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犯罪心理画像(最新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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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性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画像是根据某种结论或意见对犯罪心理进行的描述,是一个推理的过程。在犯罪心理画像的文献中,充斥着大量主观性、归纳性的画像技术和概念。犯罪心理画像过程和其他逻辑推理过程一样,存在两种推理方式:第一种是归纳性推理,也就是通过比较相关研究和统计分析进行归纳,就好像经过临床实践积累的精神病症状的经验一样;第二种是演绎性推理,将在下节进行介绍。

道格拉斯一直认为福尔摩斯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属于归纳性推理,但这个看法实际上是错误的。其实,福尔摩斯那种把一般性结论运用在特殊犯罪现场的物证确认过程都涉及演绎性推理。

传统观点认为:根据所考察对象范围的不同,把归纳性推理又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考察了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而不完全归纳则仅仅考察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根据前提是否揭示对象与其属性间的因果联系,又可以把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

归纳性推理的前提是得出结论的必要条件,而归纳推理的前提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归纳就失去了意义。其次,归纳推理的前提是真实的,但是结论未必是真实的。

比如一只兔子撞死在树上,由此推理出每天都会有兔子撞死在树上,这个结论就是错误的,除非有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例如地理环境发生了异常,从而使得兔子经过这里必须撞死。

除此之外,归纳推理还需要以个别性知识为前提,为了获得个别性知识,首先必须收集经验材料。收集经验材料的方法有观察、实验等。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到的经验材料还需要进行加工和整理,如此才能形成科学的结论。而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又分为比较、归类、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头灰色的大象,从书上也看到了一头灰色的大象,然后动物园里还有几头灰色的大象,所以你就认为大象都是灰色的。等到有一天你去泰国旅游,突然发现了一头白象,结果你傻眼了。归纳性推理其实就是这样,它在某些情况下不可能延伸,但不延伸不代表是错的。虽然你先看到了灰色的大象,但是当情况发生变化,比如你去了泰国,那么结论就有可能不再正确。

当然,归纳性推理已经被证明是一种较为科学的推理方法,只要我们运用时采取严谨而科学的态度,那么,这种推理方法对案件的分析以及协助侦破还是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