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一席之地
欧洲诸国的平权道路上,当然有一派是争取女性权利的。争取女性权利的领袖呼吁女性拥有离婚的平等权利、与男性在财产上平起平坐、投票权、就读大学尤其是医学院的权利。在医学院解剖室里陈列的赤裸裸的人体,被认为不宜女性观看。到了1900年,上述的权利大多都已实现,尤其在基督新教国家。然而在欧洲,却仍看不到有一位女法官、女政治家、女将军,或是大企业的女领导。有意思的是,君主制是最古老的机构之一,有时却允许女人位于所有男人之上。1900年最著名的女性莫过于维多利亚女王,她正高顶大英皇冠,庆祝自己登基63周年。
当时罕有女性在选举中投过票。1893年,新西兰是第一个允许女性在全国选举中投票的国家;与此同时,美国的三个小州已经允许女性在州内而非全国的事宜上投票。欧洲女性还够不到选票箱。成群结队的女性孜孜不倦地游说,参与的还有男性,他们为女性争取投票权,部分是因为他们相信,如此一来,便可打击卖淫、酗酒和其他社会问题,洗涤国家生活。
首次女性可以投票、进入国会的全国选举发生在1903年的澳大利亚。在为数不多的参与者中,维达·戈尔茨坦有望赢得一席。维达34岁,还未成婚,她性格坚韧,当有人插话打断她时,她能干脆坦荡地回应。维达渴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国会的女性。1903年12月16日周三,维达走在墨尔本市中心潮湿的街道上,前往一个投票厅,焦急地等待了40分钟后门终于开了——早上8点整,邮局里的钟恰好敲响。她的目标是四个空缺的议员位置中的一个。她需要10万张选票才能赢得这个席位。她虽没选上,可获得了5.1万张选票,虽败犹荣。看起来似乎她早晚会赢得一席,但等到澳大利亚诞生第一个女性国会议员时,已经是四十年之后了。
每个书店里都会看到女性小说家的书——偶有人预感,女性有一天将主导英语小说写作世界——从维也纳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高雅歌剧院和剧院,也可以听到女性演员和歌手的声音;但是女性指挥家和作曲家却凤毛麟角。埃塞尔·史密斯,其父是一名镇压过印度叛变的英国炮兵军官。埃塞尔在英国成为音乐家,也叛变了这么一次。埃塞尔的母亲称她为海燕。这只海燕来到莱比锡,跟着勃拉姆斯这个圈子的人学习,得到评论家的盛赞,称她为世界上第一个创作了歌剧、清唱剧、大规模交响曲和弥撒的女性。1898年,她的首个歌剧创作在德国公演,更是大获好评。回到英格兰后,她投身于倡导女性投票权的斗争中。作为一个想引来大众注意的女性投票权倡导者,她被短暂地关进霍洛威监狱,而在监狱里,她站在牢房的窗口前,用牙刷指挥着她的抗议音乐,吸引了更多的注意。1914年,经过十年的鼓动宣传,只有两个国家——德国和挪威——的女性终于获得了投票权。
在俄国,年轻女性很少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如果父母都同意,并提供资助,她们倒是会去国外转一转。她们的朝圣地是激进的苏黎世,她们有时会坐在苏黎世的咖啡馆里倾听左派的言论。比起俄国,苏黎世的人更尊重她们的智识,她们很可能就开始批判起俄国沙皇和东正教教会来。1894年,俄国警察局局长的一份分外精确的报告指出,在瑞士的大学学医的俄国年轻女性中,有42%的人容易接纳“有害的”观点。俄国最后终于有了面向女性的医学项目。
在中国和印度,除了一些例外,普遍来讲,女性的权利是不存在的。选新娘或新郎的差事,是交给家长或其他亲戚。寡妇不能再婚,世俗的压力迫使寡妇要对亡夫忠诚。直到1950年,这些已经式微的习俗才被中国共产党废除。尽管这些亚洲的婚姻习俗看似是开历史的倒车,但那些恪守旧俗的人,却可能看不起西方一些对于结婚、离婚、养育子女的态度。
1900年,在东亚,人们三世同堂、共处一个屋檐下是司空见惯的。在韩国,90%的女性与父母遴选的丈夫共度一生。直到20世纪60年代,韩国的法律还规定,23岁以下的女性和27岁以下的男性需要父母的同意才能结为连理。日本也有相似的习俗,在日本,大多数的新人与父母同住,通常是在丈夫的家里。纵观全球,在1900年,反倒是欧洲对待女性财产、婚姻和子女的态度颇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