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类学的视角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主要思想渊源来自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简单来说,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就是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总和。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国内外整体环境和学术潮流的影响下,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和丰富。就研究视角来说,近年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可以简单归纳为四点:怎样看待中国民族、怎样看待中国民族问题、怎样看待中国民族政策、现阶段能否实现民族融合。就研究主题来说,其中有关民族概念问题、民族形成问题、民族结构与民族属性问题、民族意识与民族关系的讨论较为突出,构成了学界的重要主题。就学科发展来说,一方面是传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界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加强了族际政治理论和民族政治学视角的跨学科研究;一方面国内政治学界、法学界、人类学界也有相当多的学者开始利用系统的学科理论关注和探讨民族理论问题;此外还有一些既是理论性研究也涉及民族现实问题,既属于学术探讨也有很强的政策指向性的研究,引起了民族理论学界甚至整个民族工作领域的巨大反响、争议和讨论,如实行第二代民族政策问题、民族问题去政治化问题。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代表人物的民族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综合研究;中国民族理论或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发展历程研究等三类主题上。
上述多种分类体现了民族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发展的现状,但也同时说明民族理论研究领域的分歧和争议越来越大。特别是新疆、西藏等地区民族问题凸显之后,学术界和社会上对于如何理解我国当前的民族问题、如何看待我国现行的民族问题产生了激烈的讨论。部分学者和大众甚至将民族问题多发和民族关系受损归咎于我国现行的民族理论政策,产生了我国民族理论政策是“苏联模式”、民族区域自治制造了民族隔阂、优惠政策形成了“逆向歧视”等观点。与这些明显倾向于质疑、反对甚至否定现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声音相反,民族理论界大多数学者还是坚持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符合中国国情。但是却也较少对新兴的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解释,特别是面对新的民族问题形势,我们的理论政策应该如何完善和发展。针对这些争论,习近平在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休矣。这就要求学术界深入社会现实,从民族政策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出发讨论我国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落实和完善,进而对于新出现的现象和问题提出新的认识。
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当前阶段民族工作的基本特征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市场经济起步晚、竞争能力比较弱;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总体上与东部地区发展绝对差距拉大、民族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拉大问题突出;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历史欠账较多,一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等”。这种整体性阶段特征导致的新问题,给民族理论研究带来新的挑战,研究方法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研究方法上要求以精细化实证研究为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多民族国情实际相结合,是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题中之意。我国现代化推进对民族事务的影响和研究,是民族理论发展的重要生长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问题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发展差距明显、民族之间利益矛盾增多、国内与国外民族问题相联系等,需要民族理论对此进行说明和研究。只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专门进行具体问题的分析,才能逐步揭示这种复杂性背后民族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基本问题,形成对于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创新发展。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发展策略中强调“毛细血管”,宣传教育中讲“滴灌”,城市民族工作中要求“精细化”等表述都说明,中央对于民族问题研究已经提出了更精细的要求。我们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也必须进一步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从具体的现象和问题出发,通过扎实的实证研究形成精细化的民族理论研究风格,这也正是本书所努力的方向。
要尝试这样的研究取向,方法方面需要以调查研究为着力点。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民族问题和民族互动形式。这种现实国情,要求理论工作者对民族理论的研究不能只是书院式的研究,而要更多地走出书院、放眼社会、研究现实,也就是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究的真正意义在于解决民族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民族理论研究一定要紧密联系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而且应研究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认识当下我国的民族问题,不得不联系到社会转型、文化转型过程中民族关系的新特点。我国民族工作领域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现象、新问题,只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才能认清基本的社会事实。民族理论研究除了积极利用相关学科研究成果已获取的材料和信息外,还应该大力开展以民族理论问题为中心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的材料,推动理论研究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特别是当今我国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流动、民族地区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情况下,更应该强调“解剖麻雀”式的调查研究。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民族理论研究的新思考是本书的目标。
以人类学方法来开展民族理论政策的研究,在我国近代学术史上是有深厚传统的。只是由于近日学科分野的固化,才需要多费文字来加以说明。人类学的诞生,与殖民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个学科一直就有应用和服务社会的传统。引入我国之初,在救亡图存的社会环境影响下,人类学者便主动参与到当时的社会建设与研究中。到了20世纪30年代以后,因为抗日战争的影响,部分民族学、人类学机构转移到西部地区。同时兴起了以边政研究为名的学术活动,以帮助政府了解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情况。这一时期人类学者所开展的田野调查和资料收集,成为国民政府开发边疆地区的重要依据,甚至有部分学者如吴文藻、凌纯声直接参与到政府工作中去。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认识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与现状以开展社会改革,广大民族学、人类学者又参与到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民族识别工作中,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同时塑造了今日我国民族工作的基本框架。人类学参与民族理论研究,还有一个更为直接的成果,那就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多元一体”格局。此外,在边疆开发、民族发展、扶贫攻坚等领域人类学者也贡献了重要的智慧,比如“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等政策的出台都受到了人类学的影响。
通过梳理原著和已有的研究,明晰了本研究所使用的“社区”概念(本书更倾向于“共同体”,这里只是为了方法论上讨论的便利)。事实上同时也处理了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即如何开展对于“社区”的研究。从方法论意义上来看,“社区”可以理解为一种研究社会的特殊方法、研究范式和切入点,或者说把它作为研究其他主题的多元主体互动博弈的特殊社会场域和理解其他理论问题的“透镜”。从此出发的“社区研究”可以既在社区之内又在社区之外,因为研究者可能是在社区里研究,但在本质上却并不是在研究社区。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社区研究”最突出的特点是其“见微知著”的“透视”功能——以“社区”来透视“社会”。以“社区研究”的方法来展开“互嵌式社区”的研究,就是希望将其内部多元体系互相嵌入、联结、互动的关系揭示出来,以理解多元中的共同体性质如何形成,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基础。
首先简单梳理一下“社区研究”的脉络。出于认识中国改造中国的立意,吴文藻先生结合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和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理论,提出“社区”是了解中国社会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单位,试图创立以“社区方法论”为主体的“中国社会学派”。
美国芝加哥学派通过对城市社区人文区位、人口、种族、邻里关系、贫民窟、犯罪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强调单个社区与文明社会的联系。1926年该学派标志性学者帕克出版《都市社区》,奠定了社会学领域社区研究的基本理念。该学派的代表性著作还有沃斯的《贫民区》(1928)、左布夫的《黄金海岸和贫民区》(1929)、路易斯·沃斯的《城市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1938)。而人类学早期极少有社区研究,更多的是殖民地的各种共同体研究,关注的是“共同体”而非“社区”。不过这个时期的分析单位与“社区”类似,都是一个边界相对封闭的单位,重视的不是其与外部的联系,而是内部的整体性。布朗在对中国乡村社会学调查所提的建议中就指出了这种整体论视角:“一个特殊社区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系密切地相互关联着,或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或体系中的各部分。……任何活动的功能,任何风俗和信仰的功能,就是把社区看作一个统一的体系,来定它在这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在帕克和布朗访华之后,吴文藻先生开始多次撰文阐述社区研究的意义与相关理论方法,后来在为费孝通与王同惠合著的《花篮瑶社会组织》所做的序言中专门系统论述了他的社区研究认识。他与费孝通先生都将“社区”视为整体“社会”的具体单位,这里“社区”是“有物质的基础”和“可以观察到的”,是“人民的生活有时空的坐落”。虽然着眼于具体的社区,但是志趣远不止于此,而是要“从社区着眼,来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和“了解更广阔更复杂的 ‘中国社会’”。在吴先生的思路中,要通过这类社区研究来实现以小见大,就必须同时展开三方面的研究:“(甲)横的或同时的研究(以前曾称为静态研究,或模型调查),系专门考察某指定期间内某社区的内部结构和生活,而不涉及其过去的历史,或正在进行中的变迁的。(乙)村落社区的外部关系的研究,即系考察该社区与其他各种社区的外部关系,以及与较大社区的外部关系。(丙)纵的或连绵的研究(以前曾称为动态研究,或变异调查),系专门考察村落社区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间,已在及正在进行中的变迁的。”当然也不能脱离当时的时代,或忽视其局限来认识这一研究方法。具体的研究内容可以商榷,也不见得全部符合今日的实际。但是这种从横纵两个方向来分解研究对象的框架以实现由小“社区”来理解大“社会”的思路,却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吴文藻先生“社区研究”的指引下,国内以燕京大学为中心涌现了一批村庄研究著作,培养了一批从事社区研究的学者。比如林耀华先生的《金翼》,费孝通先生与张子毅合作完成的《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此外还有杨懋春、许烺光、李安宅、杨庆堃、李有义等人的调查。这些学者的工作对于中国社会学、人类学传统的奠定影响深远,甚至被马林诺斯基称为社会学的中国学派。
这种以小见大的方法也受到代表性的质疑,也就是一个小的社区如何能够代表复杂的中国。英国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便提出中国作为一个有历史的文明社会,与传统人类学研究的原始部落存在根本的不同,在这样的复杂社会里,社区不是社会的简单缩影,功能的整体分析不足以反映其整体社会事实和特点。而埃蒙德·利奇也提出:“在中国这样广大的国家,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国国情?”他进一步指出:“费虽称他那本书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他并不冒称他所描述的社会体系是整个国家的典型……这种研究并不或不应当自称是任何个别事物的典型。”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方法论上的限制,费孝通先生等学者后来又进一步采取了比较研究的策略。以不同社区进行分类比较,来逐渐认识作为整体的社会。他自己就从江村的研究出发,进一步在《云南三村》中开创了多点民族志式的社区类型比较研究。他后来提出了“类型”的概念,认为一个社区的研究可以在某些问题上代表一类社区,构成中国农村的一种类型。而通过各种不同社区类型的比较,可以从个别逐渐接近整体,从而实现从个别出发去认识整体。也就是“用比较方法逐步从局部走向整体”,才能“逐步接近我想了解的 ‘中国社会的全貌’”。费孝通先生在回顾他的研究生涯时就指出,他所做的农村、小城镇、区域发展都是坚持“社区研究”的方法。
而在另一条不那么明显的脉络上,他也继承了吴文藻先生所谓纵式的以小见大,研究了联结乡村社区上下内外的乡绅。在晚年反思自己的学术生涯时,费先生明确指出:“对中国农村的调查不能限于农村,因为在经济上它是城乡网络的基础,离开了上层的结构就不容易看清它的面貌。在意识形态上,更受到经济文化中心洗练过用来维持一定时期的整个中国社会的观念体系所控制。这里存在着一个立体的上下关系,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
有学者总结了20世纪国内外汉学人类学对中国农村社区的研究后指出,“几十年来社区研究的发展所表现出来的演进线路,是 ‘社区’作为方法论单位,向 ‘社区’作为社会现象和社会透视单位的结合体转变的过程”。简单地说,便是从“有形村落”到“无形中国”。
虽然面对诸多质疑和挑战,“社区研究”仍然有四方面的优势不可忽视。一是能够将理论的讨论置放于一个具体的地点;二是能够在与更广大的社会结构的关系中将个人定位,说明宏观趋势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意义;三是通过强调情境促进了对社会关系的全盘把握,是对日益狭窄的专门化趋势的反动;四是拉近研究者、研究对象和读者的叙述风格使得研究成果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并具有特殊的分析力度。作为研究对象的社区具有伸缩性,可以是具体的村寨,以观察社会生活的全部细节;也可以是某个市镇,构成不同村寨和人群交往互动的网络节点;还可以是县域这样大的范围,作为了解中国社会整体的基本单元。在我国多民族社会的不同层面,社区研究可以选择不同性质的研究对象,并将之作为观察民族与社会互动的窗口。
但是并不是说简单地将这一方法引入民族理论研究就可以,还需要做出适合这一领域的调整。借用“社区研究”的方法来开展“互嵌式社会”的研究,不是要做具体社区的研究,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窗口”,视为一个不同社会力量和行动主体展开互动的“载体”和“舞台”。通过小的个案去观察超出社区边界的宏大进程和理论问题,讨论宏观理论问题的基本要素之关系如何在一个微观的社区中展开,从而实现对于理论问题的新认识。在这样的“社区”观基础上,还必须通过一定的假设。费先生曾指出:“一切要从已发生的事实为基础,观察和描述 ‘已然’。用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为资料,进行比较和分析,探索在事物发展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出设想,然后通过思考,引发出 ‘或然’。最后以实践去检验其正确与否,经过历史的对证,得出 ‘果然’或 ‘不然’的结论。”
以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来开展民族理论的研究,在“社区研究”的方法论确定之后,还必须特别注意个案与理论如何衔接的问题。个案研究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特殊性与普遍性、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关系问题。单从宏观的、概念上的区分,并不能揭示社会生活的全部面貌。所谓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是外部的抽象,要研究社区环境中的结构与关系,必须从基本的联系入手。基层社会世界中的区分与联系,它们既是“横的”,又是“纵的”,既是结构组织的左右关系,又是历史地发展变化的前后关系。这些关系没有一样能够摆脱外部的、宏观的关系,但也都深刻地篆刻在基层社会生活的脉络中。在力量、制度和观念上,卷入关系中的单元,如国家、民族、群体、单位和个人之间互动中的不平衡是常态,它们之间通常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大小对比和上下之分。研究这样的关系和关系之间的结构,讨论它们怎样将国家、民族和个体连接在一个结构中,容纳在一个场域中是我们认识民族社会的一个思路。所以从基本的区分与联系出发,本着以小见大的理念,我们是可以从小小的村寨来认识全局性的理论与政策问题的。
本书做这样的民族理论研究,不是要研究具体的村寨,而是在村寨做研究。在小的环境中去观察宏大的国家力量如何进入,如何激荡起连续的波澜,塑造出基层新的面貌。转换一个角度,不去深入地了解基层的现实,分析地方的实践,又如何才能严肃地讨论民族理论这样重大的问题?部分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中存在以大统小的问题,从宏观的理论出发,将地方视为被动的对象,忽视了地方社会的复杂性和人们的主体性。而人类学以小见大的理念也有限制,往往将国家视为外部的力量,过度强调地方的特殊性和自主性,更有甚者将国家妖魔化。这不仅需要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还必须把社会学、历史学的方法和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对基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展变迁的来龙去脉加以整体的考察。可以做小问题的切片,但却不能局限于社会与文化的片断,把它们与宏大问题的有机联系割断,应该顺藤摸瓜将小村寨放置在它所处的大网络中来观察。本书在研究过程中,试图避免上述两方面的局限,既不是以大统小,也不是以小见大,而是要将大和小联系起来,将国家的力量同地方的肌体、国家的制度与地方的操作、国家的政策与地方的实践结合起来。不过也必须坦诚,本书的研究只是在这一思路下的初步尝试,自然还有些幼稚。
某种程度上,现在从事民族理论研究是容易的,不断有各个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反思”,还有不同领域的人士提出各种“反例”。但并不是每个个案都能联系到理论问题上,需要对个案构成特定类型的内部结构和关系进行分析。首先做类型比较的研究,然后才能以不同的类型来谈一般的、抽象的理论问题。以小见大是可能的,但并不是所有“小”都能见到“大”,也不是“小”就能直接见到“大”,这里需要重视方法论的问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在我国民族事业的新阶段从事民族理论研究又是艰难的。正如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所指出,在全社会进入改革深水区的新时期,民族工作领域也存在“五个并存”的复杂性。在这样的特殊阶段,民族理论研究如何容纳社会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新趋势,如何指导解决社会转型导致的新问题,凝练出新时代的理论特色,便具有突出的重要性。民族理论的发展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条件,必须兼顾中央宏观原则和地方具体实践,也必须兼顾向后看与向前看两种取向,同时还需要借鉴我国历史与外部治理实践两种经验,这些工作都不简单。
所以,人类学者不应畏于宏大的理论问题,这些问题正不断推动着民族社会的发展变化。要主动去在田野中讨论民族理论的原则、关系如何影响基层民族社会。民族理论学者也不能安于从理论到理论的讨论,而是要深入理论实践的现场,发现现实的社会实践如何重塑理论政策的面貌,如何挑战已有理论的基础,以及民族理论发展的可能性在什么地方。
具体到民族团结问题,经济发展、政策法规、社会问题、文化观念这些在一般讨论民族团结问题时所涉及的主题,大多是从民族交往的外部条件、制度体制出发,关注宏观的外部因素如何影响民族关系,是以大统小。而民族团结的微观基础和基层逻辑则不受重视。也就是无法深入基层的社会生活中去观察维系族际团结的纽带,以及可能的挑战。特别是受到民族理论学科传统的影响,过于强调政府和政策所发挥的作用,而忽视了地方在社会发展、族际交往和政策实践过程中的新鲜经验。一个基本的判断是,民族团结不是在真空中发生,也无法脱离历史而实现,社会是民族团结的土壤。对于民族团结政治性的过度强调,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基层生活世界中鲜活的交往、组织、情感和认同被抽象为宏观的政治事务。问题是这层外衣一层层裹起来,我们便只能看到僵硬的外壳,而忽视了日常生活中民族团结现象本身的活力。
本书把“嵌入”视为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总体性体系,“社会”作为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分析经济、社会、文化、民俗和宗教等领域的共同性如何生成和表现的问题。主要内容来自笔者在宁夏、内蒙古、四川、广西和陕西等地的田野调查,涉及回族、蒙古族、白马藏人、侗族和汉族等不同的民族和群体。从经济、文化、空间、社会、民俗、宗教等六大面向,重点讨论了:扶贫工作中的民族关系;互嵌式社区的交往与心态;冲突事件中的权威与规则;民俗交往中的地区性;乡村天主教与汉族村落生活等问题。从各地的个案出发,讨论不同民族、文化、社会通过交往和并存怎样形成相互关联的共同体社会。
目前关于互嵌式社区的实证研究,大都从社区治理的角度出发,将之视为一个正在进行的课题,集中在建设什么样的嵌入式社会,或者如何建设。但是建成之后,“互嵌式社区”是否必然促进民族团结,如何走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则无法说明。常有学者举证新加坡打破民族聚居的地理景观,实现多民族混居共处的例子,来描述“互嵌式社区”的未来。这一观点忽视了新加坡重塑空间的历史背景和组屋制度的社会基础,中国社会可能永远无法完全打破旧的民族格局,翻天覆地地重塑地理和社会景观。我国多民族社会的一个资源就是历史上已形成的各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村寨和市镇。在我国,更可取的路径是去研究当下民族互嵌的发展,及其对于民族团结的影响。不能忽略了历史上在民族走廊地带、省际结合部、西部大中城市早已形成的各民族杂居共生的村寨与社区,以及经过三线建设、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落实,数十年来在各种工矿企业、军垦地区、移民社会、旅游景区新形成的一大批互嵌式社区。现在研究对于嵌入的空间格局形成之后,甚至嵌入的民族交往和社会结构初步建立之后,如何认识互嵌式社会关注不够。研究这些社会中的各民族群众如何团结起来,整理它们内部构成共同性的因素及其结构网络,不仅可以拓宽我们对于“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理解,也有利于积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围绕田野调查所发现的个案,打破“互嵌式社区”的僵化限制,从“互嵌式社区”走向“互嵌式社会”,进而为“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学术支撑,是本书的主要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