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俄国有经济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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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有经济与民族传统和领袖气质

第一节 国有经济与民族传统

中俄两国都有建立发展国有经济的传统,这对两国现当代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基础。

一 俄罗斯的国有经济传统参见〔苏联〕B.T.琼图洛夫等编《苏联经济史》,郑彪等译,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

在封建农奴制度时代,俄国存在过以农奴劳动为基础的手工工场,其中大部分属于国家、沙皇宫廷和大贵族所有。

国有手工工场早在15世纪就已经出现,通常为生产各种武器而设。炮局、武器局、铸币局、珠宝作坊是典型的国有手工工场。莫斯科的国有村和皇村居民就在国有手工工场和宫廷手工工场做工。那里的工人可以得到报酬,但人身上仍处于半封建依附状态。

到18世纪初,俄国在经济方面仍落后于西欧主要国家,面临丧失民族独立的威胁。为了消除这种威胁和改变国家经济、军事和文化的落后局面,必须迅速进行一系列经济和政治改革,必须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管理的欧洲化,建立常备军和海军舰队,建立商船队,夺取出海口。为此,以最快的速度推进手工工场生产是紧迫的历史任务。

发展手工工场是彼得一世经济政策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办了一批手工工场。其中一些手工工场是政府为吸引私人资本而建立的。用国家资金建立起的一些手工工场,以优惠条件交给工厂主经营。在18世纪初,有30家国有的制呢、麻布、皮革、造纸等工业部门的手工工场由国家交给私人经办。同时,国家为新建手工工场的工厂主提供大宗贷款,允许无偿征用土地,免征一些税赋,以很高的价格收购这些企业的产品,等等。

保护性关税也是政府扶持手工工场的有效方式。为了抑制外商的竞争,政府提高从国外进口商品的税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7世纪末,国内共有20~30个手工工场,而到1725年,手工工场数量已达到200个。18世纪初与瑞典的战争促进了俄国国家工厂的发展。

1701年建立了涅维扬和卡缅国有工厂,1702年建立了乌克图国有工厂,1704年建立了阿拉帕叶夫国有工厂,1725年建立起当时规模巨大的叶卡捷林布尔格冶金厂和金属加工厂。在18世纪40年代,乌拉尔国有工厂高炉的钢产量比英国高1.5倍。1750年,俄国钢产量达到200万普特左右。

政府为供给陆军和海军军装,在莫斯科、彼得堡、喀山等地设立了一批国有的纺织、毛织等手工工场。

政府以法令形式迎合企业主,将劳动者束缚在手工工场。根据1721年法令,商人可以为自己的企业购买农奴。这种农民称为领有农,不能与企业分开出卖。1736年颁布的法令使相当部分的雇用工人被束缚在企业里。

国家垄断对外贸易。18世纪前25年,俄国的出口商品主要由国家生产,只有一部分是由商人生产的。国家对很多商品(酒、烟草、盐)实行垄断,同时还出租养鱼池、磨坊等。

18世纪下半叶,俄国很多国有手工工场被移交给大土地所有者和政府要员,但国家手中还持有部分矿业工厂、军事工厂和造船厂以及一些轻工业企业。这些手工工场,主要为国家需要服务,与市场没多少联系。

“主权债务”的鼻祖。连年战争、国家机构庞大和沙皇宫廷的挥霍,使国家财政状况急剧恶化。1769年,俄国在阿姆斯特丹筹得第一笔国外借款,这是俄国主权债务的鼻祖。到18世纪末,沙皇俄国的外债总额达4100万卢布,占俄国国债的一半以上。19世纪末,40%以上的预算支出用于偿还借款和支付借款利息。国债使人民大众一贫如洗。但是,国债也成为俄国资本原始积累的手段之一。

从此以后,在各个历史时期,国家(政府)以各种方式、参与、控制经济生活就成了常态,只不过,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消长变化,绵延不绝,直至成为苏俄时代军事共产主义的历史基础。

二 中国历史上的国有经济宗寒:《中国历史上的国有经济》,《当代经济研究》1999年第9期。

1.奴隶社会的国有经济

中国历史上的“国有经济”,是在原始公社解体,私有制产生,奴隶制国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形成的。奴隶社会的经济是原始的自然经济,农业是那时社会几乎覆盖一切的经济部门。在那个时代,掌握了土地和奴隶,就掌握了经济命脉,也就可以掌握全国的政治和上层建筑。在公元前16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的商朝和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的周(西周)时代,包括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的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完全属于最大的奴隶主——商王、周王以及各国君主所有,他们把土地分赐给诸侯和属下,使之世代享用,但不给所有权,而且可以随时收回,重新进行分配。如果把奴隶主经济看做国有经济,那么这是奴隶时代最重要的“国有经济”。

奴隶主及官府不仅掌握着农业,而且掌握着不断发展的手工业和商业。殷周时代最重要的手工业是用来制造武器(戈、刀、斧、锨等)、礼器(鼎、盘等)以及农具和工具(刀、小钻等)的青铜业。由于它重要,关系到刚建立起来的奴隶制的存亡兴衰,因此它一出现就被大奴隶主和王室所直接掌握。在西周,各主要城市和诸侯国都有青铜冶铸作坊,由它们组织成批奴隶进行生产。这些作坊铸造的各种青铜器数量惊人。除兵器、礼器外,还有陶器、骨器、皮革、石器、纺织、舟车等手工业的生产也为奴隶主和王室、贵族垄断,由官府支配。

奴隶主政府对于手工业专门设立了司工、陶正、车正、工正等官员进行管理,在生产场所有监工监督奴隶劳动。

2.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官营经济比奴隶社会规模扩大,种类增多,总体上有更大的发展

(1)封建专制时代国有经济的类型。从类型来看,一类是为皇帝及中央政府直接掌握的部分,有军事手工业、钱币制造业、盐业、纺织业、造纸业、印刷业等。这些手工业是直接为巩固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统治和生活需要服务的,属于真正的官营部分。

另一类是皇帝分封的诸侯、王公、大臣所掌握和拥有的部分。这一类既有手工业,又有商业,是为这些统治者的封建割据和生活服务的。

(2)封建专制社会的官营经济的部门分布。

第一,官农业。封建社会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皇帝是全国最大的地主,对全国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皇亲、国戚、宦官、大臣、各级官府和寺院也直接占有大量耕地。中国历史上有所谓公田、官田、垦田、屯田、营田等。周初立71国,周王分封诸侯,主要是封爵位,分土地,分农奴。封建时代各级官府掌握的农田更多。明朝弘治一年(1489年),仅北京附近的皇庄就有5处,12800多顷。1546年武宗即位后的最初一个月,新立皇庄7处,以后又增加到20多处,占地35700多顷;不久又增至300多处,共200900多顷(《续文献通考》卷六,田赋考)。宋英宗时,皇室、贵族、寺院和一般地主占了全国土地的5/6。

第二,官手工业。封建专制时期手工业逐步发展起来,其中最重要的都由封建政府直接掌握经营,或属于王公、贵族、皇戚和地方政府所有。

官手工业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秦汉时期。官手工业有营利类及皇室专用类。营利类的官手工业主要是冶铁业、制盐业和铸钱业。冶铁业,周初冶铁逐步发展,仍由奴隶国家掌管。秦汉以来,短时期曾允许民间自由经营,汉武帝时从豪强手中收回,又由政府直接控制经营。汉武帝在全国重要产铁地设铁官,打造兵、礼器和农具,不出铁的地方设小铁官,销毁旧铁,改铸各种新器物。东汉时的工奴有10万人以上。冶铁作坊规模很大,技术先进,在当时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煮盐业——全国设盐官,盐官多设在滨海地区,出池盐、井盐、卤制盐的内地如四川、河北,也设盐官。铸钱业——汉武帝不准地方政府和民间私铸铜钱,下令销毁各种旧钱,铸诛钱,以统一全国货币。兵器制造业——冶铜铁最重要的任务是制造兵器。皇帝设少府,少府属官有考工,管弓、弩、刀、甲等兵器的制造。造船业——建安郡设典船都尉,监督罪人造船。

满足皇室需要的官有手工业(属轻型的、皇室日用的)包括纺织业、造纸业、银器业、漆器业及建筑业等。造纸业——两汉时蔡伦做尚方令,发明用树皮、麻头、破布造纸,监造皇室用纸。纺织业——西汉在民安设东西两织室,由织室令丞主管。东汉迁洛阳后,仍设织室;在河南、山东等地设立大规模的官营作坊,织造丝织品,供皇室使用。官营作坊的织工达数千人,全年开支以十万计。生产金银、漆器等用品的手工业——在中央及主要产地都设工官管理经营。建筑业——设将作少府专管土木建筑工程。秦修长城,造阿房宫及骊山大墓;汉高帝在民安造民乐宫、未央宫,并在几乎所有县郡筑城,这都是一些由官府出面组织,耗资巨大,规模宏大的工程。

第二阶段是唐宋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手工业门类增多,技术也有明显进步,官手工业有了很大发展。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主要手工业,包括采矿、冶炼、煮盐、铸钱、兵器制造、金属农具制造、造船等主要生产资料的生产,规模扩大,门类增多,技术有明显提高,主要部分仍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专营。生产日用品的轻手工业如造纸、纺织、印刷等,日益多样化,凡上规模的或技术特别的,也都由政府专营。原有重手工业一些门类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如唐官营的采矿业,已分出金、银、铜、铁、锡不同类型。北宋政府设“广备攻城作”,专造火药。宋神宗时的官营军火工厂,有火药作、青窑作、猛火油(石油)作、金作、火作、木作、炉作、皮作、麻作、窑子作等10个部门。铸钱作有沙作、磨钱作和排整作等连续作业的分工。官纺织工作坊,分工更加细致。唐时的纺织业,中央少府监下设织染署,有25作,宫内有8作。还出现了不少新部门。如印钞,南宋政府在杭州设专管印货币的机关,叫行在会子务。

第三阶段是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官手工业比唐宋又有发展。元政府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需要,集中全国工匠,设置了各种官僚机构专门进行管理。管理机构有诸包人总管府、提举司和各种局院,包括银局、染局、绣局、毛缎局、罗局等。官手工业人数众多,机构庞大。元世祖元十六年(1279年)立局院70余所,在北方集中工匠42万人;到元二十四年(1287年),“籍江南民为工匠30万,选有艺者10余万户”。

明朝官手工业更加庞大。内府监设许多大工场,由工部(下设四个局部司)负责管理,直接为皇室服务。南京司礼监礼帛堂,专门织造祭祀用的锦帛,有织机40张,1200名工匠;染织局有织机300张,3000多名工匠。在全国各地办了不少官手工业,包括铁矿、铸铁、铸币、瓷窑等。洪武时全国官办铁冶有100多处,规定全年生产定额1847万斤,每年铸钱高时19884万枚。景德镇官营瓷窑有58座。官手工业的人数很多,仅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各地到京轮班使役的匠户就有23.2万人。

清出于造币的需要,在不少省份办铜矿并铸币。乾隆中期平均年产铜1000多万斤。四川有几个年产100万斤以上的铜厂。设铁官,一些地区的铁矿大的上万人,小的也有上百人。估计雍正年间年产铁5000万斤以上。

由清政府控制,派官员到各地兴办,直接为清皇室服务的规模庞大、机构复杂的织造业、瓷器制造业等不仅组织生产,还搞收购、运输、收税,兼搞特务活动,起了控制生产,搜括民财,维护封建统治和维持皇室需要的多重作用。

第三,官商业。奴隶制时代的重要商业是由官营的。春秋中期以后,土地私有制逐步建立,国家政权逐步转移到封建主手中,民间商业逐渐发展,但规模很小,上规模的都由官府、诸侯、王公、豪强控制。西汉时官营商业规模很大,以京师为中心,建立起了全国范围的商业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专管运输的均输官和调剂物价的平准官。平准官熟悉各地的物价,通过均输官,让郡县均输官在低价地方买进货物,运到京师,再转运到价高的地方出卖。运输时所用工具都是由工官制造的。官营商业每年获得的丰厚利润,作为政府开支用。秦汉后官办驿站发展起来。唐各官道普遍设驿馆,30里一驿,传递政令,供官家食宿,并兼营作坊、店铺等。据记载,唐时有陆驿1291所,水驿1330所,水陆两用驿86所。

3.中国近代以来的国有经济

清后期,官府办了一些新式官军事工业。1863年,李鸿章在上海、苏州设制炮局、轮船厂、钢铁厂、木工厂、水雷厂。1866年在马尾设船厂。1874年,办天津机器局。后来又办了一些民用企业,包括电报局、织布局、火柴厂和钢铁厂。这是中国最早的近代工业。

民国时期也产生了一部分国有经济,同时,在中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也产生了规模不大却代表着新生的生产关系的国营经济。

漫长的国有经济史,为当代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提供了历史依据。

三 小结

比较而言,中俄两国虽然历史发展的轨迹差异巨大,但都有发展国有经济的历史传统。这种传统及其物质积淀,成了两国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经济的历史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