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圣诞节后不几天,我给亚瑟去了电话(我俩现在用名字相称了),邀请他和我欢度新年夜。
“我亲爱的威廉,我很高兴,当然,极为高兴……为了欢迎这个看来特别不吉利的新年的诞生,我还想不出更迷人更吉利的伙伴了。我会邀请你跟我一起共进晚餐的,但不幸的是,在此之前我还有个约会。不过,你对我们见面的地方有什么建议么?”
“三套车如何?”
“好的,亲爱的孩子,我把自己全交给你了,我担心自己在那么多年轻面孔之前会感到有点格格不入。一个一条腿已踏进坟墓的白胡子老头……只要有人反对我,我就完了,可是不会有人反对的。年轻人要是残忍起来,能达到什么程度呀!不过,也无所谓,生活原本就是这样……”
亚瑟一煲起电话粥就很难阻挡。我常常把话筒放在桌上,过几分钟再拿起来,知道他仍然会飞快地哇啦个没完。但是今天我只好打断他了,因为我还有学生等着我上英语课。
“行,那就定在三套车吧,十一点。”
“那对我最方便不过。在这中间我要好好吃点东西,早早上床,睡个好觉,全面作好准备,好享受一个醇酒美人的歌舞之夜,尤其是醇酒。好了,上帝保佑你,亲爱的孩子,再见。”
新年夜我跟房东太太和其他房客在家里一起吃了晚饭。到三套车时我一定已有了几分醉意,因为我在衣帽间想起时,照了照镜子,不禁吓了一跳,发现自己还戴了个假鼻子。那地方很拥挤,很难分清谁在跳舞,谁只站着。我找了好一会儿,才在一个角落里碰上了亚瑟。他跟一位年轻得多的先生坐在桌旁。那人戴了一只单片眼镜,深色的头发梳得光溜溜的。
“啊,你来了,威廉,我们正开始担心你遗弃我们了呢。我能不能把我两个最高贵的朋友彼此介绍一下?布雷德肖先生;冯·普雷尼茨男爵。”
男爵面无表情,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他像从水里游上来的鳕鱼一样,对我弯过身子问道:
“请问,那不勒斯你熟不熟?”
“不熟,从来没去过。”
“请原谅,很抱歉。我对你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也许吧。”我礼貌地回答,心里纳闷:他怎么能不让单片眼镜落下而开怀地笑呢—他那眼镜没有边,也没系带子,看去像是用某种恐怖的外科手术铆进他那刮得光溜溜的粉红色的皮肤里去的。
“去年,你似乎去过朱安雷宾[2]吧?”
“没有,应该没去过。”
“啊,知道了,”他彬彬有礼、不无遗憾地笑了笑,“那样的话,我只好请你原谅了。”
“不必客气。”我说。我们俩都笑得很开心。亚瑟因为我给了男爵良好的印象也笑了。我一口气喝光了一大杯香槟。一支三个人的乐队演奏着:“代我问候夏威夷,我要永远忠于你,热爱你。”舞伴们互相紧紧依偎,按照差不多要瘫痪的节奏在巨大的阳棚下摇摆。阳棚从天花板上垂下,在袅袅的香烟和上升的热空气里轻微地摇晃着。
“你不觉得这儿有点气闷么?”亚瑟关心地问。
几个窗台上都放着瓶子,瓶子里盛满色彩斑斓的饮料,受到从下面射来的耀眼的灯光照耀:西洋红、宝石绿、朱红,种种颜色又似乎照亮了整间屋子。香烟的烟雾扎得我眼睛生疼,泪珠沿着面颊流下。音乐总是消停一会儿,又响起来,化为可怕的喧嚣。我的手顺着椅子后壁龛里的发亮的黑油布帷幕摸过去。非常奇怪的是,那帷幕冷冰冰的。灯泡的样子很像阿尔卑斯山的牛铃,吧台上还蹲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猴。下一刻,到我喝下了适度的香槟酒时,我怕就要产生幻觉了。我啜了一口酒。现在我不带情绪,也不带恶意,非常真切地看到了生命的真相。这景象,我记得,有一点东西跟那旋转的阳棚有关。是的,我对自己喃喃地说,对,就让他们跳吧,他们跳舞我高兴。
“我喜欢这地方,你知道,相当喜欢。”我满怀热情地告诉男爵。他似乎并不意外。
亚瑟正在一本正经地忍住一个酒嗝儿。
“亲爱的亚瑟,别那么一脸苦相了,累了么?”
“不,不累,只是有点爱思考问题罢了。目前这个时刻并非没有它庄严的一面。你们年轻人要想享受自己,那完全正确。我片刻也不责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忆。”
“回忆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男爵表示同意。在酒精作用下,他的脸似乎缓慢地分解了,围绕着单片眼镜形成了一个僵硬的瘫痪区,维系了那脸的只剩那只单片眼镜。他拼命用面部肌肉夹住眼镜,挑起了那条被解开的眉毛。他的嘴角略微下垂,缎子样的薄薄黑发从发际线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他望见我的眼睛,朝着我,从那似乎隔开了我俩的空气里冒了出来。
“对不起,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么?”
“当然。”
“你读过密尔恩的《小熊维尼》么?”
“读过。”
“请告诉我你喜不喜欢?”
“非常喜欢。”
“那我就高兴了。对,我也喜欢,非常喜欢。”
这时候我们都已经站了起来。出什么事了?啊,午夜了,我们彼此碰起杯来。
“欢呼吧!”男爵那神气似乎在引用着什么特别喜庆的词句。
“请容许我,”亚瑟说,“敬祝两位一九三一年万事如意,快乐幸福!万事如意……”他的声音逐渐不安地低了下去,终于没有了—他神经质地抚摩着浓密的刘海。乐队奏出了惊天动地的乐曲,像缓慢的列车吃力地爬上了山间铁路的顶点,然后,我们便一头栽进了新的一年。
随后两小时里所发生的事情相当混乱。我们在一个小酒吧里,我只记得那里的皱纹纸带在电扇风里像海草样飘动,朱红色,非常美丽。我们带了些姑娘在街道上游逛,姑娘们对我们卖弄风情。我们到腓特烈街车站的一家第一流餐厅里吃了火腿鸡蛋,这时亚瑟已经消失。男爵对这事表现得很神秘、狡黠,虽然我不可能知道其中究竟。他曾经让我叫他库诺,而且解释说他对英国的上层阶级极为佩服—说这话时他和我坐在出租车上,只有我俩。男爵对我谈起他的一个朋友,伊顿公学的一位年轻校友。那人到印度去了两年,回来后的第二天早晨就在邦德街遇见了伊顿公学一位交情最久的好朋友。两人虽那么久没见面,那校友却只说了一句话:“哈啰,现在我怕是不能和你多聊了,因为我必须陪我妈妈买东西。”“我发现这种态度非常可爱,”男爵的结论是,“那就是你们英国人的定力,你看。”出租车过了几道桥,从一个煤气工厂经过。男爵捏了捏我的手,对我发表了一个长篇演说,论述了青春年少是多么美好。他说话已相当含糊,英语也急剧退化了。“你看,请原谅,我整个晚上都在观察你的反应,希望没有冒犯你?”我在口袋里发现了我那假鼻子,就把它戴上了—有点皱了。这似乎给男爵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一切我都觉得非常有趣,你看。”然后我只好立即叫出租车停在路灯下,让我下车去呕吐。
我俩沿着一条街行驶,街边有一道阴暗的高墙围住,我突然在墙顶上见到一个装饰性的十字架。“上帝呀,”我说,“你把我带到墓地里来了么?”
男爵只是笑了笑,车已停了。我们好像已到了深夜最黑暗的角落。我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男爵殷勤地扶住了我的手臂。他似乎以前到过这里。我俩穿过一道拱门,进了院子,几道光线从窗户里射出,留声机音乐和欢笑声也断断续续传来。有人从一道窗户里露出了头与肩的轮廓,叫喊着:“新年好!”然后便使劲吐了一口痰。那痰啪的一声轻轻落在我脚边的铺路石上。其他窗户里也伸出了脑袋。“是你么,保罗,你这母猪?”有人在叫。“红色阵线!”一个声音大喝。随之便是更响亮的一声:啪!这回我看是喝光了一大杯啤酒。
从这时起我那晚的麻醉时刻就开始了。我不知道男爵是怎样把我带到楼上去的,只觉得没有费劲。我们来到一间屋里。那里人头攒动,跳着舞,叫喊着,喝着酒,跟我们握手,在我们背上啪啪地打。那里有一盏很大很华丽的煤油吊灯,改装得可以使用电灯泡,四周牵满彩色纸带。我的目光在房里跳跃,选看着大大小小的对象:一钵红葡萄酒,上面漂了个空火柴匣;一枚珠子,是项链上落下来的;一尊俾斯麦胸像,放在哥特式梳妆台上。每件东西我只望一会儿,便让它遗失到满屋子混乱的色彩里。我这样张望时突然瞥见了亚瑟的脑袋,吃了一惊。那脑袋张着嘴,假发垂到左眼上。我趔趄着想去找那脑袋下的身子,却绊了一跤,舒舒服服地掉进了一张沙发,搂住了一个姑娘的上半身。我的脸埋进了一个带灰尘气息的花边垫子里。晚会的喧嚣在我头顶一浪一浪地汹涌着,雷鸣般地爆炸开,叫人感到一种奇怪的惬意。“可别睡着了,亲爱的。”搂在我怀里的姑娘说。“不会的,当然不会。”我回答着坐了起来,理好了头发。我突然觉得完全清醒了。
亚瑟在我对面一张大圈手椅上坐着,一个姑娘偎在他膝上。那姑娘又黑又瘦,似乎一腔哀怨。亚瑟非常随便,已经脱掉了外衣和背心,仿佛是在家里。他戴着有鲜艳条纹的背带,衬衫袖子有松紧带收紧,除了后脑勺下面有一圈头发,脑袋完全光秃秃的。
“你把假发弄哪儿去了?”我惊叫起来,“你会着凉的。”
“这不是我的主意,威廉。你不认为那东西对铁血宰相是一种颇为高雅的供品么?”
比起当晚的早些时候,他现在的情绪好得多了。更奇怪的是,他没有丝毫醉意,他的头脑清醒得惊人。我抬头一看,发现他的假发俏皮地趴在俾斯麦的头盔上。对宰相而言,那东西太大了点。
我转过头来,却又发现男爵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哈啰,库诺,”我说,“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灿烂但机械地笑着,使劲地挑起了一道眉毛。他似乎已到了崩溃的边缘,单片眼镜顷刻间就要掉下来了。
牛鸣般的高亢音乐突然从留声机里爆发,屋里的大部分人跳起舞来。几乎全是年轻人。小伙子只穿衬衫,姑娘们解开了衣服钩子。房里的空气重浊,充满灰尘、汗水和廉价香水味。一个块头庞大的妇女从人群里挤了出来,两手各擎着一杯酒。她穿宽松的粉红色丝质上衣、非常短的白色百褶裙,一双脚塞进小得荒谬的高跟鞋里,裹着丝袜的肉从鞋里一股股地挤了出来。她的面孔蜡一样粉红,头发染成了俗艳的金黄,跟她扑了粉的胳臂上那六七个镯子正好配套。她简直就是个真人大小的古怪玩偶,似乎有点瘆人。她那瓷蓝色的眼睛瞪着,也像玩偶,不会笑,虽然嘴唇微笑似的翕开,露出了几枚金牙。
“这是奥尔加,我们的女房东。”亚瑟解释。
“哈啰,宝贝,”奥尔加递给我一杯酒,拧了拧亚瑟的腮帮子,“你好吗,我的小斑鸠?”
这姿态很敷衍,令我想起兽医对马的动作。亚瑟格格地笑了。“要说你这词挑得特别精也不大对,是吧?‘斑鸠’,你对它有什么看法,安妮?”他问坐在他膝盖上那黑瘦丫头,“你很沉默,你知道,今晚一点也不活跃,是不是对面那特别漂亮的小伙子在场,分散了你的注意力呀?威廉,我相信你已经征服了一个人了,我真这么想。”
一听这话安妮笑了,一个冷静沉着的妓女的淡然的笑。
然后她搔着大腿,打了个呵欠。她穿着一身做工精细的黑色小夹克和黑裙,脚上是黑色长靴,直到膝部都绑着带子,靴口还盘了一圈奇特的金色图案,给她那一身服装带来一种制服样的效果。
“啊,你这是在欣赏安妮的靴子呀,”亚瑟满意地说,“但是,你倒该看看她另外一双。朱红皮革,黑色鞋跟,是我亲自给她定做的。安妮不愿穿它上街,说是怕弄得自己太惹眼。但是有时候,在她觉得精力特别旺盛的时候,就穿上它来看我。”
这时有几个姑娘小伙已经停下了舞步,胳臂挽着胳臂围在了我们身边,带着野蛮人的天真兴趣,望着亚瑟的嘴,仿佛估计着字句会从他喉咙里清楚地蹦出来。有个小伙子笑了:“啊,对,”他模仿着英语,“我说,对你,英国话,不说?”
亚瑟的手在安妮大腿上心不在焉地抚摩着。安妮站了起来,狠狠地抽了他的手一巴掌,像猫一样凶狠无情。
“啊,亲爱的,今儿晚上你可真厉害,我担心!挨了这一巴掌我怕是得革面洗心了。安妮是个非常严厉的大小姐呢。”亚瑟格格地大声笑了,继续用英语聊天似的说,“你们不觉得这是一张美丽得很精致的面孔么?有它自己的风格,无懈可击,像是拉斐尔的圣母像。有一天我创作了一个警句。我说,安妮之美罪孽深重。[3]我希望这话有点独创性,对不对?请哈哈大笑!”
“我觉得很精彩,真的。”
“‘罪孽深重’,你喜欢这话我很高兴。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必须把它告诉威廉,这灵感肯定是你给我的,是你让我闪出光芒来的。我一向说我只希望结交三类朋友:非常有钱的人,非常聪明的人和非常美丽的人。你可以,我亲爱的威廉,算是第二类。”
我可以猜出冯·普雷尼茨男爵算是哪一类,于是掉过头去,看他是否在听着。但是男爵正忙着别的勾当。他靠在沙发那头,跟一个穿拳击手运动衫的健壮青年搂在一起。那人正拿着一大杯啤酒往他喉咙里慢慢地灌。男爵有气无力地挣扎着,啤酒洒了一身。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搂着个姑娘。她也许一直就在我手臂里,偎依着我。而在那一面却还有个小青年在并不内行地掏我的口袋。我张嘴想喊,但是仔细想了想:今天晚上玩得这么开心,干吗到末了闹个不愉快?我的钱欢迎他摸,我剩下的最多还有三个马克,反正所有的账男爵都会付的。这时我才见到了那人的脸,像在显微镜下一样清楚。我第一次看出,他做过人造阳光照射,鼻子周围已开始脱皮,样子非常可爱!我向他举起酒杯。他那鱼眼睛越过拳击手的胳臂闪着微弱的光,轻轻地动了动脑袋—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转过头时,亚瑟和安妮早已无影无踪。
我迷迷糊糊想去找他俩,摇晃着站了起来,却给卷进了舞蹈行列。舞蹈已经重新带着活力爆发开来。有人搂我的腰,有人拽我的脖子,有人亲我,有人抱我,有人挠我痒痒,脱了我的一半衣服。我跟姑娘们跳,跟小伙子们跳,还同时跟两三个人跳。大约五到十分钟后我才跳到了房间那头的门口。门外是一条黑黢黢的通道,通道尽头露出一丝灯光。里面处处是家具,我只好侧着身子往里走,拐弯抹角踅了过去。才走了大约一半,前面有灯光的房里就传来了痛苦的叫喊。
“不,不!饶了我吧!啊,天呀,救命!救命!”
那声音我是不会听错的。他们把亚瑟弄到里面去了,正在抢他的钱,殴打他。我早就该知道的。我们简直是傻瓜,闯到这种黑暗地方来了。可这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借着酒意壮胆,我挣扎着来到门前,一把推了开来。
我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安妮。她站在房间正中,亚瑟蜷缩在她脚边的地板上。他又脱了好几层外衣,现在已穿得很少,只剩下一件紫红色的丝质内衣,一条橡皮腰带和一双短袜了,可毕竟还完全正常。他一手拿着刷子,一手拿着擦皮鞋的黄布条。奥尔加在他身后雄赳赳地站着,挥舞着一根粗大的皮鞭。
“你能说这就已经干净了么,你个猪猡?”奥尔加非常凶狠地喊叫着,“赶快重新擦过!如果我再在鞋上找到一丝脏污,我就抽得你一礼拜也坐不下来。”
说着说着她就抽了他屁股一鞭子。亚瑟发出一声混合了痛苦与欢乐的尖叫,开始狂热而匆忙地为安妮擦靴子,掸靴子。
“饶了我吧!饶了我吧!”亚瑟的声音又尖又快活,像个装模作样的孩子。“别打了,你快打死我了!”
“打死了还算便宜了你,”奥尔加驳斥道,说着又抽了他一鞭,“我要活剥了你的皮!”
“啊,啊,别打了,饶了我吧!啊!”
几个人胡闹得沸反盈天,我砰一声撞开了门,他们也没听见。不过现在他们看见我了。我的出现似乎并没有让他们有丝毫慌张。事实上我只给亚瑟的享受增加了佐料。
“啊,天呀,威廉,救救我!你就不来救救我么?你也跟她们同样残忍呀。安妮,亲爱的!还有奥尔加,你看看她是怎样对待我的吧。天知道她们马上会干出什么别人干不出的花样来呀!”
“进来呀,宝贝,下面就轮到你了,”奥尔加像老虎一样快活地叫嚷着,“我准能抽得你喊爹叫娘!”
她玩笑似的对我挥来一鞭,我急忙逃进了走道。亚瑟那痛苦却快活的叫喊跟随着我。
几个小时以后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地板上缩成了一团,面颊紧贴着沙发腿,脑袋热得像火炉,疼痛钻进了每一根骨头。晚会已经结束,七八个人以各种极为别扭的姿势躺在凌乱的房里,人事不省。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渗进了屋子。
在弄清楚亚瑟和男爵不在躺倒的人群里之后,我小心地迈过了他们的身子,出了套房,下了楼,穿过院子,来到街上。整幢楼房的人似乎都醉昏了,我谁也没遇见。
我发现自己来到了运河边的一条小街上。那里离默肯桥车站不远,到我的住处只有大约半小时路程。我没钱坐电车,而且走走路对我还有好处。于是我瘸着腿走回了家,一路上经过些萧索的街道。五颜六色的纸带从潮湿的空房的窗栏上垂了下来,有的还缠在树木潮黏黏的枝条上。我回到家里时,女房东用好消息欢迎了我,说是亚瑟已来过三次电话,问候我的情况。
“好个轻言细语的绅士—我一直这么认为。那么关心人。”
我对她的话表示了同意,上床睡觉去了。