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意义
第一,我们可以从它所解决的问题的重要性上来看。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不是一般问题的提法上的改变。它所涉及的问题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即社会主义建设采取什么模式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不仅关系到改革和建设的成败,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
第二,从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来看。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性质认识上的又一次飞跃,具有划阶段的意义。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逐步深化的过程。仅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有五种提法:第一种提法:计划调节(或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第二种提法是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提法: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三种提法是十三大的提法: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应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第四种提法:“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第五种提法。就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历史来说,我们对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可分为三个大的阶段,两次认识上的飞跃。三个阶段是: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到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是对立论,即认为市场或市场机制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本性是不相容的;第二个阶段是结合论,这个阶段就是从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有计划商品经济到十四大;十四大提出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第三阶段。从否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属性到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认识上的第一次飞跃;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是认识上又一次飞跃。这个飞跃就表现为突破了长期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当成基本制度性范畴的传统观念,确认计划与市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都是调节经济的手段和方法,摆脱了姓“资”姓“社”的困惑,进一步解放了思想。
第三,理论上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贡献。多少年来,我们的传统的理论是:社会主义必须实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公有制的必然表现。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坚持计划经济。邓小平同志第一次否定了这个基本论点。他在视察南方谈话中针锋相对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党的十四大提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们改革的目标模式,否定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成是制度性范畴的传统观点,这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和突破。过去认为,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计划经济。实践表明,这种观点不符合实际。社会经济发展的计划性及计划的程度,是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决定的,只要是社会化生产,不论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都需要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这说明,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现象,而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要求。
第四,实践意义。为改革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进一步指明了改革方向。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某些时候、某些领域,也出现过一定的反复。什么原因?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外,思想不统一、改革的理论依据不明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都讲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强调的重点不同,有人强调有计划的一面,有人强调商品经济的一面,思想上的不统一,必然导致行动上的不统一。治理整顿期间,有的人就认为改革搞过头了,放给企业的权力放多了,造成了通货膨胀和国民经济的某些领域的失控,因而主张加强集中,上收权力。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通货膨胀是宏观失控的结果,并不是由于企业放权的结果,这是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明确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为改革和建设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理论依据和目标,能更好地统一大家的思想,有效地克服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有助于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几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和途径,但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原因就在于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真正搞清楚。这两者究竟以哪个为基础,谁为谁服务,思想是不明确的。明确我们要搞市场经济,就为正确解决计划与市场关系,寻求两者的结合途径,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应当指出,搞市场经济,绝不是不要计划,任何轻视或削弱计划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对的。市场不是万能的。有些问题,如环境保护、减少失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等,没有政府的必要干预和宏观调控,只靠市场调节是难以搞好的。搞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计划,而且要求把市场和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问题是这种结合必须以市场为基础。计划要反映市场的要求,根据于市场、服务于市场,这样的计划,才能更好地发挥指导作用。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
什么是市场经济?简单地说,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即市场取向的经济。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点就是把市场作为分配社会劳动、配置资源的基础方式,换句话说,市场是社会资源的基本配置者。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市场居于枢纽地位,市场机制起着调节经济的基础性作用。
具体说,市场经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经济关系市场化。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的运行机制。
(2)企业行为自主化。企业拥有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一切权益和自主权,能自觉地面向市场,自由地进出市场,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宏观调控间接化。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通过非指令性计划,经济杠杆,以及财政货币等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和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搞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4)经济运行法制化。形成一套严整的法规体系,使经济运行建立在健全而科学的法制的基础之上。
要真正搞懂什么是市场经济,还必须搞清以下几个关系。
(1)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完全是一回事。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欠妥的。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就其基本方面(本质和基本规律)来说,如价值规律、价格信号、供求关系,等等。两者是一致的,是相同的,但两者又不是完全等同的,是有一定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商品经济是一种高度抽象的理论概括,是一种经济形式或生产形式,是相对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而言的,而市场经济则是一种运行方式,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概念。②发展阶段或发育程度不同。没有市场的商品经济是不存在的,但不能说有市场就有市场经济,只有到了商品经济有了充分的发展,形成了统一市场,社会资源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的资本主义时期,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③强调的重点不同。两者有着共同本质和规律,必须严格遵循。但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强调的重点是不一样的。讲商品经济是强调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按价值规律办事,而讲市场经济则是强调社会资源主要靠市场配置,经济运行要靠市场机制来实现。
(2)市场经济的共性和个性及其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凡是市场经济,不论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都具有上述四个基本特征,这是市场经济的共同属性。但是共性东西不是凭空存在的,它是寓于个性之中的。市场经济总是存在一定的国度里。因而又显现出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个性。如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基础的,以获取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为目的,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则是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调控下,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以满足社会和人民需要为目的,共同富裕的经济。很显然,市场经济的这种个性或特殊性,不是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而是由于社会基本制度决定的。
(3)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关系。这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管理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主要靠行政命令直接管理经济,用指令性计划直接分配社会资源,市场经济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间接管理经济,靠市场配置社会资源。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计划和计划经济体制不是等同的概念,必须加以区分。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管理体制,是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的,而计划作为调节经济的一种手段,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需很好地加以运用,不能排斥或轻视。
三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改造整个国民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改革传统体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和经济运行机制。为此,应着重搞好如下一些对建立市场经济起决定作用的基础构件和关键性环节。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政企不分是旧体制的要害,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这里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下放权力。就是国家法令规定属于企业的职权,各级政府都不要干预。下放给企业的权力,政府各部门不得收回和截留。
(2)调整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研究和确定政府的职能。有些事情应交给企业去管、有些事情应交由社会去管、政府不能包办一切。政府应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中心是搞好宏观调控。主要是保持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的基本平衡,掌握重大的比例关系,搞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重点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及经济发展速度、国民收入分配及积累和消费的比例、货币流通量和物价,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3)按照政府的职能,重新研究和设置管理机构,该撤的撤,该合的合,该设的设,搞好综合部门、杠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改革,特别是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宏观调控体系。
2.深化企业改革,重塑微观经济基础,把企业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和竞争市场的主体,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和中心任务
(1)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彻底摆脱政权附属物的地位。我们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按照所有者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分开、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彻底解决政企职责不分的问题。
(2)搞好产权制度改革,使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化。国有资产所有者主体缺位,产权模糊,无人负责是传统体制的最大弊端。产权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股份制是国家所有制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可供选择的基本实现形式。股份制作为现代商品经济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不仅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有效形式,也是公有制的一种较好的实现形式。在股份制的企业里,不仅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且实际上是所有权的分解。传统的所有权分解为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部分:一是法人所有权,一是自然人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的确立,企业资产的独立化,为公有制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了较好的所有制基础。
(3)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这是实行市场经济使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中心环节。转换经营机制就是使企业由过去在产品经济模式下,任务靠国家给,原材料靠国家拨,产品靠国家销,一切靠国家的单纯生产型,向产品靠自己开发,原材料靠自己找,市场靠自己开辟的生产经营开发型的商品生产者方向转化,由原来的产品经济的经营机制转换为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机制体系,包括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市场应变机制、技术进步机制,以及自我积累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机制等,使企业真正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轨道。
(4)要解决企业“三自”(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能力问题。拥有“三自”能力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基本功能。这涉及一系列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如目前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总格局是否合适,企业应不应拥有一定的所有权,企业要不要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应不应有企业所有制,等等,都应加以探索。当然,就目前国家和财政状况来看,对现存的利益分配格局做大的调整是有困难的,但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长远的观点来看,对上述问题进行探索是完全必要的。
3.发展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建设,必须下大气力做好
(1)为建立多成分、多层次、多种类的开放、畅通、高效、可调控的市场体系;要在积极发展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的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特别是资金和金融市场、劳动市场、技术市场。这三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着特殊的意义。搞好要素市场的建立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当务之急。
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建立的重要标志。没有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和资产等生产要素就不可能根据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进行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市场机制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新体制就不能最终形成。
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目前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发展十分薄弱。国有企业的劳动力和资金还很难进入要素市场,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劳动者自由择业和企业自由选择工人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目前的工资状况:工资的高低还不能反映劳动的供求状况,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现象依然十分严重。资产市场不仅规模小,而且很不规范。银行利率由政府直接决定,不能充分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上述问题都急待解决。当前应搞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减少指令性计划,进一步放开市场。除少数重要的生产资料变为由国家定货形式的市场流通物资,大部分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农产品,都应变为市场调节。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通过扩大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量和流通量,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③加快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使劳动力的流动能体现市场的需求。④逐步放开利率、汇率和工资,使它们的变动尽可能反映生产要素的供求,从而引导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2)搞好价格体制改革。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合理的价格体系和形成机制是正确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的基础。价格体制改革不仅包括价格体系的改革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应包括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价格应由政府定价、调价,转为主要由企业定价。价格的形成应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的要求。绝大部分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应由市场来形成。这样的价格,才能真正起到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的杠杆作用。
(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和经济秩序。一套规范而科学的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整个经济运行过程已大大市场化,但许多政策法规、管理办法,还是计划经济时制定的,经常出现矛盾和摩擦,急待加以解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当前应做好这样几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市场经济本性的要求,制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规则和各种法规准则,使各经济主体行为有章可循。②通过深化改革,使市场经济规则尽快贯彻到各个经济领域和各种经济活动中去。规范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提高他们遵守经济运行规则和市场秩序的自觉性。③加强以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公平交易为基本内容的市场法律建设,把各种经济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经济运行的法制化。
4.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
分配制度的改革,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原则。要按照既承认差别、拉开档次,又防止出现两极分化;既允许一部分地区一些人先富,又不忘记共同富裕的大目标;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等原则,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调整利益分配格局,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逐步实行利税分流和分税制。同时要加快工资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建立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又是保证市场经济体制顺利推进的基本条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而且有着极大的风险性。为避免引起社会大的震荡,减少体制转换的阵痛,我们应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待业、养老、医疗,以及住房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必须加快进行。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快待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待业保险,不仅要在国有企业中实行,还要扩大到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还要为破产的职工和精减下来的职工提供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提高其社会化程度,积极引入个人投保机制,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和企业承担的做法。要积极推进医疗制度的改革,实行职工个人适当负担医疗费的办法,建立起有效的医疗经费监督制度。应根据统一方针、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