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室内如何安全用电
1.保险(即熔断器)与配线
(1)电表后应装有总刀闸和漏电保护开关。
(2)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的熔断电流一定要与用电容量匹配。更换保险丝时要拔下瓷盒盖更换,不得直接在瓷盒内搭接保险丝;不得在带电情况下(未拉开刀闸)更换保险丝。
(3)烧断保险丝或漏电开关保护动作后,必须查明原因才能再合上开关电源。任何情况下不得用导线将保险短接或者压住漏电开关跳闸机构强行送电。
(4)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需要接临时电线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橡皮绝缘电线,离地面不低于2.5米,用后及时拆除。
(5)家庭配线中间最好没有接头。必须有接头时应接触牢固并用绝缘胶布缠绕,或者用瓷接线盒。严禁用医用胶布代替电工胶布包扎接头。
(6)导线与开关、灯头等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多胶软铜线接头应拢绞合后再放到接头螺钉垫片下,防止细股线散开碰到另一接头上造成短路。
(7)家庭配线不得直接敷设在易燃的建筑材料上面,如需在木料上布线必须使用瓷珠或瓷夹子;穿越木板必须使用瓷套管。不得使用易燃塑料和其他的易燃材料作为装饰用料。
(8)接地(接零)线规格应不小于相导线(火线),在接地线上不得装开关,也不得有接头。接地线不得接在自来水管上;不得接在煤气管上;不得接在电话线的地线上;不得接在避雷线的引下线上。
(9)所有的开关都必须有盖。胶木盖板老化、残缺不全的必须更换。脏污受潮的必须停电擦抹干净后才能使用。
(10)电源线不要拖放在地面上,以防电源线绊人,并防止损坏绝缘。
2.家用电器
(1)应选用合格的家用电器,不能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电动机、吹风机、电风扇等金属外壳的用电器具,应按要求做好接地零保护。
(3)当家用配电设备不能满足家用电器容量要求时,应予更换改造,严禁超负荷使用。否则超负荷运行会损坏电气设备,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
(4)带有电动机类的家用电器,例如电冰箱、电风扇等,还应了解耐热水平,是否允许长时间连续运行。要注意家用电器的散热条件。
(5)接装用电设备或安装、修理电器,应找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施工;安装家用电器前应查看产品说明书对安装环境的要求,特别注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不要把家用电器安装在湿热、灰尘多或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6)家用电器试用前应对照说明书,将所有开关、按钮都置于原始停机位置,然后按说明书要求的开停操作顺序操作。
(7)移动家用电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8)不得随意将单相三极插头改为单相两极插头。
(9)用电器具与电源连接,应用可开断的开关或插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10)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打开电器开关,用后应先关闭掉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插、拔插头时应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能拉住导线使劲拔。
(11)发热电器必须远离易燃物料。电炉子,取暖炉、电熨斗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放置在木板上,以免引起火灾。
(12)对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应保持其干燥和清洁,不要用汽油、酒精、肥皂水、去污粉等带腐蚀或导电的液体擦抹家用电器表面。
(13)家用电器损坏后要请专业人员或送修理店修理;严禁非专业人员在带电情况下打开家用电器外壳。
(14)严禁使用小规格电线连接大功率的电器。
(15)严禁用湿手、湿布擦抹带电的开关、插座和灯头等。
(16)电器使用完毕后或停电时应拔掉电源插头。
(17)电器线路老化后,要及时更换。
(18)禁止私自安装电炉、热得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