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创新的文化问题
哲学家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认为,人是其物质环境的产物。创新活动中起核心作用的是人的创新能力,创新主体——人的行为方式、思想意识、心理活动等,都会对创新过程产生最直接的作用,同时创新结果也会反过来影响创新主体——人的行为和思想意识。在对创新的研究中,它赖以发生的政治、经济环境容易受到重视,而文化环境则因其“软”往往被忽视。
实际上,文化因素是创新赖以发生的主体的或主观的起点,也是其最深层、最活跃的因素。但它的作用常常是间接的、隐蔽的,因此乍看之下,作用常常并不明显,很难用经济学领域常用的模型、数据、测度等方法明示其作用点和作用的大小。马歇尔曾在《经济学原理》中表示,音乐并不是边际定律的例外,“尽管美妙的音乐听多了,人们仍可能会对它产生强烈的偏好”。在通常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即使问题的根源是文化,人们也常常忽略它,反而用其他因素来解释问题。
一部人类发展史告诉我们,思想文化观念的创新,成为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走向兴盛的先导:越是创新活跃的地方,越容易形成产业革命的舞台,一旦创新活力消失,就面临出局的风险。
创新驱动发展,在这样的国家战略命题和当前的全球经济格局下,我们重提“李约瑟难题”——尽管古代中国对人类做出过许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中国发生?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思想、文化、哲学的角度审视,对我们今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仍然有警醒作用。创新是一个民族文化活力的标志,文化是创新的精神基础和内在动力,培育良好的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才能使创新落地生根,抓地有痕,驱动发展。
一 文化对创新发生的作用机制
文化对创新的影响主要通过创新主体——人来发生作用,这是由文化的功能决定的。在现代经济运行模式中,文化是一种黏合剂或者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它潜移默化地以独特的方式,将一个国家当今的经济状况与古老的历史联系起来。人类的创新活动表明,文化对创新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文化对创新的作用可以是积极的、促进性的,亦可能是消极的、阻碍性的;另一方面,文化为创新提供了土壤和氛围,脱离实际的文化背景进行创新,或对创新进行理解与评价,是毫无意义的,这涉及观念、方法、价值等各个方面。
二 文化对国家创新能力的影响
对创新产生影响的中国文化包括三部分内容:中国传统文化、近现代引进的西方文化以及全球化催生的当代文化(如互联网文化、多媒体文化等)。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伦理观、宇宙观和“中庸之道”的处事原则,以及由文化传统产生的文化心理,对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都有双向作用。形成的是以重义轻利为核心的泛道德主义的文化模式,这与以强调功利为特征的西方科学型的文化模式形成对照,它有自身一整套的文化心理、价值取向、文化体系。
中国传统文化是历史遗留的精神遗产,既不能选择也不能摆脱。近40年改革开放到今天形成的大众价值观,实际上是传统农耕文明与海洋文明、游牧文明的冲突与融合,这造成当代中国人文化心理的复杂性。问题意识、思变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在冲突中从动机、愿望、执行等根本文化心理层面影响创新意识。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对创新思维的影响,既体现在当下创新活力的指数与广度,也深刻影响未来创新人才的储备。当代中国创新力量的主体,包括创新的领导者和创新研发人员,大都出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基本都接受了正规的教育,以往研究中对创新产生不利影响的传统文化因素已不明显。但社会环境的整体文化氛围、家庭教育的责任和全民科普教育水平,距离成为创新大国、创新强国还有一定距离。
对创新起作用的文化因素除了上述文化传统、文化心理、思维方式等内在因素外,还包括传媒、舆论环境、制度等外在因素,二者从不同方向作用于创新活动。进入新世纪以后,以电脑、移动终端为媒介的新型交流形式已经创造了一个新的媒介环境、一个新的公共领域、新的话语空间,不仅大大增加了公众的利益和文化资本,也受益于受众的意识形态、立场和表征,打破了以往传统媒体以教化、引导、诱使为舆论和信息导向的单向传播,媒介已经无处不在,作为文化载体的功能和影响越来越突出和明显。
三 创新环境的文化建设
创新环境(Innovative Milieu)的概念,是由欧洲创新研究小组(GREMI)于1985年率先提出的,从环境角度研究关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影响创新活动的因素及其运行机制,强调创新存在于某种无形的氛围之中。越来越多的实例和研究表明,创新的种子要发芽生长,需要适宜的土壤和环境,文化因素对价值体系和发展目标形成指引,不仅影响到创新种子的基因,也深刻影响到种子生长的氛围和环境,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创新环境的文化建设,既能够解决创新的能动主体问题,即最大化调动创新者的内生动力,从而创造新的增长机会和价值空间;又能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把可能的、潜在的市场优势通过好的机制,缔造更多的平台,形成国家优势,建立最广泛坚实的创新人文基础。
创新环境的文化建设包含精神文化层面、制度文化层面和物质文化层面。精神文化建设是创新环境的内在动力,其核心内涵是倡导敢于冒险、崇尚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制度文化建设是创新环境的外在动力,它决定了创新主体的意愿、行为和效用。制度的核心任务是完善创新的动力机制,大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小到一个企业、一个机构,能否成为创新的温床,主要就是看它的制度文化是否适应和鼓励创新。物质文化建设是创新环境的基础保障。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创新的母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声。文化所形成的隐性的意识和观念,深刻影响着显性的存在、有形的现实,深刻作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对于受同一文化影响的科研人员创新主体、企业家创新群体、政府制度创新建设这三大创新动力来说,可以通过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文化因素进行剖析,形成政府有明确的“创新导向”、企业有内在的“创新动力”、市民有强烈的“创新激情”、社会有宽容的“创新氛围”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