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真”问题:农户家庭问卷调查
为找准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关键问题,作为深化改革路径的突破口,通过40名北京市农村改革与发展观察员队伍,发放了1200份问卷,分别对农业户籍人口和转居人口进行了调查分析。其中,选取全市600名农业户籍人员(无转居人员的农户家庭)发放了6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45份,作为分析的重点。同时,考虑到目前北京郊区农村社会结构转型的阶段性特点,增选了600位转居人员(含转居人员的家庭)发放了6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45份,作为对调研对象的一个扩展,为更全面地了解和分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需求提供数据上的补充。
一 农业户籍农户家庭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一)家庭基本情况
样本农户中,男性占63.7%,女性占36.3%,平均年龄为50.8岁。家庭规模平均为3.2人,其中务农劳动力有1.8人。99.5%的家庭在农村,在城镇的比例为0.6%。
教育水平方面,46.1%的人完成了初中教育,25.3%的人完成了高中教育,15.1%的人完成了高等教育,小学及以下教育水平的比例为13.6%。
收入水平方面,家庭年纯收入均值为29759.5元,年纯收入为1万元以下的农户占8.4%; 1万~2万元的占20.9%; 2万~3万元的比例最高,占31.9%; 3万~5万元的占24.0%; 5万元以上的占14.7%。
支出水平方面,生活必需品所占比例最大,为68.1%;其次为子女教育支出和医疗费用支出,分别占15.4%和11.6%;养老支出和文化娱乐支出所占比例较小,分别为4.6%和0.4%。
(二)土地财产收入情况
承包地及其流转方面,91.1%的农户有承包地,有30.1%的农户发生承包地流转,平均流转面积为4.1亩。怀柔区的承包地流转面积最大,平均约为6.5亩。
宅基地方面,98.5%的农户有宅基地,92.5%的农户拥有1处宅基地,6.1%的农户有2处宅基地。拥有宅基地的家庭中,年均宅基地租金收入为2219.9元。朝阳区样本农户的宅基地年均租金收入最高,为6674.7元。
(三)拥有的股份情况
参与本次调查的样本农户中,属于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有361人,占66.2%;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有155人,占28.4%。
样本农户中,仅拥有户籍股的有76户,占13.9%;仅拥有劳龄股的有120户,占22.0%;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股的有79户,占14.5%;同时有户籍股和劳龄股的有69户,占12.7%;同时拥有户籍股、劳龄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股、独生子女股的有6户,占1.1%;同时拥有户籍股、劳龄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股的有22户,占4.0%;同时拥有户籍股、劳龄股、独生子女股的有23户,占4.2%。
(四)股份分红情况
样本农户中,回答去年有股份分红的样本共计208个,获得的股份分红均值为4245.4元。回答去年收到集体福利物资的样本有125个,获得的集体福利价值均值为1921.2元。
(五)参加专业合作社情况
样本总体中,有77户农户加入过专业合作社,占14.1%。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中有27.3%的农户在去年收到了合作社的盈余返还。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家庭中,2012年通过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平均盈利为2071.4元。样本总体中,有13.2%的农户认为专业合作社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明显;有86.8%的农户认为专业合作社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
(六)拥有民主政治权利的情况
参与本次调查的农户中,有98.0%的农户认为他们实际上拥有了参加村民大会的权利;有98.3%的农户认为他们实际上拥有选举村委会干部的权利;有96.0%的农户认为他们实际上拥有参选村委会干部的权利。
二 农转居家庭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一)农转居人员家庭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中,农转居家庭的有效问卷为545份。参与调查的被访者中,男性占60.6%,女性占39.4%,平均年龄为39.4岁。21.1%的人完成了初中教育,31.0%的人完成了高中教育,42.6%的人完成了高等教育,小学及以下教育水平的比例为5.37%。有22.9%的家庭已经上楼,77.1%的家庭还未上楼。
(二)家庭收入情况
样本农户中,转居的家庭年纯收入均值为34165.4元,年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家庭比例为3.3%; 1万~2万元的家庭比例为16.2%; 2万~3万元的家庭比例为24.2%; 3万~5万元的家庭比例最高,为34.7%; 5万元以上的家庭比例为21.7%(见图1)。
图1 转居家庭的年纯收入分组分布情况
样本农户总体的日常支出中,生活必需品所占比例最大,为73.0%;其次为子女教育支出和医疗费用支出,分别占10.8%和6.8%;医疗费用支出和文化娱乐支出所占比例较小,分别为5.1%和3.5%。
(三)家庭转居情况
(1)转居年份。针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家庭样本为524个,其中转居时间在1980年及以前的有24个家庭;转居时间在1981~1990年的有38个家庭;转居时间在1991~2000年的有143个家庭;转居时间在2001~2005年的有125个家庭;转居时间在2006~2013年的有194个家庭。
(2)转居渠道。通过对样本家庭的转居渠道进行统计发现,“大中专入学转居”占比最高,为47.3%;其次是“招工招干转居”,占20.7%;再次是“投靠亲属转居”占8.6%,“征占地转居”占8.3%, “小城镇建设转居”占3.3%, “投资购房转居”占2.6%。
转居方式不一样,收入水平结构也存在较明显差异。不同转居渠道的家庭对应的收入分组情况如表1所示。按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分为四组,最低收入组有137个样本,人均家庭年纯收入为4175.6元,“征占地转居”占了一半;次低收入组有136个样本,人均家庭年纯收入为9897.6元;次高收入组有136个样本,人均家庭年纯收入为14204.9元;最高收入组有135个样本,人均家庭年纯收入为26401.1元。
表1 不同转居渠道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分组情况
(3)转居原因。样本家庭中,回答因“找工作”转居的比重最大,为41.5%。
(四)农村财产权利情况
(1)拥有承包地情况。参与调查的转居家庭中,目前拥有耕地的家庭占27.7%,拥有林地的家庭占4.8%。其中,拥有耕地的家庭,平均耕地面积约为4.3亩;拥有林地的家庭,平均林地面积约为7.4亩。被调查样本家庭中,有425户(78.0%)回答已经没有农地承包经营权;有120户还有农地承包经营权,占22.0%。在通过征地转居的45户家庭中,有3户还有农地承包经营权,占6.7%。
(2)申请宅基地的权利。被调查样本家庭中,有92.1%的农户回答转居后无法在本村申请宅基地。
(3)资产处置方式。转居后,作为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积累性资产一次性兑现的占21.7%,转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占4.8%,转为股份持有的占22.9%。
(4)拥有的股份。被调查样本家庭中,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定时点之前转居的占43.1%。样本转居家庭中,拥有户籍股的占36.7%,拥有劳龄股的占35.4%,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股的占16.2%,拥有独生子女股的占6.1%,拥有现金股的占5.7%。
(5)股份分红。样本转居家庭中,回答去年有股份分红的样本共计129个,获得的股份分红最高为11万元,均值为3671.7元。回答去年收到集体福利物资的样本有73个,获得的集体福利价值最高为5万元,均值为2319.2元。
(五)获得的土地补偿费情况
(1)安置补助费。被调查样本家庭中,有8.3%的家庭是通过征地转居的,其中,获得安置补助费用的家庭共计14户,占31.1%;没有获得安置补助费用的家庭共计31户,占68.9%。获得安置补助费用的家庭中,实际获得金额最高为12万元,最低为50元,平均金额为11961.4元。
(2)就业补助费。通过征地转居的样本家庭中,获得就业补助的有13户,占28.9%。实际获得金额最高为2万元,最低为10元,平均金额为17703.1元。
(3)趸交养老保险费。通过征地转居的样本家庭中,获得趸交养老保险费的有10户,占22.2%。实际获得金额最高为3000元,最低为30元,平均金额为424元。
(4)医疗社会保险费。通过征地转居的样本家庭中,获得医疗保险费的有10户,占22.2%。实际获得金额最高为2000元,最低为10元,平均金额为322元。
(六)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利
(1)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样本家庭中348个家庭有成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63.9%。其中,有173个家庭中有1人参加,占31.7%; 124个家庭中有2人参加,占22.8%; 45个家庭中有3人参加,占8.3%; 5个家庭中有4人参加,占0.9%(见图2)。
图2 转居家庭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和比例
另外,样本家庭中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有20户,占3.7%。样本家庭缴纳医疗保险的平均支出为1156.0元。
(2)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情况。样本家庭中303个家庭有成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55.6%。其中,有162个家庭中有1人参加,占29.7%; 108个家庭有2人参加,占20.0%; 28个家庭中有3人参加,占5.1%; 4个家庭中有4人参加,占0.7%(见图3)。
图3 转居家庭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和比例
另外,样本家庭中购买其他养老保险的有18户,占3.3%。样本家庭缴纳养老保险的平均支出为2030.2元。
三 转居前与转居后的回归分析
(一)转居后的权益情况
在样本转居家庭中,认为转居后与农业户籍人员相比他们的权益情况变得“更好”的占20.0%,回答“差不多”的占61.1%,回答变得“更差”的占13.2%(见图4)。
图4 转居家庭回答与农户家庭的权益对比图
表2 转居后权益变化情况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参照组:比转居前更差)
续表
为了进一步分析对农户转居后感受的影响因素,通过多元回归分析,以回答比转居前权益情况“更差”的为参照组,以回答与转居前“差不多”和比转居前“更好”的分别作为实验组,进行对比分析。采用多元离散模型方法,输出计量结果如表2所示。
基于以上计量分析,农民转居效用评价影响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转居过程中资产处置方式。如转居后仍然拥有宅基地申请权利的农户,回答权益情况比转居前“更好”。或者仍然拥有农民承包经营权、依然拥有耕地和林地、仍然持有股份的转居农户家庭,倾向于认为比转居前“更好”。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以让农民带着“产权”进城为基本原则。
二是转居途径。“招工招干转居”的人感觉转居后“更好”。其次是“征占地转居”。这两类转居途径往往和相对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相联系。这说明转居后能否拥有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影响农户转居评价的重要因素。
三是农民转居前基本状况。如转居前为贫困户,转居后感觉收益情况“更好”;或转居前为低教育水平的,感觉转居后收益情况“更好”。这类农户往往也处于低收入水平。这说明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发挥集体经济的“兜锅底”作用,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四是转居后的股权结构。在转居后仅持有劳龄股的农户比仍然有户籍股的农户倾向于回答状况“更差”。
(二)转居家庭的消费制约因素
样本转居家庭中,有28.6%的被访者认为目前消费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市场上的产品价格过高,有28.3%的人认为社区生活条件差制约了他们的消费行为,有22.2%的人认为防老、防病等防范风险的主观愿望是影响他们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另有18.7%的人认为交通条件制约是影响他们目前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见图5)。
图5 转居家庭消费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分布图
分不同转居渠道来看,统计结果显示,对于“征占地转居”的家庭来说,社区生活条件差和消费的主观愿望是影响家庭消费行为的最重要因素。对于“大中专入学转居”和“小城镇建设转居”的家庭来说,社区生活条件差是影响家庭消费行为的最重要因素。“招工招干转居”和“投资购房转居”的家庭,则认为主观愿望是影响消费行为的首要因素。对于“投靠亲属转居”的家庭而言,产品的市价过高可能是制约他们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
(三)转居后的生活困难
如表3所示,在样本家庭中,有55.2%的家庭认为转居后家庭最大的困难是住房问题,其次是就业问题。这一结果与分不同转居渠道统计的结果一致。
表3 通过不同渠道转居后的家庭的生活困难情况统计
(四)被访者对转居后的有利群体的判断
在样本家庭中,认为转居后对青年人最有利的占47.2%,其次是60岁以上的老人,占28.1%。分不同转居渠道来统计,“征占地转居”的样本认为转居对60岁以上老人最有利的占73.3%。“小城镇建设转居”的样本认为对60岁以上老人和中年人最有利,二者均占33.3%。其余样本均认为转居后对青年人最有利(见表4)。
表4 通过不同渠道转居的被访者对转居后有利群体的判断
(五)转居后对公共活动场所的满意度
针对“您对现有的公共活动场所是否满意”一题,46.1%的被访者表示“满意”, 6.1%的人表示“很满意”, 42.6%的人表示“一般”,另有5.3%的被访者表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其中表示“很不满意”的占样本总体的1.1%。分转居渠道来看,“大中专入学转居”的家庭认为“一般”的比例最高,其余样本均为回答“满意”的比重最高(见表5)。
表5 不同转居渠道的被访者对公共活动场所满意度的分布情况
四 农业户籍家庭与农转居家庭的对比分析
(一)转居家庭与农户家庭收入情况的对比分析
(1)种养业收入。2012年,农户家庭的种养业纯收入均值为3234.5元/户,农转居家庭的种养业纯收入均值为1481.8元/户,不到农户家庭的一半。
(2)工资性收入。2012年,农户家庭的工资性收入均值为20362.6元/户,农转居家庭的工资性收入均值为30441.4元/户,明显高于农户家庭。
(3)财产性收入。2012年,农户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均值为2758.5元/户,农转居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均值为2007.9元/户,略低于农户家庭。
(4)政府补贴。2012年,农户家庭的政府补贴均值为804.8元/户,农转居家庭的政府补贴均值为366.7元/户,不到农户家庭的一半。
(二)各类收入来源的比较
(1)农业户籍人员主要收入来源的统计情况。本次实地调查中,共计调查了545户农业户籍家庭的959个个体,询问了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如图6所示,14.7%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种养业收入,50.7%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4.5%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性收入,3.1%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补贴,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的个体占27.0%。
图6 2012年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统计
(2)农转居人员转居前主要收入来源的统计情况。本次实地调查中,共计调查了545户转居家庭的681个个体,分别询问了他们转居前和2012年收入的主要来源。图7显示的是转居前个体的主要收入来源构成,18.2%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种养业收入,39.1%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4.0%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性收入,0.4%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补贴,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的个体占38.3%。
图7 已转居人员转居前主要收入来源的统计
(3)2012年农转居人员主要收入来源的统计情况。图8显示的是2012年农转居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构成,9.4%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种养业收入,这一比例较转居前降低。66.2%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这一比例较转居前明显增加。2.2%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性收入,1.5%的个体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补贴,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的个体占20.7%。
图8 2012年已转居人员主要收入来源的统计
(三)转居家庭与农户家庭支出情况的对比分析
(1)养老保险支出。转居家庭年均缴纳养老保险费2030.2元,农户家庭年均缴纳养老保险费1600.1元。转居样本中有49.7%的家庭消费支出比转居前明显提高,48.8%的家庭和转居前没有明显差别。
(2)医疗保险支出。转居家庭年均缴纳医疗保险费1156.0元,农户家庭年均缴纳医疗保险费897.8元。
(3)水电气开支。转居家庭每月用于缴纳水、电、气等居住方面的支出约489.4元,农户家庭的这一数字为46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