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注釋與版本研究
從避諱學角度論選學中的三個問題
蘇州大學文學院
范志新
《文選》也講避諱。《文選》避諱與其他總集有所不同,除了選文作者、編者和校刊者三方避諱外,多了一個注者的避諱。研究這些避諱,掌握其規律或特殊性,有時可以幫助我們加深對選學中一些有争議的新老問題的思考和剖析,故本文試從避諱著手,探索其中的三個問題。
一、從家集避諱説“君上加臣”
選文作者例避家-諱。著名的例子是卷五十三陸機《辯亡論》:
於是張昭爲師傅,周瑜、陸公、魯肅、吕蒙之疇入爲腹心,出作股肱。
(漢王)報關羽之敗,圖收湘西之地,而陸公亦挫之西陵,覆師敗績。
大司馬陸公以文武熙朝,左丞相陸凱以謇諤盡規。
首二句陸公,謂機祖遜,五臣注曰:“陸公爲陸遜也,爲丞相。機之祖也,故不言名。”左丞相陸凱則直斥其名,蓋凱係遜族子,非近親,服疏。兩相對照,可見西晋文人避家諱嚴謹情狀。左思父名雍,仕魏殿中御使。而思賦《魏都賦》有“畫雍豫之居,寫八都之宇”,似犯父諱,清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則以爲:“不避雍字,蓋父名讀平聲,與雍州之雍異。”雍州之雍,《廣韻·用韻》:“於用切。”左思父名讀平聲,《廣韻·用韻》:“於容切。”此本合避諱學原理——嫌名不諱。是左思撰文未嘗不講避諱。
《文選》編撰取材或搜取總集,亦有采自選文撰者、注者家集。家集於撰者、注者類多避諱,是造成《文選》避諱現象複雜,今日所見《文選》文字歧互之一大原因。選文、選注文字用語的歧互,關乎選學的一系列課題,會引起諸多争端。例如:日本古鈔白文殘帙《文選》(卷一)上標記有兩處“臣君曰”云云。當年黄季剛據此跋云:“此編原校引書,獨有‘臣君’之説,是則子避父諱,其爲北海之作,焯爾無疑。”黄氏以“臣君”是李邕(北海)自避父諱。《新唐書·李邕傳》載,邕嘗補益善注,“附事見義”,兩書並行世云。此證實世果有李邕補益本。已故選學家屈守元先生不以爲然,説“君上加臣”,殊可怪異;家集“子避父諱”,未必可施於學術著作云云。予舊有《釋臣君》短文申黄而非屈。唯短文於家集避諱論,意猶不盡,今復暢其説。在《釋臣君》文中,予以爲“臣君”一詞,不獨見於古鈔白文本《文選》殘帙校記,亦屢見於今存古鈔本《文選集注》。予從《唐鈔文選集注彙存》舉證數例:卷七九任彦昇《奏彈曹景宗一首》結尾云:“臣謹奉白簡以聞。臣君誠惶誠恐。”又《奏彈劉整一首》云:“臣君頓首頓首,死罪死罪。”皆是明證。臣字或徑以姓代,如同卷繁休伯《與魏文帝箋一首》起首云:“正月八日壬寅,領主薄繁君,死罪死罪。”結末作:“宴喜之樂,蓋亦無量。君死罪死罪。”是並姓省却;或“臣君”中間加姓,上引《奏彈劉整一首》起首云“御史中丞臣任君稽首言”云云,即是。形式小變,其義則一。上述諸條“君”字,原先當是作者之名。觀“繁君死罪死罪”“臣任君”,可悟。此亦有旁證:
如同卷楊德祖《答臨淄侯箋一首》云“修死罪死罪”,陳孔璋《答東阿王箋一首》首末云“琳死罪死罪”,顯而易見“死罪”之前冠作者名,是六朝修辭程式;“臣君”一詞,乃六朝以來習見,無足怪異。
“君”何以可代“善”?是因爲君有父義。“君上加臣”,屈氏駭怪的是詞義、語義上關係,“臣”怎麽可以凌駕於“君”之上?而從避諱學角度言,其實質應是臣下加君的問題。家集避諱,“臣”下除加“君”相代外,還有用“某”字者。胡刻《文選》殷仲文《解尚書表》結末云:“謹拜表以聞。臣某云云。”某即代仲文,蓋亦出家集。以“某”代諱,其來源甚古。《尚書·金滕》:“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天,以旦代某之身。”孔《傳》:“元孫,武王。某,名。臣諱君,故曰某。”楊升庵以爲這是成王啟金滕之書,親自讀之,諱其父名發,口改曰某。史官依王所讀著録,遂即曰某。此抑或可視爲家集避諱,以某代名之始乎?
《文選》多載六朝人代人所撰上章表之作。執筆者多設身處地,用“臣某”爲上表者諱所當諱者。如任昉《爲范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有“故太宰竟陵文宣王臣某,與存與亡”云云。“臣某”,指子良,范雲是子良故吏,范雲上表請爲子良立碑,不可徑呼王名。此任昉代范爲諱。
選文又有臣下加“諱”“王”之類,此則乃是執筆者避上表者諱:
任昉《爲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末云:“奉表以聞。臣諱誠惶誠恐。”
此臣下“諱”字,代鸞,謂齊明帝蕭鸞,表首“臣鸞言”可證。六臣本“鸞”作“公”,是首句即爲諱也。
任昉《爲蕭揚州薦士表》起“臣王言”。
王指始安王蕭遥光。亦是任昉諱遥光,取作代詞。
上二例本是上表天子,君前臣名,按理,臣當自稱其名,然執筆者爲兩王之僚屬,又得避諱,故上稱臣是對太子自稱,臣下加“諱”“王”,則是執筆者諱上表者宣城公、始安王也。
選文臣下加君之類,現象複雜如上,倘不明避諱,誠不易解。順便説一下,屈守元以爲黄氏(家集)子避父諱説“本之彭叔夏”(《文苑英華辯證》),其實不然,實出選文任昉《上蕭太傅固辭奪禮啟》五臣注。《啟》首云“(昉)[君]啟”,五臣注云:“昉家集諱其名,但云君。撰者因而録之。”“撰者”謂蕭統。此注早于彭氏,同時益證君字確係代先父、先祖名。
二、從避諱説《文選》編者
《文選》與避諱發生關係,大致有四類人:選文作者、《文選》編者、注者和刊刻(包括抄寫)者。上文已涉及的,大體是選文作者與刊刻者(李邕援引“臣君”,可視爲此類)。下文將分述編者與注者。先説編者。
《文選》的編者,是選學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主要形成兩説:一是傳統的説法,編者是蕭統,大陸學者多持其説;一是以日本學者清水凱夫與岡村繁等人主張的劉孝綽編。雙方似都未能充分從避諱角度來討論這個議題,故設此節專從避諱來討論。
予主蕭統説。理由主要有兩方面:一、《文選》多見避蕭統家諱。最早指出這一點的乃是注者李善:
班固《東都賦》:“外則因原野以作苑,填流泉而爲沼。”李善注:“順流泉而爲沼,不更穿之也。昭明諱順改爲填。”
此避統祖父蕭順之。
張衡《西京賦》:“巨獸百尋,是爲蔓延。”《六臣注》本“延”下注“去聲”,李善注云:“《漢書》:武帝作漫衍之戲。”
周廣業《彙考》云:“今以韻讀之,正當爲衍,蓋昭明避家諱也。”
王簡栖《頭陀寺碑》:“憑四衢之軾。”李善注:“今碑本以爲憑五衍之軾,蓋梁代諱衍故改焉。”
此兩條蕭統避父諱蕭衍。諱順諱衍,可見《文選》之編,出諸蕭統。論者或不以爲然,蓋彼二人既是家諱,又是國諱,選樓劉孝綽諸學士,亦當諱。其説似非無理,然不出蕭統而出選樓劉氏諸學士,則選文自當諱統字,因爲東宫僚屬于太子自稱臣,撰文例應避太子諱(如《文選》卷二〇陸機《皇太子宴元宣猷堂有令賦詩》:“篤生我后。”善注:“我后謂太子也。機爲洗馬故稱我后。”又曰“蕞爾小臣”,是自稱臣),不得見統字。而今按《文選》,用統字者凡44次,此當是不出東宫僚屬之證。
以避諱角度審視“《文選》出劉孝綽”説,也可見其説之是非。孝綽父名繪、舅父王融,例當避諱,而選文屢見:
《魏都賦》:有虞作繪。
《射雉賦》:身拕黼繪。
《琴賦》:華繪雕琢。
《景福殿賦》:命共工使作繪。
皆不避“繪”字。
《東京賦》:昭明有融。
《典論·論文》:融等已逝。
皆不避“融”字。粗略統計,選文有30處不諱“融”字。倘如清水凱夫所言,選政由劉操縱,必不致如此也。
三、從避諱角度審判李善與五臣注高下
次論注者。晚唐李濟翁《資暇集》上,論《文選》李善、五臣注文字,可能是今存最早文人論六臣高下的文獻。其中論六臣對國諱的不同態度一節,李濟翁是這樣説的:
李氏依舊本不避國朝廟諱,五臣易而避之,宜矣。其有李本本作“泉”及“年代”字,五臣貴有異同,改其字故犯國諱,豈唯矛盾而已哉!
大凡爲五臣張目者皆不及此節,而否定五臣注者,雖有援引,關注亦不够深入。如王寧先生云:“李善依照舊本,不避國朝廟諱,五臣則故意避諱之,求其異而已。李濟翁的對比確能説明問題。”只取其前半,不及五臣改字故犯國諱一節。孫欽善先生注意到後半,特地加注云:“按,指改泉爲淵,改代爲世,以標新立異。”並無驗證。這都影響到濟翁論斷的可信性。今一一爲驗證之。
兹證“李氏不避國朝廟諱,五臣易而避之”。
《六臣注文選》謝靈運《七里瀨》詩:“誰謂古今殊,異代可同調。”善曰:“《樂稽耀嘉》曰:聖人雖生異世,其心意同如一也。”
由李善注文,可知正文爲“世”。“代”字出五臣改易。按諸尤延之刻《文選》果作“世”。
(同詩)“既秉上皇心,豈屑末代誚。”善曰:“劉向《雅琴賦》曰:末世鎖才兮智孔寡。”良曰:“言我既持上皇道德之心,豈顧末代人所責讓也。”
今按李善與五臣注,可知原文作“世”,五臣避諱改作“代”。
陸機《答張士然》詩:“總轡臨清淵(五臣作‘泉’字)”,向曰:“臨其清泉,意慕也。”
今按:“清淵”,李善注未及,由五臣注及六臣本校語,可知五臣改“淵”爲“泉”。尤本正作“淵”。
張華《勵志詩》:“水積成川,載瀾載清。”善曰:“《荀卿子》曰:水積成川,蛟龍生焉。”翰曰:“川山皆水土所成……”
今按尤本,正文作“淵”,引《荀卿子》曰,亦作“水積成川”,然楊倞注《荀子·勸學篇》原文正作“淵”,亦五臣改“淵”爲“川”。李善注“川”字,是五臣亂善。
古人避帝諱兼避其偏旁字,如漢人避惠帝盈兼避楹字之類。五臣亦避偏旁字。故屢有如李善本爲“枻”,五臣避作“栧”、“柂”者:
《六臣注文選·西征賦》:“徒觀其鼓枻(五臣作‘柂’)回輪。”李善注:“言欲回輪必先鼓枻也。郭璞《方言》(注)曰:今江東人呼枻爲軸。”濟曰:“柂,船尾。”
《六臣注文選·九章·漁父》:“鼓枻(五臣作栧)而去。”李善注:“逸曰:叩船舷也。”濟注同。
今按:《楚辭》本作“鼓枻”。具見“枻”爲本字,“栧”爲諱代字。五臣“栧”、“柂”間出,皆是五臣避世旁字“枻”之證。
復證“李本本作泉及年代字,五臣貴有異同,改其字故犯國諱”。
謝靈運《會吟行》:“自來彌年(五臣作世)代,賢達不可犯。”
今按六臣本明確交代,五臣易“年代”爲“世代”。尤本正作“年代”。如此類例,不多見,較多的是五臣改“泉”爲“淵”:
劉孝標《辨命論》:“墜之淵泉(五臣本作‘深淵’)非其怒,升之霄漢非其悦。”善曰:“墜之淵泉,鱗屬也。”
今按:尤本作“淵泉”,五臣“淵泉”改“深淵”,此改非爲校勘之需,本無必要。
善曰:“《韓詩》曰:鳶飛戾天,魚躍於泉。薛君曰:魚戲樂則踴躍於泉中。”
今按:尤本正文並注,同。善固作“泉”。凡此種種,足以證明濟翁所述,並非信口雌黄,而是有根有據的。
曹植《與楊德祖書》:“有龍淵(善本作“泉”字)之利,乃可以議於斷割。”善曰:“《戰國策》:蘇秦説韓王曰:韓之劍戟,龍淵、太阿,陸斷牛馬,水擊鴻雁。”向曰:“龍淵,寶劍也。”
今按:尤本正文作“龍泉”。注亦作,“龍淵”此五臣亂善。《北堂書鈔》卷一二二“龍淵”條引李尤《寶劍銘》:“五行並用,誰能去兵。龍淵曜奇,太阿分名。”又“淵深有謀,故得龍淵”條引《東觀漢記》云:“章帝賜尚書劍各一,手署姓名,韓稷楚龍淵。時論者以稷淵深有謀,故得龍淵。今案:《初學記》十一引《東觀漢記》,‘淵’作‘泉’,唯淵深句作‘淵’。聚珍本《東觀記》亦然。姚輯本俱作‘泉’,蓋唐鈔改避。”觀此可知與太阿並有名之寶劍,厥初本名龍淵,然至唐初,《初學記》引《東觀漢記》已避諱作“泉”。按理李善作泉似涉避諱,然此李善所引初唐諸唐鈔本舊文已諱,不獨《初學記》作“泉”,即《戰國策》蘇秦説韓王“龍淵太阿”云云,《文選》載曹《書》亦業已改“淵”作“泉”,故李氏遵循援引,例不回改。今五臣回改爲“淵”,雖合古劍本名,且與蕭選本意合,然其意爲“貴異同”,固非爲學術,論六臣高下者,此不可不察。於李善不合,於蕭選未必不合。此正周廣業《彙考》所云“李善文未嘗不用‘泉’‘代’等字”爾。
類似的情況,還有:
劉琨《勸進表》:“應命代(五臣作‘世’)之期。”
今按:尤本作“代”,注作“世”是李善所據本已易作“代”。《藝文類聚》卷一三引此文亦作“命世”。蓋蕭選原本當作“世”。
左太沖《吴都賦》:“古先帝世(李善作‘代’)。”五臣曰:“帝世謂虞舜之世。”
曹植《求自試表》:“威王棄世(善作‘代’)。”五臣曰:“去世爲死。”
曹植《求通親親表》:“竊不願聖代(五臣作‘世’),使有不蒙施之物。”
以上三例,都是李善所見舊本已易作“代”,李不回改,回改出自五臣。五臣之改,有意犯諱,其初衷,確如濟翁所言“貴在異同”,初非爲求真也。
五臣對國諱的態度,並非逢諱即改,如:《西都賦》“山淵反覆”、《上書諫吴王》“下垂之不測之淵”,正文並犯國諱而不易;甚至不但不改,且所作注文又犯諱的,如《西都賦》“呀周池而成淵”五臣注曰:“言城下池周繞而大,乃成深淵。”又“圖書之淵”五臣注曰“洛出書,河出圖,故言圖書之淵”,皆可明濟翁“貴在異同”説之確。五臣偶然亦有正文諱字不改,而注文避諱的,如《永明九年策秀才文》:“世代兹多。”五臣曰:“謂用錢年代多……”是避“世”用“年”。《勸進表》:“況臣等荷寵三世。”善注“三世謂邁至琨”,不避;而五臣則云:“琨家三代俱事晋。”顯是避“世”用“代”。此本是最慎重妥善的方法,深合後之宋人注經。經文“臨文不諱”,注文則避諱不誤之道,可惜五臣未能以此法一以貫之以注《文選》耳。
李濟翁云五臣注“所注盡從李氏中出”,舉《西都賦》説游獵“許少施巧,秦成力折”等爲例,可謂言之鑿鑿,以筆者之見,此正是五臣“貴在異同”之心病隱患、癥結所在,蓋欲以此掩其剿襲之蹟耳。五臣對避諱抱極不嚴肅的實用主義態度。因此但從治學態度上判李善與五臣,亦可斷其高下。當然,五臣注亦非一無是處,彼亦有補李善未備,且其體例通俗簡明,大有利於讀者受衆,故亦不可輕易廢棄。其利用價值,四庫館臣當年獨持寬容,述之甚明:“唐人著述,傳世已稀,固不必竟廢也。”不失爲公允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