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地区明清民间私约分类研究
继《黄岩诉讼档案及调查报告》问世以后,我们开始了“徽州私约及徽州民商事习惯调查”。选择徽州是因为那里地处山区、交通不便,较好地保存了明清时期的古代建筑风貌,并且存留了大量的碑刻和遗迹。同时在当地民间一直存有“惜字会”的传统,出于历史原因,当地群众有保存各类文书的良好传统,因此当地村民的手中藏有很多契约和其他账簿、族谱、证照以及诉讼等资料。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通过十几次的摸底调查,共采集到各种契约和诉讼文书2万件以上,并且对6000余件明、清以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民间契约进行了专门的分类,这其中除诉讼文书外,还包括经过官方钤印核准的大量“红契”,其超过1/2以上为所谓“白契”,即民间私定的“私约”。继而对这部分民间私约进行了分类,共计分为10个类别,包括买卖契约、抵押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赁契约、合伙契约、析产契约、婚姻契约、继承契约、纠纷调解契约、其他契约。上述分类是在我们实际掌握的徽州民间私约的基础上做出的,由于对传统民间私约的分类研究存在缺环,部分私约的属性尚需进一步进行探讨和研究,因此这种分类本身可能仍需不断改进,但对民间私约的研究需要通过分类的方法,以便使研究过程趋于系统,因此仍然具有“聊胜于无”的重要意义。
我们从徽州得来的契约,除少部分红契被选入《田藏契约》中加以公布之外,绝大部分的民间私约一直没有得到系统的整理。直至2004年决定进行徽州调查前,为了在田野调查中能够与当前仍然存在的民间习惯,特别是当代民间私约进行比较,需要对大量徽州地区民间私约进行分类整理,作为直接参照,因此才决定将历年采集的民间私约进行系统的分类和研究。由于已经取得《黄岩诉讼档案及调查报告》的成功经验,并且在经济上也有了相应的收获,因此这次大规模的整理徽州民间私约成为可能。
本次整理的徽州民间私约共计2692件,包括买卖契约1441件、抵押典当契约495件、借贷契约48件、租赁契约197件、合伙契约14件、析产契约59件、婚姻契约5件、继承契约7件、纠纷调解契约22件,以及难以分类的其他契约40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