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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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口迁移提升客运需求

人口迁移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可以促使人口总量和构成发生重大变化,改变人口布局,加快城市化发展。城市化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人口自然增长、行政建制变动和农村人口往城镇迁移。在控制人口自然增长、保持行政建制稳定的政策连续性前提下,人口迁移成为城市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据河北省统计局的相关模型分析得出的结论,近10年河北省城市化过程中人口迁移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市镇增长的50%人口中,迁移人口贡献了32个百分点,人口迁移对城市化的影响巨大。

依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河北省5年间迁移人口中,城市间的人口迁移最为活跃,达到32.94%;其次是乡村向城市的人口迁移,达到21.78%;排在第三位的是乡村之间的人口迁移,占20.24%。从迁出地看,乡村迁出最多,占56.55%;市迁出次之,占37.02%。从迁入地看,迁入城市的占58.04%,居第一位;迁入乡村的占23.95%,居第二位;迁入城镇的占18.01%,居第三位。上述数据资料表明,迁移人口的主体是乡村人口,迁移人口的流动主要是从农村迁往城镇。在省外迁入人口中,迁入市镇的人口明显高于迁入乡村的人口,迁入城镇的人口占61.82%,迁入乡村的人口占38.18%。省外人口迁入的数量虽然较少,但对河北省城市化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河北省迁出到外省人口中,从城镇迁出的占29.06%,由乡村迁出的占70.94%,其中迁往北京市的人口占省际迁出人口的比重高达41.58%,迁往天津市的人口占12.51%。

据此测算,1995~2000年省内由乡村净迁入市镇人口128.12万人,省内迁移使全省城市化水平提高1.92个百分点。省际迁移中,市镇人口净迁入23.97万人,乡村人口净迁出33.27万人,省际迁移提高全省城市化水平0.38个百分点。1990~2000年的10年河北省城市化水平提高7.12个百分点,1995~2000年的5年间由于迁移因素促使城市化水平提高2.30个百分点。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河北省为了实现加快推进城市化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阻滞城市发展的体制障碍,在户籍方面最大限度地放宽条件。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购置住房并有固定收入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农民户口转到城镇后,10年内在计划生育、承包地等方面仍可享受农村户口相关政策,解除其后顾之忧。农民转移到城镇的,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对进城落户的农民进行免费技能培训。这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城市对于农民的吸引力,推动了农民向城市的迁移落户。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客运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城市化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人口迁移的过程,尤其体现为人口向城市的流动,自然带动了城市及周边区域客运需求的增长。城市化的推进、人口的大量迁移必将带来城市间客运需求持续增长,公路所承担的客运总量迅速增加,因此,城市化率的提高对城市之间的交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对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表2-1 河北省社会客运量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