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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省区经济赶超势头强劲,局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民族八省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每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民族八省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31元,分别比2005年提高5328元和1654元。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速度自2002年以来连续八年保持全国第一,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排名由第24位上升至第15位。从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经济发展指数来看,2010年八个民族省区实现程度分别在51.6% ~83.5%之间变动,比2000年的36.4% ~46.5%,年均分别增长1.37~3.7个百分点。内蒙古异军突起,2000~2010年经济发展实现年均增长3.7个百分点(全国年均增幅为2.58个百分点),从2000年的46.5%提高到2010年的83.5%,从落后于全国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经济快速增长成为内蒙古与全国差距缩小的主要原因。从国家宏观发展规划周期来看,民族八省区经济发展实现程度,“十一五”期间增速快于“十五”时期。2010~2011年,除了西藏以外,其他民族省区实现程度的这个速度快于“十一五”时期,其中广西、云南、新疆、宁夏的增长幅度达到2.2~3.1个百分点(见表1-5)。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民族地区如丽江、九寨沟、喀什等利用经济特别开发区,特色旅游业、民族手工业等产业和条件支撑,经济快速起飞,不仅摆脱了贫困,实现了经济跨越式发展目标,而且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表1-5 2000~2010年民族8省区小康指标“经济发展”实现程度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相关监测指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