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履职 扎实推动“一核三治”工作
为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省委“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的要求,按照德阳市委加快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基层现代化体系的要求,市人大严格依法履职,把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和推动“一核三治”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机关建设、科学立法、深化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和强化监督等工作,推动了“一核三治”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 强化认识,加强机关法治建设
(一)强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会前学法、机关学习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
(二)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开展宪法教育,坚持在常委会、党组会前学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 推动科学立法,推进地方法治
(一)科学编制立法规划
在广泛征集各方面立法建议的基础上,市人大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认真研究、评审公开征集的立法项目建议,找准立法需求,编制了内容涵盖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城乡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绵竹年画保护等10个立法项目的2017~2022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计划。
(二)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
积极推动《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通过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顺利施行。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城市管理、物业管理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目前,《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正按照工作程序收集修改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
(三)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协作推进机制
一是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为立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发布公告、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面向全市广泛征集立法需求,主动“开门立法”,认真了解、梳理群众的诉求以及德阳市在城市管理、物业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可操作性,增强立法工作的现实意义。在草案起草过程中,立法起草组组织10余次研讨会、座谈会,对草案的条文内容,尤其是对涉及各部门的内容进行集中研讨,将争议提前解决,极大地提高了草案的质量;立法过程中还严格践行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积极开展了草案论证、听证工作。二是组建立法督导组,强化监督,保证立法进度按期推进。通过对起草组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立法程序到位,法规草案内容合理合法,工作进度按期推进。三是地方立法领导小组做好综合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科学配置资源,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地方立法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考察、调研,为做好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多次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对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部门职权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进行研讨,协调解决了立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定期不定期对立法工作进行督导,牢牢把握好立法工作进度和法规质量。
三 继续深化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
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是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实践。德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加强依法治市阵地建设,建立代表小组工作室,把代表组织起来,定期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提升了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为法律法规宣传提供了媒介。
一是加强了依法治市阵地建设。推进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对于促进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发挥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等方面有积极意义。目前全市119个乡镇已全面建成代表小组工作室,为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建立了良好的平台。
二是搭建代表依法履职载体。乡镇代表小组工作室的建立运行,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既避免了代表个人履职的局限,又能充分发挥代表的主观能动性,使代表成为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讲员,民情、民意、民智的传达员,政府推进工作的监督员,促进了代表履职的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比如,旌阳区孝泉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每周安排县、乡人大代表收集反馈选民的意见和建议。罗江区蟠龙镇把全镇区、镇代表分片联系走访群众,收集产业发展意见和建议。
三是切实推动“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在全市119个乡镇全面建成代表小组工作室的基础上,结合“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坚持乡镇党委领导,维护党的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提升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推动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不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是丰富法治宣传手段。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工作中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方式对法律法规、“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工作制度和职能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挥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作用,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有关载体优化实践。
四 抓好监督工作,强化建议督办
(一)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坚持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履职打算和履职总结并进行测评的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探索将人大选举的“一府两院”领导人员和常委会任命的“两院”工作人员纳入监督范围,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2017年初,31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做了履职打算报告,10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调研组对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并在主任会议上听取了部门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实现德阳市首次任命干部的任中监督,推动了德阳市法治建设。
(二)坚持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对事关全局、百姓关注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通过对建议办理、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反馈意见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98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8件,共计206件,比上年增加77件,是近年来代表建议数量最多的一次。这些建议,由市政府组织办理190件,由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16件。截至8月31日,已办结205件,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全部办结,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结7件(1件因办理时限未到,还在办理中)。从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程度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4件,占55.6%;正在着手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84件,占41.0%;须在今后具备条件时加以解决或须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7件,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