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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反悔了,还可以撤诉吗?

现实困惑

周某因家庭琐事欲与丈夫张某离婚而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经亲友的劝解,周某觉得自己与丈夫还有深厚的感情,自己起诉离婚确实有些冲动。这时如果周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会准许吗?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周某的撤诉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自愿提出,人民法院就会裁定准予撤诉。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理荟萃

撤诉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行使权利是权利人的自由,但是凡事都有一定的限度,权利的行使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