把“金融服务”作为一个制度性的概念摆在金融业面前,并突出强调加快金融服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开创金融工作的新局面。随后的评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把“金融服务”提上了金融制度建设的日程,是中国金融和经济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举措(《金融会计》编辑部,2001)。
简而言之,“金融服务”这一提法产生的现实背景是经济社会的日益服务化。所谓经济服务化,实际是指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地位的上升,其理论基础则在于经济发展中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世纪30年代初,霍夫曼对工业结构的演变规律做出了开拓性研究,并提出了所谓的“霍夫曼定理”。在这之后,克拉克受到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思想的启发,根据费希尔(A. G. B. Fisher)提出的三次产业分类法,搜集和整理了20多个国家总产出和部门劳动投入的统计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和经验研究剖析了人均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动之间的内在关联,得出了三次产业随经济增长依次发展的规律性结论,即“配第-克拉克定理”。
1968年,富克斯(V. Fuchs)在其著作中宣布美国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率先进入“服务经济”(Service Economy)社会,并认为“由英国开始扩展到大多数西方国家的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具有‘革命’的特征;而美国已深入发展并在所有发达国家表现出来的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变尽管较为缓慢,但从经济分析角度看同样具有革命的性质”。在此基础上,贝尔(Daniel Bell, 1973)在《后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预测尝试》一书中认为美国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Post-Industrial Society),其首要特征是在经济上从产品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其标志是美国服务业在增加值和劳动力方面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工业与农业之和。
尽管有不少学者对“服务经济”和“后工业社会”提出质疑,但实践发展与统计资料都表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呈上升趋势。对大多数经济体来说,服务业是增长最快的部门。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世界发展指标》提供的数据,1990~2003年,发达国家服务部门的年均增长率为3.1%,发展中国家为3.8%。高收入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62%上升到2003年的70%,中等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的这一比例分别从46%和41%上升到54%和49%。发达国家服务业对GDP和就业贡献的增长主要来源于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务服务业,这类服务业属于为企业服务的知识密集型新兴服务业,因此也具有较高的生产率。而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商业、酒店业和交通通信业这些相对较传统的服务行业,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则主要是靠商业和社会、社区与个人服务业支撑(万军、刘秀莲,2006)。
综上,当金融不被作为一种制度看待,当金融的服务特征越来越明显,当金融的产业属性越来越突出,金融服务业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
二 金融服务业:产业视角下的金融
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产业,实际上只是一个描述性的总体概念,而不是经济统计中的产业门类(何德旭、王朝阳,2004b)。何德旭(2006)强调了金融既是一种制度(Institution),也是一种产业(Industry),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更重要的是一种产业。当金融是一种制度时,金融机构就成为社会总体资金的管理机构;当金融作为一种产业时,金融机构就成为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公司或企业。
应该说,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已逐步认识到金融的产业属性。秦池江(1995)较早指出金融业在我国经济中长期以来都没有被当作一种产业来对待,他认为金融产业是由金融企业组成的以社会金融资源为利用对象,经过自己的加工以后能够为社会提供有功能和规模的金融产品,并通过市场交换为社会和自身带来净收益的企业群体。冉光和等(2004)在讨论金融产业可持续发展时,认为金融可持续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实现金融产业化发展,即在国民经济中把金融作为相对独立的产业加以发展的过程。此外,还有一些研究讨论了金融产业的发展及其成长规律(张凤超,2003),金融产业的形成条件及其成长因素(于尚艳,2005),金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就业效应(杨艳琳、陶新桂,2004)等。在实践层面,政府部门也认识到金融的产业属性,比如在讨论和制定“十一五”规划中关于金融业的发展方向时,就开始强调金融服务业应当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商业化的服务领域。
当金融成为一种产业之后,接下来要考虑的是产业经济学内涵中的金融问题都有哪些研究视角。西方的经济学界一般认为,“产业经济学”和“产业组织学”这两个术语是同义词,他们所涉及的是关于企业及其所处产业的理论和经验性研究(马丁,2003)。或者,按照多数人认可的说法,“产业组织”这一术语在美国较为流行,而在欧洲则是“产业经济学”这一术语更为常见(史东辉,2003)。按照我国产业经济学界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传统,产业经济学(Industrial Economics)这一学科有其约定俗成的内涵,所谓产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理论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学术界(比如:杨治,1985;苏东水,2000)通常所说的产业经济学的内涵,不仅包括同一产业内企业之间关系的产业组织理论,而且包括研究不同产业之间关系的产业结构理论、产业布局理论、产业技术进步理论、产业政策理论等。此外,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宫泽健一在《产业经济学》中的论述,“产业组织理论”“产业联系理论”“产业结构理论”构成产业经济学的主体部分。
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都要远远落后于制造业产业组织的研究,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者把金融业排除于产业组织的研究范围之外。比如在《产业组织》一书中,贝恩(Bain, 1968)明确指出产业组织学所研究的产业指的是生产具有高度替代性的产品的企业群。同时,产业组织学的研究范围不包括金融企业,也不涉及非金融企业作为生产要素市场上的买者的问题,其理由是“金融企业有着许多与非金融企业不同的特点和所需要研究的问题”。植草益(1988)认为产业组织理论虽然可以对任何产业进行分析,但金融、证券、保险有自己的研究理论。因此,产业组织主要是研究第二产业的。受他们的影响,将产业组织运用于金融行业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而且这些研究很少对金融产业的整体市场结构-行为-绩效进行全面分析,而是更多地倾向于研究金融业各个细分市场的动态均衡(杨德勇,2004)。
近20年来,有许多论文从金融产业组织的角度对市场集中度和银行业机构利润水平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罗兹(Rhoades, 1982)和吉尔伯特(Gilbert, 1984)总结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供了各种不同的解释。Maudos Joaquin等(2002)以欧盟十个国家的银行为样本对其效率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市场集中度与银行效率是正相关的。Kulasekaran和Sherrill(2002)也发现,在美国信用卡银行业中,银行信用贷款所占市场份额越大,其经营成本相应就越低,效率越高。国内也有许多学者运用结构-行为-绩效的分析范式对金融业产业组织的市场结构进行了研究(孙天琦,2002;王颖捷,2004;杨德勇,2004),或者对各个行业如银行业(于良春、鞠源,2000;张磊,2000;赵旭、蒋振声、周军民,2000;袁鹰,2000;易纲、赵先信,2001;刘伟、黄桂田,2002)、证券业(姚秦,2003;杜煊君,2001;王宝安等,2002;方芳,2004)、保险业(郭杨,2000;姚海明,2002;李光勇,2001;彭雪梅,2002;王斌,2002)的市场结构进行了研究,为系统研究金融产业组织奠定了基础。另外,武捷思(1996)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及其行为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若干宏观政策和微观措施建议;王广谦(1997)和王振山(2000)对金融效率进行了研究,将帕累托效率运用于金融资源配置领域,对研究金融绩效问题提供了很有帮助的参考。
产业关联是指产业间的经济技术联系,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产业结构理论主要从“质”的方面研究产业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而从“量”上进行的产业关联分析则通常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金融服务业既消耗其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向其他关联产业提供服务。或者说,金融既消耗其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中间产品,也提供产品和服务作为其他产业和部门的直接或间接消耗,因此与其他各产业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对于金融业的投入产出分析一直比较少见,何德旭和姚战琪(2006)基于对国民经济核算的投入产出表的全面详尽分析(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法),根据关键指标,包括衡量前向关联的完全分配系数、后向关联的完全消耗系数以及综合关联度分析等,对中外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关联进行国际对比,并对国内几个典型城市和不同年份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总结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和政策含义。
在结构方面,对金融进行结构分析的奠基之作是戈德史密斯(Raymond W. Goldsmith, 1969)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其中他首次系统地阐述了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他认为金融结构就是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随时间而变化的方式在各国不尽相同。这些差异反映了不同的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机构相继出现的次序、它们的相对增长速度、对不同经济部门的渗透程度,以及对一国经济结构变化的适应速度和特点等方面。国内外对金融结构的后续研究很多(Mayer, 1988;艾伦、盖尔,2002;董晓时,1999;李量,2000;李健,2004),这其中,从金融产业内部构成来看,何德旭和王朝阳(2004a, 2006)根据美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的统计数据对美国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主要金融服务行业的结构变动进行了讨论,其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从另一个方面验证了戈德史密斯认为“经济越是发达,非银行金融机构越是重要”的观点。
产业技术进步方面,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发展使得20世纪末期的经济增长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亮丽风景,也毋庸置疑地给金融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金融业本身就是一种高度信息化的行业,其经营对象和业务活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信息或符号。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借款人往往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从而可能给金融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金融活动对信息透明度有着很强的依赖性。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推进打破了传统金融的疆界,进一步拓宽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网络银行、电子交易等技术的普遍应用在给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带来巨大影响(Jackson, 1999; Helen Allen等,2001; Stijin Clasessens等,2001),提高支付清算系统效率,促进金融融资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信息处理功能与公司治理功能深化(季冬生,2004)的同时,也毫无疑问地改变了金融产业组织,金融企业的市场结构、行为和绩效,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通信技术与网络的普及运用,人们一度认为金融服务的地理行为已经被终结(O'Brien, 1991; Pierre Agnes, 2000)。
如果金融作为一种产业,则必然也存在金融产业政策的问题。秦池江(1995)指出,有没有金融产业政策,对于发展金融产业、规范金融行为、调整金融秩序、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是大不一样的。苑德军(2006)认为,金融产业政策也即所谓的金融政策,它与货币政策作为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的调控货币供应量的策略和措施的总和不同,是政府为金融产业发展方向、金融产业结构安排、金融产业技术手段提高等有关金融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明确指引的政策。中国金融产业政策的内容应包括产业政策目标、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对外开放、产业监管、政策手段与措施等与金融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在结构上中国金融产业政策应由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四种政策组合而成,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不过,这只是从理论上对金融产业政策进行了分析,由于没给出中国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因此只能算作一般性的理论分析。对于具体的针对某一产业问题的建议,则散见于上述关于金融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以及技术进步的相关文献中。
三 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布局是现实问题
图1-1概括了金融研究的不同视角,与不同视角相对应的金融的特征或属性以及主要的学科体系。从产业视角出发,主要研究领域至少应该包括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关联、产业技术进步以及产业布局。但是,正如何德旭(2006)指出的那样,当我们从产业的角度来观察、探寻金融问题时,就会发现中国的金融发展还面临着相当繁重的任务——不仅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上的改革,而且需要继续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特别是还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改善结构、提高效率,不断提高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以更好地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然而,我们看到的是,这些年来,国内从产业的角度研究金融问题的理论成果并不多,对中国金融产业组织、金融产业结构、金融产业竞争、金融产业关联、金融产业效率等问题的研究还十分薄弱。其结果,金融服务理论研究的滞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图1-1 金融研究的视角、特征与学科体系
除了上述方面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金融作为一类产业同样存在产业布局的问题。尽管金融在传统上是作为“附生物”伴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而进步,但由于金融在市场经济中对经济增长的资源配置功能,金融布局对于地方经济发展无疑有着重要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也要求金融服务业有着比较合理的分布。与此同时,随着金融产业能力的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微观主体本身有逐利的动机,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将驱使其寻求对自身发展最有利的区位。因此,无论从“自私”还是从“公利”的角度来看,金融资源的分布与金融布局都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把金融作为一种服务型产业来研究其产业布局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本书文献综述部分内容所述,金融服务业的地理布局可以区分出集中化和分散化两种模式,各种布局模式有着不同的客观成因,并且对金融、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同影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体系日益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和产品不断丰富,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金融服务业的产业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培养了一些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金融服务企业。但从区域结构来看,多年以来我国金融发展的注意力和重点一直都放在城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农村金融发展比城市金融落后长达十年的时间,城乡金融在资金投入、网点覆盖、业务发展、风险程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环境等方面表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笔者认为,农村与城市金融发展的巨大落差实际上反映了金融服务业产业布局的不合理。
众所周知,金融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相应的,金融资源分布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时期,必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金融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其固有的作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包括城乡和地区的金融布局。总之,要促进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能忽视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布局问题,金融合理布局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
四 关于本书选题的一点补充说明
本书以金融服务产业集群为研究主题,仅从一个方面对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布局展开讨论。并且如后文的论述所言,这里所说的与产业集群相结合的金融服务主要是指生产性金融服务,这种生产性金融的服务对象往往是经济生活中的企业主体,而不是居民或个人。由于这个原因,以提供生产性金融服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在其目标上就更多了一些“功利”要求,而少了几分“福利”色彩。追求利润的内在动机将促使这类金融机构进入对其发展最为合意的位置,不断进入的结果是金融服务集群区域的出现和成长。比如美国期货交易集聚在芝加哥,保险集聚在康涅狄格的哈特福德。英国的金融投资公司大都集聚在伦敦,拍卖商则集聚在伦敦的几个街区内。在国内,北京和上海作为重要的金融中心,在城市内的某些区域都具有较明显的金融服务集群特征。基于此,本书认为金融业同样存在集群现象,因此需要探讨金融业的产业特征和金融服务企业的区位选择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金融服务集群的动因、机制和效应。特别是应该根据现有统计资料,明确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地区分布,并尽可能探讨合意的金融服务集群区域,以及金融分布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但是,以金融服务集群为研究主题并不能抹杀金融还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提供生活性服务这个客观事实。尽管以提供生活性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也有追求利润的内在要求,但把这种要求转化到相应的区位分布上,其结果很可能是一种分散性的布局,因为人口密度是对这类服务最有影响力的因素,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们必须尽量靠近居民生活区。而除了追求利润本身可能会导致分散化的结果之外,从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讲,考虑到金融的基础性资源配置功能,金融机构也不应该仅仅是集群到某一个区域。
总而言之,本书研究金融服务集群,并不意味着金融布局仅仅应该是向着集群方向发展。我们认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网点的分散化同样不容忽视。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合理分布和业务开展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并由此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