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当代西方学者的观点(世界民族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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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和民族性之概念此文是绫部恒雄所撰《东南亚国家和民族》一文的第一部分。

〔日〕绫部恒雄 郑信哲 译


一 国家和民族

英语nationalism一般译作“民族主义”。这与欧洲的,例如法语的nation原指“民族”有关。nation一词的语源来自拉丁语nasci(产生),英语是经法语而来的。但是,现今英语里的nation具有“国家”“民族”等双重意义,特别是用于“国家”之意的场合更多,“联合国”(United Nations)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

另外,被认为19世纪欧洲政治理念的,即所有nation(国民)都应有自己的state(国家)的“国民国家”之概念,大概也是引起这两个用语混乱的原因之一。nation state往往译为“国民国家”,然而从民族学角度看,民族有建立国家的可能性,但不可能出现先有国民,后建立国家的怪事。我们知道,国民意识是随着国家的形成,并由国家权力维持其统一的过程中而产生的。东南亚诸国是以殖民地领域为国家领域而接续下来的国家,其大多数是复合民族国家,因而很明显,是不能以国民国家这一分析角度来看待的。世界上除了有如日本一样的单一民族国家以外,几乎不存在国民和民族的重叠现象,因而国民国家在欧洲也不过是一种虚构而已。

英语state和nation被用于同义的原因,还有nation有形容词national,而state一词却没有相应的形容词。例如,“国际会议”只能用international congress,而不能用interstate congress来表达。另外,nationality(国籍)和nationalization(国家管理和所有)等词语也是从形容词派生出来的,而无形容词的state很难派生出同类的词语。

同样,英语还有ethnic一词。这个词是由希腊语ethnikos经拉丁语纳入英语里的形容词,其意为“民族的”。与state一词相反,英语里没有相当于ethnic的名词。希腊语相当于民族的词是ethnos,但不知何故英语里却没有引进ethnic的名词形式。因此,虽然有表示国民的词语,如citizen或people等,但没有找到与日语“民族”一词相当的词语。如果牵强一点,那大概就是ethnic group一词(近年来,有把ethnic的复数形式ethnics,如white ethnics一样作为ethnic的名词形式而使用的情况)。然而,属于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范畴的group(集团)一词,包含着具有共同的利害和关心以及一定连带关系的人们之意,多数场合是指小于日语“民族”规模的下位集团。例如,在美国,ethnic group是指除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外的意大利人、爱尔兰人、波兰人、犹太人等民族集团,而黑人、美国印第安人、波多黎各人等,则以ethnic minority加以区别。另外,英国的社会人类学者在分析非洲复合民族国家时,所使用的ethnic group一词,往往是指部族或者种族tribe,而在城市文脉上则用于由tribe流入城市的具有民族统一性的人们。总之,英语ethnic group一词是不能表示相当于日本民族、汉民族、斯拉夫民族等的民族概念的。

二 民族性的概念

如上所述,关于nation、state、ethnic group等词的用法是比较混乱的,再加上ethnicity一词,必然更增加混乱。但是,把在学术上已得到普遍承认的“民族性”作为实用概念使用,既有效也是不可避免的。最近20多年来,人类学和社会学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有明显的进步,尤其是随着美国、加拿大的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或者多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的兴起,民族性的研究正在形成学术界的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然而,作为社会科学的通病,难免在新的用语里掺杂着不明确和混乱的因素,民族性也不例外。我们很难说,民族性有其确切的定义。只是作为比较一致的看法,民族性就是:“第二次大战后,由被称为人种、民族、国家、宗派等范畴的人类集团之间的急剧多样化、流动化和相互交往中所产生的,一般小于这些集团规模的,并且不属于共同来源而共有文化同一性的人们以及他们的意识。”分析具有如此多面性的民族性,其注意力应放在如下4点:

(1)具有文化同一性的共同体的民族性;

(2)规定个人的民族同一性的民族性;

(3)规定保持集团界线的民族性;

(4)作为利益集团而明显化的民族性。

在上述所见的民族性的4个侧面中,(l)就是至今常常谈到的古典民族或民族集团的问题。与此相反,(2)(3)(4)都是基本不把古典民族论作为分析对象的心理现象的民族性,并与因政治问题和语言使用而明显化和潜在化的民族性问题有关,这是一种新的视角。当今,虽然随着世界狭隘化和不同民族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混合而增加了共同的文化、行动类型,但研究民族性的焦点,仍在保持民族集团界线的原因及其机制上。例如,就连美国这样共同的美国文化发达并混合的国家,还能举出120多个民族集团,1960年以后受到黑人民权运动的触发而各民族集团强化自我主张,民族性明显抬头的现象,即可说明。

如今,在美国和加拿大所兴起的文化多元主义或多文化主义,作为从英国殖民地获得独立伊始即为多民族国家之国的问题,是很有趣的。而且,这对于由多种多样的人种、民族集团所构成的国家为实现国家的统一而努力不懈的东南亚诸国来说,是一个借鉴。回顾美国从追求国家同一性的必需而趋于向盎格鲁-撒克逊的同化,进而考虑各民族的融合,以及随之而来的谋求达到各民族的平等共存的文化多元主义的历史,并应用于分析东南亚诸国的民族问题,也不是没有意义的。

三 民族集团之间的关系在国家中的趋向性——同化、融合、多元主义

新成立的容纳多种多样的人种、民族集团的国家的当务之急,首先就在于实现构成国家的多样人种、民族作为国民的统一。这不仅对于类似美国的移民国家,就是像东南亚和非洲从殖民地中独立的很多国家也是同样的。从英国殖民地独立的美国,在探索民族之间理想的关系方面有20多年的历史。美国往往被比喻为“坩埚”,并作为人种、民族融合社会的实例。然而,美国自建国以来一贯强调的却是英国清教徒要素,即所谓的WASP(White Anglo Saxon Protestant)要素,少数民族及新的移民要同化于WASP。这种思想被称为同化论(assimilation theory)。这与后期移民使自己“一致于盎格鲁”(Angloconformity)同义。如果用符号表示,就是A+B+C+…=A。A指盎格鲁-撒克逊民族,B、C……是指其他民族集团。

同化思想是渗透在美国历史中最深的东西,但到了18世纪末就出现了更加民主的、理想主义的思想方式。这是在发扬欧洲最优秀的传统的同时,又主张美国作为多民族的“融合”国家应该统一的思想。融合论(amalgamation theory)可用公式A+B+C=D来表示。其意向是构成美国国民的不论是英国人、爱尔兰人、波兰人,还是来自非洲的黑人和土著印第安人或者日本人以及波多黎各人,他们之间互相通婚,互相融合,成为一个崭新的被称作美国人(D)的民族。这种“坩埚”论(melting-pot theory)对于被压迫的少数民族来说不过是一种幻想,他们所期望的是提供卡尔·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29年)中所描述的理想国的美好实例。但是,在当时美国社会的现实中,完全看不到顺利形成“坩埚”社会的景象,因为各民族集团还没有放弃其生活方式,民族同一性依然存在。

进入20世纪后半期之后,美国人重新发现了现实美国的“人类马赛克”现象。60年代急剧高涨的黑人争取民权的运动,也波及美国的其他民族集团,随之就产生了主张民族集团平等和培育民族传统文化的文化多元主义。“黑色势力”(黑人)争取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性和平等的运动的意外成功,刺激了那以前一直受压迫的“黄种人势力”(亚洲系民族)、“红色人势力”(美国印第安系部族)、“棕色人势力”(类似奇卡诺主义的墨西哥系民族运动)等不断抬头,其影响不仅限于犹太人之中,而且也扩展到波兰人、法国人等所谓white ethnics的白人民族集团。米尔顿·戈登说:“文化多元主义在它成为理论之前,已经是美国社会的现实。”文化多元主义用符号表示,就是A+B+C=A+B+C。当然,如今在美国并不是不存在同化论和融合论。但是可以说,文化多元主义正以意识形态为先行的方式,逐渐地建立起强大的基盘。

由此可见,多民族构成的国家在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不是趋于优势民族文化的“同化趋向”,就是通过民族间通婚和交往的“融合趋向”,或者是尊重各民族传统的“多元主义趋向”。美国作为复合民族国家,自建国以来所走过的是同化→融合→多元主义的趋向性变化的道路。然而,同化、融合、多元主义等思想中哪一个更适用于国家政策,三者以怎样的顺序接续,则因国情不同而异。


(摘自《民族译丛》1987年第5期,原载日本《民族学研究》第48卷第4号,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