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我国社会组织发育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以上分两个阶段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育成长的历史过程做了基本回顾,并尝试从四个不同视角分析了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趋势。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来探讨为什么我国社会组织会呈现出如此显著的发展,社会组织发展繁荣的社会基础到底在哪里。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梳理一下国内外学者对于中国社会组织问题从不同视角开展的主要研究及其成果,然后分两个层次,分别从体制变革和集体行动两个不同的视角分析中国社会组织发育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一 对已有主要研究成果的梳理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和发展很快就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人们从各种不同视角开展了大量研究。这里我们择其主要部分进行梳理分析。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一批国内学者和海外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几乎同时注意到中国的社会组织。社科院王颖等人所著《社会中间层》一书,以及三位英国学者所著《探索公民社会:现代中国的市场改革与社会变革》一书,可称为这方面早期研究的代表作。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选择某一地区的社团或某一社团组织进行实证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理论分析和概括。这种研究方法被称为“基于实证的个案研究或观察研究”。康晓光将这种研究方法应用于一个官办基金会和一个公益项目的个案研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1998年10月,清华大学成立了致力于社会组织研究的NGO研究中心,2000年10月改名“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该研究所一方面继续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草根组织、境外在华NGO等进行观察和分析,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在若干城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实证研究,同时在个案和问卷研究基础上探索对社会组织的评估体系、战略规划、法律政策环境等问题的规范研究,先后出版了多部研究报告。这种基于实证的研究方法一直保持至今,是中国社会组织研究中应用最为广泛和普遍的方法之一。
在基于实证的观察研究中,学者们的共同倾向似乎是,要努力从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而发生的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中,揭示中国社会组织发育的制度基础和相应的中国特色。孙炳耀和康晓光分别提出了中国社团“官民二重性”和“双重性”的命题,探索从国家-社会关系角度解释社团的发生及其发展动力。高丙中从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政治合法性等不同层面分析了中国社团在与现行法律不一致情况下正常存在的理由及其制度背景。贾西津则从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提出了中国公民社会发育的自上而下型、自下而上型和合作型的三条路径。近年来,康晓光等进一步提出了“行政吸纳社会”的概念,认为在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政府积极应对,采取“社会的方式”进入社会,在社会自治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成功地重建了行政控制,从而形成以国家与社会融合为特征的“行政吸纳社会”的制度模式。限制、功能替代和优先满足强者利益被认为是这种模式的三大机制。林尚立则从政党控制的角度对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给出了另外一种解读,他将改革前的中国社会定义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政党化社会,认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大量社会组织的出现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和领导构成了挑战。这种挑战在实质上是不断增长的社会力量对政党权力的挑战,是新的社会建构体系对传统社会建构体系的挑战。面对挑战,中国共产党通过控制和限制、重新登记、清理整顿、社团党建等措施,努力将社会组织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纽带,来联系阶层、整合社会,积极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这些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给出的许多研究结论,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中国社会组织发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为我们从制度层面认识中国社会组织提供了重要启示。
此外,一些学者关注到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构建、公民参与和社会资本等问题。刘培峰认为高度集权的政权形态和社会转型的任务决定了中国社会组织相关立法中的控制主义和管理中一定程度的放任主义并行的总体特征。贾西津考察了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三种公民参与模式及其中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认为在农村、城市社区、弱势群体自治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的参与式治理模式对于公民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陶传进观察了在城市社区的实践中涌现出的大量草根结社组织,发现这类组织的发展正在形成一条以积累社会资本为中心的社区建设之路。
总之,随着中国社会组织的发育和成长,许多学者关注到这个新兴的领域,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并积累了一批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及其成果,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及其社会基础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参考。我们的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这些方法、观点和思路的启发。
二 体制变革:中国社会组织的发生学
中国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够在过去30多年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上述发展,其最初的诱因无疑在于体制层面。
1978年是过去30多年中国整个体制变革的原点。对于社会组织发展原因的解释同样必须回归到这一重大历史标记。当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政治路线,实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拨乱反正”,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序幕。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的拨乱反正是社会组织得以发源的体制起点。
公共选择理论用政府失灵来解释市场和非政府组织的合理性。政府作为自上而下建立的国家权力机构通常承担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责,在其动员资源、制定和实施政策、提供服务等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失灵”。这些原因主要包括:政府干预不当,信息不充分,官僚行为,寻租行为,民主过程本身存在的“多数人暴政”,政府资源不足,习惯势力,等等。由于这些原因,政府或者不能提供某些公共物品或服务,或者在提供公共服务或物品的过程中效率低下,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社会公平、公正或公共利益。在出现“政府失灵”的情况下,有时需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加以纠正,有时则会出现一些非政府组织,它们因其在组织制度、运作机制、动员资源、提供服务等方面的特点,可能优于政府机构而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一定形式的公共服务或物品。
公共选择理论所称之为“失灵”的政府,和改革开放之初面临拨乱反正的中国党政体系当然在政治上截然不同,然而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物品、承担公共管理职责的主体,在形式上却如出一辙。正是因为贯彻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政治路线,破坏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民主秩序,形成了严重的教条主义和“两个凡是”,使得当时主导全社会公共资源和几乎全部社会资源的党政体系陷于了全面的“失灵”,无法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进而使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走到了崩溃的边缘。拨“乱”,就是要通过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深刻革命、全面反思和彻底否定,来找到“失灵”的根源,并从根本上阻止体制失灵的进一步发展;反“正”,则是要通过引入各种可能的新的制度因素,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整个公共管理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就是当时确定的最重要的一项体制变革。通过农村改革逐步引入市场机制这一新的制度因素,“摸着石头”找到医治中国体制失灵的转型之路,这就是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为拨乱反正开出的灵丹妙药。
那么到底要依靠谁来推动农村改革,去“摸着石头”一步一步引领中国社会走向全面的体制变革之路呢?通过包产到户激发8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让曾经作为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帮助共产党从农村走到城市并最终掌握全国政权的广大农民,再一次作为主力军,来推动中国社会所面临的这一场更加巨大的社会变革。这显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的始发点。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初所欣喜地看到的如安徽凤阳小岗村所尝试的种种制度变革,都是源于中国农民淳朴豪放、无畏革命的创新精神。
但是,作为个体的主要从事简单劳动的广大农民,显然还难于承载中国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的巨大历史重托。随着改革迈出第一步,经历过解放思想,特别是面对着党中央提出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拨乱反正的广大知识分子,犹如冲出牢狱的自由人,他们有无限的梦想要去实现,他们要用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加入改革开放的洪流中,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变革。在党中央明确把农村改革作为改革开放的第一步战略的时候,嗅觉敏锐的知识分子很快找到了他们与农村改革最好的结合点,这就是:结社。
拨乱反正也包括了对许多知识分子的平反和恢复发展各种社会组织。1978年底,“四五天安门事件”得到正名。在后来的两年中,全国300多万干部群众获得平反,55万右派得到改正。同时如前所述,全国科协系统从1977年着手学会的恢复重建,到1979年底包括地方学会已有300多家得到恢复重建。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下,科协系统加大了恢复和建设社会组织的力度,各级学会组织以每年递增300家左右的速度迅速发展起来,很快形成了庞大的全国学会体系。与此同时,党中央和全国科协不失时机地将科协组织建设的重点转向了农村,鼓励并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广大知识分子参与农村科普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群众性的专业技术研究会。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组织相关法制和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起来的制度空间中,8亿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这两种社会力量神奇地结合起来,创造了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史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
在上述过程中,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无疑被作为解决体制失灵的一种新的和有效的制度因素。相对于百孔千疮的失灵的旧体制来说,新生的各种社会组织显然充满了希望;而相对于数亿农民通过包产到户将要去发动的漫长而陌生的市场化改革来说,得到各级党政机关大力支持的各种社会组织要可靠、可信并可控得多。这或许正是体制改革的设计师们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关注社会组织并倾向于发动这场被称为“结社革命”的历史过程的内在冲动。同时,通过结社把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知识分子的真才实学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体制变革的政策资源与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的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把伴随“拨乱”产生出的无数个体的盲目冲动与实现“反正”所需要的组织化的集体行动力量整合起来,进而努力在失灵的旧体制之外搭建一批有可能“摸”到“石头”的新的组织载体,这显然是一个值得为之付出并充满了诱惑的试验。
上述理由不仅可以解释各种学会、研究会等学术类社会组织的发生,同样适用于当时条件下其他各种类别的社会组织。我们姑且称之为“中国社会组织的发生学”。社会组织之于面临改革的党政体制的优势在于它的社会性、民间性和独立于体制之外的相对自主性,它们因此具有摆脱体制失灵的制度资源;而社会组织之于体制外的市场力量来说,它们的优势则在于并非完全外生于体制而存在对立甚至对抗的危险,它们与既有的党政体制存在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展开,特别是随着中国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和全面的社会转型,出现了许多被制度经济学称为“市场失灵”的现象,益发表明社会组织之于市场体制的优势,在于它们具有追求社会公益、维护社会公正的公共性的一面。这样一种对待社会组织的基本态度和方针,可以说贯穿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发育、成长和发展的全过程。作为由执政党和政府主导的这场深刻的体制变革,一方面要追求经济的发展和效益,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视社会的公益和公正,在体制本身存在失灵,需要改革的同时,市场力量又缺乏保障公益和公正的可靠性及有效性,因此社会组织从一开始就被作为同盟军和统一战线,得到来自体制的认可、包容和支持。对于体制变革的主政者来说,社会组织既要支持扶持、团结利用,又要加以限制和规范。正是因为存在这样一种来自体制变革的内在需要,只要改革开放的路线不变,社会组织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总是能够得到必要的体制空间、政治包容与政策支持。
三 集体行动: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阶层基础
进一步来看,在社会组织发展的背后,其实存在着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群体力量。同一时代的社会组织所代表的,往往是那个时代具有影响力和主导性的社会阶层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而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则体现了不同时代之间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转型。这个过程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中较为清晰地表现了出来。
我们借用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概念来解释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阶层基础及其转型。
(一)知识分子和农民
在改革开放之初,如前所指出的,参与结社的主要群体是广大知识分子和农民。我们来分析一下当时条件下的这两个阶层。
知识分子一般而言是指从事脑力劳动且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群体。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知识分子长期被视为“臭老九”,他们的经济地位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被贬低,在政治上也没有任何权利可言,许多人甚至被关进“牛棚”,被剥夺了正常生活的权利。“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邓小平主政中国,科学技术被作为生产力,知识分子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知识分子经历了“真理标准讨论”的思想解放运动,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又经历了平反,落实了政策,他们身上充满了“以天下为己任”和“只争朝夕、报效祖国”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突出体现在改革开放初期各种学会爆发式的成立上。这些学会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支持,成为获得新生的知识分子们施展才华、回报社会的舞台。在当时的中国,经济尚待恢复,财富还未形成,权力不具备和资本结合的条件,而知识才华、科学技术、社会责任感,以及恢复名誉形成的社会公信力,来自党政体系自上而下的政治支持,这些都是重要的资源,是社会组织得以生存发展的原动力。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以结社的方式团结起来形成集体行动,将个体的资源汇聚成组织的资源,以组织的方式来实现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并在组织活动中获取必要的经济资源,进而实现他们更大的社会责任,进而争取政治上更多的权利,这些都是使知识分子热衷于结社和不断创造出新的社会组织形式的主要动机。可以说,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知识分子是最具有结社精神的社会阶层。
与知识分子不同,中国的农民在改革开放前是数量上最广大、经济上最贫穷的一个阶层,相对而言这个阶层受到的体制束缚要少一些。作为工农联盟的一部分,中国的农民曾经用热血和生命投身于革命,换来了红色江山。但人民公社化以后,农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被“集体化”为公有财产,又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各种形式上实际上延续着并扩大着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工人对农民的不平等交换。当改革开放选择农民的时候,其逻辑起点居然和当初革命的时候如出一辙,即“穷则思变”。这是一种近乎荒诞但又无可否认的事实:革命者被革命所换来的成果所取代,最终又走到革命的起点上来。
然而,一旦体制变革的重托落在了8亿贫困而散漫的农民身上的时候,对结社的选择就似乎成为他们承载这种历史责任的唯一出路了。在人民公社失败以后,这种选择只能在体制外去寻找。
我们在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和农民之间可以找到许多共性,如经济上都一贫如洗,因此具有结社的“改革”基础;社会地位上都经历了巨大的跌宕起伏,极大的反差使他们对个体的命运和能力失去了信心,借助官方支持的结社能够增强他们生活的勇气、能力和彼此相互扶助的社会资本;政治地位上虽有差别但都落难于边缘,有着通过结社回归政治权力中心的强烈冲动,在拨乱反正中无疑也出现了这方面的机会和资源;等等。同时,通过结社能够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包括学习政治,学习管理,学习市场经营,以及学习与其他人群、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共处,等等。结社将成为这些社会群体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进步的制度平台。
于是,中国社会组织发育第一阶段的任务,历史地落在了知识分子和农民的肩上。
但是,在经历了长期思想禁锢、政治迫害和经济贫穷之后,尤其是深受“左倾”之害的知识分子和农民,并不知结社为何物。在科协的全力推动下,一方面通过向历史学习,恢复重建一大批旧有的学会等社会团体,激活残存的历史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创造典型、评比宣传,形成彼此学习的社会氛围,让结社成为你追我赶的群众运动。于是,在全国范围内,从城市到乡村,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以知识分子和农民为主体,中国社会出现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结社运动。
在这场结社运动中,存在明显的“攀比效应”和“挤车效应”。谈到改革开放的制度创新时,始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包产到户”被公认为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其实,和包产到户一样,在改革开放之初成立各种形式的学会、研究会,同样是重要的制度创新。这种创新会在一夜之间被复制出来,并且形成相互影响、轮番推进、不断放大的效应,加上党政体制的支持和宣传机器的推动,这种攀比效应能够通过获得合法性和公信力在社会上广为应用,形成巨大的社会效应。在创办各种学会和研究会的过程中,同一名称的学会或研究会在很短时间内会在省、市、地、县,甚至镇、村等各级行政区划层次被复制出来,同一学会或研究会内部会很快出现各种专业委员会、分会、学组,甚至学会或研究会,这些都是攀比效应的典型表现。另一方面,创办学会、研究会的过程,常常受到“挤上末班车”的只争朝夕的心态驱动,不管条件成熟与否,也不管下一步要做什么和去哪里,先挤上车再说,这种“挤车效应”驱动下的结社往往缺乏明确的宗旨和集体意识,同时也形成对其他学会、研究会的观望甚至排斥心理,使得爆发式的结社行动表现出很强的盲目性和不可持续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发展,中国社会组织在发展初期所带有的这些制度缺陷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加上政治波动的影响,在20世纪90年代逐步走上清理整顿的道路。
(二)四个主要精英阶层
在经历了政治波动、制度构建和渐进的转型期后,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在最近的10余年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高潮。这时的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市场经济体系已具规模并走向成熟,在各种社会问题的巨大压力下社会转型也已全面展开。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在创造出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造就出社会组织发展所面对的全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从主要方面看,这些社会力量集中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政治精英广泛参与并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组织赖以存续的重要骨干。这里所谓政治精英,指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担任或者担任过相关党政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导的官员阶层,他们拥有广泛的政治和行政资源,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其中不少人已经或将要积极投身到社会组织的实践中并发挥领导作用。政治精英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组织中政治精英的主要来源,一是党政机构改革,二是党政官员下海,三是在社会组织发展实践中形成的对主管部门的行政和人事依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和2008年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每次机构改革都以党政机构的裁减、人员编制的精简、政府职能的转移为目标,无论具体的机构改革成效如何,每一次机构改革都形成党政官员涌入社会组织的一个浪潮,在客观上起到了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作用。同时,由于伴随政府的职能转变,行政改革往往会向社会组织转移一些重要的公共资源和职能,有时甚至直接将一定的政府机构转变成为社会组织,如1998年改革后,国务院撤销了原属国家部委的9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建立了10个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先后六次大规模的党政机构改革,使社会组织聚集了一批又一批政治精英。
党政官员的“下海”浪潮也是社会组织聚集政治精英的重要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在1984年、1987年、1993年和2000年出现了四次大规模的“辞官下海”浪潮。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各级党政官员弃官从商,演绎出一场场轰轰烈烈的全民经商运动。在这些下海的官员中,有许多人最终并没有真正离开公共部门,而是选择了更能发挥其才干、更能体现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汇聚政治精英的第三个过程或许可以理解为来自体制自身。20世纪80年代后期建立起的双重管理体制肯定了社会组织所属业务管理部门的相应权限,为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在行政及人事上长期形成的依附关系提供了体制保障,这也正是多年来尾大不掉的“政社不分”的体制根源。业务主管部门不仅能为社会组织提供许多行政性的资源、权力、职能以及种种便利,而且在干部任免上拥有一定的权限,能够实现两个不同部门之间的“人事交流”,一方面为频繁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留有可进行人事调剂的“蓄水池”,另一方面也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控制。
主要由于上述三个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能够大量吸纳来自党政机关的政治精英。他们一旦进入社会组织,往往会将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和行政资源带进去,在一定程度上会放大和激活各种可能的社会资源,积极投身到社会组织的实践中并发挥相应的领导作用,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在既有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中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骨干力量。
第二,知识精英趋于成熟并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精神脊梁。这里所谓知识精英,指那些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他们善于独立思考,富有公益关怀和社会责任感,拥有广博的知识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其中有些人以种种方式置身于社会组织的实践中并发挥领导作用,也有不少人对于社会组织表达出强烈的关注和热情。知识精英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的知识分子因拨乱反正而翻身,借社会组织而成长,并随改革开放而逐渐分化、嬗变,其中一部分留洋海外,一部分下海经商,也有少部分步入官场,而那些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则发展成为后来的知识精英。这是一批在中国社会中最接近如哈贝马斯所强调的“拥有自主的独立人格和主权意识的公民”,他们因理想和价值观而创办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有着深厚的感情,全身心地投入社会组织的实践中,并勇敢地面对各种社会问题。我们在自然之友的梁从诫、地球村的廖晓义、绿家园的汪永晨、绿色江河的杨欣、黑嘴鸥协会的刘德天、红枫热线的王行娟、星星雨的田惠平等无数优秀知识精英可歌可泣的优秀事迹上,从他们所创办的这些著名社会组织的活动中,能够深切体会到这一代知识精英乃是中国社会组织的精神脊梁。他们的献身精神也带动了一批批年轻的知识精英投身到社会组织的实践中来。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硕士、博士以及海外学成归国的留学生加入社会组织中来,有的积极创业,有的参与项目,有的做志愿者,有的做调研访谈和撰写报告,等等。对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来说,年轻的知识精英们所带来的不仅是朝气、活力和知识,更是创新、变革和希望。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因为不断有新的知识精英参与进来而充满了希望。
第三,经济精英开始崛起并逐渐形成支持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新的社会力量。这里所谓经济精英,指那些富于社会责任意识和公益行动能力的成功的企业家和富人阶层。经济精英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随着中国经济持续30多年的快速增长,在国家经济实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的同时,中国的财富总量也大幅度攀升,家庭金融资产量和富人数量出现了惊人的增长。中国开始出现一个规模宏大、资产拥有量巨大的“先富起来”的成功的企业家和富人阶层。在这个刚刚形成的社会阶层中,很快就表现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高涨热情。有数据表明,在近年来中国基金会接受的社会捐赠中,来自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捐赠部分显著增大;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近年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不断增多;登记注册基金会的资产总额连年翻番。特别是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年度公益捐赠创下了1200多亿元的历史纪录,其中不乏捐赠数千万乃至数亿元的企业家和富人阶层,来自国内的富人和企业家捐赠达到了捐赠总量的一半以上。这些都表明,对于社会公益事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已经成为中国拥有财富规模最大的这个社会阶层一种重要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品格,这是支持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种新的重要的社会资源。
不仅如此,这个创造并拥有财富的企业家与富人阶层也表现出对于社会公共事务乃至政治生活的热情和参与。近年来各种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发展及其活跃的表现,以及这些工商协会治理结构上发生的显著变化,表明企业家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据深圳市相关部门的统计,深圳市各类工商协会的负责人中,有一半左右已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如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小慧,她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每年提出的政策和立法议案都达10余件,其中有近一半已被深圳市政府采纳并形成相应的政策措施。据我们的分析,她所领导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相当程度上已具备政策倡导和思想库的功能。
第四,社会精英异军突起,并逐渐显露出其在社会组织发展中越来越具创新能力的骨干作用。这里所谓社会精英,指的是随着各种社会问题凸显,在众多社会公益活动及社会运动的实践中发挥领导和骨干作用的人,其中既有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及骨干,有城乡社区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有活跃在弱势群体维权、公共政策倡导、“反腐”“打假”等公共事件中的骨干分子,也有在网络时代活跃于微博等新媒体的“意见领袖”等公众人物。社会精英不同于前述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经济精英,他们是社会转型的产物,植根于社会,生于斯、长于斯,因而有着与生俱来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公益心强,先人后己,脚踏实地,身先士卒,善于团结,勇于担责,对于社会公共事务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很好的参与协调能力;他们中的许多人以社会组织为家、为业、为命,全身心地投入以社会组织为平台的公益实践中,在其中丰富自己、燃烧生命、照亮社会。写到这里,我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我熟悉的许多身影,像慧灵的孟维娜,太阳村的张淑琴,心语的于海波,淮河卫士的霍岱珊,绿色汉江的运建立,戴托普的王晓光,协作者的李涛,上海青艾的小卜,陕西同康的安然,黑龙江的洪涛,天津的李虎,乌坎的林祖銮、张建新,巫溪的李俊,肃宁的路根善,等等。他们可歌可泣的故事令我感动不已,让我真切体会到只要社会精英在,中国社会就有希望!这也是促使我在7年前着手开展中国NGO口述史研究的动因之一。
随着新媒体、自媒体的兴起及其作用的彰显,社会精英中涌现出了一批被称为“意见领袖”或“舆论领袖”的公众人物。他们活跃于各种新媒体,在信息传播、表达意见、发表评论、提出倡议、形成社会共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信息和网络时代公共领域中重要的话语中介或“传感器”,是具有巨大的网络影响力的新的社会精英。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渐成熟,随着社会转型全面展开,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阶层基础已经从原来的知识分子和农民,发展到包括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型,它标志着中国社会组织已经成功地转向依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和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从而表明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跃上一个新的历史高度。这正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出现一个新的持续高潮的真实背景。
结语
本章从历史视角分两个大的阶段较为深入和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在给出关于社会组织的基本定义和分类的基础上,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发现在这两个阶段中,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呈现为两个大的发展高潮和一个极为显著的发展低潮,分析了呈现在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中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结构特征。在对历史过程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数量增长、社会参与、组织建构和活动领域四个方面,探析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趋势,并分别从体制变革和集体行动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社会组织发育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我们的主要结论是:社会组织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伴生物,是推动改革开放逐步展开、解决改革开放进程中各种矛盾的内生变量,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不断形成、扩大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公共领域,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公共治理和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其所存续和发展所依靠的主要社会力量是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这些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社会组织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推动我国社会坚定地走向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