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合法权益维护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着力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和权益。
【信访举报受理】 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57件,其中来信34件,来访17件(次),电话举报4,网络举报2件,控告检举类52件,业务范围外5件。这些来信来访来电,按职务分有:乡科级10件,一般干部5件,农村人员28件,企业2件,其他人员1件。按性质分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4件,廉洁自律行为16件,贪污贿赂行为17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6件,失职渎职行为4件,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行为1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1件,其他违纪行为3件。署名举报50件,集体来访7件。上级转办163件,交办2件。完成上级交办3件,1件正在办理。本级受理应办理52件,已结37件,正在办理15件。上级转办已结99件。
【信访工作举措】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授权,严格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受理和处理好反映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反映违纪行为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进行严肃查处,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诉求问题。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转相关部门处理。在信访接待室制作公开栏,宣传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原则、处理程序等。引导群众文明、有序、依法依规举报、逐级举报、实名举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及时办理,并予以反馈,严格实名举报件的管理,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继续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暨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活动,主动上门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组织委局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每月10日、30日 ( 节假日顺延) 参与接访活动,新进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干部每人3个月,新提拔的部门纪检组长及监察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每人1个月轮流到接访窗口接待上访群众。全年接待上访群众63人次,受理信访举报7件。通过市长短信平台、新闻网站、网络论坛等收集网络涉腐涉纪信息纳入网络举报件管理,统一受理、交办、回复。在信访接待中,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业务范围内的来访举报,做好记录,认真办理。对业务外的来访,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答复群众。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处理权限,严格处理程序。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做到及时全面录入、快速分流。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信访举报、疑难复杂、信访老户的信访举报问题,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特邀监察员参与调查、公开答复。及时办理初信初访,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形成重访、缠访。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多自办、少转办”的要求,对下转信访举报件,开展定期和抽查相结合。实行每季度信访举报分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