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市化又叫城镇化,是指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增长的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由不发达到发达的发展过程,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标志。一般把某地区城市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作为说明城市化程度的指标。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越高,越能有效地利用资源,越能建立高效的社会服务体系,越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有着高度的相关性。
然而,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走过的却是一条曲折和艰难的道路。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此时中国的城镇人口为5766万人,城市化率为10.6%,低于世界28.8%的平均水平。
1949~1957年,国家启动了156个重点工业项目,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一批新兴工业城市建立起来,城市化率由10.6%提高到15.39%。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户口管理条例》,将人口划分为农业和非农户口,严格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尽管如此,在“大跃进”的推动下,1960年城市化水平提高到19.8%。
1961~1965年,国家遭遇严重经济困难,被迫大力压减城镇人口,动员部分职工和家属回乡务农,把一些已经进入城市的人口疏散回农村,压缩了城市人口2600万,城市化水平由1960年的19.8%下降到1964年的14.6%,回落到1957年以前的水平。之后,随着经济的好转,1965年城镇人口比重回升到16.8%。
1966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到17.9%。之后,中国经历了10年“文化大革命”。10年期间,全国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人数达1400万,中国城镇人口始终在17.5%的低水平徘徊,1976年城镇人口比重为17.4%。“文化大革命”后,这种局面继续了两年,1978年中国城市化水平为17.9%。
1979年以后,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陆续返城。1980年全国城镇人口增加到19140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4%。到1984年,城镇人口增加到30191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01%。
1985~1992年,中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许多城市建立了经济开发区,沿海地区新兴小城镇大量涌现。1985年城镇人口比重为23.7%, 1992年提高到27.63%。
1993年,在实行了38年之后,国家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和粮票制度。这一制度的取消,为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生活提供了条件。千百万农民为了谋求更好的生活,离开农村到城市务工。1998年中国城镇人口比例上升到30.4%。
1999年后,城市化对现代化的巨大推动作用逐渐为理论界和各级政府所认识,城市化从沿海向内地全面展开。1999年城市化率提高到30.9%, 2001年上升到37.7%, 2006年为43.9%, 2010年达到47.5%。
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比例达到了51.3%。这标志着中国数千年来城镇人口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越过了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里程碑。
2008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49%,英国是90%,澳大利亚是89%,巴西是86%,美国是82%,加拿大是80%,韩国是81%,法国是77%,德国是74%,俄罗斯是73%,意大利是68%,日本是66%,南非是61%,巴基斯坦是36%,印度是29%。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较低,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未来几十年里仍将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