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养成教育课程理念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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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幼儿养成教育的理论基础

(一)神经科学基础

脑科学是研究人脑结构与功能的综合性学科。随着脑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被有效地应用于教育领域。本节首先对脑科学研究的相关学说进行梳理,进而阐述其对养成教育课程的启示。

1.脑科学研究的相关成果概述

(1)脑发展的可塑性

脑发展的可塑性是指环境因素可以修饰或改变脑的结构和功能,如学习训练、经验积累、习惯性行为等都可能使脑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研究证明,树突和突触的变化与人使用脑的活动方式、频率等密切相关。过去人们认为,脑的可塑性主要指向儿童的脑,成年人的脑不具可塑性。裂脑人的训练结果则推翻这一看法,临床手术后的脑半球切除的患者,经过训练仍然有相当于正常人程度的认知和活动能力,其根本原因在于脑的可塑性。目前的研究表明,年龄越小,脑的可塑性越大。

(2)脑发育的敏感期

“敏感期”(sensitive period)是在“关键期”(critical period)概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关键期”概念的提出最初源于对动物的研究王亚鹏、董奇:《基于脑的教育:神经科学研究对教育的启示》,《教育研究》2010年第11期。。近些年,神经科学研究发现,尽管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大脑对某些刺激比较敏感,但并不是像“关键期”所假设的那样,错过了“关键期”,相应的认知功能就无法得到正常的发展。脑发育敏感期是指幼儿对某种行为、技能技巧及认知能力的掌握,有一个发展最快、最容易受影响的时期,这一时期,孩子对一定的物体或练习活动表现出高度的积极性和兴趣,如4岁是合作形成的敏感期崔丽莹:《幼儿合作行为的发展与影响因素研究述评》,《学前教育研究》2010年第4期。。如果错过了敏感期,相应的认知功能就难以得到正常的发展,后期的弥补会非常困难。

(3)神经元轴突的髓鞘化

神经元轴突是传递生物电信号的导线,为防止“漏电”,细胞本身会产生一种脂状的物质,即髓磷脂,它会包裹在轴突的表面,以保障通路的畅通,这一过程就是轴突的髓鞘化。髓鞘化形成后,由于“绝缘体”的作用可使信息传导速度提高100倍。神经元轴突的髓鞘化过程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信息传递是定向传导的过程,即神经兴奋沿神经纤维定向传导;二是髓鞘化是有规律、有顺序的过程,如最早出现的是运动区神经元轴突的髓鞘化等;三是髓磷脂释放的时间和多少与个体发育的年龄段、环境刺激等有关。从神经生物学角度来说,轴突髓鞘化是产生“敏感期”的基础,轴突髓鞘化是幼儿神经系统发展必不可少的过程。

(4)神经元的修剪

通过视觉成像技术对大脑进行观察,发现大脑的神经突出在出生后第八个月达到发育顶点,长到一岁的时候便开始慢慢减少〔日〕小泉英明:《脑科学与教育——尖端研究与未来展望》,《教育研究》2006年第2期。。幼儿神经细胞的数量非常巨大,幼儿脑细胞体积小,树突分枝少,轴突裸露,除运动区的神经元轴突外,其余区神经元轴突均未出现髓鞘化。从出生到成人,人不断接受外界环境和教育的刺激,髓鞘化加速,胞体增大,树突繁衍,突触大量生长,神经元之间的联结不断增多,一些细胞和突触被选用固定,而没有被选用的则逐渐退化并被淘汰掉,这就是神经元的修剪。在神经元修剪的过程中,如果神经元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得到利用,那么它们联结的能力就会逐渐消失〔美〕斯普伦格(Sprenger, M. ): 《脑的学习与记忆》,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脑科学与教育应用研究中心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

(5)脑功能定位

20世纪60年代,斯佩里(R. W. Sperry)等人对人脑两半球的功能进行研究,发现大脑两半球对人体运动和感觉的管理是交叉的,即脑的左半球管理右侧肢体的运动和感觉,脑的右半球管理左侧肢体的运动和感觉;另外,研究还发现脑的左右半球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思维活动,脑左半球侧重于抽象思维,如语言、逻辑、数学、分析、判断等,它主要是以线性方式处理输入信息;脑右半球则侧重于形象思维,如空间关系、艺术、情感等,它主要是以视觉空间的非线性方式处理输入信息。人们把这一理论概括为脑功能定位说,脑功能定位证明了人的智力不是单一的。

2.脑科学理论对幼儿养成教育的启示

脑科学研究的成果不仅对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与新的解释,而且也为幼儿养成教育课程模式的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指导。

(1)提供“联结”基础

所谓“联结”,是指神经元突触之间的联系与结合。通过给予适宜的环境刺激,促使并增加“有益”神经元突触之间的联结,外化出更多积极、健康的行为,从而使幼儿行为固化,例如,成年日本人无法区分R和L之间的语音差异,而年龄不到一岁的日本幼儿却能够区分,经过为期一个月的R与L的反馈式语音辨别训练,结果显示被试在训练结束后不但行为表现有了很多的提高,而且听觉语音皮层出现了重组Daniel E Callan, Learning-induced neural plasticity associated with improved identification per-formance after training of a difficult second - language phonetic contrast, NeuroImage, 2003,(19).

(2)提供“强化”基础

所谓“强化”,是指通过适度地增加环境刺激,增强神经元突触之间的联结,促进神经元细胞髓鞘化进程,提高神经元细胞之间信息传递的速度。在教学中,当某类积极行为出现时,持续地提供相同的环境刺激,包括语言、物质、精神等刺激,以固化其行为方式;另外,越是及时提供具有“强化”性质的环境刺激,其行为固化的效果就越好,反之亦然。

(3)提供“时机”基础

所谓“时机”,是指脑结构与功能发展的敏感期。在幼儿成长的每个阶段,都会存在适合某一方面迅速发展的敏感期和最佳时期;在敏感期内,通过提供特定的刺激以发展其特定的结构与功能,有效地促进幼儿相应能力的发展;如果错过敏感期,后期弥补会异常困难,甚至无法恢复到应有的正常水平。已有研究证实,不仅视觉、听觉等个别领域存在敏感期,而且语言、记忆、运动技能等高级认知领域也同样存在敏感期。

(4)提供“多元”基础

所谓“多元”,是指人的智力是多样的。大脑两半球的交叉性管理和差异性思维方式均表明人的智力与大脑区域部位存在对应关系;心理学教授加德纳(Howard Gardner)在《心智的架构》一书中指出,人的大脑至少由七种智力构成(后来增加了一种智力),且每一种智力都在大脑中有相应的位置,并存在脑功能的不同定位。这八种智力包括语言智力、音乐节奏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关系智力、身体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内省智力和自然智力等。多元智力理论拓宽了人们对智力的认识,也为教育理念提出了“多元”的心理学基础。

(二)多元智力理论

传统的智商理论和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都认为智力是以语言能力和数理逻辑能力为核心、以整合方式存在的一种能力;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是在批评上述两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人具有多种智力,而且人的多种智力都与具体的认知领域或知识范畴紧密相关而又独立存在。加德纳在《智力的结构》一书中将智力定义为“智力并不是像传统的智力定义那样,以语言能力和抽象逻辑思维能力为核心和衡量水平高低的标准,而是以能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或生产及创造出社会需要的产品的能力为核心和衡量水平高低的标准”,其核心观点是智力的结构是多元的,既可以是某种独特的能力,也可以是能力的组合。到目前为止,在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结构中,总共有八种智力:言语语言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关系智力、音乐节奏智力、身体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自我反省智力、自然智力和存在智力等。

1.多元智力理论的特点

通过对加德纳多元智力理论的分析,我们认为该理论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智力表现为个体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生产及创造出社会需要的有效产品的能力

加德纳认为智力的发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生产和创造出社会需要的有效产品的能力。然而,传统的智力理论只重视言语语言智力和逻辑数理智力,忽视了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生产及创造出社会需要的有效产品密切相关的智力,如音乐节奏智力、视觉空间智力、身体动觉智力、自我反省智力、人际交往智力、自然智力和存在智力等。在实际教学中,考试、升学是与儿童的言语语言智力和逻辑数理智力密切相关,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有效产品的能力则几乎不相关,传统的智力测验也许可以对儿童的在校学习成绩、能力进行较好的评估和预测,但对评估和预测儿童在校外的表现和发展的作用则微乎其微。因此,在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注重培养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生产及创造出社会需要的有效产品的能力。

(2)每个人的智力发展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独特的表现形式

加德纳通过对智力结构进行分析,认为人的智力结构包括八种组成部分,这八种智力在每个人身上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组合使得每个人的智力各具特点。例如,同样是具有较高智力的人,可能是一名科学家、艺术家,也可能是一名医生、社会活动家;同时,具有相同的某方面智力的个体,其表现形式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同样具有较高逻辑数理智力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可能是数学家,而另一个可能是文盲,但是他们都有很好的心算能力;同样具有较高身体运动智力的人,其中一个可能在运动场上有出色的表现,而另一个则可能因为动作不协调根本上不了运动场,但他在棋艺室里却有极好的表现。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谁比谁更聪明,我们只能说他们各自在哪些方面更擅长,在哪些方面更易成功。

(3)每个人的智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受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及制约

与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瑞吉欧、陈鹤琴等教育家一样,加德纳也强调孩子所处环境的重要性,他认为每个人的智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受到社会文化环境和教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即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教育条件,人的智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是存在差异的。生活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氛围的人们,其智力的表现和结构是存在差异的,同时,智力的发展程度不会超越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教育条件。学校的存在,实质就是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环境及教育影响,通过组织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促使孩子的智力潜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如运动员夺取金牌离不开教师和教练的培育,艺术家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大环境和教师的引导。

2.多元智力理论对养成教育的启示

(1)注重发现和发展儿童的智力强项

多元智力理论认为,每个人的智力结构存在着质的不同,每个人的智力发展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独特的表现形式,我们难以从量上对儿童的智力进行排序、分类。因为每个儿童都拥有相对于他人的智力强项,养成教育的实施过程旨在发现和发展儿童的智力优势,并以强项带动弱项的方式,建构自己的优势智力组合,实现全面、和谐地发展。如果幼儿教育活动仅仅以筛选、排序为目的,眼睛总是盯在儿童的不足和缺陷上,就会忽视儿童所表现出的热情、投入和毅力,从而使儿童感到沮丧和产生挫败感,甚至丧失自信。这不仅不利于儿童智力的发展,而且还有碍于其健全人格的建立。所以,基于多元智力能力,养成教育的实践活动根本在于发现每个儿童的智力、潜力和特点,识别并培养他们区别于他人的智力和兴趣,帮助他们去实现富有个性的发展。

(2)以多元化的评价标准衡量幼儿的发展情况

传统的智力理论注重幼儿的言语语言智力和逻辑数理智力,在教学实践活动中,以发展这两方面的智力为主。同时,在开展教育评价时,也只注重对这两种智力进行评测。然而,加德纳告诉我们,人的智力包括八种类型,不同的个体在这八种智力方面拥有的量各不相同,八种智力的组合与作用方式更是各不相同,在教学活动和评测过程中,我们应当允许每一个人都有充分发展其优势智力领域的空间。因此,在实施养成教育课程时,须改变过去只用语言和数理逻辑这一把标尺去衡量具有不同才能的幼儿的做法,建立多重评价标准,识别不同儿童所具有的独特能力。在幼儿园,我们经常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儿童的语言发展水平较低,但具有较高的绘画才能;有的儿童可能不适于抽象逻辑思维,但形象思维却很发达;等等。正因为每个幼儿都与众不同,在评价幼儿时,应建立多元化的评测体系,给予每个幼儿积极和肯定的鼓励,促使幼儿真正实现个性化发展。

(3)设计和实施与幼儿发展相匹配的课程

践行多元智力理论,必须设计和实施与幼儿发展规律相匹配的课程,这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遇到的一个重大挑战。在传统的幼儿园教学中,教师是教学的中心,是课程或教材的使用者,其主要作用是根据活动目标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的需要发出一定的行为,引起幼儿在规定范围内的反应。这是一个教师在相对封闭的控制系统内实现对幼儿行为的目标控制,努力塑造成人期望的标准化的行为和反应的过程。然而,基于多元智力能力的养成教育则要求教师的角色发生转变,幼儿教师不再是课程的使用者,而应是集课程的实践者、开发者和研究者于一身的课程的创造者,他创造出的课程必须能够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同时,师生的关系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教师和幼儿不再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而是互动、对话的伙伴关系,在彼此的交互作用中,自然产生出适合幼儿成长和发展需要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并灵活调整课程计划或设计新的教育活动,从而促进幼儿的习惯和心智的养成。

学习参考

英国儿童十大宣言新浪网,《英国有个“儿童十大宣言”》,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b2e5550100imy4.ht-ml?tj=1。

如何教育孩子,使其健康快乐平安成长,是每一个中国的家长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最近,有一个名为“英国儿童十大宣言”的帖子在网上非常流行,引起了读者广泛的共鸣。“十大宣言”的内容非常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核心高度关注儿童的生命安全。尽管并不是每一条都完全适合我们中国的实际,但还是可以给养成教育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启示,值得所有家长和教师借鉴和思考!

一、“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教育孩子人人有若干权利,如呼吸权、生命权、隐私权,这些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告诉孩子,任何人也无权剥夺他的安全权,安全重于一切。

二、“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孩子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触摸。孩子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利。

三、“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告诉孩子在遇到暴徒时有权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众多孩子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通常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孩子身单力薄,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有时,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回家挨打受骂。例如有的小孩会想:如果我的自行车被坏人抢了,父母准会打死我。我们应告诉孩子,他们的身体安全比自行车重要得多。

四、“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明真情,父母都不会怪罪,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当孩子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当马上信任孩子并及时帮助他们。例如,在性骚扰事件中,如果孩子向大人诉说而未得到信任,这种骚扰也许会长年累月地持续下去。

五、“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孩子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权对毒品、烟酒坚决说“不”。

六、“不与陌生人说话。”

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马上跑开。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不开门。告诉孩子,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小孩没有能力帮助陌生人,大人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

七、“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为了保护自己,孩子有权打破所有规章和禁令。告诉孩子,在紧急之中,他们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司马光砸缸就是典型事例。

八、“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孩子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

九、“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告诉孩子,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但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这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比如有人欺负了你,他往往说:“小朋友,这个事告诉爸爸妈妈是不对的,咱俩拉个钩,这是咱俩自己的小秘密。”这个对不对?肯定不对,所以要让孩子知道他有不保守坏人秘密的权利。

十、“坏人可以骗。”

遇到坏人,可以不讲真话,机智应对,才是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