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逃不开的税收
“在我们这里,除了享受阳光和空气外都要纳税。”这是西方人形容纳税范围之广的经典名言。税收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责任与义务将个人财产让渡一部分给国家,来换取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相对于购买必需性产品——如食物、首套个人住房等,国家对投资性行为往往会收取更重的税。因此,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对于多数投资人而言,从事投资最要紧的不仅仅是报酬的高低,更要注意的是,刨去税金以后,还会剩多少收益。
与国内侧重储蓄的理财方式不同的是,在美国,以股票、基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大众处理个人资产的普遍行为,这就使得此类税收成为美国国家财政收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因此,个人与企业都要为自己在如股票投资一类的资本利得上缴高达20%的税。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资本利得计算的是净值,即投资收益减去了投资损失以后。所以,在每年年终缴税前,整个美国都会出现这样一种趋势:很多投资者都会将自己正在处于亏损状态的资产出售。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投资损失超过了投资收益,净损失便可以被利用在一般所得税的减免之中。
这一减免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每年每个人可以申报3000美元的净投资损失。如果个人投资损失超过了3000美元,那么,剩余的投资损失可以继续用来计算在下一年的资本利得净值之中。
相比于个人,企业拥有更多的退税优惠:它们被允许将本年度的投资净损失抵消在上一年度的投资收益之中,从而获得一定的退税。
与美国相比,国内投资理财的渠道有限,而投资过程中,一样需要考虑到税收的问题。
● 投资住宅与商铺,必须纳税
毋庸置疑,个人若购买作为投资性质的住宅,便肯定不会是个人名下、持有满5年且是唯一的房子,因此,肯定会涉及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不过,由于营业税属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因此,各地在计算买卖二手房的营业税上会略有不同。
● 教育储蓄:独占两大利息优惠政策
2005年12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该法规规定,对教育储蓄免征利息税,由此,教育储蓄的实得利率收益率便比其他同档次的储蓄品种高出了20%以上。
眼下,教育储蓄能够享受两大优惠政策:
◆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
◆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以现在办理为期3年的教育储蓄为例,每月最高可享受高达5.4%的收益。
不过,教育储蓄主要是针对有接受非义务教育子女的家庭,更重要的是,办理此类储蓄不仅需要出具国税局印制、学校开具的“三联单证明”才能支取本息,而且每次个人最多免税额度为2万,否则将扣缴利息税,因此,眼下这一理财方式只有初级理财者才会涉及。
● 国债:不仅可投资,更能保值
息税是影响债券收益的主要因素,而国债有“金边债券”之称,它被视为眼下各种理财方式中风险最小、收益最稳定的投资品种。购买国债可以享受免利息税的优惠,而购买企业类债券则没有这项税收优惠。
● 基金:收益也不上税
眼下,国内投资者可以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包括了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三种,更重要的是,若获得收益的话,投资者便不需要再缴纳所得税。
这是因为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皆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分红收益已经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 股票收益:区分情况上税
目前,我国规定,个人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产生的收益,需要区分是股票持有的企业分红所得还是转让股票赚取的差价所得。
也就是说,对于转让股票赚取的差价所得属于资本得利,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而对于股票持有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是否有纳税义务: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
◆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由此来看,对于收入较高、投资领域较为广泛的人而言,合理避税是个人有效避免财富缩水的途径之一。不过,为了能够更熟练地使用避税手段,你需要先成为一个“税务专家”,或者为自己聘请一名货真价实的税务专家来帮助你处理此类问题,唯有对基本的税收有了详细的了解,才能够找到更好的途径进行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