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战争与战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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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经济战争 内务部

第一节 接任内务大臣

在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开始的时候,我(卡尔·赫弗里希,德国经济学家、政治家。)以财政大臣的资格,主持战争财政事务,曾有机会参与各种重大经济问题的讨论。到了一九一六年五月底,我被任命为内务大臣,其职责,据《战前政治机关组织条例》规定,是主管全国经济事宜。

五月六日,国务总理(德意志第二帝国首相)特奥巴登·冯·贝特曼·霍尔维格(Theobald von Bethmann-Hollweg。)曾告诉我,现任内务大臣兼国务副总理以及普鲁士(普鲁士统一德意志各个邦国后,成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内最大的王国,其国王兼任德意志第二帝国皇帝)政府副大臣德尔白吕克(Delbrück)早已决意辞去本职及所兼任的各项职务,现在他辞职的意愿更坚定了,迫切希望政府批准自己辞职。原来德尔白吕克在战争开始之前,本来打算请上几个月的假期,好调养一下自己的病体。后来,战争突然就到来了,于是德尔白吕克就将请假的计划取消了,继续主持了两年本职及所兼任的各项工作。自今年开始以来,德尔白吕克的健康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因此,每有重要会议的时候,我往往代他出席。

现在,国务总理向我征求意见,问我是否愿意接替德尔白吕克,担任国务副总理及内务大臣两个职务。同时国务总理请求铁路部门的主管大臣布赖滕巴赫(Breitenbach)担任德尔白吕克离任后空缺出来的普鲁士政府副大臣一职。我当时也在普鲁士政府任职,而且是政府各大臣中最年轻的一个。

当国务总理向我征求意见时,提出了使我无法推辞的种种理由。我也非常清楚:脱离财政部,心中很难过;接任内务部的繁杂事务,心中也很惶恐,有一种跳入黑暗境域前途茫茫的感觉,超过了以前刚接任财政大臣时的感受。

至于我调任之后空缺出来的财政大臣一职,则由当时亚尔隆斯罗连大臣儒丹(Rödern)伯爵接任。

五月二十二日,皇上(德意志末代皇帝威廉二世。)在柏林好景宫(Schloss Bellevue贝尔维尤宫。)中,正式任命我为内务大臣,当时皇后(奥古斯塔·维多利亚。)夸我的胆气很大,使我受宠若惊。

我对皇后说:“如果是必须要求要做到的事,其结果也一定是可以做到的。”皇后听后就退回去坐下,并带有讥讽的神情,说道:“但求上帝保佑!”

六月一日,我正式接任了内务大臣的职务。

第二节 内务大臣职务

当时,内务大臣掌管一切内务以及联邦会议、社会政策、经济问题等各种事宜。只有关于经济问题一项,稍稍受到一些限制。在大战之前,关于对外贸易的事情,外交部方面已经特设商政专司管理;并会同内务部各要员,随时讨论办理的办法。当大战开始的时候,军务部方面,凡与军队武装、军队给养有关的问题,加上因为戒严状态以及由戒严状态所产生的军事当局的特权,尤其是该部所属的“军用材料司”,立即将一部分重要经济问题接手过去自行处理;军事机关所施行之紧急处置措施,往往比民事机关根据八月四日法律所能够使用的紧急处分特权迅速。按八月四日的法律,曾授予“联邦会议”一种特权,即“在战争期间,如遇有损害经济组织的事,可以用紧急条例作为救济”。但是“联邦会议”是一种团体组织,其代表必须等待本邦政府训令到来,才能表示赞同与否。相关手续虽已远比召集国会讨论简单,但还是过于笨拙,没有军事机关直接施行紧急处分便捷。此外,军事机关与民事机关之间,关于彼此的工作范围,也从未正式划分得清楚。因此,军事机关如果认为某种经济问题与军事关联性很大,必须立刻解决时,往往直接加以处置;反之,又有许多经济问题,原来是由军事机关着手办理,后来经常移交到内务部,由内务部接手将其处理。为保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贯性,军事机关和内务部双方时常各派代表,召开会议,来保持联络沟通。

当时,在内务大臣调换的时候,同时将该部原来所管事务之一的粮食问题,划出另外组织机关专门办理。

第三节 战时给养问题

关于给养问题方面,当时就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必须要组织一个严密灵活的战时特别机关来专门管理。除了“联邦会议”方面对于这件事必须详细制定法律外,其余如内务部以及许多中央政府、各联邦政府等,对于制定及施行《给养条例》这件事,也得派遣专员列席,参加讨论。最终结果却是,施行条例既不能统一,决议案件的施行也非常迟缓。因此,将粮食问题,改由国务总理掌管,并设置“战时给养局”的职位,让专人帮助国务总理办理相关事宜。我在尚未接任内务大臣之前,对于这种解决方法,曾表示同意。在一九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我被任命为内务大臣的时候,“联邦会议”方面也在同时宣布《战时给养条例》,并授国务总理以没收一切民用粮食储备及民用器械的特权,以及解决民用粮食储备问题所需的紧急处分权利。国务总理当天就公布:特设“战时给养局”一职。所有国务总理关于粮食问题的特权,均由该局督办加以处理。至于局长一职,则由时任东普鲁士郡长巴妥基(Batocki)担任。

从此以后,国民粮食问题,就跟我负责的内务部方面脱离关系。但是,有关粮食的进出口问题,则仍由内务部方面办理。这是因为,由国外进口人民所需的粮食,必须要跟各友邦或中立国进行各种经济交涉,这些事情都属于内务部的事情。

除此之外,我以国务副总理的身份,也可以或多或少地参与一些战时粮食督办的事情。根据一八七八年法律所规定,新任的战时给养局不具有临时代理国务总理的资格。因此,临时代理国务总理的事情,仍属于我的职分。就粮食问题与其他一切经济问题的密切关系而言,这种解决办法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便于中央对于战时粮食问题,有一个统一筹划,以免因为粮食问题独立经营,导致整个战时经济组织陷于分裂的状态。但在实际上,因为某些其他的关系,我参与这项战时给养事宜的权力,大大地受到限制。因为,之前的国会中,原有一种“国民粮食委员会”的组织,自“战时给养局”成立以后,每有条例颁布,必须先与该委员会商议。起初,我想要亲自兼任该委员会主席,以便起到监督作用。但后来因为这个委员会开会次数多,开会时间又长,以及我的其他职务非常繁冗,我想要亲自担任委员会主席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最终,政府不得不在一九一六年七月底时,决定将主席一职委托给战时给养局局长担任。凡是有“国民粮食委员会”商议后批准的条例,就送到我这里签字。如果对报送过来的批复申请有异议,就势必再行经过一番迟缓笨重的手续;而等待批复的问题又往往非常急切,不能有一点的延误。因为这个原因,我只限于万分重要之事件,才做出驳回的举动,其余次要的问题,或是我认为不很紧要的问题,也只能不管好坏,把我的名字署上就行了。现在仍然记得有一次,因为《鸡蛋强迫条例》之事,我当天就认为不妥当,曾与战时给养局局长巴妥基先生力争过。但此时这个条例已经过“国民粮食委员会”商议批准,而巴妥基先生也一再坚称此事已是板上钉钉,很难更改,并说什么推翻委员会方面的决议(其实这种决议,只带一种条陈性质)是多么的困难。我做这种违背心意的事,实在不是一次了。后来因受时事逼迫(陆军元帅兴登堡以辞职相威胁,使威廉二世命令贝特曼辞去总理职务),国家元首竟不得不打破“统一战时经济组织原则”,将“战时给养局”升为“粮食大臣”并将代理国务总理改由“粮食大臣”担任。一九一七年七月,威廉二世任命格奥尔格·米夏埃尔(Michaelis)为国务总理,任命瓦尔多(Waldow)担任粮食大臣,同时内阁改组问题告一段落。

但当时内务部职务之中,除去一切内务事宜及给养问题之外,有关于经济方面的事务,仍是十分繁冗。当时战争规模扩大,战事持久,与敌人与日俱增的严厉经济封锁有关,再加上内务部办事人员,在战争期间大为减少,造成经济事务日益繁难。在战争初期,一般的少年办事人员,必须荷枪前往战线服役。其余一部分办事人员,或调往各种军事机关补充就任临时办事人员,或调往德军占领区域,管理行政事务。同时,由没有具有正规训练的候补人员来弥补这个缺口。因此,内务部中所余少数办事人员,都承担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此外,国会召开议会的次数逐渐增多,使工作更为繁冗。比如开战后的第一个半年期间,国会只召开了三次大会,所用时间也很短,会议的速记记录只有二十三页。到了第二个半年期间,也只开九次大会,会议速记记录共有一百八十六页。可是,到了第六个半年期间,(一九一六年二月一日至八月一日)竟开了三十七次大会,共有会议速记记录一千二百八十页。至于国会中的各种委员,也是让我们的办事人员费时费力。我在内务大臣的任期内,经常从早晨九点钟或十点钟,一直干到晚上七点钟或八点钟,才能将事办完。有时甚至工作到午夜以后才能离开办公室;第二天一早就得早起,再继续忙碌。其他重要部门的大臣,当然也是这样忙碌。

这样事务繁重的机关,承担的重任是,必须尽快将战争期间与日俱增的各种经济问题,一一加以解决,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