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一核三治”探索与实践(依法治国·地方治理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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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核三治”工作推进情况

中共德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发挥综治职能,坚持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理念为引领;做到常规工作抓经常、出精品,重点工作抓关键、出亮点,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社会大局平稳,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间段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一 “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情况

(一)农村“雪亮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德阳市高度重视“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四好”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带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验收,采取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等方式,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市233个“雪亮工程”村的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仅旌阳区部分村因设备供应商货源短缺部分设备暂时无法到位。什邡市已实现“雪亮工程”全覆盖。广汉市203个村已纳入三年整体规划,实行一次报批分批建设,方案已经广汉市委、市政府同意并落实了专项经费;罗江区“雪亮工程”已纳入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绵竹市“雪亮工程”已纳入区域整体规划,分片组织实施,三年全域覆盖。

(二)平台建设及联通应用情况

2017年,全市共建成县级应急指挥中心7个、乡(镇)平台63个、村级平台396个、摄像头769个(累计2036个),接入派出所63个,入户543户(累计4685户),安装使用手机App应用545个(累计4660个)。

(三)平台联通及应用情况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雪亮工程”平台纵向已基本联通,并全部接入同级综治中心,横向基本实现与公安机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天网”)并网互联,罗江区、绵竹市已完成应急指挥平台硬件建设,目前尚在设备调试中。全市公安机关、综治、基层群众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雪亮工程”实际应用推广,在预防、查处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市利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破案300余件。

二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早部署早安排。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市政法综治系统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按照省综治办“先试点,后推开”的要求,年内完成德阳市本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旌阳区、什邡市作为试点地区,年内100%完成区(市)、乡镇(街道)、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村综治中心完成50%以上。截至目前,德阳市本级综治中心建设已进入单一来源采购程序,预计12月中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旌阳区区综治中心和11个乡镇、3个街道、99个村、98个社区综治中心均完成了挂牌工作,其中,1个乡镇、24个村已经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余综治中心正在完善信息化系统,基本完成全年建设任务。什邡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个别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因设备供应商货源短缺问题,目前尚在建设工作收尾阶段;什邡市因规划建设高规格综治中心及场地选址等问题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目前已完成选址并进入财务评价阶段。非试点县(市、区)广汉市完成一个乡镇综治中心建设;中江县完成县级综治中心和1个乡镇、3个村综治中心;罗江区完成了2个社区综治中心;绵竹市已完成建设方案。已建成的综治中心均整合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雪亮工程”等系统及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县级及以下综治中心按照实体化要求,重点处理非警务事件,运行使用情况正常。

三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监管中心职能定位及工作运行情况

建立县(市、区)网格化监管中心7个,乡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127个,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1710个。县(市、区)网格化监管中心认真履行分流指派、督办考核、分析研判的职能,分析研判、分流指派、跟踪督办非警务事件8572件。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站)认真指导、督促网格管理员履行“五大员”职责,切实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工作任务。

(二)专兼职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升级工作,对全市网格划分,网格管理员配备、职责、管理、培训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按300~500户划分网格2999个;配备专职网格员587人,兼职网格员2948人,共计3635人,网格员配备率达1 ∶1.21,持有手持终端机2088台,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了“禁毒工作网格化”、社区矫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等专题培训;协助省综治办组织开展了“9+ ×”综治信息系统培训;11月15日,全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意见》视频解读会议以后,市综治办又安排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组织召开了网格管理员培训会,网格员队伍参训率达100%。完善网格员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坚持月通报制度,对网格员活跃度和信息采集量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督促网格管理中心、工作站、社区网格员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抓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三)网格管理员发挥作用情况

全市网格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标三实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格治安隐患发现机制。城区网格员坚持一日双巡,农村网格员坚持走村串户,及时、规范收集、录入基础信息,帮助居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流动人口宣传核查信息累计发送569389条,民警带领开展工作已累计发送187563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累计发送信息472129条,群防群治工作累计发送信息45044条;职能部门整体签收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未出现因排查遗漏的治安安全和社会稳定隐患引发的“神不知鬼不觉”事件。

四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川委办〔2016〕 45号文相关要求,结合德阳实际制发了《德阳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和规范了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建设、平台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机制、持续发展机制等,完成了全市各级“矛盾纠纷 ‘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中心更名工作。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机制,每月一常规研判,突发重大问题马上研判,并形成研判联席会议纪要;与信访(信访联席办)、维稳部门联合建立了多元共治机制,常规信息月月互通,重点案件时时互报,疑难案件及时共商。

(二)化解体系建设情况

全市共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136个,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全部配备到位。全市共建成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2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776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51个,人民调解小组16758个,农村中心户调解室27554个,个人命名调解室12个,其他性质调解室263个,注册使用“随手调”终端864个;建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30个(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6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8个、消费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个、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7个、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形成了纵向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这一主线,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核心,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研判化解,共排查矛盾纠纷21047余件,调处19784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418件、医疗纠纷146件,交通事故纠纷1954件,邻里纠纷3400件,其他矛盾纠纷11866件),涉及调解金额8121.7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4%以上;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及隐患60余件,上报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2件,涉稳重点人员10人,并全部做好了稳控化解工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另有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件医疗纠纷调解案件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定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案例。

(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开展情况

建立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多层次、全方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司法行政系统会同公安系统在城区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16个,20个一类城区派出所已完成80%。全市公安机关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5569件,调解成功14208件(其中一次调解成功12703件,二次以上调解成功1505件),成功率达91.3%。受理行政复议4件,维持3件,终止1件;办理刑事复核案件7件,维持6件,未结1件。

建立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受理案件2842件,调处成功563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2279件,有效形成了人民法院与社会调解组织在职能上良性互动、在作用上优势互补。

(五)“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情况

建立居民纠纷管控动态机制和人民调解员制度,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按照风险处置工作要求,分类管控处置。确保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坚决防止“民转刑”命案的发生。1~11月,全市“民转刑”立案8起,死亡8人,未发生一起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民转刑”命案。

(六)多元化解创新项目推广应用情况

积极推广应用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创新项目,制定了《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管理规定》。目前,德阳市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已涵盖了京东、淘宝、唯品会等19家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较好的电商企业(平台)加入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该平台的开通,拓宽了消费争议解决途径,切实解决了消费投诉以地域管理、部门职权划分为主的调处方式不能适应网络交易无地域限制、虚拟性等问题,实现了消费者跨地区、跨部门投诉,对提高消费争议解决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自2016年5月开通至今,市消委会通过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处理网络消费投诉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1万元。在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项目评选中,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被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6年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省级优秀创新项目。

探索试点家事调解及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家事审判结合,建立家事调解委员会,形成以家事法官为主导,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疏导员等多方面参与的家事审判工作格局。2017年1~11月,共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类民事一审案件642件,审结590件,结案率为91.9%;其中调解、撤诉388件,调撤率为65.8%,上诉9件,服判息诉率98.5%,尚无发改案件,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五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一)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情况

卫计部门登记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16756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随访及危险性评估;公安部门录入公安易肇事肇祸管控系统2304人。认真贯彻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300余万元。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任务,并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随访管理,具体明确了部门间沟通协作、数据共享更新等事项;同时,德阳市正在探索完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法,已完成征求部门意见并形成初稿。

(二)寄递物流依法常态化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了《德阳市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共有独立法人民营快递企业34家、分支机构178家、营业网点845个、乡镇网点482个、快递从业人员1385人进行逐一摸排登记,纳入实名制管理。市综治办联合公安、交通、邮政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对全市80余家邮政快递营业网点和乡镇网点进行了随机抽查,责令停业整顿快递企业(网点)7家,罚款处罚4家,取缔2家。全面启用安易递实名收寄系统,从源头上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全市寄递物流业“3个100%”要求全部落实到位;2017年5月,德阳市通过寄递网点工作人员举报破获一起跨14省22个地区的特大团伙网络贩毒案。

(三)吸毒人员社会化管理情况

强化禁毒专项治理,将市、县两级禁毒办分别设在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禁毒办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副县级)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基层抽调9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开展日常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以打开路,全警动员,重拳猛击”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利剑”专项行动、“5·14”堵源截流专项行动、“4·14”打击制毒犯罪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破案竞赛”等专项行动。截至11月20日,全市毒品刑事案件起诉人员388人,查获吸毒人员3132人。推进吸毒人员管理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最新统计结果显示,德阳市社区戒毒执行率达95%以上(动态数据)。

2017年第一季度,德阳市旌阳区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不力,造成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仅为4.2%,区主要领导被省综治办、禁毒办约谈。为扭转工作被动局面,旌阳区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调整了区禁毒委领导小组,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建立了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戒毒工作新体系,完善了考核制度,落实了督导责任,强化了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并确定了年底前实现社区戒毒执行率达80%以上的工作目标。全区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到社区戒毒(康复)中,确保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通过全区上下集中攻坚,截至三季度末,全区共执行社区戒毒(康复)163人,未执行45人,执行率为78.37%。经查,未执行人员中有11人不属于旌阳区管辖范畴,目前市禁毒办正在协调处理。旌阳区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彻底扭转。

六 落实综治领导责任情况

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并印发了《德阳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德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综治领导职责、奖惩办法、流程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明确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并强调各相关主管部门应主动监督、激励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履行综治社会责任,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落实综治责任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将“公布综治、维稳、防邪‘示范单位’”在实施办法中进行了明确,让公布示范单位“有据可循”。将“综治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督导和追究范围,将“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单位职工出现严重违法犯罪”纳入责任督导和追究范围。将“县(市、区)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全省排位靠后”纳入责任督导和追究范围。全市有1个地区因“综治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被市综治办发函督办;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全市共有7个单位(地区)、11人被问责,5个乡镇(街道)一把手被约谈。

下一步,德阳市将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省依法治省办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与水平,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雪亮工程”和社区网格化建设,着力培育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扎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