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基本结论
实证研究表明,20世纪70年代农户间的收入差异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般平等,生产队账册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是,即使在同一个生产队内,最高与最低的农户收入间竟存在两三倍的差距。将收入对比放宽到生产队间、公社间或地区间,则效果更为明显。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收益差异背后的原因及其影响,为我们理解20世纪70年代农村人民公社的制度运行和社员的行为逻辑提供帮助。
农户收入差异的影响因素之一是家庭生命周期。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高迁北街第2生产队的实例为我们证明了这一点。本书按家庭中最长子女年龄将家庭分为四个阶段,数据统计发现家庭收入与生命周期高度相关,处在劳动力多而需供养人口少的阶段时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另外根据人口年龄和性别将家庭生命周期分为男性五个阶段、女性六个阶段,结果同样说明家庭收入与家庭生命周期有直接关联。
家庭劳动力性别结构差异是农户收入差异的另一个原因。在工分制和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下,男性和女性劳动力在选择劳动投入时有较大差异,如在粮食收入、现金收入、投肥收入中均有不同表现,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多挣工分,但女性不容易挣到高分值的工分。同时妇女地位的提高与其对家庭经济贡献增加有关。
生产队间差异是农户收入差异的另一个考察因素。分层模型研究发现,同一公社中生产队间差异可以解释农户收入差异的37%,即1/3以上是所在生产队不同引起的。即使人民公社时期努力消除贫富差异,生产队间固有的因素也是无法短期内改变的,因此收入平均化很难达到。
最后,收入流动性研究发现短期内农户收入差距大于长期。基尼流动指标和收入转换矩阵都说明收入流动有利于低收入者,即存在“亲贫性”。从社会不平等的角度看,收入流动性减轻了20世纪70年代农户间的社会不平等。收入流动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家庭人口。
农户收入差异背后也体现农户行为的理性逻辑。农户收入的实物化倾向限制了农户的消费行为,同时也催生了社员的各种“反行为”,如在大决算之外的小决算。在这样的背景下,辛勤的劳动人民依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粮食产量、人口数量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同时也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尽管如此,人民公社在诸如社会福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