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的现代含义
“无为而治”的思想是老子管理思想的核心内容,《道德经》中有多处提到“无为”,如: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
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10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7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48章)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7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63章)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
显然,老子这里所强调的管理思想的原则就是“道法自然”。老子所主张的“道法自然”是具有特定含义的哲学名词,其核心理念就是“自然”和“无为”。“自然”是就事物运行的状态而言的,“无为”是就人的活动状况而言的,两者是二而一的东西。老子根据“道法自然”的原则,提出了“无为而治”的处事思想。“无为而治”包含两种行为方式,一种是不要妄为,一种是有所作为。
管理者不妄为的意思是从事物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可循,管理者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决策,不要做违背事物发展规律的事情,减少对事物发展活动的盲目干预。强调人不妄为、不乱为,要充分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然后根据自然规律去工作,而不要勉强去干那些有悖于自然,违背于规律的事。这是“道法自然”的原则在管理方法上的反映。既然崇尚自然,凡属于“自然”的都是好的,所以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认为,理想的君主(管理者),并不是给老百姓办许多好事,叫大家歌功颂德,而是有他等于没有他。“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17章)一切恶的根源都在“有为”上,“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75章)古往今来,这一思想在历史上不断被统治者用于管理国家的实际事务中,并取得明显成效,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和唐代的“贞观之治”。
管理者要有所作为的意思是要顺道而为,老子提倡的是“顺其自然”而为之,讲求按照事物本来的运行规律办事。其实这里所说的“无为”,并非消极的“无为”,并不是要人什么事都不做,毫无作为,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要求人们积极遵道以行,率理以动,因势利导,顺从自然。在老子看来,只要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行事,就可以“无为无不为”,“为”就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4章),最终的目的是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效果。这也就是说,道永远是顺其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这里的“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无不治”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
总之,老子主张无为,不是消极无为,恰恰是透过无为,不干扰、不强制、不苛求、不勉强他人,而让所有万物能够顺乎自然,因势利导,遵循客观规律,从而达到无不为。管理的实质是通过他人完成任务,管理和管理者都有其特定的职能。现代管理并不意味着管理者应该什么都管,无所不为,而应当分清哪些该“为”、哪些应该“无为”,而最后又能达到“无不为”和有所作为的目的。因而,作为老子管理思想的主要管理策略,其“道法自然”原则和“无为而治”的方法思想对现代管理的启示是十分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