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法律手册:那些你在创业时应该知道的公司法知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24.什么是“干股”?股东提供技术可以获得干股吗?

杨春宝律师,您好!

根据您的咨询意见,高博士和韩先生均理解高博士无法以其技术出资。但是,高博士由于自己业务上的关系,认为自己如果按出资只占50%的份额,有点吃亏;沈先生、韩先生也希望高博士通过他的技术能力和业务能力可以为成立后的公司带来一定的优势,所以也同意高博士的股份分配方案。现在他们了解到,现实中,有很多公司都存在着“干股”,那么高博士可不可以也以“干股”的形式占有公司10%的股权?另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帮助高博士实现他的方案?

顺祝

商祺!

张闯

张经理,您好!

您邮件中提到的所谓“干股”并非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权无偿赠与的结果,另一方面,所谓“干股”一般只有分红权,并不享有其他股东权利,这也正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决定的。

对于高博士希望多享有10%股权的要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选择何种方式取决于高博士和沈先生、韩先生的真实想法和他们的默契度。如果高博士希望获得10%的“干股”,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一是高博士与沈先生、韩先生签订协议,沈先生、韩先生将10%股权的分红权无偿转让给高博士;二是虽然高博士只占50%股权,但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高博士享有60%的分红权;三是沈先生、韩先生在公司成立后将10%股权无偿转让给高博士,但是,在章程中明确表决权的比例仍为各方的原出资比例,即50%:25%:25%。

如果高博士希望获得的是实实在在的60%的股权,表决、分红等各项股东权利均按照60%享有,可以由沈先生、韩先生在公司成立后将10%股权无偿转让给高博士。如果高博士怕夜长梦多,需要在公司成立时就享有60%股权,也是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合法方式达到目的的。比如:在缴纳出资款时,沈先生、韩先生只要将各自出资中的5万元以高博士的名义存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并将相应的收款凭证交给高博士作为缴纳注册资本的凭证,便在事实上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祝好!

杨春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