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国语》
《国语》是我国第一部按国别记事的国别史。它记载上自西周穆王二年(前990年),下至东周定王十六年(前453年),前后共538年的历史。全书二十一卷,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卷。《国语》以“国”分目,记“语”为主,故名《国语》。其作者问题,宋以前大都认为它和《左传》同出左丘明之手,故在汉唐时都把其称《春秋外传》。宋以后学者们认定其“必非出一人之手”,可能是战国初年一位熟悉各国历史掌故的人,根据春秋时代各国史官的原始记录,加工整理汇编而成。
《国语》反映了春秋时期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历史,勾勒出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阶段的时代轮廓,表现了许多重要人物的精神面貌。虽然其在史学价值和文学成就上不及《左传》,但仍有其独到之处。首先,它开创了国别史的体例;其次,由于作者是以变革发展的史学观念来看待历史,尽管大部分是从维护正统,甚至保守的立场记录的史事,但通过作者采撷的篇章、事件、言论,除客观保存了大量史料外,也反映出当时处于社会大动荡时期人们思想意识和一些进步观点。《国语》作为优秀的历史散文,在散文发展史上有其独特的成就,擅长于记载历史人物的语言和对话,语言古朴简洁,议论时旁征博引,对话幽默风趣,口吻毕肖,颇能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与精神面貌。
王孙圉对简子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注:云连徒洲:楚地方言,即云楚泽,也称云土、云社。在今湖南、湖北境。),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齿、角、皮、革、羽、毛,所以备赋用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无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焉?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材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